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法学院听课时,新加坡法律曾被归入“野蛮”一类,因为美国人接受不了“鞭刑”这类“不人道”的刑罚。但近日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原总裁陈久霖受审一案让我看到了这个国家法律的另一面,那就是:虽然在实体上对某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