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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王国

公元476年

世界大事记:

西罗马帝国灭亡。

公元1世纪,法兰克人居住在莱茵河的下游。公元406年,法兰克人随同西哥特人、勃艮第人一起进入罗马帝国的高卢地区(今法国境内)。公元481年,克洛维成为法兰克人的军事首领,经过多年征战,法兰克开始走向强大。到公元511年克洛维去世时,法兰克王国已将罗马高卢的大部分地区征服。

在征服的过程中,占领罗马皇室领地的法兰克国王将其作为奖赏,赐予他的廷臣、将军、亲信、教会和修道院。这些新兴法兰克地主与被保留下来的高卢罗马大地主一起,构成了法兰克国家的地主阶级。法兰克地主阶级的发展历程,同时也是自由农民丧失土地沦为依附农民的历程。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封建统治者将封建化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这就构成了法兰克封建化的一条主线。这一过程可分如下三个阶段:

◎公元800年圣诞日,教皇利奥三世在罗马圣彼得教堂为查理加冕称帝,宣称这个外族首领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标志着西欧基督教化即罗马和日耳曼的融化基本完成。有人认为查理大帝的加冕标志着神圣罗马帝国的开端,然而大多数人还是认为那时的帝国应该叫作法兰克帝国。

第一阶段是内战时期(公元511~714年)。这个时期的特征是王权衰弱,社会动荡不安。长期的战争破坏使较脆弱的自由农民只好投身于大地主的门下,法兰克的封建生产关系也由此产生,其结果是大土地所有制的成长和自由农民逐渐沦为依附农民。

第二阶段是宫相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时期(公元714~741年)。他下令将土地作为“采邑”进行分封,但受封者必须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且不得世袭。这一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了法兰克王国的军事力量。促进了法兰克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

第三阶段是加洛林王朝时期(公元751~987年)。公元751年,宫相丕平发动政变并登上了王位,建立了加洛林王朝。这个王朝在查理曼统治时期(公元768~814年),通过开疆拓土,形成了一个版图广大、民族众多的帝国,史称查理曼帝国。

查理曼,又被称为查理,他从小在宗教环境下长大,对基督教极为虔诚,但没有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他的父亲丕平在公元751年创建加洛林王国时,他才9岁。公元768年,他的父亲患水肿病死于巴黎,留下了查理曼和卡洛曼两个儿子,法兰克人召开民众大会,选举这两兄弟为国王,平分全部国土。但卡洛曼放弃了对王国的监管,进修道院当了僧侣,3年后去世。公元771年,经全体法兰克人同意,查理曼被拥戴为唯一的国王。

查理曼统治法兰克王国时期,开始了大规模的领土扩张行动。他一生共发动了50多次远征,并亲自参加了30次远征。其中最长的一次战争,是对北方萨克逊人的征服。他以传播基督教为借口,从公元772年起,先后发动8次进攻,时间长达33年,最终征服了萨克逊人,使他们成为法兰克王国的臣民。通过几十年的征战,法兰克王国扩大到了相当于今天的法国、瑞士、荷兰、比利时、奥地利以及德国、意大利的大部分地区,成为当时西欧空前强大的国家。800年,查理曼进军罗马,援救被罗马贵族驱逐的教皇利奥三世,并被教皇加冕为“罗马皇帝”。从此,法兰克王国成为“查理曼帝国”,查理曼则成为“查理大帝”。他把自己的帝国当做古代罗马帝国的继续,查理曼的加冕被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它标志着神圣罗马帝国的诞生。

公元494年

中国大事记:

北魏孝文帝宣布迁都洛阳,实行改革。

·采邑制·

采邑制是中世纪早期西欧的一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墨洛温王朝末期由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自由农大量破产,国家无可用之兵,中央的政治、经济、军事力量衰落。公元8世纪30年代,宫相查理·马特改变无条件分赠土地的办法,实行采邑制。没收叛乱贵族和部分教会土地封给官员和将领,受封者必须服兵役和履行封臣义务,而且只限本人,不得世袭。双方如有一方死亡,或封臣不履行义务,分封关系终止。如愿继续以前的关系,必须重新分封。通过采邑制,建立了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国王与受封者之间的主从关系,加速了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进程,为形成阶梯式的封建等级制奠定了基础。骑兵逐渐代替步兵,兴起骑士阶层,中小地主力量加强,且提高了国家的政治与军事力量。公元9世纪以后,采邑逐渐变成世袭领地。

查理曼对基督教极为热诚和虔信,在他统治时期,下令教会和寺院办学,在宫中成立学院,广泛招聘僧侣学者前来讲学。他还从中等人家和低微门弟人家中挑选子弟,与富贵子弟共同接受教育。甚至任命出身贫穷,学习优异的青年教士为主教。在定都阿亨后,他大兴土木,修建了许多金碧辉煌的宫殿和教堂。随着建筑的兴盛,绘画、雕刻等艺术也有所发展。查理曼还派人搜集和抄写了许多拉丁文和希腊文手稿,虽然他对抄本内容一无所知,但却为后代保留了许多古典作家的著作。公元814年,查理曼去世,终年70岁。其子路易即位后,力图继续维护统一。但是随着地方封建主独立地位的加强,王权逐渐衰弱,中央政权已无力控制局面。公元817年,路易将帝国疆土分给自己三个儿子:罗退尔、丕平、路易。后来在疆土分配问题上,父子反目,父子、兄弟之间展开了骨肉相残的斗争,法兰克王国陷入内乱之中。在战争中,国王路易和其次子相继死去,形成了罗退尔、路易、查理兄弟三人争夺疆土的局面。

当时,罗退尔的势力最强,统治着中部地区;东部日耳曼人地区被路易统治;查理统治着西部地区。兄弟之间相互攻击,战乱不断。公元843年,兄弟三人开始和谈,三方正式签订《凡尔登条约》,将帝国分为三部分:今日的德国西部分给路易,称日耳曼;今日的德国属查理,称法兰西;路易和查理之间加上意大利中、北部留给了罗退尔。条约还规定,罗退尔沿袭皇帝称号。至此,兄弟相残的局面才告结束。

罗退尔死后,他的三个儿子又瓜分了他的领土,长子统治意大利,次子统治洛林,小儿子得到普罗旺斯。公元870年,小儿子去世,日耳曼路易和法兰西查理在墨尔森签订条约,将其侄的领土瓜分。此后,三个王国在外邦势力的入侵下,疆域有所改变,但不大。查理曼帝国的三分,奠定了后来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三国的基础,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