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互联网+”,加什么?怎么加?(3)
例如传统制造业领域,那种垄断、封闭的生产形态,轻技术附加值而靠拼规模、拼资源的时代,必将一去不复返。在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中,制造业必须靠技术来提升品质与竞争力,方能赢得更大的天地。中国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这种结合,当然不只是简单的对互联网技术的运用,而更需要植入互联网精神,对传统行业进行换代升级式的改造。
“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它通过信息技术连接,消解了以往各个领域间不必要的壁垒,让市场中的每个主体、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能参与到平等的竞争与服务中来,也只有在这种平等之上才有真正的协作与分享。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充分精细化分工的经济,每个链条之间若不能进行充分的协作与信息共享,受损的必将是整体市场的发育。在未来的相关改革中,如果不能深刻体会到“互联网+”的时代精神,不借此打通利益壁垒,延续那种条块化的僵化局面,则改革的推行就将事倍功半。
“互联网+”时代开启一种全新“创业”模式,整个社会也迎来一场互联网价值理念的扩散与植入。无论是改革、打造中国的工业4.0版,还是助推未来中国经济新的发展,互联网精神都堪称是“润滑剂”与新的精神指南。
事实上,中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与成绩的取得,与互联网所代表的“开放”精神是深度契合的。它的生命力与成功,在过去已被证明并让中国受益,在未来,它必将庇佑我们找到并占据下一个发展的新风口。
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与创新2.0
创新2.0,简单地说就是创新1.0的升级。
创新1.0是指工业时代的创新形态,创新2.0则是指信息时代、知识社会的创新形态。如果说创新1.0是以技术为出发点,创新2.0就是以人为出发点,特别关注用户创新,是以人为本的创新,以应用为本的创新。
可以说,“互联网+”是创新2.0时代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是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2.0相互作用与共同演化的高度概括。简言之,“互联网+”=新一代ICTICT,是信息、通信和技术三个英文单词的词头组合(Information,Communication,Technology,简称ICT)。它是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相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概念和新的技术领域。+创新2.0。
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催生了创新2.0,而创新2.0又反过来作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态的形成与发展,重塑了物联网、云计算、社会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又推动了创新2.0模式的发展和演变,Living Lab(生活实验室、体验实验区)、Fab Lab(个人制造实验室、创客)、AIP(“三验”应用创新园区)、Wiki(维基模式)、Prosumer(产消者)、Crowdsourcing(众包)等典型创新2.0模式不断涌现。
创新2.0推动了科技创新主体由“产学研”向“政产学研用”,再向“政用产学研”协同发展的转变。专业地说,即面向知识社会的下一代创新。它的应用可以让人了解目前由于信息通讯技术(ICT)发展给社会带来深刻变革而引发的科技创新模式的改变——从专业科技人员实验室研发出科技创新成果后用户被动使用,到技术创新成果的最终用户直接或通过共同创新平台参与技术创新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全过程。面向知识社会的科学2.0、技术2.0和管理2.0三者的相互作用共同塑造了面向知识社会的创新2.0引擎。创新2.0是知识社会条件下以人为本的典型创新模式,其例子包括Web 2.0,开放源代码、自由软件以及麻省理工学院提出的微观装配实验室等。
创新是国家兴盛之源
人类的历史一再证明,创新从来就是社会进步的基础,没有创新的社会是不可持续的,创新是一个社会中实现效率的根源。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无论是企业经营、科技研发还是政府管理,只有通过创新才能保持不断进取的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之一,是国家和民族兴盛的源泉。
中华民族绝不是缺少创新智慧和开拓精神的民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更是通过思想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在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的中国可以说是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国家层面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阶段后保持经济增长的“双引擎”。
中国总理李克强在公开场合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最早是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他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此后,李克强又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各种场合中频频阐释这一关键词。每到一地考察,李克强几乎都要与当地年轻的“创客”会面,希望借此来激发民族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基因。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又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此表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在论及创业、创新文化时,强调“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
在政策层面上,2015年3月,中国国务院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此在中国社会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从国家战略指导方针的内涵来看,“互联网+”行动计划就是使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各部门的渗透、扩散和应用的过程,通过云、网、端等信息基础设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处理技术和方法,将原本被局限和固化于某一部门或某一企业内部的信息资源释放出来,增强信息流动性。在这个局面下,人人都可能成为创业主体和创新单元,促进互联网共享共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国政府目前正在不遗余力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李克强总理2015年5月7日在北京考察创新创业时首先选择去中科院物理所,在那里他强调基础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着国家原始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只有夯实这个“地基”,才能筑起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大厦”。
创新让“+”不是“物理性”叠加
在“互联网+”时代,只有创新才可以让“+”不是“物理性”叠加,而是真正建立起一个互联网化的社会。
“互联网+”的核心是“+”。从演化的角度来看,如果说物理性的互联网提供了一种新的基础框架,那么无论是市场、社会还是政府都需要产生各种新的“变异”来适应这个环境。
这种“变异”的根本是创新:不是互联网与各行业的“物理性”的叠加,而是一种“化学性”的融合。把互联网作为新的元素加进去,实际上是丰富了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信息“剂量”,其结果并不是要在互联网上添加什么新的企业或者服务,而是要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基础上产生某种新“物质”或者新“能量”。也只有创新才可以让“+”不是加法的加,而是系统论中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加”。
“互联网+”的时代催生了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业态,并逐渐成长壮大为国家经济领域新的主导产业,推动着传统产业更替演进,带动中国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在产业创新方面,由于互联网技术空间突破了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整合了政府、企业、协会、院所等优势资源,形成跨区域、多领域、网络化的协同创新平台,打破信息垄断,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新环境,使大批的小微企业成为创新的生力军。
在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方面,互联网深度融入到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配送、销售服务的各个环节,促进企业产品模式、服务模式、运营模式、商业模式等不断创新。网络众包、创客、生产消费者、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透明供应链等新模式不断涌现,全生命周期管理、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零边际成本等新理念在加速重构着各个产业的价值链体系。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生产手机的小米公司主要由研发人员构成,其通过互联网与合作伙伴共同生产、流通等业务环节,并通过互联网运营着庞大的企业网络。正是网络众包平台改变了企业的发包模式,这可以使企业对自身的优势精准定位,不同的企业间优势互补,极大程度上规避了传统生产企业“高、大、全”的弊端。
“互联网+”还推动着管理模式的创新。在微观层面,“互联网+”使得协同制造成为企业重要的生产组织方式,出现了只有运营总部而没有生产车间的网络企业或虚拟企业。新的企业管理组织形式表现为扁平化、网络化管理模式。在宏观层面,“互联网+”深刻改变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理念和模式,在线审批推动政务服务模式由多门向一门、由网下分散服务向网上集中服务转变。此外,“互联网+”推动交通运输、城市运营等向高效化、精细化、智慧化方向发展,提高了城市运行管理水平。
推动创新、创业,还需要做些什么
首先是在中国社会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
信息基础设施是“互联网+”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必要条件。根据统计,到2014年底,中国网民规模为6.49亿人,全年新增网民3117万人,增幅明显收窄。互联网普及率的城乡差异达34个百分点。之所以出现网民增速放缓以及城乡数字鸿沟较大的现象,除了农村人口缺乏网络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原因外,更主要是因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在未来政府还需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在资金投入上大力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互联网基建建设倾斜,加快“互联网+”纵深推进,激活落后地区创业和创新潜力。
其次是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起“互联网+”思维,缩短政策适配期。
互联网迅速融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不断催生出新的业态、新的模式。总的来说,人们对新生事物的认识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这就对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制定提出新的挑战。例如,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就经历了一个政策适配的过程,从高速发展到暂停业务,再到出台政策对行业进行规范。目前的商务专车服务也遇到了监管压力,面临尴尬困境。面对一些新兴领域出现政策真空的情况,政府相关的管理需要采取开放包容的心态,因应新的形势,拿出高远的战略思维,及时制定、出台与“互联网+”发展相匹配的政策导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时代营造健康、良好的政策环境。
最后一点是,还需要尽快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体系,并规范市场秩序。
最近几年,由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带动了互联网产业发展,其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在总体发展态势良好的背景下,也存在恶性竞争和违约现象。例如,淘宝网的购物平台曾因假货泛滥而饱受诟病,小型互联网金融公司因破产而违约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应该说,在市场发挥对于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政府也需要起到应有的引导监管作用。例如,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管理,从展业规范、防范误导、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更为严格的规定;积极推进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互联网信息安全管控,为“互联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创新创业在中国全社会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