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口发展研究报告(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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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增速提素质惠民生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自治区副主席 姚爱兴

(2012年2月7日)

一、201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力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开局。全区人口出生率首次控制在14‰以内,降至13.65‰;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多年下降,首次控制在9‰以内,降至8.97‰;出生政策符合率上升至90.02%,出生性别比由2010年的115降至108.25,人口再生产类型呈现出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力度逐步加大

夯实政策基础,强化机制保障,相继出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做好“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1〕45号,以下简称《意见》)与《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改善人口素质,推动优生促进工程,在永宁县和青铜峡市开展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试点,在贺兰等6个县启动了自治区试点。下大力气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推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关爱女孩,有效遏制了个别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态势。积极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区内双向服务管理实现全覆盖,跨省协作机制基本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免费技术服务积极推进,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达97 %,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8.97%,县乡应用率达到100%,提前与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实现对接。

(二)计生惠民政策覆盖的范围进一步拓展

不断创新“少生快富”工程内涵,原州区、泾源县的“少生快富”工程整村模式在山区8县逐步推广。将采取永久性节育措施的奖励标准从5000元、8000元分别提高到1万元和1.5万元,全年有4718户参加了“少生快富”工程;提高“少生快富”独生子女户、纯女户奖扶标准,全区2.7万人次享受奖扶;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将“半边户”农村居民纳入奖扶范围,全年奖励扶助4684人次、特别扶助589人次,较上年分别增长7%和11%。投入625万元,开展“少生快富”千户示范工程,全区创建示范户1250户。项目户得到财政、人口计生、农林水、建设、民政、扶贫等方面的资金捆绑支持户均近3万元,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30%。教育部门实行的项目户子女教育扶助政策深受群众欢迎。加大“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和生育关怀帮扶力度,投入救助和生育关怀资金240万元,救助贫困母亲260名。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户以及“少生快富”户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工作顺利推进。2011年,全区投入计生惠民资金7361.65万元,惠及3.84万人(户)次。

(三)提供科学服务的能力稳步提升

坚持一手抓设施完善,一手抓技能培训,投入600万元建成3个县级、15个乡级服务站,举办19期培训班,培训人员3500余人。开展了综合改革示范单位、优质服务单位、星级乡镇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被评为国家综合改革示范市,彭阳县、泾源县分别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37个乡镇被评为星级乡镇,5个乡镇被评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5个乡级服务站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站,6个县级、16个乡级服务站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站。建成全区人口数据中心和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个案信息630万份,主要数据项综合完整率达到98%,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高度评价,多次向全国推介。加强人口战略研究,编撰出版《宁夏人口发展研究报告(2010)》和《宁夏“少生快富”10年评估与展望》,开展宁夏少生快富模式和民族地区人口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课题研究《中国男性生育力基本指标和生殖相关基础生理数据的调查》《宁夏农村计划生育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研究》成果分获国家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为做好“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决策支持。

(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五级联创”、亲情计生万家行等活动,为14.5万户农村家庭制作了“全家福”,把优生优育、政策法规等宣传到群众家里,共创建示范市3个、示范县11个。话剧《计生专干》和专题片《计生宣传走进清真寺》《“少生快富”工程惠及宁夏南部山区》《患难四兄弟》等人口文化精品获中国人口文化奖励。播发1200多条宣传信息,使群众对避孕节育、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90%以上,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吴忠、固原等地在清真寺、阿语学校等特殊阵地举办人口文化展,设立文化书屋,推广“先验结婚证、再念尼卡哈”的做法,提高了信教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认知,减少了非婚生育和早婚早育。尤其是西吉县发挥宗教人士的特殊作用,使多年来难以入户的沙沟乡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实现了突破。

(五)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干部任命、评优评先中严把计生审核关,全年审核7个批次上百人。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了26人法律责任。通过“12356”服务热线和信访电话受理群众政策和技术咨询、举报14834人次,兑现有奖举报奖励3.2万元。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西夏区被评为全国“阳光计生示范单位”,8个县(区)被评为全区“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全区60%的行政村和居委会实现“诚信计生”。广泛开展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下评上和党政机关评计生活动,群众满意度达97%以上。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在全区行风评议中,自治区及4个地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获评第1名。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积极参与,得益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和计生家庭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向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和计生家庭,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不容回避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口增长形势依然严峻,人口出生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2个千分点,在全国排位倒数第五,仅低于新疆、西藏、青海和海南,人口自然增长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18个千分点,在全国排位倒数第三。全区20~29岁育龄妇女约55万人,城市可生育两胎的“双独”家庭逐步增加,中南部地区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同心、海原、红寺堡、西吉等地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仍在12‰以上,高出全区平均水平4个千分点以上,控制人口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较弱,基层站所专业技术队伍不足、技能不精等现象普遍存在,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人口质量的提高任重道远,人口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出生婴儿性别比虽然下降至108.25,但仍略高于正常值上限;出生人口缺陷率甚至高于上年,有抬头趋势,达到119.52/万;偏远农村地区超生偷生屡禁不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中止妊娠的方式更加隐蔽,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矛盾,躲不开、绕不过;这些问题,等不得、拖不起。我们只有认清形势、自我加压,在困难和压力中寻求突破,在探索和创新中把握机遇,才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

二、2012年工作任务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2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预期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2‰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缺陷率明显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回落到合理区间。完成上述目标,必须全面落实《意见》,围绕一条主线,即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这个核心,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在降低中南部地区生育水平上取得新进展

这是做好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所在。在中南部地区全面推广“少生快富”整村推进模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一、二、三”胎模式向“一、二”生育模式转变,确保24个整村推进的行政村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部门帮扶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少生快富”项目户4500户、示范户1200户,每户捆绑帮扶发展致富项目1~2项,确保户均增收20%~30%。严格兑现奖扶政策,落实少生快富“一本通”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少生快富”独生子女户、纯女户提前奖扶制度,抓好“半边户”纳入奖励扶助政策的确认及落实。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免费诊治制度,做好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优惠政策。加强“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的服务管理,清理核查2008年以来的“三项制度”项目户,维护优惠政策的公平性和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落实“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的教育优惠,在帮助“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成才上积极探索,推动奖励少生向奖励优生、助学成才并重转变。

(二)在提升出生人口质量和优化人口结构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要着力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干预长效机制,实施好妇幼卫生“六免一救助”政策,为4.5万名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院提供免费住院分娩,为3.5万名新生儿免费筛查3种先天性疾病,并对患儿给予免费治疗;为3万对准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对计划怀孕的夫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筑牢提高人口质量的第一道防线。加快自治区级计生服务检验检测指导中心及县级优生检验室建设,提高优生健康检查的控制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特殊群体管理,对经权威医疗机构诊断认定不适宣生育的特殊家庭,要做好思想动员,及时、安全地采取处置措施。

二是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性别和谐。加强重点地区出生婴儿性别监测,建立卫生、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及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标准。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应对老龄化的新路子。

(三)在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迈出新步伐

首先,要完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经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重点解决移民地区、国有农场等薄弱环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遏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促进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

其次,要创新管理办法。加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的应用,确保县级应用率达到100%、乡级应用率达到90%以上。提升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网络化协作能力,争取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80%以上。加强流动人口协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企业和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覆盖率达到75%以上。

(四)在提高科学化服务能力上采取新举措

一要强化依法行政。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继续开展“四评议”和有奖举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超生偷生等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坚决避免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要强化基层基础。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提质提速上下功夫,在精细服务上下功夫,在打造品牌上下功夫,力争建成乡级服务站15所,创建优质服务示范站10所。合理配置与服务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强化培训,磨砺技能,提高设备使用率,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要强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制度,健全人口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抓好生态移民、流动人口等群体人口信息的流转和交换,提高服务科学决策、服务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信息维护和实时更新,严把录入数据质量关,确保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以上。

四要强化队伍建设。推进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以家庭为中心、以育龄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分类、岗位标准、职业规范、人员准入和资格认证,加快解决技术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年内培训人员2000人次以上。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县级直管乡级计生服务站的管理体制。五要强化幸福家庭创建。在银川等5个市、县(区)开展幸福家庭创建试点,建立“经济上帮扶、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的关爱关怀体系,培养一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文明富裕、身心健康、和谐幸福”的家庭,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并为今后全面推开摸索经验,探索途径。

(五)在强化各项保障上探索新途径

一是抓好组织协调。各地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人口理论和政策的战略研究,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向前迈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执法协调、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信息共享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主动沟通联络,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抓好经费保障。各地要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和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奖励扶助动态调整机制,对人口发展战略、计生家庭奖励补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等方面的经费要予以保障。

三是抓好舆论宣传。牢固树立国策意识,按照构建入户宣传、标语宣传、媒体宣传、文艺宣传“四位一体”宣传工作新机制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婚育文明“五级联创”和“亲情计生万家行”活动,抓好话剧《计生专干》全区巡演,建设100个穆斯林人口文化书屋,为2万户计生家庭制作“全家福”。充分发挥宗教人士的特殊作用,努力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和行为。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