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削价的核算
商品削价是指企业的商品由于残损变质或质量低劣,不能按原售价出售,或由于商品款式陈旧过时,不适应市场的需要,或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商品呆滞积压等原因,企业对这类有问题的商品,只能按低于原进价的售价出售,即进行削价处理,以减少库存积压,加速资金周转。
一、库存商品削价的账户设置
预提和清算商品削价准备金是通过“商品削价准备”账户进行的。该账户为资产抵减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对库存商品预计可能发生削价损失而从成本中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借方登记用于弥补商品削价损失的转销数;贷方登记提取数,其贷方余额表示已提取尚未转销的商品削价准备金。
二、库存商品按进价记账的核算
如果企业的库存商品是按进价记账,则在商品削价损失发生时,按低于原进价的新售价“商品销售收入”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高于新售价的原进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以此来体现商品削价后的实际情况。
三、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的核算
如果企业的库存商品是按售价记账,在商品削价损失发生时按低于原进价的新售价计入“商品销售收入”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高于新售价的原售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月末削价售出的商品和其他已售商品一起分摊已售商品进销差价。月末分摊商品进销差价并调整“商品销售成本”科目。
【例4】大华公司2013年1月初库存商品余额为480000000元,按计划每年可提取4‰商品削价准备金,按月提取。2月份内处理滞销商品一批,削价后售价为112800元,进价128000元,损失15200元。该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提取1月份商品削价准备金:480000000×4‰×(1/12)=160000(元)
销售滞销商品,销项增值税率17%,货款收到存入银行: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用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弥补商品削价损失:
【例5】鑫来公司按月预提商品削价准备300元,10月末,该企业经营的部分商品因残损变质,经批准削价处理,新售价42.50元,原进价48.50元,共1580件全部售出,增值税税率17%,12月末,“库存商品”账户借方余额为652850元,商品削价准备提取率为4‰,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每月计提商品削价准备时:
10月末削价销售时:
弥补削价损失:
12月末,商品削价准备应提数=652850×4‰=2611.4(元)
实提数=2611.4-(300×12)+9480=849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