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新论:古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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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古希腊民主与现代民主(2)

总之,我想说的是,以亲自参与为基础的民主只在一定条件下才是可能的;相应的是,如果这些条件不存在,那么代议制民主就是唯一可能的形式。这两种政体不是根据个人爱好加以取舍的选项。当然,正如我一开始就强调的,就其社会性而言,民主政体是建立在小社群的网络之上,并且有赖于参与团体的有效性。然而,这一切除非有“最高层次的民主”——它绝对不是直接民主——的保障,就只能艰难度日。如果我们把全民公决和民众的立法创制权视为直接民主的现代等值物和替代物,那不过是自欺。即使代议制民主的直接一体化能像早期倡导者希望的那样发挥作用[49],也肯定不会产生哪怕是“半直接的”民主。解决问题可以用各种方法,但不能用不伦不类的方法。[50]

因此,我们说存在着两种类型的民主,一种基于直接行使政治权力,一种基于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这并不是在讨论两种可以互换的制度,而是在讨论古人未能解决的遗留问题,它需要现代的大规模解决方法。能不能说,为了实现民主,现代人只能满足于较少的民主?也许是吧。但我宁愿认为,虽说现代人希望少来点“字面上的民主”,例如人民主权之类,但他实际上是在企求无止境的“自由主义民主”,而他这里所说的民主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两种制度的差别主要是理想的差别。参与行使权力并不含有个人自由的意味。与国家权力相对应的我的自由,并非得自那种权力中的无限小的一份,靠这无限小的一份权力,我和无数其他的人一起创造了一些我应当服从的规则。所以,我们的自由主义民主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所取得的成就并不亚于古希腊的民主政体。我们已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古希腊人没有解决或未曾遇到的问题:为每个人提供可靠的自由。

10.3新旧个人主义和自由

古代与现代的民主观有多少差别,古代与现代的自由观就有多少差别。这算不上是什么深刻的见识,然而,现代自由观和古典自由观的各自特征并不那么易于确认。贡斯当(B.Constant)在1819年首先挑起了一场争论。[51]他的一系列主张尤其受到托克维尔和拉布莱(E.Laboulay)的推崇,其中最典型的论点,大概是由福斯特·德·库朗热(Fustel de Coulanges)所引述的那个:“认为古代城邦中的成年人享有自由,这是人们所能犯的最离奇的错误之一。他连最模糊的自由观念都没有。……享有政治权利,能够投票,任命官员,可以被提名为执政官,这就是所谓的自由;但正是由于这一切,人们无异于国家的奴隶。”[52]实质上,以现代标准来衡量,根据我们的个人自由观,古人并不自由(就他们与国家的关系而言)。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和领会个人自由。古希腊人无从知晓的这种个人自由,大概是那些永远都会受到挑战的观念之一,这特别因为古希腊——具体说是雅典——文明是那种富有个人主义精神的个人活力的多样化体现。然而,这种“个人主义精神”,与贡斯当念念不忘的对有人格的个人的尊重,有着很大区别。

就希腊政体而论,将公共生活与私生活区分开是闻所未闻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正如沃纳·耶格(W.Jaeger)所说,“在古希腊人看来,纯粹个人性质的、与国家无关的道德准则是无法想象的。我们应当忘掉我们的这一观念:每个个人的行为受其良心的制约。”[53]汉娜·阿伦特说得更深刻:“自由意志……(是)古代人一无所知的一种特权。……无论是在希腊还是罗马,自由完全是一个政治概念。”[54]不言而喻,希腊人的“政治观”是囿于城邦、源于城邦的,而我们今天所说的政治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反城邦的自由(摆脱政治压制的自由)。但是为了紧扣要点,我们最好回顾一下古人的用语。

亚里士多德在把人界定为政治动物的时候,是说(用我们当代语言表述)人是他那个特定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就是说,他深植于社会之中;反过来说,亚里士多德没有想到的是,被视为个人的人,在他自身的存在中突出地表现为一个私生活中的自我,而且他有权这样做。对古希腊人来说,“人”和“公民”的意思毫无二致,正如参与城邦的生活即参与他们城市的生活就等于“生活”一样。当然,这并不是说,polítes(城邦人)无从享有事实上存在的私生活领域中的个人自由。但这个概念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完全是由拉丁语的privatus(意即私人的)及其希腊语对应词idion的意义揭示出来的。拉丁语的privatus,指的是“失去”(来自动词privare——剥夺),这个词常被用来表示一种与社会的关系不健全和有缺陷的生活方式。而希腊语的idion(私人的)与koinón(共享的因素)比起来,甚至更强烈地表达了失去与匮乏之义。相应地,idiótes是个贬义词,意指那些不是polites(城邦人)的人,即非公民,因而是个粗俗的、没有价值的愚人,他只管他自己。[55]

贡斯当所说的差别是,古希腊人并未产生明确的个人观念,简言之,他们不把个人视为有人格的个人[56]。耶利内克(G.Jellinek)精辟地概括了这一点:“在古代,人从来没有被明确认为是一个有人格的人。……只是到了19世纪,‘人就是人格’这一原则才获得了普遍胜利。”[57]古人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作为人格同时也作为“私生活中的自我”的个人,理应受到尊重,原因很明显,这是一个由基督教,随后又由文艺复兴[58]、新教和现代自然法学派[59]提出的观念。再者,古希腊的个人主义精神缺乏的是正当的私生活领域的观念,这个领域既包括道德因素,也包括个体人格的司法规定。因此,古希腊政治自由的经验没有也不可能包含以人格权利为基础的个人自由。这就是贡斯当等人想要表达的意思。[60]当他们否认古希腊人已经具有个人自由的观念时,他们是说古人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一价值观念是指把个人作为有人格的人来尊重,因为这是一个在得到法治、得到“司法保障”[61]和人权宣言的具体保护之后才产生的观念。

因此,奔放的个人主义激情曾充溢于整个古代雅典的民主之中,这一事实和以下断言并无抵触:个人实际上不受保护,任由集体摆布。[62]那种民主并不尊重个人,而且随时都在怀疑个人。它对杰出的个人尤为猜疑,对个人的评价反复无常,对个人的迫害冷酷无情。它是个把贝壳流放[63]作为预防措施——滥罚无辜——而不是惩罚措施的城邦,这就是放逐以弗所的埃尔蒙多的民主制度,因为它不容许一个公民比其他公民更优秀。在这种制度下,个人的地位总是危在旦夕,因为正如拉布莱所说,“对公民的唯一担保就是他那一份主权”,他补充说,这解释了“希腊和罗马为何会发生这种事情:一夜之间就有可能从最大的自由堕入最严酷的奴隶状态”[64]。

既然如此,为什么现代自由与古代自由的差别还是经常不被理解呢?原因之一是,许多作者没有搞清楚他们正在谈论的是哪里的希腊人和哪个时期。第一,雅典不是斯巴达,两者完全相反。普鲁塔克(Plutarch)告诉我们,“在雅典,每个人都能按自己的意愿生活,而在斯巴达却无人能够如此。”[65]第二,如果仅仅着眼于雅典或仅仅着眼于伯里克利时代的雅典去谈论希腊的兴衰,我们不难证明我们想要证明的一切[66],因为伯里克利时代是那些非凡而又幸运的历史机遇之一,当时各种因素与事件的巧合产生了一种和谐状态。但是,当我们断言城邦的每个公民未能享有独立和安全,即我们所认为的自由时,我们是把似乎唯一恰当的判断建立在对古希腊全部民主政体进行的全面比较上。我说的是各种民主政体(复数),但是这里需要更加谨慎,因为我们一定要记住,卢梭及其学派是自相矛盾的,他们对斯巴达人和罗马人加以理想化并十分向往,远甚于他们对雅典人的态度。[67]

为了充分揭示希腊的直接民主类型的实质,可以给它设定义如下:民主制度就是一种进行集体决策的(城邦)统治体系。这意味着,根据这一古典民主公式,社会不允许给独立性留出余地,也不允许个人得到保护,它完全吞没了个人。城邦是至高无上的,因为组成城邦的每个人都要彻底服从城邦。霍布斯很清楚这一点:“雅典人和罗马人是自由的,是说那是一些自由的共和国:不是任何个人有反对他们的代表的自由,而是他们的代表有反对或侵犯他人的自由。”[68]自由城邦是一回事,自由公民则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只要城邦限定着城邦人,就不会出现从前者向后者的转变。当希腊人和罗马人同样说到“人”的时候,他们的意思是他是作为城邦人的公民。因此,古代与现代自由观的基本差别,严格地说就在于:我们认为人不单纯是国家的公民。在我们看来,一个人的存在不能被简化为公民身份。对我们来说,一个人不仅仅是集合起来的全体会议中的成员。由此可见,仅仅规定由集体来行使权力的制度并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现代民主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它保护有人格的个人的自由。这种自由不能委托给他人,正如贡斯当所说,不能“让个人屈从于整体的权力”。[69]

为了领会古希腊的民主观,我们必须剔除头脑中一切由后人附加的景象。这种思想训练殊多不易,然而这是了解历史真相唯一可靠的途径。我认为,我们根本就不想再回到那段历史中去。一旦我们按照思想训练的要求剔除了一切需要剔除的东西,留给我们的就只有一种伦理政治的自由观念了,这种观念对我们来说如果还能有什么意义的话,也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在论述古人享有政治自由但没有公民自由或相反时,我们还是不要迷失在这类次要的、可疑的区别之中吧。问题的实质很简单:他们关于公民的、政治的、法律的、个人的以及其他什么方面的自由的观念,和我们的观念不是一回事。事情也只能如此了,因为使我们有别于古人的,是他们一无所知的价值观念。

10.4近代观念和理想

怂恿我们忽视历史距离感的一个原因,来自一个轻率的习惯:轻率地把词汇现代化。于是古希腊的城邦变成了“国家”,Politeía(完美城邦)变成了“宪政”(一种既招人反对又令人迷惑的翻译);要言之,“民主”如今很走红,这容易使我们忘记或至少是忽略这一事实:有两千多年的时间,民主这一术语实际上从惯用词中消失了[70],并且完全丧失了任何颂扬性的涵义。还是让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来说明这一切吧:“实际上,当邪恶的统治权(iniquum regimen)是由多数人实行时,那就叫作民主。”[71]在这个漫长的时期里,西方人谈的是共和国,可是谈res publica(共和)并不等于谈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