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内法院的下行效力与上行效力时,《罗马规约》使用了“犯罪”与“行为”两个不同的词语来界定“一事”。由于对“一事”的界定关系到一事不再理原则适用的案件范围及其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