季羡林谈人生(精装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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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做人与处世(2)

有为有不为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中国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什么叫大,什么叫小呢?这里也用不着烦琐的论证,只须动一动脑筋,睁开眼睛看一看社会,也就够了。

小恶、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比如,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和病人让座,能让,算是小善;不能让,也只能算是小恶,够不上大逆不道。然而,从那些一看到有老人或病人上车就立即装出闭目养神的样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见大看出了社会道德的水平吗?

至于大善大恶,目前社会中也可以看到,但在历史上却看得更清楚。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为元军所虏。如果他想活下去,屈膝投敌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还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后被列入“贰臣传”,“身后是非谁管得”,管那么多干吗呀。然而他却高赋《正气歌》,从容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激励着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

通过上面举的一个小恶的例子和一个大善的例子,我们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能够得到一个笼统的概念了。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大小之间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贪污行为而论,往往是先贪污少量的财物,心里还有点打鼓。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终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

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就毅然回头。

2001年2月23日

难得糊涂

清代郑板桥提出来的亦书写出来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在中国,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的。一直到今天,两百多年过去了,但在人们的文章里、讲话里,以及嘴中常用的口语中,这四个字还经常出现,人们都耳熟能详。

我也是难得糊涂党的成员。

不过,在最近几个月中,在经过了一场大病之后,我的脑筋有点开了窍。我逐渐发现,糊涂有真假之分,要区别对待,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什么叫真糊涂,而什么又叫假糊涂呢?

用不着做理论上的论证,只举几个小事例就足以说明了。例子就从郑板桥举起。

郑板桥生在清代乾隆年间,所谓康乾盛世的下一半。所谓盛世历代都有,实际上是一块其大无垠的遮羞布。在这块布下面,一切都照常进行。只是外寇来得少,人民作乱者寡,大部分人能勉强吃饱肚子,“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了。最高统治者的宫廷斗争,仍然是血腥淋漓,外面小民是不会知道的。历代的统治者都喜欢没有头脑没有思想的人,有这两个条件的只是士这个阶层。所以士一直是历代统治者的眼中钉,可离开他们又不行。于是胡萝卜与大棒并举。少部分争取到皇帝帮闲或帮忙的人,大致已成定局。等而下之,一大批士都只有一条向上爬的路——科举制度。成功与否,完全看自己的运气。翻一翻《儒林外史》,就能洞悉一切。但同时皇帝也多以莫须有的罪名大兴文字狱,杀鸡给猴看。统治者就这样以软硬兼施的手法,统治天下。看来大家都比较满意。但是我认为,这是真糊涂,如影随形,就在自己身上,并不“难得”。

我的结论是:真糊涂不难得,真糊涂是愉快的,是幸福的。

此事古已有之,历代如此。楚辞所谓“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所谓“醉”,就是我说的糊涂。

可世界上还偏有郑板桥这样的人,虽然人数极少极少,但毕竟是有的。他们为天地留了点正气。他已经考中了进士。据清代的一本笔记上说,由于他的书法不是台阁体,没能点上翰林,只能外放当一名知县,“七品官耳”。他在山东潍县做了一任县太爷,又偏有良心,同情小民疾苦,有在潍县衙斋里所作的诗为证。结果是上官逼、同僚挤,他忍受不了,只好丢掉乌纱帽,到扬州当八怪去了。他一生诗书画中都有一种愤懑不平之气,有如司马迁的《史记》。他倒霉就倒在世人皆醉而他独醒,也就是世人皆真糊涂而他独必须装糊涂、假糊涂。

我的结论是:假糊涂才真难得,假糊涂是痛苦,是灾难。

现在说到我自己。

我初进301医院的时候,始终认为自己患的不过是癣疥之疾。隔壁房间里主治大夫正与北大校长商议发出病危通知,我这里却仍然嬉皮笑脸,大说其笑话。住医院里的四十六天,我始终没有危急感。现在想起来,真正后怕。原因就在,我是真糊涂,极不难得,极为愉快。

我虔心默祷上苍,今后再也不要让真糊涂进入我身,我宁愿一生背负假糊涂这一个十字架。

2002年12月2日在301医院于大夫护士

嘈杂声中写成,亦一快事也。

糊涂一点潇洒一点

最近一个时期,经常听到人们的劝告:要糊涂一点,要潇洒一点。

关于第一点糊涂问题,我最近写过一篇短文《难得糊涂》。在这里,我把糊涂分为两种,一个叫真糊涂,一个叫假糊涂。普天之下,绝大多数的人,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尝到一点小甜头,便喜不自胜,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碰到一个小钉子,便忧思焚心,眉头紧皱,前途暗淡,哀叹不已。这种人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他们是真糊涂,但并不自觉。他们是幸福的,愉快的。愿老天爷再向他们降福。

至于假糊涂或装糊涂,则以郑板桥的“难得糊涂”最为典型。郑板桥一流的人物是一点也不糊涂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又迫使他们非假糊涂或装糊涂不行。他们是痛苦的。我祈祷老天爷赐给他们一点真糊涂。

谈到潇洒一点的问题,首先必须对这个词儿进行一点解释。这个词儿圆融无碍,谁一看就懂,再一追问就糊涂。给这样一个词儿下定义,是超出我的能力的。还是查一下词典好。《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神情、举止、风貌等)自然大方、有韵致,不拘束。”看了这个解释,我吓了一跳。什么“神情”,什么“风貌”,又是什么“韵致”,全是些抽象的东西,让人无法把握。这怎么能同我平常理解和使用的“潇洒”挂上钩呢?我是主张模糊语言的,现在就让“潇洒”这个词儿模糊一下吧。我想到中国六朝时代一些当时名士的举动,特别是《世说新语》等书所记载的,比如刘伶的“死便埋我”,什么雪夜访戴,等等,应该算是“潇洒”吧。可我立刻又想到,这些名士,表面上潇洒,实际上心中如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脑袋。有的还终于逃不过去,嵇康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的思维活动又逼迫我把“潇洒”也像糊涂一样分为两类:一真一假。六朝人的潇洒是装出来的,因而是假的。

这些事情已经“俱往矣”,不大容易了解清楚。我举一个现代的例子。上一个世纪30年代,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一位教授(姑隐其名)总想充当一下名士,潇洒一番。冬天,他穿上锦缎棉袍,下面穿的是锦缎棉裤,用两条彩色丝带把棉裤紧紧地系在腿的下部。头上头发也故意不梳得油光发亮。他就这样飘飘然走进课堂,顾影自怜,大概十分满意。在学生们眼中,他这种矫揉造作的潇洒,却是丑态可掬,辜负了他一番苦心。

同这位教授唱对台戏的——当然不是有意的——是俞平伯先生。有一天,平伯先生把脑袋剃了个精光,高视阔步,昂然从城内的住处出来,走进了清华园。园内几千人中这是唯一的一个精光的脑袋,见者无不骇怪,指指点点,窃窃私议,而平伯先生则全然置之不理,照样登上讲台,高声朗诵宋代名词,摇头晃脑,怡然自得,朗诵完了,连声高呼:“好!好!就是好!”此外再没有别的话说。古人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同那位教英文的教授一比,谁是真风流,谁是假风流;谁是真潇洒,谁是假潇洒,昭然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这一个小例子,并没有什么深文奥义,只不过是想辨真伪而已。

为什么人们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呢?我个人觉得,这能提高人们的“和为贵”的精神,大大地有利于安定团结。

写到这里,这一篇短文可以说是已经写完了。但是,我还想加上一点我个人的想法。

当前,我国举国上下,争分夺秒,奋发图强,巩固我们的政治,发展我们的经济,期望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建成名副其实的小康社会。哪里容得半点糊涂、半点潇洒!但是,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按照辩证法的规律行动的。古人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有张无弛不行,有弛无张也不行。张弛结合,斯乃正道。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

2002年12月18日

三思而行

“三思而行”,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一句话,是劝人做事不要鲁莽,要仔细考虑,然后行动,则成功的可能性会大一些,碰壁的可能性会小一些。

要数典而不忘祖,也并不难。这个典故就出在《论语·公冶长第五》:“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这说明,孔老夫子是持反对意见的。吾家老祖宗文子(季孙行父)的三思而后行的举动,两千六七百年以来,历代都得到了几乎全天下人的赞扬,包括许多大学者在内。查一查《十三经注疏》,就能一目了然。《论语正义》说:“三思者,言思之多,能审慎也。”许多书上还表扬了季文子,说他是“忠而有贤行者”。甚至有人认为三思还不够,《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注》中说:有人劝恪“每事必十思”。可是我们的孔圣人却冒天下之大不韪,批评了季文子三思过多,只思两次(再)就够了。

这怎么解释呢?究竟谁是谁非呢?

我们必须先弄明白,什么叫“三思”。总起来说,对此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言思之多”,这在上面已经引过。一个是“君子之谋也,始衷(中)终皆举之而后入焉”。这话虽为文子自己所说,然而孔子以及上万上亿的众人却不这样理解。他们理解,一直到今天,仍然是“多思”。

多思有什么坏处呢?又有什么好处呢?根据我个人几十年来的体会,除了下围棋、象棋等等以外,多思有时候能使人昏昏,容易误事。平常骂人说是“不肖子孙”,意思是与先人的行动不一样的人。我是季文子的最“肖”子孙。我平常做事不但三思,而且超过三思,是否达到了人们要求诸葛恪做的“十思”,没做统计,不敢乱说。反正是思过来,思过去,越思越糊涂,终而至于头昏昏然,而仍不见行动,不敢行动。我这样一个过于细心的人,有时会误大事的。我觉得,碰到一件事,绝不能不思而行,鲁莽行动。记得当年在德国时,法西斯统治正如火如荼。一些盲目崇拜希特勒的人,常常使用一个词儿Darauf-galngertum,意思是“说干就干,不必思考”。这是法西斯的做法,我们必须坚决扬弃。遇事必须深思熟虑。先考虑可行性,考虑的方面越广越好,然后再考虑不可行性,也是考虑的方面越广越好。正反两面仔细考虑完以后,就必须加以比较,做出决定,立即行动。如果你考虑正面,又考虑反面之后,再回头来考虑正面,又再考虑反面,那么,如此循环往复,终无宁日,最终成为考虑的巨人、行动的侏儒。

所以,我赞成孔子的“再,斯可矣”。

谈孝

孝,这个概念和行为,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都是有的,而在中国独为突出。中国社会,几千年以来就是一个宗法伦理色彩非常浓的社会,为世界上任何国家所不及。

中国人民一向视孝为最高美德。嘴里常说的、书上常讲的三纲五常,又是什么三纲六纪,哪里也不缺少父子这一纲。具体地应该说“父慈子孝”是一个对等的关系。后来不知道是怎么一来,只强调“子孝”,而淡化了“父慈”,甚至变成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古书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人的身体是父母给的,父母如果愿意收回去,也是可以允许的了。

历代有不少皇帝昭告人民“以孝治天下”,自己还装模作样,尽量露出一副孝子的形象,尽管中国历史上也并不缺少为了争夺王位导致儿子弑父的记载。野史中这类记载就更多。但那是天子的事,老百姓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如果发生儿女杀父母的事,皇帝必赫然震怒,处儿女以极刑中的极刑:万剐凌迟。在中国流传时间极长而又极广的所谓“教孝”中,就有一些提倡愚孝的故事,比如王祥卧冰、割股疗疾等等都是迷信色彩极浓的故事,产生了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