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生艺术的胎
有岛武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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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艺术的胎是爱。除此以外,再没有生艺术的胎了。有人以为“真”生艺术。然而真所生的是真理。说真理即是艺术,是不行的。真得了生命而动的时候,真即变而成爱。这爱之所生的,乃是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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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动。在静止的状态者,绝没有。一切皆变,在不变的状态者,未尝有。如果有静止不变的,那不过是因了想要凝视一种事物的欲望,我们在空中所假设的楼阁。
所谓真,说起来,也就是那楼阁之一。我们硬将常动常变的爱,姑且暂放在静止不变的状态上,给与一个名目,叫作“真”。流水落在山石间,不绝地在那里旋出一个涡纹。倘若流水的量是一定的,则涡纹的形也大抵一定的罢。然而那涡纹的内容,却虽是一瞬间,也不同一。这和细微的外界的影响——例如气流,在那水上游泳的小鱼,落下来的枯叶,涡纹本身小变化的及于后一瞬间的力——相伴,永远行着应接不暇的变化。独在想要凝视这涡纹的人,这才推却了这样的摇动,发出试将涡纹这东西,在脑里分明地再现一回的欲望来。而在那人的心里,是可以将流水在争求一个中心点,回旋状地行着求心底的运动这一种现象,作为静止不变的假象而设想的。
假如涡纹这东西是爱,则涡纹的假象就是真。涡纹实在;但涡纹的假象却不过是再现在人心中的幻影。正如有了涡纹,才生涡纹的假象一样,有了爱,这才生出真来。
所以,我说的“真得了生命而动的时候,真即变而成爱”者,其实是颠倒了本末的说法。正当地说,则真者,是不动的,真一动,就在这瞬间,已失却真的本质了。爱在人心中,被嵌在假定为不变的型范里的时候,即成为真。
爱者,是使人动的力;真者,是人使动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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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何以我说,惟有爱,是产生艺术的胎呢?
我觉得当断定这事之前,还有应该作为前提,放在这里的事。
人的行为,无论是思索底,是动作底,都是一个活动。这活动有两种动向:一是以自己为对象的活动,一是以环境——自己以外的事物——为对象的活动。以自己为对象的活动者,不消说,便是爱的活动。为什么呢?就因为所谓自己与其所有,乃是爱的别名。而独有以自己为对象的活动,据我的意见,是艺术底活动。
从这前提出发,我说:因为以自己为对象的活动是爱的活动,所以惟有爱,是产生艺术的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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诘难者怕要说罢:你的话,将艺术的范畴弄得很狭小了。能动底地以社会为对象,可以活动的分野,在艺术上岂非也广大地存留着么?艺术是不应该局蹐于抒情诗和自叙传里的。
我回答这难问题说:艺术家以因了爱而成为自己的所有的环境为对象,换了话说,就是以摄取在自己中,而成了自己的一部分的环境以外的环境为对象,活动着,则不特是不逊的事,较之不逊,较之什么,倒是绝对地不可能的事。所谓自己以外的社会者,即指不属于自己的所有的环境而言。纵使艺术家怎样非凡,怎么天纵,对于自己所没有切实地把握净尽的环境,怎么能够驱使呢?在想要驱使这一瞬间,艺术家便为那懵懂所罚,只好灭亡。
从表面上看去,也有见得艺术家以社会为对象,成就了创作的例子的。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然而绵密地一考察,如果那创作是有价值的创作,则我敢断定,那对象,即决定不会是和艺术家的自己毫无交涉的对象。一定是那艺术家将摄取在自己之中的环境,再现出来的。也就是分明地表现着自己。题材无论是社会的事,是自己的事,是客观底,是主观底,而真的艺术品,则总而言之,除了艺术家本身的自己表现之外,是不能有的。
而自己的本质是爱。所以惟有爱,是产生艺术的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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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眼看去,见得干燥的上文似的推理,我试来暂时移到实际的问题上去看罢。
有主张艺术必须从真产生的人们。被科学底精神的勃兴所刺戟而起来的自然主义和写实主义的信奉者就是。依他们的所信,则对于事物的真相,使人见得偏颇者,莫如爱憎。人之愿望于艺术者,不该在由了一个性的爱憎而取舍的自然及生活;因为个性是无论怎样扩大,总不及群集之大的。反之,倒必须是将艺术家的爱憎(即自己)压至最小限度,而照在竭尽拂拭的心镜里的自然及生活。故艺术家以爱憎取舍为事,是无益,或有害的。
我不能相信这些。因为前文已经说过,真者,不过是爱的假象的缘故。因为所谓真者,不过是我们的爱憎所假设的约束的缘故。因为我们不能料想,枯死了的无机底的真,能产生有生气的有机底的艺术的缘故。
这是涉及余谈了:论我们的心底活动,常区分为智、情、意这三要素。为便利起见,我也并不拒斥这办法。但是,如果在智、情、意的后面,加上了爱,再来一想,便见得全两样了:会看出这三要素,毕竟不过是爱的作用的显现的罢。爱选择事物,其能力假称为智;加作用于被选择者之上,其能力假称为情;所加的作用永续着,其能力假称为意志。智、情、意三者,毕竟是写在爱的背后的字,成为“三位一体”的。
要识别真,不消说是在智力。但智力者,不过是爱的一面。倘说智力单独动作着,亦即自己全体动作着,那是想不通的。
主张必得从真产生艺术的人,是陷在错误的归纳里了。他们以为艺术必须真,所以艺术即必须从真产生。这是并不如此的。乃是爱生艺术的。而艺术因为生于爱,所以就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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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艺术的力,必须是主观底。只有从这主观,才生出真的客观来。
真者,毕竟不过是一种概念。概念的内容,人可以随时随地使它变化的。而主观,即自己,即爱,却反是,是不可动摇的严肃的实在。
毕竟,是自己的问题;是爱的问题。艺术家的爱,爱到有多么深,略夺到多么广,向上到多么高,燃烧着到几度的热:这是问题。至于所谓个性者,从人间的生活全体看来有多么小,是怎样不正确的尺度的事,那倒并不是问题。因为好的个性,比人间的生活全体更其大,也可以作为较为完全的尺度的事例,是历史上有着太多的证明了的。
爱的生活的向上。——除此以外,那里还有艺术家的权威?对于这一事,没有觉到不能自休的要求者,根本上就没有成为艺术家的资格。艺术家以此苦痛,以此欢喜,以此劳役,以此创造。其余一切,都不过是落了第二义以下的可怜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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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活动,结局无非是想要表现自己的过程。我先前已经说过:活动有两种动向,一是以自己为对象,一是以自己以外的环境为对象。而以自己为对象的活动,则是艺术底活动。
这是全在各人的嗜好的。或者想以自己以外的环境为对象,来表现自己。他的个性,和与其个性并没有有机底的交涉的环境,混淆得很杂乱。所谓事业家呀,道学家呀,Politician呀,社交家呀这一流的生活,就是这个。他们将自己散漫地向外物放射。他们的个性,逐渐磨擦减少,到后来,便只是环境和个性的古怪的化合物,作为渣滓而遗留。那个性,也不成为已燃的个性和将燃的个性的连络,但瓦砾一般杂乱地摊在人生的衢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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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自己为对象,来表现自己者,对于上述那样的生活,则感到无可忍耐的不安。他们倘不纯粹地表现出自己,便不能满足。他们虽然也因为被自己表现的要求所驱策,常有遭着诱惑,和环境作未熟的妥协的事,但无论如何,总不能安住在那境地里。他们从自己的放散,归到爱的摄取里去。被从所谓实世间拉了出来的他们,只好被激而成极端的革命家,或者被蹂躏为可怜的败残者。于是他们中的或人,就据守在留遗于实世间的他们的唯一的城堡里,即艺术里了。在这里,他们才能够寻出自己的纯粹的氛围气来。而他们的自己,便成了形象,在人们的眼前显现。爱得到报酬,艺术底创造即于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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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事也不做而是艺术底的人。
有并非不做而是非艺术底的人。
决定这一点,是在对于爱的觉醒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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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游戏说以为艺术底冲动是精力过多所致的事,这是怎样地浮薄呵。
艺术享乐说以为艺术底感兴是应该以不和实感相伴为特色的,这是怎样地悠闲呵。
我以为艺术底冲动者,是爱的过多所致的事;又以为艺术底感兴者,应该是和纯粹到从实世间的事象不能直接地得来的实感相伴的东西。
所以,我对于单从兴趣一方面,来感受艺术的态度,觉到深的侮辱和厌恶。“有趣地读过了。”“兴味深长地看了。”——遇到这样的周旋的时候,艺术家是应该不能坦然的。
也许不应当在这样的地方提起的事罢,近来,和我正在作思想上的论战的一个论者说,“我以兴味看《十字架上的基督》。但是,我并不以杀害基督的人们的行为为然。”所谓《十字架上的基督》者,是谁画的《十字架上的基督》呢。这里没有说出来。然而,如果那绘画是可以称为艺术底作品的,而观者又如那论者一样,是不以杀害基督的人们的行为为然的人,则那人从画面上,我以为总该和技巧上的兴味一同,感受到锐利的实感。论者于此,不是为浅薄的艺术论所误,那便是生来就没有感受艺术的能力的了。艺术说竟至于堕落到可以将生活上的事件和艺术远远地分离到这样,谁能不深切地觉得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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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使如我所说,艺术乃因爱而生,则艺术者,言其究竟,那运命即必当在愈进于人类底;那运命必当在逃脱了乡土、人种、风俗之类的桎梏,于人心中成为共通的爱的端的(读入声)的表现。
我从这意思推想,即不觉得在传统主义那样的东西,于艺术上有许多期待和牵引。传统者,对于使人的爱觉醒的事,也许是有用的。然而一经觉醒的爱,却要放下传统,向前飞跑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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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却了自己是将为艺术家的一人,而将艺术描写得太重,太尊了么?现在的我,还畏惮于这样的艺术的信奉者。
然而,这是因为我有所未至,所以畏惮的。艺术这事,是应该用了比我的话更重,更尊的话来讲的。只是现在的我,还当不起这样的重担。
同时,我也并不在“谦逊”这一个假面具之下,来回避责任。我觉着:我的艺术,是应当锋利地凭了我自己的话来处分的。
我将太徐徐地,——然而并不是没有强固的意志地,一直准备至今的自己的生活一反顾,即不能不被激动于只有自己知道的一种强有力的感情了。
我的前面,明知道辽远地接续着艰难很多的路。不自量度而敢于立在这路上的我,在现在,感到了发于本心的踌躇。
然而,虽然幼稚,虽然粗野,我的爱,是将我领到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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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说:爱是生艺术的胎。而且惟有爱。
(一九一七年作。译自《爱是恣意劫夺的》余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