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羽翼渐丰(4)
最后,我们提到了劳森一案以及一些其他案件,这让我有机会充分地表达我们及公司就这类事件的态度,我宣读了向华盛顿劳资委员会所作的两份陈述,先生们听后都大为惊讶,因为之前他们都不知晓两份陈述的内容,他们这才明白外界就我们在这些案件中的关系所进行的报道都是空穴来风。在会议结束前,我对他们说:“先生们,现在我已经将我们对这些事件的态度全面而坦诚地告诉了大家,你们是否也愿意坦白地告诉我,针对这些刑事诉讼我能做些什么呢?”他们当即表示,我已经不用再做什么了,我再有任何举动都不太合适。
我们详细地构想了对洛克菲勒基金会采取工业调查的目的和宗旨。我将洛克菲勒研究院作为相似案例进行了解释。当这个主题充分解释清楚后,我们的客人又思考了一番目前外界对此事的普遍看法,然后我的一席话让他们大为惊讶,我说:“先生们,如果您二位及冈珀斯先生,或本国其他重要的工人组织代表在了解了以上的事实之后,还可以对我说,按照你们的看法,暂时或永久地放弃洛克菲勒基金的工业调查能够最好地保护工人的利益。我敢保证,即使作为基金会的理事,我也会投票马上终止调查的,我还会利用在其他理事中的影响力竭力促成此事。”他们立马说,他们都不愿意看到调查被终止。从我们所说的话中,他们相信,调查将为劳工的价值和重要性提供保障,若是调查被终止就太不幸了。
在充分分析以上几点之后,我们给客人们机会,让他们解释来访的目的。以下三点便是他们的想法:
首先,他们建议,目前来看,如果我亲自去科罗拉多,下到矿区并和矿工们交谈,或许会形成有利影响。其次,他们认为如果科罗拉多能源与钢铁公司能与其工人代表达成十分明确的协议,确保合理地解决员工的申诉,恰当地处理工人的困难,让他们满意,并能在工人不满意公司下属官员的决议时,确保他们有正当渠道直接向总裁反映。这样既能平息罢工事件,也可以安抚工人受伤的情绪。再次,他们指出,协议中应明确注明工会成员和非成员应该受到无差别的待遇。
起初,我一直认为他们说的是与美国矿工联合会缔结协议。然而充分讨论过后他们表明,目前与美国矿工联合会签协议是既不现实也不可能的。实际上,怀特先生在离开之前和金先生说,如果我们公司能和自己的员工签一份这样的协议,工人们就不会要求和工会再签了。他们表示,不管是什么协议,都应该考虑其有效的期限,以确保有效期内的和平,并能够保证中途做修改。我们也向先生们指出,现在让科罗拉多能源与钢铁公司和自己的工人达成协议是困难重重的,部分原因在于科罗拉多其他经营者的态度和该公司一些管理者的态度。先生们也明白目前的情况,但他们都认为如果能成功签署协议,将极大地有利于改善劳资关系,并且在协议的准备工作方面,他们也愿意为我们提供各种帮助。不过他们很快也理解到,我们的意思是科罗拉多的人可能会对他们的参与产生误会。
整个会议非常成功,给双方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我相信是好印象。先生们很高兴地留下来与我们共进午宴,他们都非常公正、友好。
星期一,金先生与我共同会见了约翰·米切尔先生,他是美国矿工联合会的前任主席,10年前参与领导了科罗拉多的罢工。米切尔先生目前已不再正式参与劳工界的活动了。我们跟米切尔先生谈了谈与怀特先生及格林先生会面一事,并告诉了他两位先生提的三项建议。我们咨询他,如果我们按照建议所说的去做的话——我们完全明白这有多难,他是否会觉得美国矿工联合会能停止一切骚乱和对抗活动,真正做出努力与我们重修友好关系。米切尔先生相信,就算我们公司和员工们签署协议,目前来看美国矿工联合会也不会满意。因为他很肯定地认为,其实我们也猜到了,美国矿工联合会的最终目的是成为协议的签署方。不过,我们也向米切尔先生解释清楚了,我们没有误会之前两位先生的态度,我想米切尔先生也明白为什么在目前的情况下,怀特先生和格林先生会自然地认为签署一份协议对改善劳资关系大有裨益。在米切尔先生完全了解情况并听取了我们对于劳森事件的看法、对工会的态度以及我们成立洛克菲勒基金会劳工部的目的后,他认为如果我们执行怀特先生和格林先生的建议,确实会大有改观,并让我们放心,他相信两位先生和美国矿工联合会都不会使情况复杂化。这次会晤在各个方面都十分令人满意。
我们本来希望也见冈珀斯先生一面,但他本周没能来纽约。几周以来我一直思考着与这些先生们会面,办公室其他人也觉得很有必要这么做。我想大家都认为事情已经有了很大进展。
针对怀特先生和格林先生所提的三点建议:
第一是让我去科罗拉多。这您也清楚,我早就打算这么做了,并计划周五就去,不过我对此一直只字未提。
第二点是关于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您也知道,在罢工结束后,我们马上就推行一项选举计划,让每个采矿营地都选派一名代表,成立委员会,就共同利益与公司管理层交涉。这套系统目前收效甚佳。金先生已经和各个代表都谈过了,每月韦尔伯恩先生还会到各营地与他们见一两次面,墨菲先生与每个代表都单独谈过话,希克斯先生也与他们所有人都谈了话。先生们认为这些矿工代表们都很不错。从一开始我们的目标便是快速地推行这项制度,并以实践经验来检验其合理性,从而将这种代表制固定下来。夏天的时候,金先生就已经准备了一套类似章程的方案,全面地规定了矿工代表们和公司管理层的关系,明确指出当选的代表们应以共同利益为宗旨,并说明了在目前双方利益关系下,如果产生不同的情况应按照什么程序解决。夏天在海豹港时,我们就已经考虑过这个制度,上周又就此事和韦尔伯恩先生及希克斯先生认真地谈论过,大家都认为,现在的模式良好,如果在矿工和管理层继续推行下去,将会合理地保障矿工的权益,他们便完全没必要通过加入工会来寻求保护、提出要求了。实际上,我们已经起草了一份协议,跟两位先生的建议并无二致,不过我们没有告诉他们这个计划的进度。我们希望,以他们作为建议方的做法能为接下来的步骤提供新的推动力。
关于第三条,我们的协议中已经有相关条款,指明公司员工不论种族、信仰,也不论他们是否参加了任何组织、协会或社团,公司都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