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十八 提供劳务收入
(一)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如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所实现的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结转的相关成本应作为主营业务成本处理;如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结转的相关成本应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通过“劳务成本”科目予以归集,待确认为费用时,从“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及相关成本。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为提供劳务发生相关支出时确认劳务成本,劳务完成时再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相关劳务成本。
(二)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于不同的会计期间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其中,企业可以根据提供劳务的特点,选用下列方法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见表1—33。
表1—33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的方法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前面所讲的四个条件,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这时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见表1—34。
表1—34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