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埃里森(1)
精心打理的良田渐渐被起伏的山岭与平缓的绿色高地取代。道路两旁的羊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少。黎明将至,太阳刚刚升起,自由之月还在天幕西侧低垂,路上就已经热起来了。
除了热,这路段还危机四伏。尽管前后都不见人影,但我知道追踪者们可能已出发来围捕我了:在南方和东方,士兵们守卫着和黄国交界的边境线。北边与易普森有争议的国境线上也有士兵巡逻。只有东边没有士兵,因为那里不需要任何守卫。
山岭变成了峭壁和悬崖,山间的小径大多被从这里经过的成千上万只羊毁得差不多了。我挑了条还可辨认的小路,就这么循路东行。有时候,小径会变成一面紧贴山壁,一面是悬崖的羊肠小道,我只能下马牵着“希特勒”一路步行,让“希姆莱”紧跟在后。
中午时,我到了一栋房子前。
房子前面站着一个女人,双手握着一支长矛,长矛的尖端草草绑着石制的矛尖。她看上去四十岁左右,胸部已经有点耷拉了,但仍还鼓鼓囊囊的,屁股很大,肚子隆起,目光炯炯。
“下马!离我的房子远一点,你这天杀的强盗!”她尖叫道。
她手中的长矛在不断颤抖,毫无威胁可言,但我还是跳下马来,希望能说服她让我休息一下。骑马跑了这么久,我的腿和背疼得都直不起来了。
“仁慈的女士,我毫无恶意,请您不要害怕。”我用最礼貌而温和的口吻说道。
她仍握紧长矛,矛尖对准我前胸:“最近这山里一多半的人都被抢了。那些士兵们突然就往南、往北去找什么国王的儿子了。我怎么知道你兜里没藏着刀子,没想着从我这儿偷点什么东西?”
脖子上的刀疤应该已经痊愈,只剩下一条白线。可能不到中午,连这条白线也会消失。于是我解开斗篷丢在地上,张开双臂,胸前的双乳也自然挺立起来。她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我别无所求,只希望有张床能休息,还有件适合远行的衣服,您能帮帮我吗?”
她不再高举长矛对着我,蹒跚着靠近点,然后猛地伸手抓住我胸前的乳房。突然袭来的疼痛和羞耻让我不由得叫出了声。
她笑了起来:“好吧,你这可怜样可不像装来骗我们老实人的。进来吧,小小姐,我能给你弄张草垫子,如果你不怕被扎到的话。”
我当然不怕。尽管给自己骗了张床,我却仍为自己装成女人而暗自羞恼。我是一匹狼,却不得不装成一只友善的狗,靠别人的施舍换了一席草垫。
进门后,我有点惊讶,房子里的空间比外面看上去要大,然后才意识到房子是贴着山建的,在山壁上挖出洞穴充作了新的房间。我不由得伸手摸了摸岩壁。
“小小姐,山洞才好呢,冬暖夏凉。”
“可以想见。”我点了点头,下意识地让嗓音变得更柔和而尖锐,“他们为什么要追踪国王的儿子?”
“我想吧,国王的儿子一定犯了啥不得了的大事儿。今儿早上,传言像风一样迅速袭来,好像全国的士兵都出动了。”
我不禁惊讶父亲竟允许丁特花这么长时间,消耗这么多人力来追踪我。他们竟然还公开宣称是在寻找国王的儿子,“他们就不怕国王的儿子朝这个方向来吗?”
她瞥了我一眼。大概有那么一会儿,她在猜测我的身份,但很快就抛开怀疑回答道:“你在开玩笑吗?你不知道这儿离库库艾的森林就两里路吗?”
已经这么近了吗?我装出毫不知情的样子:“这意味着什么?”
她摇了摇头:“他们说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进了那森林就没有几个能活着出来的。”
“连出来了才死的也没几个吗?”
“根本没人出来过,小小姐。喝口汤吧,虽然闻起来像羊屎,但这可是真正的焖羊肉。上周刚杀了头母羊,我用文火一直炖到现在来着。”
那汤闻起来确实有点像羊屎,可尝起来却还不错。草草吞了几口汤,我就觉得困意上头,迷迷糊糊地从桌边起身,走向角落里她指给我的那个草垫。
再醒来时,周身已是一片昏黑。壁炉里还有几星余火闪着或明或暗的光。我看见那个妇人的身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低声哼着什么歌谣。那曲调简单却美丽,有如海浪起伏。
“这曲子有歌词吗?”我问道。她没有听见,我复又沉沉睡去。再醒来时,一支蜡烛正在我面前闪耀,那妇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见我猛然睁大眼睛,她才尴尬地退开两步。夜间寒冷的空气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外衣已敞开,胸前双乳裸露在外。我连忙遮住身体。
“对不住了,小小姐。”那妇人说道,“刚才来了个士兵,他在找个叫兰尼克的十六岁的年轻人。我跟他说,这一路都没见过这样的人。这里只有我和女儿。可你的头发太短了,不像个女孩,我得给他瞧瞧证据,不是吗?这才打开了你的衣服给他看来着。”
我慢慢地点了点头。
“我觉得吧,你不想让那士兵知道你是外来户。对了,我还把你的马放走了。”
我跳了起来:“我的马?它们在哪儿呢?”
“士兵在路口找到它们了,离这儿很远的地方,马背上啥都没有。你的东西被我藏在床底下了。”
“为什么!女人!没了马我怎么上路?”尽管这女人救了我一命,我却仍觉得像被人出卖了一样。
“没了马你就没脚了吗?再说了,你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也用不上马了。”
“你觉得我要去哪儿?”
她笑了:“哈,你有个漂亮脸蛋,小小姐,当男当女都漂亮,还年轻,看上去高贵,像个国王的孩子。我要有你这么个女儿,准得高兴坏了。国王要有你这么个儿子,也得高兴坏了。”
我什么都不说了。
“我觉得吧,”她说道,“你现在没地儿去了,只有库库艾的森林了。”
我笑了:“所以,我该就这么进去,然后一去不复返?”
“对外地人、低地人,我们都说那森林进不得。”她笑道,“只有自己人才知道那森林能进人,往里跑个几里地,摘点黑莓、水果什么的,还是能出来的。当然,偶尔也发生点奇怪的事,但只要你不去森林中心,一般都没事。”
我完全醒了过来:“你怎么认出我的?”
“你一举一动都像个上等人,每句话里都透着贵族味。小伙子,好吧,小小姐。管你是男是女呢。我只是不喜欢平原上那些穆勒家族的人,他们自觉了不起,好像天生就该统治别人似的。如果你要从穆勒国王的手心里逃出去,我一定会站在你这边。如果需要的话,我也不介意帮你一把。”
我从没想过王国的臣民会这么看待父亲,便忍不住去想,如果自己还是王室成员,该怎么对付她。但不管怎样,眼下这可帮了我大忙。
“我给你打了个可以扛在肩膀上的包裹。”她说道,“里面还有食物和水,希望你喜欢冷羊肉。”
总比饿着肚子好。
“别吃那些白莓,哪怕长在寻常灌木上的也别吃。咽下去一颗,过不了几分钟你就没命了。那些有点发肿的水果,碰都别碰。还有,小心别踩上那些烟黄色的蘑菇,不然接下去的几年,你都得带着它们留给你的疤痕过活了。”
“我还没决定是否要进森林呢。”
“不进森林,你还能去哪儿呢?”
我站起身,走向房门。异议之月正高悬于天空正中,月光昏暗,有云笼罩。自由之月还未升起。
“我还有多少时间?”
“自由之月升起你就得走了。”她说道,“我带你到森林边上,你在那儿等太阳升起来。然后进森林,一直朝东走,但要往南边三分之一那样,一直走到一个湖边上。正南边的那条路能保你一路安全走到琼斯。别走小路,如果你看到人影,不管是男是女都躲远点。还有,别在意白天黑夜。”
她从一个大箱子里拿出件女人的衣服递给我。这衣服满是补丁,样式古旧,但却朴素干净。
“这是我自己的衣服。”她说道,“可等我要死的时候,不知道还穿不穿得上。过去这十几年里,我可胖了不少。”她大笑着,把衣服塞进我的背包里。
自由之月升起来了,她带我出门朝着房子正东方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嘟哝个不停:“弄那么多士兵干啥,我说?他们只会把那些硬金属擦擦亮,然后捅到别人肚子里。可然后呢?这世界有啥变化吗?我们就能飞到上层世界去了吗?‘背叛星’上的人们就能不这么杀来杀去了吗?我们就像几只狗,为了根骨头就咬来咬去。可赢了又能怎么样?多得根骨头吗?然后呢?就有希望了吗?一根骨头就改变了啥吗?”
一枚箭矢从黑暗中飞出,直入她的脖颈。她扑倒在地,就这么死在了我眼前。
两名士兵走到了月光下,高举着弓,箭在弦上。一人松开弦时,我已弯腰避开。但另一枚箭还是刺入了我的肩膀。
我把行李甩在地上,掏出匕首刺入其中一人的胸膛,再把另一人踢翻在地。我用的格斗术比一般军队里教的更简洁有效。
等他们俩都被我放倒在地后,我把他们的脑袋都割了下来,以确保没人能活过来,告诉别人发生了什么事。我从两把弓里挑出较好的那把,收走了所有的玻璃箭矢,这才回去看看那妇人的情况。但拔出她喉咙上的箭矢后,伤口也没有自愈。她可能属于家族最老最偏的分支,穷得用不上最好的基因技术,没法把自愈的能力一代代传下来,所以不会像王族和王族的士兵那样死而复生。
不会变成再生圈里饲养的那些怪物。
也不会变成我。
我割开手掌,让血滴落在她脸上。然后拔下还刺在肩上的箭头,塞到她手里。这箭头能让她在另一个世界犹有力量自保,尽管我一直觉得可能并没有那样的一个世界。
把包裹搭上肩膀让我的伤口隐隐作痛。那伤口很深,但我所受的训练就是忍受痛苦。而且,肩上的伤迟早会痊愈,就像我手上的伤一样。我沿着道路向东走去,很快就走到了库库艾森林的边缘。那些黑色树木投下的巨大阴影笼罩了我。
那片森林庞大得像一整片雷雨云,挡住了自由之月投下的光芒,只留下一片黑暗。森林边缘的树木非常齐整,仿佛什么伟大的园丁种下了一整片果园,而森林边缘的这些巨大树木,只是用来阻拦外人的栅栏。但就算如此,它们仍庞大得不可思议,仿佛从几百年前,甚至几千年前就生长在这里了。
甚至在我们抵达这星球之前,它们就已生长在这里了。
三千年前,共和国(历史学家们说“共和国”不过是统治着那些软弱阶层的独裁者们,为掩耳盗铃而起的名字)的舰船把一些叛乱者和他们的家族一道扔到了这颗名为“背叛”的星球上。所有人都被判流放,直至能自行建造船只离开为止。“造出飞船来。”负责的人冷笑着宣判道,他们知道银子就已经是这星球上最硬的金属了。
但我们可以买到金属,只要我们能拿出他们感兴趣的东西来交易。于是每个家族都在努力寻找能放进交易馆那些闪光盒子里的东西。就这么过了几百年,然后又是几百年,交易馆取走里面的东西,又原封不动地还回来。直到我们靠着基因工程带来的再生能力,生产出了那些血淋淋的交易物,才换来了铁。
也有些家族不像我们这样忙着跟流放我们的人交易。舒瓦兹人就一直藏在沙漠里,没人想去那鬼地方看看他们在干什么。库库艾人生活在这黑森林的深处,从未离开过,也从没被外人打扰过。所有人都害怕这片神秘的、不可穿越的森林。尽管森林就位于穆勒王国的东部边境上,我的父亲和我的家族,却从未想过朝这个方向开疆拓土。
四下里又冷又静。尽管我看见灌木上开着不少花,却没有听到一声鸟叫或者一声虫鸣。然后太阳升起来了,我也跟着起身,朝森林深处,东偏南的方向前进。
一开始还有阵阵温柔的晨风吹拂,而后那风便消失了,树梢的叶片都陷入了一片静止中。森林里的鸟很少,而且都像是熟睡了一样,立在树梢动也不动。脚下也从没有什么小动物。让我怀疑是否这就是库库艾的秘密——除了树木,什么都活不下来。
看不见太阳,我只能靠排成行的树来确定方向。东偏南,我不停对自己重复这个方向。那个女人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我为什么要哀悼她?我根本不认识她。
我走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又是几个小时。饿了,我就咽几口羊肉。找到树莓我就统统咽下去,除了那些白色的。可尽管走了这么久,头顶枝叶间射下来的阳光却一直没改变方向。倒是林间小路的方向不时改变,忽而向左,忽而向右。但我始终铭记那个女人的声音,“别走小道”。
最后,我实在累得抬不动腿了。可这一天还没有过去。在军中训练时,长途跋涉是家常便饭,一直练到我能这样从早走到晚,而不会觉得肌肉酸痛为止。可眼下,太阳的位置几乎没变过,我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已经累成这样了。难道空气里有点什么东西?某种元素,抑或某种毒,让我变得虚弱了?还是最近几次伤口自愈消耗的体力太多了?
我不知道,也顾不上去想,只随便找了棵大树把行李一扔,倒头就睡,睡得很熟,连一个梦都没有。
我睡了很久,久到当我醒来时,天已经亮了,我就跳起来继续前行。
然后又这么走了一天,太阳还高高挂在天上,我就已经快累倒了。这一次,我逼着自己继续走下去,想象着自己是一台机器,不停向前,永无止歇。小心地避开纠缠的根须,从厚厚的落叶中找出落脚处,攀上岩石,滑下沟壑,再从另一面爬上去。我把全部精力都用在逼着自己继续前进上了,几乎意识不到路程如何艰苦。不,可能我有意识,只是每越过一个障碍,它就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我觉得自己就这么走了好几天,可太阳自始至终高高挂在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