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2.0:供给侧改革与企业转型升级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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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互联网+”的6把虚火

互联网商业一直就是个火热的话题,但是很多人却抱着投机的心态去面对互联网。不客气地讲,这是一种病态的心理。这种病态首先体现在对互联网商业先富群体的垂涎上,在这种心理成分中还有“捞一把就走”的心思,这不是一种对互联网的“真爱”。抱有这种投机病态心理的人多了,就表现为群体性“爱无能”。由此带来的是行业躁动,不能撑出真正的繁荣,反而是虚火丛生。

第一把虚火,羊毛出在猪身上。

互联网商业与创业必先提“免费”。“免费”甚至成了一种商业模式。很多企业互联网转型时“免费”好做,不收钱就行了,但再想“收费”却难了。它们很快会发现根本找不到赚钱的方式,焦虑的同时总想做点什么,于是跟风险投资催化的商业项目挤在一块儿继续“烧钱”。

“免费”的本质是一种广告模式,这种模式先吸引大量低端用户,然后通过广告主付费(低端用户承受广告轰炸)来盈利,或者通过极少高端用户付费来盈利。而互联网技术的早期商业化正是广告模式,广告也是互联网最成熟的商业模式,由此也成了互联网媒体化属性的基因。

随着互联网商业形态越来越多种多样,很多互联网商业模式复合化。“免费”在各种创新型互联网商业模式中所起到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小。

而在“互联网+”背景下,大量的传统企业需要转型升级,其中不乏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制造业中的企业。这些传统企业不可能,也压根儿不会一股脑地都去做“广告行业”。它们一定要搞清楚这个基本逻辑,再去抉择和把握是否要“免费”。

其实,“免费”这个东西还有个近亲,叫“低价”。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低价”获得订单,“低价”获得关注,成了常态。但用户很快发现,买的没有卖的精,羊毛只会出在羊身上。低价就是低质量的代名词,低价必然带来低质量。现在中国的网络消费日趋成熟,“低价”成为消费者购物主导因素的作用日趋下降。这背后的含义是消费者(用户)在变,用户消费日趋理性,而用户消费需求越来越高,用户不再相信任何形式的广告,用户越来越相信口碑。在互联网商业发展中,“低价”策略将被彻底地踢出发展的舞台。

第二把虚火,各种“微”。

移动互联网发展起来后,各种“微”非常活跃。微店、微商、微营销、微讲堂……这些“微”看上去都很热闹,赚钱的却不多。

各种“微”听起来给人直观的感觉是“简单”“低成本”,甚至“无成本”。这种感觉不免使人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各种“微”,做生意肯定赚钱!其实不然。“简单”“低成本”,也意味着没有壁垒,任何人都能干,结果就会陷入恶性竞争。要么大家都赚不到钱,要么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整个市场创新都被毁掉。

拿微店来讲,移动互联网兴起后的各个微店平台多是复制PC网店的平台模式。既没有充分发挥移动设备的“位置”属性,又不能尝试社会化电子商务创新,更没有大数据积累和应用。

第三把虚火,大数据。

“大数据”是近几年被错误使用最多的一个词。常听到电视上天气预报主持人说:“我们来看一下大数据显示的结果……”然后就是转身面对大屏幕地图上标记的数据或曲线来说数字,这种讲法是错的。

真正的大数据绝不是摆几个大屏幕,或者画些数据图。这些不叫大数据,这些叫统计,或者顶多叫统计数据。

真正的大数据是通过海量数据的累积发现未知的规律。大数据是一种信息技术,绝不是拿来标榜新潮的一个玩意儿。

如今,不少公司很愿意标榜自己在拓展大数据业务,甚至出现了大数据概念股。实际这些公司可能连基本的业务运营数据都统计不准,有的连数据都没有,哪儿来的大数据呢?

第四把虚火,传统企业被颠覆。

常有类似“三年之内,50%的传统企业都会倒闭”这样的句式出现在各种新媒体上,这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讲法。

事实上,“互联网+”的转型本质是消费互联网往产业互联网的大转型。在这个过程中,占据主导的不再是先期互联网公司,而是互联网化的传统企业。

传统企业在长期的运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用户经验,它们非常了解用户痛点是什么。转型过程中,它们可以使用互联网工具(技术)顺畅地解决用户痛点,而且它们学习互联网工具(技术)的成本较低。

但对先期的互联网公司来说,要学习传统行业的成本很高,甚至是压根儿学不来。它们很难搞懂传统行业的用户痛点是什么,它们极容易陷入过度设计,并自以为是创新。

“用户痛点”这个词也被用得过滥。真正的用户痛点不是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而是在长期的一线运营中打拼出来的。是的,用户痛点不解决问题,但真正地把握准用户痛点却是最真实的收获。传统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少不了要经受用户的吐槽,甚至是谩骂。次数多了,时间长了,这些用户问题不断在传统企业运营人员的脑海和潜意识中发酵,最终才确定为用户痛点。真正的用户痛点都在传统企业一线运营人员的头脑里,他们可能很难说出来,更难用文字描述出来。但一旦某一技术工具升级或机遇出现的时候,他们就能抓住这些工具和机遇去解决用户痛点。

第五把虚火,互联网巨头一统互联网。

与“传统企业被颠覆”对应的是现有的互联网企业巨头大有一统互联网之势。不难发现,只要是一个看上去发展前景还不错的创业创新项目一定就会被互联网巨头企业收购。另外,互联网巨头还并购大量已上市的公司,这些公司成为巨头商业生态中的中坚力量。互联网巨头之间也不只是竞争,它们有时也会联合投资创立一些新项目,它们还会跟传统企业合作一些项目,既合纵,又连横,颇有商业霸主之相。

凡懂点兵法的人都知晓,过于穷兵黩武只会使国力丧失。国之强盛,非军力之一强。动用资本实力买一家公司容易,但真正地消化融合却需要管理跟得上。其实,在早期的互联网公司里,大量存在管理危机。现金流可能不错,盈利也还可以,管理却如纸糊的一样脆弱不堪,而网络经济的高利润又实实在在地将管理危机掩盖了下来。

无论是互联网巨头,还是早期的互联网公司,传统企业都应不卑不亢地去看待。“互联网+”没有迟到和晚来一说,随时都有机会。但管理如果跟不上,就难以适应“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变化。

第六把虚火,粉丝经济。

粉丝经济关于粉丝与商业的解读可参考《自商业:未来网络经济新形态》224页。是与自媒体、互联网思维同时被热炒的一个词汇。第一个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尝试“粉丝经济”的是陈坤,用户付费成为陈坤微信公众平台的会员,会员费从10元的月卡到168元的年卡不等。如果不是铁杆粉丝,会员享有的那些权益看上去非常可笑。例如,可以欣赏陈坤的私房音乐,可以让陈坤和你说早安、晚安。这样的铁杆粉丝也常被人们称为“脑残粉”。随后,南派三叔、“罗辑思维”也都推出了会员付费,一段时间以后便没人热议了。

粉丝经济实际是明星经济。随着时代发展,明星与粉丝各自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所谓的粉丝经济很难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而在微信自媒体飞速发展的一年里,粉丝经济倒是吸引了非常多的电商卖家(不少是淘宝店主,也有线下商家)去做微信公众号。这些电商卖家将微信公众号的关注者当成粉丝,挖空心思地增加公众号关注人数,甚至不惜花钱购买“僵尸粉”。电商卖家多会用公众号发商品广告,但转化率一般不高。

粉丝经济成了一种商业鸡肋,食之无味、弃之还可惜。这把虚火现在依旧照耀进了“互联网+”,也影响着转型升级中的创业者。

粉丝经济与本节讲到的其他五把虚火一样,不是单纯的伪概念,但抱着投机心态肤浅地滥用却不会有好的收益。虽然早期的粉丝经济仅仅指音乐产业中粉丝购买CD、下载付费高清音乐、购买演唱会门票或其他明星周边产品,但随粉丝消费而来的商业现象也开始被纳入科学化的管理。2011年曾有专业机构将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概念引入粉丝经济,即单位付费粉丝的月消费贡献率。ARPU原是电信、网游等行业的术语,用来阐释粉丝经济是管理科学的进步。而所有互联网转型的商业模式,正是要从接单卖货变为ARPU,本书的第4章会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