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遇上故交(1)
一
清晨,半启的东窗吹进一阵阵的冷风,几缕明灿灿的阳光自夹缝里射进来,正好落在了床上,绡帐半垂,暗香幽幽。
带着宿睡的迷糊睁开眼皮,阳光有点刺眼,金凌眯了很久才适应这光线,瞪着这陌生的床顶,想了好一会儿,她才记起昨儿个晚上的事:她遭了道,躲在水缸里,然后被人点倒了。
会是谁点倒了她?
九无擎么?
她已经落到他手上了么?
想到这里,她心陡然一沉,想坐起来,却发现手完全麻软,但脚倒依旧可以动,心又一紧。她的身子,百毒不侵,如果中的是一般的毒,不出半日,毒性自去,很显然,昨儿个她中的毒,很不寻常。
那该死的九无擎,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耳边忽有一阵暖暖的气息吹拂过来,撩动她敏感的触觉,她赫然转头,在看到眼前这一幕后,傻眼!
床边上居然睡着一个男子……
一头黑发如墨,铺在锦被上,侧睡,半张脸藏在她臂湾里,半张脸浸润在朝霞间,眉,锋利,鼻,俊挺,面颊,成蜜色,唇色嫣红,便若冬日怒绽之红梅,那优美的唇线微扬,看上去睡的极香的模样。
时有风吹过,几缕散落的发,轻轻的拂动着他的脸颊,逗弄着那极为出色完美的脸孔……
不是九无擎,竟是龙奕拿住了她!
紧绷的心弦一松,紧跟着,神思恍惚起来,她记得了什么?
是的,对了,很多年以前,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常常和燕熙同榻而眠。
她的燕熙生着俊美的相貌,脸蛋就似上等的美玉,白里透红,眼睛微眯的时候,既危险又优美,就像一只准备出击的金色猎豹。
每天晚上,他喜欢倚在床上看书,而她喜欢趴在他身边,名义上是看书,实际上是借机看他那张漂亮的脸。
那时候,身边的人都说她是个小美人,可她觉得燕熙哥哥比她还要漂亮,那时而温柔、时而严厉的酷酷模样,令她十分着迷。
曾经嘻笑欢闹的情景犹在跟前,一眨眼,十二年匆匆就过去了,属于她的青葱岁月里,再也找不到他们的足迹,属于他们的记忆就此断层,这真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遗憾……
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研究一个陌生男子,金凌的脑海里想到依旧是燕熙,无法想像,长大后的燕熙会生着怎样一个模样,会不会也像他这样好看?
“龙奕,怎么又是你?”
最近,这家伙怎么老是阴魂不散的出现在她的周围。
想到那天,他说要娶她,今天又这么无耻的和她同睡一床,她就极度不高兴——这个人救她,绝对居心不良。
沉睡中的男子倏地睁开眼,抖落那几丝慵懒,爆射璨亮的精光,与朝霞互相辉映,浑身上下散发出戒备之色,等看清谁在睇视他后,才又伸了一个懒腰,一边打着哈欠,一边不满的报怨起来:
“大清早的,乱叫什么,扰人清梦?还有,麻烦你注意一下说话的语气:若不是我及时出手,你早被那九无擎抓去了,现在这会儿,不是被用刑,就是被人给灭了,哪还有这种机会躺在这里享清福?居然还是满口嫌弃的调调……为了救你,我昨儿个可是忙了半宿,好不容易才睡着,就把我吵醒了,你别那么没良心成不成?哎呀呀,我可是困死了,睡觉睡觉,不许吵。”
说着说着,他又往枕头上倒了下来,贴着她睡,闭上了眼。最近几天,他睡眠严重不足,很渴睡。
金凌的脸孔顿时烧起来,除却小时候,她长大这么大,还从没有和别的男人如此亲近过,她不由急叫起来:
“等一下等一下,龙奕,你救我,我感激你,但你别在这里睡,男女有别……”
属于他独有的气息扑面而来,令她觉得好生别扭,却被打断。
“没关系,你迟早会嫁给我。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就算你不准备以身相许,昨儿一夜,你总归是睡在了我房里,名义上,你就是我的人了,所以,嫁给我是你唯一的选择。夫妻之间,没男女有别一说……”
再度睁开眼,他没了睡意,露出了一脸的嘻皮笑脸:之前嫌他嫌的那么厉害,现在你没法折腾了吧……他笑嘻嘻的捏了捏她的脸蛋,淡淡的紫芜草的清冽气息冲进鼻腔。
金凌从没被人轻薄过,原本怀有的一点感激之情,一下烟消云散,她从来就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敢吃她豆腐,再大的情面,她都不卖。
金凌被惹毛了,一双脚灵活的一勾一挑一踹,一脚出去,十分力道,使的是正宗的金钢腿,狠狠撞在那人的肚腹上。
龙奕根本就没留心,以为她已动弹不得,加上突来的劲道,让人防不胜防,等到他闷吭一声觉察不对劲时,已连人带被飞了出去,砰通倒地,摔了一个大跟斗,绯红的锦被把杏衣男子卷在了里面,把一张好端端的八仙桌给压了个粉碎。
由于双手没有力道,她使了一个凌空翻,盘坐而起,没看地上那个在被子里挣扎的男子,却被自己身上的衣服给吓住——身上穿的已经不是昨儿晚上的夜行衣,而是一件绣着莲花的粉色单衣,她顿时急恼瞪圆了眼。
“咳咳咳……当真好心没好报,臭丫头,你想谋杀亲夫啊!”
胡乱的把锦被扯开,龙奕还没有抱怨完,就被喝断:
“谁让你给我换的衣裳……”
这人真是无耻,竟敢碰她冰清玉洁之身,若刚刚只是小怒,那此刻,就是勃然大怒,当下,她不管三七二十一,跳下床,就冲了过去,一记无影腿毫无预兆的踢了过去。
“呀……你发什么疯?我是你恩人,不是仇人,喂……打住……打住……”
金凌哪肯这停下来,劲风所到,既疾又快,乱影横飞,难辩虚实。
好厉害的腿上功夫,龙奕惊骇之极,连忙躲闪,杏袍翻飞,嘴上直叫:“喂喂喂,你再撒泼,我真不客气了……你想打,等你身上毒清了再打,我不趁人之危……这个时候动真气,对身体不好……喂……”
真要命,这臭丫头,身手着实不赖,看来不显出真功夫把人拿下,根本没办法把她制的服服帖帖,正想着要如何拿下这个嚣张的女人,门“吱扭”一下开了,走进一个漂亮的少妇,紫裙雪袄,双心妇人鬟,斜插珠花,柳眉明眸,俏鼻粉腮,不曾着了浓妆,清清淡淡,很是秀致优雅,看到里面这情状时,不得惊叫起来:
“呀呀呀,你们这是唱的是哪一出啊?怎么尽在这里给我败家?”
声音儿尖尖脆脆,有点熟耳。
金凌收回横扫出去的一腿,看向突然冒出来的女子。
那女子也抬了头瞅她,一脸的心疼和嗔怪。
“咦,凤萧姐姐,怎么是你?这里……是回春堂?”
金凌脱口而叫,原以为这里是龙奕的地盘,结果不是。
那女子一怔,抬头,露出惊奇之色,上下打量起来:“怎么?你认得我?”
“自然认得,十二年前,我曾来过回春堂的……我是琬儿啊……凤萧姐姐可还记得?十二年前,有一天,有个满身长满红胞的小鬼急冲冲跑这里来找你,叫什么来着?对了,那臭小子叫虎头……哈,我一直觉他叫狼头比较好,整一只就是小色狼……凤萧姐姐,我就是那个整治了小色狼的小琬儿呀……”
这句话,不仅令那女子瞪直了眼,也令龙奕惊大了嘴,下巴差点脱落……
“你,你是琬儿?琬儿不是已经死了么?”
“没死没死,我还活着呢……”
金凌笑弯了眉,看着女子走近打量,目光闪闪,放出灿灿的光华。
眼前这女子,姓凤,名萧,以前是回春堂掌柜的掌上明珠,如今则是老板,人称药娘子程三娘,因为她嫁的男人姓程。
十二年前,金凌和家人来龙苍大陆时,西秦国也在打仗,所谓的诸侯争霸,烽火连天,形容的便是当时那样一个情形。
在那种时局中寻丹问药,是一件举步为艰的事,失散也是常有的事。
有一天,她和姑姑他们又被乱军冲散,她怎么找也找不到侍卫们,便跟着难民一路往鍄京而来。半路,她遇上一个少年,就是那只小色狼。
那是一个很不正经的男孩子,嘻嘻哈哈,说话随性,很阔气很有钱的样子,不知道什么来历,反正很好玩,会吹牛,也很会打架,和熙哥哥有得一拼。
小小的她,为了不至于饿肚子,就拼命的缠上了他,扮可爱,扮无辜,骗吃骗喝骗同情。
会记得他,是因为这个少年长的很像燕熙,若非她知道燕熙是燕伯伯的独子,她真的很怀疑这是玲珑姨娘一不小心遗落在外的孩子。
虎头和燕熙,长的极为神似,一样的俊美无俦,一样的风骨绝代。
不同的是,燕熙是爹娘一手调教出来,自小一身正气,赏罚分明,天生的尊贵,养成了他威慑不凡的气度。
至是虎头,满身吊二郎当,邪里邪气,什么“坏心眼”的事都能干得出来,什么嗖主意都能想得出来,放任无忌。
这两人,性格一正一邪。
燕熙心怀天下,凡事以大局为重,虎头放性不羁,凡事任凭心头喜好。
燕熙会教她训她,会宠她,虎头会骂她唬她,玩的时候,不忘带上她一起“闯祸”。比如:一起去逛青楼。
她很不喜欢看他顶着一张“燕熙”的脸孔,在外头招蜂引蝶,肆意的破坏“燕熙”哥哥在她心目的良好形象——于是就在他身上下了一味“闻香疹”,只要一碰女儿香,就会生红疹……
发疹那天,他的侍卫将他送去了回春堂,可惜凤家的医术治不了他。
后来,当他知道是她害他发的红疹,恼的是恨不能把她劈成两半。
可她倔着脾气把自己藏起来,恁是让也受了三天三夜的折磨。
三天后,痒疹消退,他挟着十万分怒气跑来找她算账,却看到有大批训练有素的不明人马欲将她擒拿。他自认倒霉,收起满肚恼火,带着她东躲西藏大逃亡,忘了责备她,也不曾弃她不顾,而是选择了与她生死与共。
在失去家人保护的那些日子里,是这个萍水相逢的少年,守护了她的平安,代替了燕熙,担负着照看她的责任。
在外躲避神秘追堵时,她肩骨上曾受过严重刀伤,是他给她上的药;她伤口感染发高烧,是他彻夜守着;她口渴,是他半夜敲开冰河,给她取水;她肚子饿,也是他去打山鸡给他熬汤……
他说捡到她,是他这辈子最倒霉的事,他说,等她养好伤,他们就此各奔东西,从此再不管她死活……凶巴巴的样子很可怕,事实上呢,他心地挺善良。
结果,她的伤没有好,燕熙就带着随身侍卫找来了。
她终于不必再去缠虎头,欢天喜地的腻在燕熙怀里又哭又笑又亲又闹又叫的,而他,满身脏兮兮,一脸灰不溜秋的站在边上,瞪他们,就好像才用顺手的玩具被人突然抢了去。
她想把虎头介绍给燕熙哥哥认识,虎头悻悻的一甩头,一去不回,就好像自己是他挥之不去的恶梦,能避多远就避多远。
当时,她真的很受伤,自己如此人见人爱,这人怎么就如此讨厌她?
那日一别,他们就再没有见面。
后来,她和燕熙哥哥及一干随侍高手中了埋伏,落入了某个神秘人的手上。
后来,玲珑姨娘带了一帮素未平生的西秦高手来救他们出去。
后来,不知何故,玲珑姨娘趁夜叫醒她与燕熙开始大逃亡。
后来,江河之上,急风怒浪里,他们的船,起火,沉江……
那是一个很可怕的记忆,燕熙带着她在汹涌的江水里挣扎,北风呼啸的夜色里,他们在死亡线上徘徊,一阵高过一阵的冰冷浪花将他们吞没,嘴里倒灌着冰冷的江水,鼻子里呼吸不到足够的空气。
在姑丈撑着小舟找到他们的时候,她已没有力气撑下去,小小的身子止不住往下沉,是燕熙拼尽一切,将她顶出江面,自己却因为精疲力竭,被冷不伶仃打过来的浪花卷走。
后来,任凭她如何哭闹,姑丈恁是不肯再在这样一个他们的权势无法施展的异域里冒险下去。在她身体内的毒有所清除以后,只留少部人继续寻找燕熙和玲珑姨娘,自己则毅然带着百余精锐部属回去九华。
龙苍近一年的飘泊生涯,成了她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痛。
这一年,她失去了把自己当亲生女儿来疼惜的玲珑姨娘。
这一年,朝夕相处近六年的青梅竹马被她遗落在了异国他乡。
回国以后,父亲曾派出无数人马,辗转万里,不死心的寻找。
没有音讯,他们沉入大海的砂粒,消失的无影无踪。
父亲为了安抚她,故意编了一个善意的谎言:“燕熙被世外高人救走了,十二年后,他就会回来娶我家小凌子……小凌子要做的是:学做一个出色的继承人,成为小熙眼里的骄傲……”
八年时间,她磨砺自己成材,然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只为了寻找燕熙。
这三年,她曾多次路过回春堂而不入,自是有原因的,只是今日,她着实没想到会被龙奕带到这里。意外邂逅故人,着实令她惊喜万分。
为了证明自己就是琬儿,之后,金凌一五一十将过去发生的一幕幕说将了出来。
凤萧听着,不自觉的看向龙奕,嘴角抽了又抽,因为龙奕就是琬儿嘴里的那个虎头。
那一年,虎头还不叫龙奕,年仅十岁,个子长的比一般孩子高出不少,脸蛋儿俊秀飒爽,一身锦袍,风度非凡,年纪虽小,却爱生抛勾魂眼,总爱招惹小姑娘们一个个为他神魂颠倒。身边带着俩侍卫,在鍄京城内玩,同时,一个小姑娘寸步不离的黏着她。
有一天,他听说飘香阁有绝色花魁开苞,乐滋滋的跑去瞎起轰,居然还真把当红的花魁给标了下来,玩性大起的他,对着那个花魁是好一番细细捉弄,一个劲儿的在人家姑娘身上“揩油”。
这么一揩油,好,出事,没一会功夫,他浑身就起了疹子,一颗颗就绿豆一般在嫩嫩的皮肤上横起来,越是抓越是痒,越是痒生的越多。
他因此而来了回春堂。
虽然隔了那么多年,但是程三娘对于当年那些事,记得非常之清楚。尤其是那个小姑娘,约模七八岁,长得极水灵,小仙女似的,小嘴巴甜的堪比蜜汁,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人家的身份很奇怪,既不是奴,也不是婢,更不是虎头的什么亲戚,据说是和亲人走散了,那小姑娘直说这虎头长的像她哥哥,就认定了他,虎头往哪里走,她就跟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