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敢死营的冷面校尉
秦风盘坐在毡毯之上,仔细地将葛藤一圈一圈地缠在刀柄之上,格外的小心,每绕一圈,都要用力地拉紧。这种葛藤是落英山脉之中的一种独特的藤类植物,在沸水之中煮上几个时辰,取出来晾干之后,便柔软如麻绳,但其强韧却坚逾钢铁,其上无数小颗粒的凸起,使之握在手上又充满着质感,战场之上,握在手中,绝不会因为染上了鲜血便在手上打滑。
秦风手中的刀刃长三尺,柄长二尺,是敢死营中标配的武器,上至校尉,下至普通兵士,都装备着这种刀。整柄刀是由模具一次成型,净重十二斤九两,刃薄背厚,最利于劈砍。这柄刀伴着秦风已经六个年头了,整个刀身上隐隐有着一层红晕,那是无数的鲜血浸染而上,天长日久而留下的印迹。
一圈一圈,一直缠到刀柄尾处,再打上了一个死结,秦风站起身来,随手挽了几个刀花,满意地点点头。随手将刀插在身边的地上,又取过自己的盔甲,用抹布细细地擦拭起来,甲叶黑沉沉的,每一片都呈椭圆形叠加在一起,整套盔甲净重三十八斤。如果一个身材单薄的士兵穿在身上,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不过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这显然不是问题。
秦风,敢死营校尉,一个从十六岁便从军,在军中一直干了六年的老兵。入伍便进入敢死营,从一个小小的军候,一路升到了敢死营的校尉,校尉已经是大楚军队之中营官的最高军衔了。
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秦风是一个传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在敢死营中一干便是六个年头还能全须全尾地活着的。敢死营,顾名思议,便知道这是一支进攻冲锋排在最前面,撤退之时却又落在最后面的军队,他们存在的意义便是去送死,用自己的生命来为大军赢得胜利或者是赢得生机。
敢死营中的士兵自然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通常他们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大楚国内各种死囚犯,如果报名参加敢死营,便可以免死发配到军前效力,如果运气好,几场大战下来不死的话,便可以赫名以前的罪行,从而将自己洗白。当然,能够成功将自己洗白的人廖廖无几,基本上一两场大战下来,敢死营中的人便要换一茬了。第二类便是军中的刺儿头,被其长官厌恶到了极点从而发到敢死营中来,这些人,哪怕你是老油条,生存下来的机率也是极低。
敢死营中也不是没有出了人头地的,有运气极好的家伙,能够在敢死营中活过二年,基本上便能升到副尉一职,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一般便会调到其它营中效力,这样的人在军中还是不愁没有出路的,因为到了这个地步,这些人基本上已经成了名闻军中的悍将了,每一支军队的将领,还是都希望将这些百战余生的人揽入麾下的。
不过像秦风这样一干六个年头,却仍然在敢死营中不挪窝儿的,就是前无古人了。这六年当中,有三个副尉,也就是秦风的副手,调到其它了营头担任了主官。
能在敢死营中镇服所有人,秦风当然靠得不是口才和人格魅力,在敢死营中,只有一样东西有效,那就是拳头,身为校尉,如果拳头不够硬,在敢死营中绝对只有一个下场,死。这些士兵每一个都可谓是亡命之徒,将一营主管干死于他们而言,绝对不是一个事儿,因为他们本来活着的希望就很渺茫,左右不过是死,又怕个鸟啊!
不过秦风却无人敢惹,每一个新调到敢死营中的家伙,都是敢于挑战除了秦风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哪怕被打得跟条狗一样都不见得服气,但只要一看到秦风出现,基本上都如同老鼠见了猫一般。
秦风的大名,不仅仅是在敢死营中,便是在整个大楚西部边军之中,也都是赫赫有名。这个家伙,可是敢于在主帅大帐之中掀了大帅的桌子的奢拦人物,掀了大帅桌子还不死,还能完完整整地走出来,那就更了不起了。
很多人猜测这就是秦风始终如同一颗钉子一般扎在敢死营中的原因。除非大帅调走,不过现在看起来,大帅调走是不可能的,秦风最终的结果,还是有八九成会在某一场战役之中被敌人干掉,从而终结自己的军人生涯。
对于这些议论,秦风从来是不闻不问,至于他与大帅之间的问题,或者只有他与大帅两个人知道了。
擦干净了盔甲,秦风将盔甲一件件地套在了身上,哗啦一声,站了起来,系紧了束甲丝绦,掀开大帐的帘门,大步走了出去。
出现在士兵们面前的秦风,从来都是一个不苟言笑,冷着一张脸的冷面冷心的将领。对待麾下士卒,他从来都是极为严苛的。
敢死营中的士兵平常是看不出什么军纪的,此刻在营中,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着士兵,有的在骂大街,有的正在烤着不知从哪里掏摸出回来的鸡,更多的则是在较劲儿,横眉冷对,下一刻自然便是大打出手。打架斗殴,对于敢死营中的士兵来说,那完全就是家常便饭,打输了,算你倒霉,被打死了,是你命苦,没人管,包括秦风,也从来不管。
敢死营中只有一条规矩,不许郡殴。两人看不顺眼便单挑,如果敢于拉帮结派地群殴,那迎接他们的绝对是锋利的刀子,一般而言,秦风对待这样的行为是将两帮人都杀个干净。反正敢死营中从来不会缺人手。少了一些人,上头自然会填充更多的人进来。
秦风所过之处,躺着的人闭上了眼睛,正在烤鸡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烧鸡,不过半边快被烤焦了也不敢稍动一动,横眉冷对的人眼珠不再瞪着对方,而是随着秦风的行进而转动着,而正在打架斗殴的家伙则在这一刻,仿佛中了定身法术一般都僵在了哪里,一脚踢起在半空停了下来,而挥出的一拳眼看着就要击中对方的面郏,此刻却也停留在离对方脸庞几毫米的地方。
一直到秦风的脚步消失,双方这才指天骂地的又干将起来。
整个敢死营一千五百人,一场战斗下来,一般减员一多半,而在和平时期,每天减员也在二三人之上。
每天都有尸体被抬出去,也每天有人背着包裹进入敢死营的营地。
敢死营并不与大军的营地扎在一起,而是离主营有数里远的距离,因为整个大军,谁也不认为与这帮人驻扎在一起会不生出事来,自然是离得远一些,免得自己的士兵被这些家伙带坏了。
一圈巡视下来,秦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营帐。敢死营中,一个营帐住八人,只有校尉秦风一人住着一个大营帐。作为校尉这个职位来讲,本来是没有这个资格一人占据一个大帐的,不过实在没人愿意同他住在一起,情愿几个人挤一挤,这样一来,倒让秦风平白得了好处去。
掀开大帐的帘子之时,内里却早已经坐了一个人,秦风也不意外,走进大帐之内,脱掉盔甲,坐在了那人的对面。
这个人是敢死营中唯一敢于正面秦风的人物,当然,这个人敢面对秦风,不是因为他武力超值,而是因为他是敢死营中的唯一的大夫。
这位大夫到敢死营中也有三年了。是除了秦风在敢死营中呆得时间最长的一个人物,他能活得长,也不是因为战斗力超群,而是他始终是敢死营中每一个人都下死力要保护的对象。在敢死营中三年,此人已经得到了所有敢死营中上上下下的认可。在敢死营中大家都公认,只要你不是倒霉当场****死了,但凡还有一口气儿在,这位大夫都能将你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这样的一个,谁不想保护?谁会认为自己永远不会有濒临死亡的一天,那个时候,只要这位神医还在,说不定就能救自己一命。所以这位在敢死营中干了三年,基本连刀都没有摸过的人,却是活得最好的一个人。而且口口相传,每一个新进营的敢死队员,都会知晓在战斗之中,最需要保护的人就是这位大夫。
在敢死营中,连秦风都不敢说自己高枕无忧,因为说不准就有那个患了失心疯的家伙摸进他的营帐想给他一刀,但这位大夫却绝对无人敢动。
“忙完啦?”秦风皱眉看着对面这个衣服上还染着斑斑血迹的家伙,“舒疯子,你每次到我这里来,难道就不能换身衣服,将手上脸上的血洗洗干净吗?”
被称作舒疯子的舒畅咭咭的笑了起来,摇头晃脑地道:“有什么可换的,你见过的血少了?”
“正因为见过的多了,所以才讨厌。”
“这就是你每一次大战之后,要将每一片甲叶都擦拭得干干净净的理由?啧啧,要是外人听说你这位杀人如麻的敢死营校尉居然极度讨厌鲜血,可真是没几个人信?”
秦风哼了一声,坐在了舒畅的对面,“舒疯子,你在敢死营中呆了三年了,还不想离开啊?我可告诉你,我们已经接到开拔的命令了,这一次,与西秦的大战,可不是平常的小打小闹,就算大家护着你,也不见得能护你周全。”
“不走,当然不走,什么地方能找到敢死营这么好的试验场地?死了人,也没人管,每天都有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伤摆在我的面前,别的地方,万万是碰不到这样的事情的,我不走。”
“不走你就呆在这儿吧,到一命呜呼的时候,可别后悔。”秦风冷冷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