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提升我国软实力迫在眉睫
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软实力成为衡量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说,如果一国占据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拥有强大文化软实力,就能将本国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传输到世界上其他国家,同时能够保持本民族的文化不受侵蚀。因此,增强文化软实力是提升一国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与其他工业产品不同,电影产品的流通中,所创造的不仅是产品本身的产值,同时蕴含着对生活方式、价值理念的输出。以美国为例,该国的电影的产量仅为世界电影产量的6%,但其在全球电影市场的占有率却高达80%。好莱坞凭借其强大的经济科技实力,向全世界传输自己的电影产品,更重要的是将美国式的生活方式、价值观、意识形态传输到世界各地,影响了广大的消费者,为其推行文化霸权主义提供了便利。提升我国电影产业的竞争力不仅是我国自身文化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更能对西方文化的扩张起到制衡作用。同时,影视产品的流通与传播可以帮助消除与国际主流社会的跨文化摩擦,培养国与国之间的共识,建构与他国间的信任关系。
为了提升我国影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早在2001年1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的实施细则》,这份文件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第一个明确提出文化产品“走出去”的专项文件。2011年10月18日,十七届六中全会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2年2月16日发布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扶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形成一批有实力的文化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