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求学
06 英格兰的新生活
回到英国后,我在寄宿学校茶芬园读书。校长“绞刑架”先生喜欢体罚学生,但有时又对我们很好。我们每周都会参加祈祷活动。我还参加了铁道俱乐部,这是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在此期间,我爱上了阅读。
新奇而混乱的新生活
在任何一所新学校开始新生活,对一个孩子来说都是困惑而混乱的。开学第一天,我就发现需要学习很多新词汇。“漉漉”这个词令我颇费了些脑筋。我看到墙上写着这个词,以为应该念成“怒怒”。后来才知道,原来此词与“湿”同义,其反义词是“火烧火燎”。“我出生在火烧火燎的印度,非洲是湿漉漉的。”(在那个时代,许多去寄宿学校上学的孩子,都生在大英帝国遍布于世界版图各地的某个地方)。
学校里的男生们,还将阴茎称为“小鸟”。“你是圆头的还是尖头的?知道吧,就是说你的小鸟,是蘑菇头还是鞋带头?”这样的解剖学细节,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因为我们每天早上都要光着身子排队泡凉水澡。只要起床铃一响,我们就要立刻从床上跳起来,脱下睡衣,抓起毛巾,跌跌撞撞地跑到卫生间。卫生间里面有三个大浴池,其中一个装满冷水。我们在校长盖洛威先生的监督下,以最快的速度跳进去再蹦出来。有时,起床铃还会在半夜响起,催促我们从睡梦中惊醒,进行火灾演习。其中一次,我睡得实在迷糊,没有想到是演习,于是在蒙胧间脱掉睡衣跑了出去,才发现自己全身赤裸,手里还拿着一条毛巾,其他所有同学都穿着睡衣和拖鞋。幸亏当时是夏天。我们除了早间的冷水澡之外,在晚间还会洗个正式的热水澡(我忘了每周洗澡的次数)。热水澡时,我们排排站立,等着女舍监为我们冲洗。我们很喜欢洗澡,尤其喜欢那个漂亮的舍监助理当班。
那个年代盛行节俭。战争刚刚结束,许多东西都要定量配给。现在回头想想,当时的饭食真是不怎么样。甜品也是政府定量配给的物资之一,而定量配给在这里却产生了矛盾的效果:因为精打细算的定量甜品会在茶歇之后发到每个人手中,我们就吃掉了本不会吃的甜食,也因此毁了我们的牙齿。一般我都会将甜品送给别的同学吃。如今想来,为什么战争年代要对甜品进行定量配给呢?完全可以一点也不给呀。难道费尽千难万险弄到的一点白糖,就不能用到更有意义的地方去吗?
我的双脚总是冰凉的,还患上了严重的冻疮。气味总是能激起某段记忆,而母亲给我的冻疮膏那股强烈的桉叶气味,总能将我带回当年的茶芬园,想起那时奇痒难耐的脚趾头。晚上睡在床上,我们总是冻得瑟瑟发抖,为了取暖,我们还会将便袍压在被子上。每张床下面,都备有一只夜壶,免得我们在半夜到走廊尽头的厕所。真希望当时就知道夜壶在英格兰北部的称谓:床下(因为要放在床下)。
我父亲那个年代的茶芬园校领导,到我上学的时候仅剩下了一位:H. M. 莱奇沃斯。他总能让人想起奇普斯先生,年事已高,态度和蔼,曾经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曾担任过学校的校长。我们私下叫他“烂泥”,但不敢当着他的面叫,因为茶芬园并没有龙校和金鹰学校直呼师长昵称的传统。唯一的例外是每年一度的童子军露营。露营时,他喜欢别人称他为奇皮先生。我想,这个名字一定是很久以前他还认识贝登堡的时候取的。他不喜欢“烂泥”这个绰号。一次拉丁文课上,我们学了一个新词——tabes。莱奇沃斯先生给我们做了个小测验,当轮到一个男生翻译tabes这个词时(在课文中,这个词意指“烂泥”),我们都忍不住窃笑。莱奇沃斯先生伤感地告诉我们,“烂泥”这个绰号源于古罗马历史学家李维的文字,但他没说为什么这个绰号会一直跟着他。
体罚
校长马尔克姆·盖洛威(Malcolm Galloway)是个严肃而令人敬畏的人物(也许校长们的职权之一,就是要摆出令人敬畏的架势)。我们称他为“绞刑架”。人如其名,他在体罚学生时可不会心慈手软。茶芬园的体罚工具是木杖。和金鹰学校那如培根条一样柔软的戒尺不同,绞刑架先生的木杖打起人来真的很疼。据说,他有两根木杖,一根粗一根细。每次惩罚,根据学生犯错误的严重性,打三到六下不等。我从来没赶上过那根粗木杖,真是谢天谢地。但细木杖打上三下,已经让我满屁股淤痕,疼痛不已。而事后,我们都喜欢在寝室里向同学骄傲地展示又青又紫的臀部,仿佛在炫耀战争中留下的伤疤一样。淤痕要过几周时间才能彻底消失,从紫色变成青色,再变成黄色。我们总会开玩笑说,可以在挨打时偷偷在裤子里塞上个作业本,起到缓冲作用。但这样的小伎俩,肯定瞒不过绞刑架先生的慧眼,估计也没有人真的敢去尝试。
如今在英格兰,体罚学生已属违法行为。现在回头想想,估计当年体罚学生的老师,也不是都天性残忍或有虐待倾向。绞刑架先生也是如此。习惯和价值观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产生变化。其中一个例子,就是我在《上帝的错觉》(The God Delusion)中提到的“随时间变迁的道德思潮”。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在《人性中的善良天使》(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中,记录了横跨历史的道德思潮迁移现象,只不过与我用到的称谓有所不同罢了。
绞刑架先生有时也会对我们很好。每晚熄灯之前,他都会到寝室巡视一番,像个亲切和蔼的大叔一样,逗我们开心,直呼我们的教名(只有晚上如此,白天上课时从来不会)。一天晚上,绞刑架先生看到了我寝室书架上的《吉夫斯文集》(Jeeves Omnibus),问我们是否听说过P.G.伍德豪斯(P.G.Wodehouse),我们谁都没听说过。于是他便坐在了一张床上,给我们念书中的一个故事——《伟大布道的障碍》(The Great Sermon Handicap),一连念了几个晚上才将故事讲完。我们很喜欢听。这篇故事后来成为《吉夫斯文集》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而伍德豪斯也成了我最欣赏的作家之一。我总是反复阅读他的作品,还带着我自己的目的进行效仿。
每个周日的晚上,盖洛威夫人都会在她家的起居室里为我们读书。我们进家门的时候,要将鞋子脱在门外,然后盘腿坐在地上,闻着隐隐飘来的湿袜子的味道。每周,她都会读上一两章,一个学期就能讲完一本书。她讲的一般都是激动人心的冒险故事,比如《慕理小镇》(Moonfl eet)、《麦登的石头》(Maddon's Rock)、《残酷的海》(The Cruel Sea)等。一个周日的晚上,盖洛威夫人外出有事,由盖洛威先生代而读书。他讲到了一点《所罗门王的宝藏》中的情节:戴着遮阳帽的勇敢英雄被叫作 “士巴之乳”的两座山峰挡住了去路。有意思的是,在斯图尔特·格林格主演的电影版中,山峰的称谓被改掉了。而怪异的是,电影版还在远征队中增加了一名女性。绞刑架先生读到这里的时候停了下来,向我们解释说,这两座山峰就是恩贡山。拜托,这明摆着就是信口雌黄。绞刑架先生无非就是想炫耀一下自己去过肯尼亚罢了。《所罗门王的宝藏》这个故事根本不是发生在肯尼亚的,我敢跟你打赌。
若是晚上有雷电交加的暴风雨袭来,绞刑架先生就会到低年级同学的寝室,打开电灯,安慰受惊的小朋友(这些小同学年龄都很小,可以抱着毛绒玩具熊睡觉)。每到学期中段,就有一个周日定为“外出日”,家长来到学校,带着各自的儿子们外出享受家庭的欢聚时光。每逢这一天,总会有一两个男生的家长或是出差、或是患病,无法来陪伴孩子。有一次,我父母也因故未能前来。盖洛威先生和夫人像对待他们亲生孩子那样接纳我们,开着他们那辆名叫“灰鹅”的20世纪30年代的老旧旅行车带我们出去玩。我们在一座大坝旁边享受了一顿丰盛的野餐。每次回想起盖洛威夫妇的和蔼与善意,总会令我感动得快要落泪。本来他们可以带着自己的孩子共度家庭时光,也许那样他们会更加开心。
但作为一名教师,绞刑架先生还是令人畏惧的。他会用他那强有力的男高音大声喊叫,那洪亮的训斥与嘲笑声极具穿透力,能传遍学校的每一间教室,每次听到,都能让我们这些男生和其他老师会心地低头暗笑。“当你遇到虚拟语气时应如何处理?……动脑子好好想想!”(但若真的好好想想,就会发现,这类语法规则并不是语言真正发挥作用的原因。)其中一位讲授拉丁文课的老师是米尔斯先生,他比绞刑架先生更加严厉——吓得我们连绰号都不敢取。每次只要他在场,就会让人不寒而栗。他还要求绝对的正确和无瑕的文笔:只要有一点错误,我们就要把整段文章重写一遍。米尔斯小姐与米尔斯先生没有亲属关系,恰好同姓而已。她身材丰满,性格甜美,富有母性,高高的马尾辫在脑后盘成一圈。米尔斯小姐教低年级学生,称呼我们所有人为“亲爱的”。道森先生戴着眼镜,性格开朗活泼,教我们数学。大家称他为欧尼·道。我们一直不知道“欧尼”这个名字从何而来,直到有一天他给我们朗诵了一首诗歌,然后告诉我们诗歌的作者名叫欧尼斯特·道森。我记不得究竟是哪首诗了,可能是那首“泪水与欢笑,都不会持久”,但无论是哪首,道森先生的朗诵都如同对牛弹琴。欧尼·道是一位十分称职的教师,用他那隐约的北方口音教会了我这辈子所知的绝大部分微积分知识。邱丁先生没有绰号,但我们管他的女儿叫“十分邱丁”,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与人们的口头禅“十分确定”发音相似,而开了这样一个孩子气的玩笑。学校年轻教师更换频繁,一些等待上大学的学生或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会来这里教书。我们最喜欢这些年轻教师,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年龄小一些。其中一位是霍华德先生,全名是安东尼·霍华德(Anthony Howard),后来他成了《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杂志的著名记者兼编辑。
我来到茶芬园的第一学期,英文课是朗小姐(Miss Long)教的。朗小姐时值中年,身材瘦削,直发,戴着无框眼镜,像大部分老师一样和蔼。除了英文之外,她还教钢琴课。事实上,我第一次正式学习音乐,就是她的钢琴课。记得我还曾跟父母吹牛,说自己现在的进步比以前快很多。既然事实最终一定会大白于天下,我吹牛的意义何在?我现在再也想不起来了。
如果我父母对南罗得西亚金鹰学校的教学水准持悲观态度的话,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他们错了。在金鹰学校读书期间,我在同学中是中等水平。但到了茶芬园之后,成绩却遥遥领先。我还为此感到有些难为情。因为学习成绩好并不能在男生中获得威信,所以有时候我会故意装作不懂。比如,老师问我一个拉丁文或法语词汇,我就会嗯嗯啊啊地迟疑好一阵子,而不会立刻说出答案,以免在同学面前丢脸。到了第二年,这种倾向就变得非常不符合逻辑。那时的我认为,既然那些身强力壮、体育成绩优秀的男生,大部分学习成绩都不好,那么唯一让我体育成绩优秀的办法,就是上课不好好学习。现在回想起来,就凭这样愚蠢的态度,我也没有资格在课堂上取得好成绩。
体育成绩优秀究竟有何意义这个问题,也令我十分困惑。那时,学校有桑普森三兄弟,十分擅长体育。特别是桑普森老三,各项运动都十分拿手,一次板球比赛中,他“举着球棒”从开局一直打到所有队员都被淘汰,然后在外场员位置成就了不可思议的接球。我荒唐地想到,桑普森这个名字,与《圣经》中著名的肌肉男名字十分相似,应该不是巧合。我天真地推测,普森这个姓氏一定传承了运动天赋,就算不是从《圣经》英雄本人那里传承下来的,也一定拥有某位中世纪大力士祖先的血统。这位祖先通过自己的实力赢得了这样一个姓氏,就好像“史密斯”或“米勒”这样的姓氏一样,或者就像“阿姆斯特朗”这个姓氏,的确就是从一位臂力强大的男子的绰号演变过来的。诚然,我这个幼稚的推论中存在许多错误。其中之一,就是假设明显的遗传特质能够追溯到几代人以前——也就是我在第一章中讲到的《德伯家的苔丝》谬误。
桑普森三兄弟的父亲是独眼,另一只眼睛被苍鹰啄瞎了(反正他们是这么说的)。桑普森先生在汉普郡拥有一处农场,每年茶芬园的童子军都会到那里去露营。露营活动由烂泥先生监管,绞刑架先生帮忙,同时帮忙的还有一位临时邀请过来的名叫登波的胖先生。对于我来说,童子军露营是一年中最值得期盼的时光。我们支起帐篷,挖出公共厕所,架起篝火,在上面烧烤美味的面团。我们学习如何用剑麻绳捆扎木棍,如何用木棍绑出实用的露营家具,包括杯架、晾衣架等。我们围着篝火唱着歌,特别喜欢唱“烂泥”(奇皮)先生教我们唱的《小戴的脑袋像个乒乓球》。这些歌不难学,一般都十分简短:
驴儿欢快地唱着歌,走在草地上。
天知道它为何歌唱,因为它是只驴儿。
哦嗷。哦嗷。
咿嗷。咿嗷。
有些歌没有曲调,与其说是合唱歌曲,不如说是大家齐声喊叫:
我们身上没有苍蝇。
我们身上没有苍蝇。
也许你们这些人,
身上会有苍蝇,
但我们身上没有苍蝇!
奇皮先生很喜欢唱一首关于臭鸡蛋的歌。我个人网站收录了这首歌,带着些微怀旧的情绪,希望我的读者能在篝火点燃的时候,再次唱起这首已经被人遗忘的歌。让牛津大学文学硕士亨利·穆雷·莱奇沃斯,皇家都柏林燧发枪手,别名“烂泥”与“奇皮”的我敬爱的老师,茶芬园淡然而亲切的元老级成员,在九泉之下含笑。2005年,我父亲在贝利奥尔学院教师礼堂举办90岁生日聚会时,我对这首臭鸡蛋之歌进行了大胆的改编,邀请了一位优秀的女高音安妮·麦基和她的钢琴伴奏师进行表演。父亲非常欣喜,跑着调跟着一起唱了起来。
在童子军营中,我们每取得一项成就,就会获得一枚勋章,比如斧子专家、打结能手、旗语大师和莫尔斯电码行家,等等。我很擅长莫尔斯电码,用上了父亲在战时索马里兰从装甲车中发送信号的改良技巧。每个字母,都有以那个字母开头的对应短语。单音节词代表短击,多音节词代表长击。举例来说,G这个字母对应的短语是“Gordon Highlanders go”——长击、长击、短击。对于旗语,我没能想出类似的记忆技巧,所以表现得不怎么样。也可能是因为我的空间智力水平不高:IQ测试时,我前面部分的成绩很好,但到了后面的空间旋转问题时,感觉就一落千丈,也顺便把我的IQ总分拉低。
校园歌曲表演
一学年中另一项值得期待的活动,就是每年一度的校园歌剧表演。每次的歌剧都是烂泥先生负责制作的。这项传统,从我父亲在茶芬园念书的时候就存在了。比尔叔叔后来告诉我,他曾经参加过一个歌剧角色的试唱,但因为水平不够没能通过。歌剧中的主角,都给了会唱歌的男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在茶芬园读书的最后一年,我在《柳叶纹样的盘子》中扮演女主角。舞台背景是蓝色青花瓷盘的大幅图画。公主住在宝塔之中,在她离世之后,为了避免另一个国家的威胁,桥上三剑客密谋隐瞒她的死讯。后来,一位英俊的鞑靼王子传来口信,说他是公主的追求者,正马不停蹄地赶往此处。这个消息令桥上三剑客感到十分不安。就在此时,我扮演的小村姑登台,开始演唱我的一大段唱词。摇曳着夸张的舞台身段,我在歌中描述了我们所在的蓝色陶瓷世界:
我疼痛的头上方,是蓝色的天空。
我劳累的脚底下,是蓝色的草地。
蓝色的道路两边,长满了蓝色的树木。
留下永恒的深蓝色阴影。
全世界都穿着蓝色长袍。
咆哮的大海也带着同样的蓝色调。
最后一句歌词写得非常富有意境(用在我们这群男生身上,真是有些浪费了),唱到此处,总会引起观众会心的笑声。观众席中,基本上都是极富奉献精神和忍耐精神的家长,还有《索尔兹伯里编年史》的记者(这位记者还为我写了一段非常善意的评价,实在令我惭愧)。
皇家宝塔在艳阳下闪着金光。
那棵可笑的树上,长满了足球。
(歌曲还有好几段唱词,但在我健忘的脑海中,只留下了这一段。)
就在鞑靼王子跳上舞台的时候,桥上三剑客抓住机会,将我绑架到宝塔之中,装扮成已经离世的公主。鞑靼王子脸上画着小胡子,手里举着从剑鞘中拔出的宝剑。我记不得后来还有怎样的情节,但结局是美好的。王子用消防员背伤员的姿势,将我扛在肩上,带我回到了鞑靼国。
在茶芬园求学期间,留下了几段十分难为情的记忆。至今想起,都会令我不由得叹息摇头。记得那时,每天都有茶歇,还会用一些面包、黄油之类的茶点。排队进入餐厅的时候,当班老师有时会按照一份名单点名,这张名单是当天过生日的男生给他的。被点到名的同学,就从队伍中站出来,来到位于餐厅尽头一张专为生日准备的特定餐桌旁边。餐桌上摆放着过生日的男生母亲送来的生日蛋糕、果冻和其他好吃的。我懂得学校的这个规矩,也知道要给当班老师一张写着朋友名字的名单。这些都很清楚。而我却没有想到,要安排母亲事先将蛋糕和果冻送过来。我过生日那天,写出了一张名单,将名单给到当班老师手上。于是,老师大声念出我列的名字。被我选中的朋友们兴高采烈地跑到餐厅里,却发现桌上空空如也……就算过了这么多年,那种强烈的尴尬还是让我无法继续描述当时的场面。至今依然令我十分困惑的是,为什么那时的我从来没想过蛋糕是从哪里来的。也许,我以为学校的厨师会为我制作一个生日蛋糕。但就算是这样,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厨师怎么会知道我的生日是哪天?也许,我以为生日蛋糕是超自然魔法的杰作,如同换牙时牙仙会出现的传说。就像在松巴山捉迷藏的经历一样,这件小事揭露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的童年时代严重缺乏批判性或质疑性思维。这些事情令我十分难为情,而缺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想清楚的能力,是人们十分常见的特性,这种特性让我颇感兴趣。之后,我会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墨水问题
在茶芬园的最初几年,我是个非常不整洁、毫无条理的小男生。我的第一份学校考评,就突出地强调了墨水这个主题。
校长考评:他表现良好,值得获得嘉奖。但他是个将墨水洒得到处都是的男生,总是将作业弄得一团糟。
数学老师考评:他学习很努力,但我并不是总能看清他上交的作业。他必须知道,墨水是用来写字的,而不是用来洗手的。
拉丁文老师考评:他取得了稳定的进步,但可惜每当用到墨水时,书面作业就会非常不整洁。
年迈的法语老师本森女士,会体贴地就墨水问题一带而过。但就算是想尽办法说好话的她,也免不了露出一点蛛丝马迹。
法语老师考评:拥有许多能力——发音良好,很有办法逃避作业。
墨水?是啊,如果给每张课桌上都放一瓶开着盖子的墨水,给孩子们一支蘸水笔,而蘸水笔本身就有着将墨水甩满整间教室的潜力,或者至少也能在作业本上留下大滴大滴的印记,那么除了看到沾满墨水的作业之外,还能期待什么呢?每当墨水滴在纸上,我就会在墨滴上画出蜘蛛形状,或是将纸张折起来,将其变成一份罗氏墨渍测验。怪不得水房的洗脸池边上摆满了用来从手指上去除墨渍的浮石。无所不能的墨水还想方设法地超越了作业本的地理界限,连印刷课本都未能幸免。嘿嘿,不是我故意将《拉丁简易读本》用墨水笔改成了《拉面简易读本》的。不用说,每位同学都会自觉篡改课本上的文字和插图。
我的墨水“杰作”远远不止于此。整本书都让我画满了涂鸦:用墨水填满字母;还在每页的右上角画一个卡通人物,这样,在快翻整本书的时候,就能产生动画效果。课本并不归我们所有,我们要在学期结束时将课本上交,以便下一届同学继续使用。我知道,等我上交沾满墨水的课本时,一定会遇到麻烦的。这种担忧让我夜不成寐,非常不开心,连吃饭都没有胃口(虽然的确不好吃),但我依然停不下手,继续创作我的墨水艺术。我知道,当年那个涂鸦男孩,和如今坐在这里写自传的我,是同一个人,但这种违背常情的儿时行为,却超出了我现在的理解能力。我当年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如今也只能是读者茶余饭后的笑谈。
说到挨欺负这件事,其实大多数欺负人的语言都是吹牛。这些没用的威胁十分空洞,其兑现时间是在无限的未来,由此就能说明问题。其实,“没错!就这么着吧,我把你记在挨打名单里了”和“你死了之后要下地狱”一样,都是模糊不清的威胁(但是,并不是所有给出后一句威胁的人都觉得这样的威胁模糊不清)。虽然如此说,学校里还是存在真实的欺负和凌辱,尤其是一群拍着马屁的小跟班围着一位欺凌大王团团转争取获得他的认可时,那样的欺负尤其刻薄。
茶芬园的“佩吉阿姨”比金鹰学校的那位更加可怜。这位男同学很聪明,学习成绩很好,有些早熟,身材高大,动作笨拙,因为变声,所以说起话来带着不成熟的嘶哑。他没有什么朋友。我不想提到他的名字,怕他万一看到这本书,又会勾起当年的痛苦回忆。他很不幸,如丑小鸭一般,与大环境不相适应,虽然未来的命运一定会变成天鹅,本应引起周围人的同情,但在学校操场这样的地方,他的命运却截然相反。学校甚至还有一个小团伙,专门以其名字命名,叫作“反——团”。此团伙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让那个男孩的日子不好过。而他唯一的错误,不过是比其他孩子笨拙些、高大些,身体不协调、接不住球,跑起步来晃悠悠地左右摇摆,而且天资非常非常聪明。
那个男孩只是在白天的时候比较惨,因为每个晚上他都可以逃回家。这一点和如今受欺负的小孩不同,现在的孩子,出了校门,在Facebook和Twitter上也不能安生。但后来有一个学期,出于某种原因(可能他父母出国工作了),他也成了一名寄宿生。这时,对他展开的欺负行径才真正肆虐开来。他无法忍受每天早上的冷水浴,这样的事实又进一步加剧了他的痛苦。我不知道是因为冷水还是因为裸体,但就在我们其他同学大步跨进水池然后迅速跳出的时候,他却站在一旁幽幽地呜咽着,一幅可怜的惨状,控制不住地瑟瑟发抖,紧紧抓着毛巾不放手。对他而言,浴室简直就是刑讯室。后来,绞刑架先生可怜他,放了他一马,无须每天早上洗冷水浴。而这样的特赦,自然进一步恶化了他在同学间不受欢迎的程度。
我简直无法想象,为什么人类彼此之间可以如此残忍,而且无论我们怎样做,都无法制止这样的事情。我们怎么会如此缺乏同情心?在奥尔德斯·赫胥黎的《加沙的盲人》(Eyeless in Gaza)中,有一幕是人们带着羞愧和困惑的情绪,回忆在学校时欺负一位寝室里的“丑小鸭”同学。也许,我和所有茶芬园的校友,如果至今依然记得当年饱受凌辱的同学,都会带着一些内疚的情绪,对集中营的守卫做出惨无人道的举动产生一点点的理解。盖世太保是否代表着一种现象,在成年之后,依然保留着儿童中常见的心理,从而演化成为某种成年人的精神变态?也许这样的分析太过简化,但如今的我,依然对这个问题十分困惑。并不是说我完全没有同理心。《怪医杜立德》教会了我与非人类动物进行情感交流,而我对这项活动的热衷程度,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有些过头的。9岁那年,我和祖母在马利恩港附近划的船钓鱼,很不幸地钓到了一条马鲛鱼。我的懊悔之情立刻涌上心头,以至伤心落泪,想要将鱼儿还回大海的怀抱。我在不应该哭泣的时候掉了眼泪。祖母十分和蔼地安慰了我,但还没有和蔼到允许我将这条可怜的鱼儿放生的程度。
对被权威质疑的同学,我也怀有很浓厚、甚至有些过头的同理心。我会尽我所能地去为他们开脱,努力的程度可以用勇敢来形容,甚至是有勇无谋。我认为,这样的行为也可以算作是拥有同理心的表现了。然而面对我刚才讲述的那些怪异的欺负人的行为,我却一点阻止的举动都没有,甚至连手指头都没动过一动。我想,部分原因是因为我想要和那些最有权威且很受欢迎的同学站在一起。成功的小霸王,身边都有一群忠实的拥护者。如今,我们在网络论坛上也能经常见到这种行为表现在语言的残忍上,而且这些语言施虐者还有着匿名的额外保护。我不记得在茶芬园时,对那位被欺负的受害者抱有内心的同情。这怎么可能呢?如此的矛盾,令我至今依然百思不得其解,每每回忆起来,心中充满了愧疚。
和墨水问题一样,我也在努力将当年那个孩子与如今这个成人合为一体。我想,很多人都会经历类似挣扎。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矛盾,是因为我们认为,当年那个孩子和如今这个成人,是同一个“人”: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为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形成了连贯的记忆,虽然当年那个孩子体内的实体分子并没有一直存活到今天。我没有记日记的习惯,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连贯性,才使得我写作这本书成为可能。但一些思想深刻的哲学家,例如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以及在其著作《理性与人类》(Reasons and Persons)中提到的其他几位学者,在思想实验的辅助下,发现我们声称自己在时间的流逝过程中始终是同一个人,这种说法究竟是什么意思,很难界定。诸如布鲁斯·胡德(Bruce Hood)等心理学家,也从其他角度探讨过同样的问题。本书的主题不是进行哲学探讨,因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足够了:记忆的连续性让我感觉,我的身份仿佛在一生中同样保持连续,而同时也怀疑我与当年那个在书上涂鸦、缺乏同理心的孩子并不是同一个人。就以这样的结论聊以自慰吧。
我在体育比赛中表现也不怎么样。但学校有个壁球场,我开始对壁球产生了浓厚兴趣。我并不觉得在与对手的比赛中获得胜利会令我欢欣鼓舞,而是更喜欢自己对着墙打球,看看自己能坚持多长时间。放假期间,我会出现壁球戒断症候群——想念着球击打墙壁的回音、黑色胶垫散发的味道,一直幻想着怎么在农场里自己动手搭建一处壁球场,也许某个废弃的猪圈能派上用场。回到茶芬园后,我喜欢坐在观众席中观看壁球比赛,等着比赛结束,这样我就能走下看台,自己练上一番。一天,和我一同坐在观众席的还有一位老师。他将我拉上他的膝头,将手伸进我的短裤。他没做别的,不过是摸了一下而已。但这种行为还是令我心生厌恶。提睾肌反射的感觉不是疼痛,是一种比疼痛还要难受的毛骨悚然。我迅速从他的大腿上挣脱下来,跑去将这番经历告诉了朋友们,许多人也遭遇过同样的事情。我想,这位老师并没有给我们任何人留下持久的心灵创伤。几年之后,他选择了自杀。那天做晨祷时,绞刑架先生还没有宣布那位老师的死讯,我们就感觉到气氛有些莫名奇妙,一位女老师在一旁不停地啜泣。多年之后,在牛津大学新学院的一次活动中,一位高大的主教碰巧坐在我旁边,我认出了他。我小的时候,他曾担任圣马克教堂的助理牧师,每个周日,茶芬园的全体师生都要前往这座教堂做晨祷,而他也听说过关于那位老师的传言。他告诉我,那天悲伤不止的女老师,曾深深地爱着那位有恋童癖、后来选择自杀的男老师。我们谁也没想到竟然会这样。
祈祷活动
周日的晨祷是在圣马克教堂举行,而平时每天早上和晚上的祷告,都是在学校的小教堂进行。绞刑架先生是一名虔诚的宗教徒。他是发自内心地信仰,并非嘴上的表面功夫。这种虔诚,不同于许多教育者甚至神职人员出于工作职责的假装,更不同于政治家为了赢得选票而戴上的宗教假面。绞刑架先生常常称上帝为“王”(他说到“王”时,总是强调这个字的发音到了有些扭曲的程度,而他平时的口音却是标准的英格兰音)。我想,小时候,对上帝这个称谓一定让我有些困惑。我一定知道,国王乔治六世并不是上帝,但我幼小的头脑还是搞不清楚王室和神明之间的关系。这种困惑一直存在,后来乔治六世逝世,他的女儿加冕,绞刑架先生还为此举行了诸如涂圣油等毫无意义的仪式,希望以此来为我们灌输虔诚的信念。现在,每当我看到印着1953年加冕图案的水杯,或是听到汉德尔著名的赞美诗《撒督牧师》、沃尔顿的《加冕进行曲:珠宝与权杖》、埃尔加的《威风凛凛进行曲》时,都会勾起当年的回忆。
每逢周日晚间,都有布道仪式。绞刑架先生和烂泥先生轮流进行训诫,绞刑架先生穿着带白帽的剑桥文学硕士袍,烂泥先生穿着带红帽的牛津文学硕士袍。我一直记得一次十分特别的布道。具体记不清是哪位老师主持的了,就记得老师讲了一个故事:一队士兵在铁路线旁边进行训练。有一段时间,队长有些走神,没能喊出“向后转”的指令。于是士兵们继续前进,直接走上了铁轨,而此时正巧有一列火车迫近此处。这个故事肯定不是真实的,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次布道过程中,老师希望我们向士兵对军事权威投入的毫不犹豫的遵从产生仰慕之心,也是同样不真实的。也许是我记错了。我希望如此。伊丽莎白·洛夫特斯(Elizabeth Loftus)等心理学家证实,人们无法对错误的记忆与真实的记忆进行辨别。举例来说,心理治疗师可以蓄意将某段记忆植入人们头脑,让焦虑的患者认为,他们一定在童年阶段受到过性虐待。
有一个周日,一位名叫汤姆·斯德曼的年轻老师一肚子不情愿地被拉来做布道。我们一眼就能看出他不想做。我记得他不停地重复一句话:“天堂是用来做什么的?”我在多年之后才知道,原来这句话出自布朗宁之口。如果我当时就知道的话,便能更好地理解这位老师的意思。还有一位很受学生欢迎的年轻老师——杰克逊先生。他有着一副动听的男高音。一天,在大家的劝说下,他演唱了一首汉德尔的《号角响起》。他那时是极不情愿在我们面前唱歌的,很明显,他的艺术天赋在我们面前就是对牛弹琴。
同样对牛弹琴的,还有偶尔来学校访问的讲师和表演师。但我还是记住了他们的一些演讲和表演。比如吉斯·约普讲的考古学,赫尔女士在餐厅用竖式钢琴弹奏的舒曼的《维也纳狂欢节》,某人讲述了沙克尔顿的南极探险,另一人播放了关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运动员的黑白影片,其中包括悉尼·伍德森(Sydney Wooderson),还有爱尔兰的民谣歌手三重唱,歌词中唱道“我用九便士买了小提琴,也是爱尔兰产的”。还有一人讲了关于炸药的知识。他从兜里掏出一根据称是炸药的小棍。漫不经心地说道,如果不小心将小棍掉在地上,整座学校就会被炸飞。说着他便将小棍扔向空中,然后又随手一接。我们全都傻乎乎地相信了他说的话。我们怎么可能不相信呢?毕竟他是大人。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一直接受这样的教育,那就是,要相信大人告诉我们的话。
让我们轻信的不仅是成年人。在寝室里,我们也会轻而易举地相信室友的哄骗。一位同学对我们说,乔治六世是他叔叔。这位不幸的国王被囚禁在白金汉宫中,在那里,乔治六世利用探照灯向他的侄子、也就是我们寝室的故事大王,通过灯光代码发送求救信号。故事大王还吓唬我们说,有一种可怕的虫子会从墙壁跳到我们头上,在太阳穴处挖一个圆洞,在洞里埋一包毒药,然后我们就会不治而亡。在一场雷电交加的暴风雨中,他对我们说,如果被闪电击中,你就会在15分钟内完全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知不觉,鲜血就会从两个耳朵里流出来。然后过不了多久,你就一命呜呼了。我们完全相信了他的话,每次闪电过后,都紧张兮兮地等15分钟,看耳朵会不会流血。我们为何会如此轻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让我们认为他知道的比我们多?被闪电击中后15分钟才知道,这样的说法,难道就没有一点值得怀疑的地方吗?再一次,问题直指我童年时代在批判性思维方面的缺失。难道不应该从小培养孩子们进行批判性、质疑性的思考吗?难道我们所有人,不应该学会怀疑,学会权衡事物的可信度,学会寻找证据吗?
也许我们理应做到,而事实却没有。恰恰相反,我们更愿意积极地去鼓励轻信的态度。绞刑架先生极力希望我们在毕业之前皈依英国国教,几乎所有同学都照做了。我记忆中,只有一位来自罗马天主教家庭的男生没有皈依(每个周日,他都会在一位漂亮的天主教助理舍监的陪同下,去另一间教堂,这让我们其他男生十分嫉妒),还有一个发育早熟的男生宣布自己是无神论者,着实让我们又惊又叹。他称《圣经》就是一本“糊涂话文集”,我们那个时候天天都等着他被天打五雷轰。他的反传统,而非他的逻辑,也体现在他的几何证明风格之中:“三角形ABC看起来像是等腰的,因此……”。
我和其他同学一起,皈依了英国国教。圣马克教堂的教区牧师海厄姆先生每周都会来我们学校的小教堂,为我们进行皈依宣讲。这位牧师外貌英俊,发色银白,浑身散发着长者的慈祥。他说什么,我们就很配合地相信。对于很多内容,我们其实不明白,而且觉得并不合乎常理,但那时我们以为,是因为我们年龄太小了,所以不懂。很多年之后我才想到,牧师的宣讲内容之所以让我觉得不合常理,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根本没道理可讲。那一切都是人们凭空创造出来的。现在,我仍然会经常参考当年皈依时拿到的那本《圣经》。那本《圣经》才是真正的《圣经》,是钦定版《圣经》。至今我依然记得其中的很多精彩片段,特别是《传道书》和《雅歌》(不是《所罗门之歌》)。
最近母亲告诉我,当年盖洛威先生曾亲自给学生家长打电话,说他多么希望我们能皈依国教。他在电话里说,13岁是一个易受影响的年龄,让孩子们在小时候皈依是件好事,这样,他们就能在进入公学应对其他影响之前,打好扎实的宗教基础。其实,他为我们这些幼小而天真的头脑打造出的一番规划,也算是真诚的。
我刚刚皈依的那段时间,对宗教抱有非常虔诚的态度,还曾一本正经地责备母亲不去教堂做礼拜。她非常礼貌地接受了我的责备,然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不去。我每天晚上都会祈祷,不是跪在床边,而是像胎儿一样蜷缩在床上,在我自己看来,这是“我与上帝的小角落”。我总想着(却从来没敢)在夜半时分偷偷潜入小教堂,跪在圣坛前,我相信天使一定会在这个时候现身在我眼前。当然,前提是我的祷告要足够虔诚。
铁道俱乐部
最后一个学期,绞刑架先生任命我做年级长。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官衔让我如此开心,但整个学期,我整个人都是轻飘飘的。多年以后在牛津大学,我所在的系领导被女王授予爵位,我也参加了他的庆祝派对。我问一位同事,为什么教授会为这个荣誉而感到如此开心,得到了这样一个让我记忆深刻的答复:“就好像会三种杂耍的狗一样,老小孩嘛。”在茶芬园做年级长的时候,我也有过这种感觉。同样让我感到开心的,还有加入铁道俱乐部。
铁道俱乐部是我赞同父母送我来茶芬园的主要原因。俱乐部由K.O.切特伍德·艾肯先生(K.O.Chetwood Aiken)主持。艾肯先生不能算是一位教师,除非有哪位同学选了德语课,他才会偶尔上讲台。艾肯先生总是带着一股忧愁的情绪,有着一副长长的伤感面孔。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他唯一的消遣,就是在他的铁路室里消磨时光(最近我才在Google搜索他的时候了解到,原来他还是一位知名的康沃尔艺术家)。学校有一个房间,专门辟出来给他使用。他在里面建造了一套精美的大西部铁路微缩模型。这是一套O规格的电动模型,两边的终点站分别叫作帕丁顿和彭赞斯,中间的经停站叫作埃克塞特。每部火车头都有名字,苏珊或乔治之类的,两部可爱的小调车机车都叫作半尼其(分别是半1和半2)。每个站点都有一堆铁道闸,每个闸都能开启它那部分的铁道,红色的闸打开,就是上行线,蓝色的闸打开,就是下行线。当火车驶抵帕丁顿时,要将车身与车头分开,之后从旁轨开过来一部调车机车,将火车从上行线转移至下行线,然后驾驶火车头到转车台,将车头转个身,与列车的前部相连,再一路沿下行线驶回彭赞斯,在那里重复同样的流程。我很喜欢电火花发出的臭氧气味,我也很喜欢每次操作都要配合上正确的扳闸。我想,从中获得的快感,和我后来在计算机编程中体会到的满足感是类似的,也和我在焊接单电子管收音机的各个连接点时体会到的成就感如出一辙。每个人都希望能加入铁道俱乐部,只要加入了铁道俱乐部,同学们就会深深地喜欢上艾肯先生,虽然他脸上总是一副郁郁不乐的表情。现在想想,当年他很可能已经身患重病,因为在我毕业后不久,就听说他因癌症离开了人世。我不知道艾肯先生离世后,铁路室是否还存在,但我想,如果学校真的放弃了铁道俱乐部,就太不明智了。
虽然我非常喜欢铁道俱乐部的活动,还可以利用年级长的权力,不请自来地到铁路室里游览一番,但时间不饶人,我终究还是要离开那里,到另一所学校去从头开始。我三个月大的时候,父亲就去他的母校马尔伯勒中学为我注册,结果却被告知来晚了:应该在我刚刚出生的时候就去。马尔伯勒中学的自大与高傲深深地伤害了父亲这个老男孩的心,但他还是将我的名字排在了备选名单里,这样,等时候到了,我就还能拥有进入马尔伯勒的机会。而与此同时,父亲的想法又有了新的方向。我家隔壁的绅士农夫坎贝尔少校(Major Campbell)有着一手精湛的技术绝活,让父亲十分佩服。坎贝尔少校拥有一间装备精良的车间,是一名专家级电焊师。我父亲自然而然地认为,我以后也会以务农为主业,而拥有娴熟的车间技能,就会为我的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最近在和乔治·斯凯尔斯(George Scales)交流时,我也听到了同样的说法。斯凯尔斯是我认识的最成功、最超越传统、最有进取心的农业工作者,有许多令人心生敬意的事迹。
坎贝尔上校是在他的母校——北安普敦郡的奥多学校学到这些专业技能的。奥多拥有全英国最精良的精工车间,学校1901年到1922年间的伟大校长F.W.桑德森,从那时起就订立了一套制度:每个在校男生,每个学期都要在精工车间中工作一周时间,期间正常课程全部暂停。马尔伯勒或英国的任何一所学校,都没有这样的制度。因此,父母也在奥多为我报了名。我在茶芬园的最后一个学期参加了奖学金考试,虽然没拿到奖学金,但我的成绩也为我挣得了奥多的一席之地。就这样,1954年,13岁的我进入了奥多学校。
话说回来,我不知道坎贝尔少校在奥多还学到了其他什么技能。我想,他对付有反对意见的下属时所采取的粗鲁手段,应该是从军旅生涯中培养起来的。有一次,他抓住一个偷了点小东西的工人,偷的可能是车间里的一件工具。他开除小偷时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在我把两枪管子弹都射向你之前,先让你跑出50米。”他当然不会兑现这样的威胁,但这个故事颇有意思,也反映出道德思潮随时间不断变化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