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作品大全集(7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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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小李飞刀1:多情剑客无情剑(68)

现在,他叹息的非但是荆无命,也是他自己。

李寻欢凝注着他,眼睛里闪着光,缓缓道:“一个人只要有决心,就算两只手一起断了,用嘴咬着剑,也会同样快的,他的气若已馁,就算双手俱全,也没有什么用。”

他笑了笑,接着道:“世上双手俱全的人很多,但出手快的又有几人?”

阿飞静静地听着,黯淡的眼睛中,终于又露出了逼人的神情。

他突然冲过去,紧紧握住了李寻欢的手臂,嘎声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明白的。”

这句话说完,两人都已热泪盈眶。若有第三人在旁边瞧见,一定也会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只可惜龙啸云父子都不是这种人,他们正在悄悄往外溜。

李寻欢是背对着他们的,仿佛根本没有觉察。

阿飞仿佛瞧了一眼,却并没有说什么。

直到他们父子都已溜出了门,阿飞才叹了口气,道:“我也知道你还是要放他们走的。”

李寻欢笑了笑,道:“他救过我。”

阿飞道:“他只救过你一次,却害过你很多次。”

李寻欢笑得有些凄凉,道:“有些事很难忆起,有些事却终生难以忘记。”

阿飞叹了口气,道:“那只不过因为是有些事,你根本拒绝去想而已。”

他也许还是未经世故的少年,但对人生某些事的看法,他却比大多数人都深刻、尖锐。

李寻欢也不禁叹息了一声,缓缓道:“但还有些事你纵然拒绝去想,却偏偏还是时时刻刻都要想起,人,永远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这也是人生的许多种痛苦之一。”

阿飞道:“你呢?你真的只记得他救过你,真的已将别的事全都忘了?”

李寻欢笑了笑,淡淡道:“也许并不是忘了,而是从未记恨,因为他也有他的苦恼。”

阿飞沉默了很久,突然也笑了笑,道:“我现在才知道,人生中的确有很多事是完全不公道的。”

李寻欢道:“不公道?”

阿飞道:“不公道,譬如说,有些人一生都很善良,只不幸做错了一件事,这件事往往就会令他抱恨终生,非但别人不能原谅他,他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

李寻欢默然。

他很了解“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的意义。

阿飞接着道:“但像龙啸云这种人,他一生中也许只做过一件好事——只救过你,所以你就永远不会觉得他是个十分坏的人。”

他语声中显然有很多感慨。

李寻欢忽然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是在为林仙儿不平。

他始终认为林仙儿这一生中只做错过一件,而李寻欢却始终不能原谅她。

“爱”的确是奇妙的,有时很甜蜜,有时很痛苦,也有时很可怕——它不但能令人变成呆子,也能令人变成瞎子。

龙啸云父子溜出门的时候,心里不但很愉快,也很得意。

龙啸云忍不住笑道:“你记着,别人的弱点,就是我们的机会。能把握住机会的人,就永远不会失败。”

龙小云道:“李寻欢的弱点,孩儿现在已全都知道了。”

龙啸云道:“所以他迟早总要死在我们手上的。”

他忽然听到有人在笑。

笑声是从对面的屋檐上传下来的。

一个人正箕踞在屋檐上,啃着条鸡腿,却赫然正是胡疯子。

他眼睛盯在鸡腿上,并没有瞧这父子两人一眼,仿佛连这鸡腿都比他们父子好看多了。

他冷笑着道:“你们用不着溜得这么快,李寻欢绝对不会追出来的,否则他就根本不会让你们走出这道门。”

龙啸云的脸已有些发青。

他已明白李寻欢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了。

但胡疯子也是不能得罪的。

龙啸云突然笑了,抱拳道:“这些天让你破费来照顾我那兄弟,实在过意不去。”

胡疯子悠然道:“其实那也没什么,李寻欢吃得并不多,每天只要两条鸡腿几个馒头就够了,替你守门的,又是个白痴,我每次点了他的睡穴,他都以为是自己真的睡着了。”

龙啸云暗中咬着牙,只恨不得立刻让那人长睡不醒。

胡疯子接着道:“你对我有过好处,我也帮过你的忙,我们已互无赊欠,对你这种人,我本来连话都懒得说了。”

龙啸云只有赔着笑,听着。

胡疯子道:“但有句话我却非说不可,最后一句话。”

龙啸云道:“在下正洗耳恭听。”

胡疯子道:“你虽是个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结拜兄弟,还不如自己赶快找根绳子上吊好些。”

这果然是他最后一句话,说完了这句话,他就一个字都不再说了,凌空一个翻身,已落在屋背后,转眼就瞧不见了。

龙啸云目送着他,嘴角渐渐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悠然道:“想不到我和上官金虹结拜的事,江湖中已有这么多人知道。”

沿着墙角,慢慢地走着。

李寻欢和阿飞都没有说话。

他们都知道沉默通常都比言语更真挚、更可贵。

黄昏。

高墙内有人在吹笛,笛声中也带着秋的萧瑟。

这种乐声往往最容易令人忆起往事,也最容易引起相思。

阿飞忽然道:“我得回去了。”

李寻欢道:“她在等你?”

阿飞道:“嗯。”

李寻欢沉吟着,终于忍不住道:“你认为她一定在等你?”

阿飞的脸色又苍白了些,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这次是她要我来救你的。”

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

他一向很了解林仙儿,但这次他却很难猜得到她的用意。

阿飞道:“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们也能做朋友。”

这几句话他分了很多次才说完,说得很艰涩,显见他心里很痛苦。

李寻欢瞧着他痛苦的眼色,心里更是说不出的怜悯悲伤。

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能了解爱情的力量是多么可怕。

笛声已远了,听来却更凄凉。

李寻欢忽然道:“我也想见见她。”

阿飞的嘴闭得很紧。

李寻欢笑了笑道:“若是不方便,你替我去谢谢她也一样。”

阿飞终于开了口,道:“我……我只希望你莫要伤害她。”

阿飞本不会说这种话的,因为他知道李寻欢从未伤害任何人——李寻欢伤害的只是他自己。

只有为了林仙儿,阿飞才会说这种话。

猛抬头,眼前一片灯火辉煌。

不知不觉间,他们又走回了那条长街。

这条街晚上比白天更热闹,各式各样的摊子前,都悬着很亮的灯笼,每个人都在大声吆喝着,吹嘘着自己的货物。

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芦,在灯光下看来更亮得如同宝石。

李寻欢脚步突然停下。

每一串糖葫芦中,仿佛都映着一张脸。

一张穿红衣服的小姑娘的脸,大大的眼睛,笑起来一边一个酒窝。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卖包子和水饺的小铺。

“铃铃是不是还在等着?”

李寻欢突然觉得很惭愧,他居然已将这件事完全忘记了。

他眼角虽已有了皱纹,但谁也不能说他已老了。

那正和铃铃第一次到这里来的眼色一样——阿飞也从未到过这种地方。

李寻欢笑了。

看到自己的朋友还没有失去赤子之心,总是令人愉快的。

阿飞忽然道:“我们已有很久没有在一起喝两杯了。”

李寻欢笑道:“你想喝?”

阿飞微笑着,道:“也不知为了什么,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我才会想喝酒。”

他面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

李寻欢的心情更开朗,笑道:“饺子下酒,愈喝愈有……我们就到那边的饺子铺去如何?”

阿飞笑道:“很好,再贵的地方,我就请不起了。”

这世上有很多种事很奇妙。

譬如说:愈丑的女人愈喜欢作怪,愈穷的人愈喜欢请客。

请客的确也比被请愉快得多,只可惜这种愉快并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

饺子铺里的生意并不太好,因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摊子抢走了,所以现在虽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店里也只有四五桌客人。

角落里的桌子上,坐着个白衣人。

李寻欢第一眼就瞧见了他。

阿飞第一眼瞧见的也是他。

无论任何人走进来,目光首先就会被他所吸引。

虽然坐在这种烟熏油腻的小店里,但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熨斗下拿出来的。

他穿得虽简单,却很华贵。

但这些都不是他吸引人的地方——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

他旁边的几张桌子都是空着的,因为无论谁和他坐在一起,都会觉得自惭形秽,有他在这里,别人的声音都小了些。

这正是那天在屋檐下,以一小锭银子击断青衣大汉扁担的人,也正是手指宛如利剪将卖卜瞎子银棍剪断的人。

他为什么还留在这里?难道也在等人。

他本来正在举杯,李寻欢一走进来,他的动作也立刻停止,目光也立刻转也不转地盯在李寻欢脸上。

他对面还坐着个人,是个身穿红衣裳的小姑娘,辫子很长。

【第五十九章】勇气

她随着他的目光回过头,才发现李寻欢,立刻雀跃着冲了过来,紧紧拉住了李寻欢的手娇笑着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忘记我。”

铃铃果然还在这里等着。

李寻欢也有些激动,反握住她的手,道:“你……你一直都在这里等?”

铃铃点了点头,眼眶已红了,咬着嘴唇道:“你为什么来得这么迟,人家都快等得急死了……”

阿飞突然道:“你真的是在等他?”

铃铃这才看到阿飞,神情立刻变得有些异样——她当然是认得阿飞的,阿飞却不认得她。

他非但未上过那小楼,甚至连做梦都未想到过。

铃铃眨了眨眼,终于道:“若不是等他,我在这里干什么?”

阿飞冷冷道:“不等人,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若是等人,眼睛总是看着门的,无论谁在等人,都不会背对着门的。”

李寻欢从未想到他会说这句话。

他平时本来一向不愿刺伤人,现在却忽然变得很尖锐,尖锐得可怕。

因为他不能忍受别人欺骗他的朋友。

李寻欢心里在叹息。

阿飞的看法不但尖锐,而且和任何人都不同,对大多事情他都看得比别人透彻,比别人清楚。

在林仙儿面前他为什么就会变成瞎子呢?

铃铃眼圈又红了,眼泪已快流了下来,凄然道:“你若也在同一个地方等人等了十几天,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要背对着门了。”

她悄悄拭了拭泪痕,幽幽地接着道:“开始的时候,每个人走进来,我的心都会跳,总以为是他来了,后来我才知道,你等的人若不来,就算将眼睛看着也没有用的,用眼睛盯着门,只有令你等得更心焦,若再不转过身,我简直要发疯。”

阿飞没有再说什么。

他发觉自己说得太多了。

铃铃头垂得更低,道:“若不是那位吕……吕大哥好心陪着我,只怕我也会发疯。”

李寻欢目光一转过去,就立刻和那白衣人的目光相遇。

李寻欢微笑着走过去,道:“多谢……”

白衣人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淡淡道:“你用不着替她谢我,因为我留在这地方,并不是为了陪她,而是为了等你。”

李寻欢道:“等我?”

白衣人道:“不错,是等你。”

他笑了笑,笑容中也带着种逼人的傲气,缓缓接着道:“世上只有少数几个人值得我等,小李探花就是其中之一。”

李寻欢还未表示出惊异,铃铃已抢着道:“我并没有告诉你我等的是什么人,你怎会认得他的?”

白衣人淡淡道:“你若想在江湖中走动,若想活得长些,就有几个人是你非认识不可的,小李探花也正是其中之一。”

阿飞突然道:“还有其他几个人是谁?”

白衣人眼睛盯着他,道:“别的人不说,至少还有我和你!”

阿飞瞧了瞧自己的手,目中突然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凄凉萧索之意,缓缓转过身,在旁边的桌上坐下,道:“酒,白干。”

店伙赔着笑,道:“客官要什么菜下酒?”

阿飞道:“酒,黄酒。”

会喝酒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若想快醉,最好的法子就是用酒来下酒,用黄酒来下白干。

只不过这种法子虽然人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用,因为一个人心里若没有很深的痛苦,总希望自己醉得愈慢愈好。

白衣人一直在很留意地瞧着。

他锋利的目光渐渐松弛,甚至还露出种失望之色,但当他目光转向李寻欢时,瞳孔立刻又收缩了起来。

李寻欢也正在瞧着他,道:“阁下大名是……”

白衣人道:“吕凤先。”

这的确是个显赫的名字,足以令人耸然动容。

但李寻欢却没有觉得意外,只淡淡地笑了笑,道:“果然是银戟温侯吕大侠。”

吕凤先冷冷道:“银戟温侯十年前就已死了!”

这次,李寻欢才觉得有些意外。

但他并没有追问,因为他知道吕凤先这句话必定还有下文。

吕凤先果然已接着道:“银戟温侯已死了,吕凤先却没有死!”

李寻欢沉默着,似在探索着这句话的真意。

吕凤先是个很骄傲的人。

百晓生在兵器谱上,将他的银戟列名第五,在别人说来已是种光荣,但在他这种人说来,却一定会认为是奇耻大辱。

他绝不能忍受屈居人下,但他也知道百晓生绝不会看错。

他一定毁了自己的银戟,练成了另一种更可怕的武功!

李寻欢慢慢地点了点头,道:“不错,我早该想到银戟温侯已死了。”

吕凤先盯着他,冷冷道:“吕凤先也已死了十年,如今才复活。”

李寻欢目光闪动,道:“是什么事令吕大侠复活的?”

吕凤先慢慢地举起了一只手,右手。

他将这只手平放在桌上,一字字道:“令我复活的,就是这只手!”

在别人看来这并不是只很奇特的手。

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皮肤很光滑,很细。

这正很配合吕凤先的身份。

你若看得很仔细,才会发现这只手的奇特之处。

这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肤色竟和别的地方不同。

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也很细很白,却带着很奇特的光彩,简直就不像是血肉骨骼组成的,而像是某一种奇怪的金属所铸。

但这三根手指却又明明是长在他手上的。

一只有血有肉的手上,怎会突然长出三根金属铸成的指头?

吕凤先凝注着自己的手,突然长长叹息了一声,道:“只恨百晓生已死了。”

李寻欢道:“他不死又如何?”

吕凤先道:“他若不死,我倒想问问他,手,是不是也可算做兵器?”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今天才听人说过一句很有趣的话。”

吕凤先道:“说的是什么?”

李寻欢道:“只有杀人的,才可算做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