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夏洛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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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言

懵懂儿时,我便已听说过福尔摩斯的大名,但却未曾读过有关他的书籍,也没看过有关他的电影。有一次,电视上正播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时候,我看到了福尔摩斯和华生(还将两人搞混了,因为华生看起来更年长一些,我以为他才是那个聪明绝顶的主人公),就只匆匆地瞥了一眼,便被遣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因为那部片子实在太恐怖,不适合小孩子。当天晚上,我蜷缩在床上瑟瑟战抖,听到从楼下传来阵阵嚎叫声,那是达特穆尔高原上的巨犬在咆哮。而事实上,我与福尔摩斯的不解之缘也恰好始于那天晚上。

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侦探,而一般的侦探小说只能说还过得去(虽然这类小说不外乎分析推理,但基本上陷入了妙探寻凶的套路,让人倍觉乏味),但这部却迥然不同,其中的侦探敢于迎战怪兽……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谁呀?”我一遍又一遍地问父亲。那时候,要想弄清楚这件事还真不容易。如今,人们可以上网求证,可在过去只能去图书馆查证,而图书馆却在好几英里外,乘公交车还得在中间换乘一次才能到达(以前的人也抱怨这种不便,就跟如今的人抱怨宽带网速不够快一样)。我还光顾过几家书店,只是里面关于福尔摩斯的书似乎难觅其踪。

此后的一个周末,我去爷爷奶奶家里做客。要是搁在往常,这可算是我最乐意的事情了,然而这次或许是想念朋友,还有爸爸和妈妈的缘故,我觉得有些心烦意乱。被留在爷爷奶奶家后(被抛弃了,我敢肯定我说过),我生着闷气,径直走进了自己住的房间。床上放着一份礼物,也可能是一份歉意,管它呢,谁稀罕呀。从房间的这一头,我就可以看得出,那是一本书,从封面都能知道它属于哪种类型。这本书的封面上是一名男子,轮廓依稀可辨,头戴一顶猎鹿帽,笼罩在黄色的烟雾之中。

黄色烟雾!从封面来看,这本书肯定很有意思!《清洁空气法案》的执法人员想必会强烈反对,但这丝毫无损它的诗意。走近一看,才发现床上躺着的那本书,和您手中持有的这本一模一样,正是柯南·道尔所著的《血字谜案》。封面上印有一行醒目的宣传标语——著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历险记,太好了,我简直都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

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一本著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小说,它还汇集了多个第一的名头。这是源头,也是起点,让我第一次从头至尾,按顺序看完了整部小说集。我相信读完整部小说的人并不多,而我正是其中的一分子。这册书在我心中是排在第一位的,当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就如一扇富有魔力的大门猛然打开,令我流连忘返,并且永远地迷醉其中。

对于即将发生的一切,要是有所预知的话,我都不敢确保自己当初能否鼓起翻页的信心!荒野上的那只猎犬,敲钟索上的那条蛇,卑鄙可耻的莫里亚蒂,美丽动人的艾琳·艾德勒,布鲁斯·帕廷顿的计划,在夜间毫无作为的狗,还有巴兹尔·雷斯伯恩与纳粹分子的斗争,伦敦战时纸板箱里梦中的蜘蛛女郎。在精彩绝妙的格拉纳达连续剧中,本该在影院才能感受到的轰动效应,被杰里米·布雷特搬上了沉闷平淡的小电视银屏中,而比利·怀尔德则把满腹才华投入到了对童年的挚爱中,给我们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福尔摩斯私生活》,这部片子令人回味无穷,撩人心扉又让人不禁捧腹。

要是您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现在就开始行动吧。我反感泄露结局的人,这种人总是自以为是,觉得可以预言下一步的发展动向,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所以,唯有亲自阅读才是上上策。您读完之后,我们再来一起共享下一段吧。

各位读者朋友,又见面了,出乎您的意料吧?本书轮廓清晰、构思巧妙、叙述明朗,打开阅读,一股现代气息扑面而来,完全没有维多利亚时代的感觉。福尔摩斯特有的出场方式是怎样得到充分塑造并折服观众的呢?他可以称得上是所有小说中最伟大的主人公了,而这样的大人物又将以何种形象首现于观众眼前呢?是在解剖室里鞭打尸体。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和马克·加蒂斯制作了新版剧集,这种大胆而生动的引介获得了极大好评,观众对我们让新版福尔摩斯完全以原有的方式出场表示赞赏,跟我们所有的其他最佳创意一样,这也是直接受到了原创作品的启迪。

还有,我们的主人公一点儿都没彰显出英雄该有的本色,对不对?他冷淡自负而又缺乏幽默感,对自己的职业狂热投入,甚至有些神经质;他无所不知,又好像一无所知;他拥有神秘的能力,又缺乏常人该有的技能——华生医生还就此专门列过一张长长的单子。多年前,我所期待的英雄可不是这样的。我觉得英雄应该魅力四射、英勇果敢、惠泽万众,但我现在依然坚持阅读福尔摩斯,动力就是其中的推理。哦,这是多么令我兴奋!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时就搞清楚了华生的情况。可他是怎么知道的呢?道尔没有很快给出答案,而是在接下来让他查探犯罪的第一现场,并当众宣布了凶手的特征。我还记得自己在读后困惑不已,这怎么可能呢?难道一张脸会在空气中留下痕迹?还有,读者总是让道尔牵着鼻子走,急切地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却在不知不觉间,翻过了一页又一页。

翻看完整本书后,坦白地讲,我都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福尔摩斯,怎么可能非让您喜欢不可呢?可是,还从来没有一本书中的人物令我如此着迷、兴奋过。这是因为他总是出其不意,让我搞不清楚该如何评估和看待他。有时,他才华横溢,令我心怀敬意;有时,他又气焰嚣张乃至残酷不仁,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就这样,故事大师道尔让这个人物时好时坏,善恶交织。当无案可破的时候,福尔摩斯百无聊赖,居然吸食毒品,这可着实吓了我一大跳;可紧接着,他通过一块怀表推断出了一名男子的人生,又一次让我感到释然和兴奋。与此同时,他出口伤人,对华生医生恶语相加,还就妇女方面的问题发表了不可饶恕的言论,但却将他天才诡辩的一面展露给了读者,这样的情节时有发生并且贯穿始终,道尔让主人公在自己出现的故事里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如果您想读《血字谜案》遭到的最刻薄的评论,请读一下它的续说部分——福尔摩斯对这本书中描写他工作的情况公开表示厌恶。道尔的才能总是让我钦佩不已,他以过人的胆识塑造出这样一个厚脸皮、超自信的人物,每次读都会让我忍俊不禁。

有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在这些故事当中,它徐徐展开,悄然而至,可能您几乎都没有觉察到。许多事物都在不知不觉间发生着,只待您蓦然回首而恍然领悟的那一刻,而这恰恰才是最为重要的。所有这些绝妙的故事汇集到一块儿,不外乎是一首友谊之歌。他们两人的友谊是所有小说中最真挚、最长久、最稳定的。这两个男人彼此心系对方,没有丝毫猜忌,但却从未吐露或是说起过。他们一起出生入死,福尔摩斯冷酷无情,华生百般耐心;福尔摩斯才气无双,华生胆识过人。两人总是形影不离,对彼此予以绝对的信任,这就是他们两人的全部。跟大多数男性之间的友谊一样,一切都落实在行动上,而没有停留在口号上。

曾有人向我和马克·加蒂斯提出这样的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何以具有经久不衰的吸引力?马克回答道:“推理,当然还有友谊。”如果说福尔摩斯的故事在小说中独占鳌头——事实也确实如此,但就人类自身而言,我们能从人类对英雄的选择上推断出些什么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酷爱极富乐趣的推理以及纯真甜美的友谊。

对此,我深感认同。

史蒂文·莫法特

(英国著名编剧,《神探夏洛克》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