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蔬果质量安全可持续治理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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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在多数民众尚不能吃饱的阶段,显然不会有多少人关心“吃得好”的问题,更不会去关心“吃得安全”这样“奢侈”的问题。即便是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得多的西方国家,也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之后,其政界和学界才开始普遍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因而,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和民众的关注焦点,始终是食物产出数量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粮食安全”(food security)问题,食物“质量”方面的安全或曰“食品安全”(food safety)问题很难进入政界和学界的关注视线,即便制定了相关法律,也只能停留于纸面上。中国政府早在1979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1982年又修订升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均规定,要在保障供给基础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然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并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

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内绝大部分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转换,农民增收放缓,国内学界开始关注农产品质量(严春兴、王琼,1992;李波、陆迁,1995)。不过,当时的研究主要关注农产品质量,未能提升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纷纷设置“绿色壁垒”,一些以外销为主要市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由于农药和兽药残留出口受阻,经营业绩下滑,有些甚至濒临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始成为我国农业拓展国际市场的瓶颈之一。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开始出现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事件。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环境和生产形势的变化,驱动着国内学界、政界、业界的关注重点逐渐从“提高农产品质量”转向与之有密切联系的更深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整体上并未出现实质性好转,情况远不能令人满意。我国主要农产品中均残留相当数量的农药、重金属和硝酸盐等污染物。在大田作物中,农产品的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类,其中以铅、镉、铜最为突出;蔬菜中有机氯、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残留仍然比较普遍。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7年8月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中公布的数据,我国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的主要监测指标都表现出非常高的合格率。根据2007年上半年的监测结果,蔬菜中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3.6%;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8.8%和99.0%;水产品中氯霉素污染的平均合格率为99.6%,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污染监测合格率为91.4%,产地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7)。然而,必须承认,国内现行的许多标准还不能达到国际要求,即便是较低水平的国内标准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国家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监测薄弱。不同部门机构之间的政策交叉,需要进行清理和简化。制订良好农业规范(GAP)以生产安全优质产品的能力及向小农户提供GAP指导的能力仍然有限。尽管国务院已作出若干决定,但我国迄今为止还未形成一个清晰和完整的“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世界银行,2006)。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虽已颁布并正式付诸实施,但由于相关体制并未完全理顺,中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方面并没有从根本上改观,有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仍一再发生。不难预计,国内学界今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热度和深度将会有增无减。

中国消费者每天都要直接消费大量生鲜蔬果和一定数量加工过的蔬果制品,其质量安全水平,不仅关乎蔬果产业(包括蔬果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关于蔬果主产区农民增收与农业增效蔬菜产业是我国农业中仅次于粮食产业的第二大产业,是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更直接关乎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蔬果的质量安全水平仍不容乐观,很多蔬菜品种和一些水果品种均残留相当数量的农药、重金属和硝酸盐等污染物。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非常普遍这主要表现为种植户偏好于相对廉价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这将对消费者产生持久的伤害,除了会造成急性中毒或死亡外,更为严重和可怕的是,很多农药往往造成慢性中毒,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作用,甚至会遗传危害后代,成为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根据已有的研究证明,约七成的恶性癌症与食用蔬菜中的农药残留有关,而且,农药还会对人体内的酶和生殖系统,尤其是男性生殖系统构成严重的影响(汪普庆,2009)。,食用蔬菜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另外,由于化肥尤其是氮肥的超量使用所必然导致的硝酸盐严重超标(过量的硝酸盐在体内形成亚硝酸盐,并在体内合成亚硝胺,这是一种非常容易导致消化道癌症的物质)问题(这在保护地栽培的反季节蔬菜中表现得似乎更为突出)对于北京、天津等华北大城市而言,绝大多数的蔬菜都是反季节的蔬菜,基本都在保护地栽培出来,氮肥的超标问题,一直都是困扰蔬菜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重金属超标、致病性病毒污染比如新鲜蔬菜的污染,可以出现在生长期、收获期,也可以在加工阶段被李斯特菌(L. monocytogenes)等主要病原体和气调包装产品中的肉毒杆菌(C. botulinum)所污染。正因为如此,新鲜果蔬生食的风险是非常高的(Food Safety Risk Assessment of NSW,2009)。,则是被严重忽视的质量安全问题。当前的研究,多关注农药残留问题,而严重忽视由于氮肥滥用造成的硝酸盐超标和大田作物中的重金属残留问题,无论是农业部还是卫生部,都没有开展过主要蔬菜品种的硝酸盐含量和重金属的例行检测。可以推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上问题也将逐渐引起国内学界和政界的高度重视。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于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承受力日益增强,对于安全农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长,与蔬果价格波动(政界称为“价格稳定”)和“数量安全”(政界称之为“确保供应”)相比,蔬果的质量安全将会显得越来越重要。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产品价格波动和所谓数量安全,日益不构成问题,最多就是波动幅度大一些的“问题”——从根本上而言,这或许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农产品生产的周期性特征决定了农产品价格必然是不稳定的。至于数量安全问题,在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国家,无论国家人口多少,都从来没有真正出现过。大凡发生大饥荒的国家,几乎都是受计划体制影响深远的国家,而且一般都出现在国家制度从一个本来比较市场化的体制强制向计划体制和公有制转变的过渡时期。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被过去认定为安全的农药、农肥及农业生产方式将被认为不安全,从而使得蔬果质量安全成为一个非常重大而复杂的研究课题。另外,蔬果质量安全还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因为其质量安全状况还会必然影响到蔬果加工制品的安全状况,如果原料本身就存在缺陷和质量安全问题,试图加工出安全的深加工食品,显然是非常困难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整个食品安全的坚实基础乃是农产品(当然也包括蔬果)质量安全。

然而,当前,无论是立法界还是理论界,似乎都有人为地将所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人为割裂开来的趋势——从立法的角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仅用于规范农产品,而《食品安全法》只用于规范农产品之外的食品。从监管的角度,农业部牵头监管包括蔬菜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卫生部(最新的中央行政体制改革已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牵头负责监管主要以农产品为原料所加工出来的“食品”。

从现实的运行来看,中国目前的蔬果市场,类似于纯粹意义上的“自由”市场,政府对于蔬果的质量安全管制基本停留在法条和纸面上。蔬果生产缺乏必要的规范,蔬果流通也没有多少真正起作用的“规范”,绝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对蔬果几乎不作任何实质性的检验检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职能主要停留在提供交易场所、收取各种费用等方面,没有对蔬菜质量安全的提升作出太多积极的贡献。现代流通体系中的连锁超市,仍然以降低成本作为基本出发点,基本上没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其主要议程之中。因此,国内市场销售的蔬果(包括所谓现代超市中销售的蔬果)中的农药残留非常普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发表的一份报告估计,每年至少有超过50万的中国人深受农药中毒之苦,而农药致死人数可能会超过500人。对蔬菜的抽检结果表明,高达30%的蔬菜样品的农药残留超标(世界银行,2006)。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农产品(尤其是蔬菜和水果)质量安全状况,似乎并不比中小城市和农村好多少,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更加糟糕。一些大型跨国零售商和大型超市甚至直接参与“制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如家乐福北京中关村店出售有毒芥蓝;2004年7月2日,北京市质监局公布了有关零售企业果蔬农药残留及有害金属监督抽查结果,在“毒菜毒果”的销售者中,家乐福“榜上有名”,在家乐福中关村店中,其出售的芥蓝检测有农药氧化乐果残留。近年来,一再发生的蔬菜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事件(见表1-1),也提示我们,现实中的蔬果质量安全程度,似乎远不如我们想的那样乐观。2001年,农业部对20个省市130种蔬菜、水果的10187个样品进行农药残留速测,农药残留超标率为19%;对14个省会城市9个蔬菜品种的9种农药和14种有毒有害物残留抽检,农药残留超标率为31.1%。2001年下半年,国家质检总局对181种蔬菜检测不合格率更是高达47.5%,重金属和硝酸盐超标率23.1%(颜景辰、颜廷武,2004)。后来,随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变化,开始由农业部独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从此之后,出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开始从数据上全面好转(至少从蔬菜看是如此)。农业部所组织的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显示,我国蔬菜合格率几乎每年都在上升,2005年我国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4.8%,2010年提高到95.4%,2011年进一步上升为97.4%,2012年上半年高达98.0%。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每年都在好转,而且是在高合格率的前提下不断好转。但是,显然并不能据此就认定我国蔬菜的农药残留率正在持续降低,更不能认定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在持续提高。一位基层监管者向课题组坦言,今后或许只能在小数点后好几位做文章了。这不得不令人质疑,如此高的“合格率”是真相,还是为了迎合某种需要。合格率这么笼统的一个指标,通过随意性非常强的抽检,很可能出现“要有多高就可以有多高”的情形。为达到不切实际的高合格率,最优措施不是加强监管,而是在数据上注水。

表1-1 近年来国内发生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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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虽然以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化学性中毒事件和中毒人数在食物中毒中所占比重不是太高,但是,死亡人数在因为食物中毒而死亡的人数的比重却非常高,有的年份甚至超过40%(表1-2)。

表1-2 2006—2012年第1季度我国化学性中毒占食物中毒的比例一般而言,“化学性”中毒通常指的是可以引发化学中毒的金属、农药和其他化学残留,如抗生素(斯密特、罗德瑞克,2006)。 中国卫生部.化学性中毒占食物中毒统计信息[R/OL](. 2012-12-30)[2015-03-02].http://www.moh. gov.cn.

资料来源:表中的数据是根据中国卫生部统计信息整理(http://www.moh.gov.cn)而成,括号内的数字为当年相应栏目的总数字。

如果考虑到很多农药可能造成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作用,以及可能会遗传危害后代等潜在危害,必须对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保持足够的重视,正视我国蔬菜农业残留普遍超标的基本现实,而不是像农业部那样掩耳盗铃地宣称蔬菜合格率每年都在提高。本人对很多蔬菜主产区的田野调查表明,很多已经被禁用(当然也禁止生产)的农药,由于价格低廉和消灭病虫害的“效果”好而被各地蔬菜种植者(其中不乏种植多年的种植专业户)大量使用。国内很多独立的研究都从侧面表明,农业部的数据似乎过于乐观。杨东鹏、张春荣、董民(2004)的研究发现,不少地方使用国家明令规定的禁用高毒剧毒农药问题突出,即使国内最好的地区,也有5%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严重的地区高达85%;黄诚、周日东、古有婵(2004)对2002年10月到2003年7月间中山市上市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进行调查,发现蔬菜中有机磷超标率达30.1%。方坚、朱红、赵莹(2005)对浙江省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在抽检的142份各类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率达22.5%。抽检的72份水果中,农药残留超标率为18.1%;张建新、杜双奎、杨小娇(2005)检测得到,陕西省10个蔬菜主产区的152个蔬菜样品中有99个出现多菌灵超标,超标率达65.1%;2006年10月13日,广东省农业厅对全省八个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抽检的结果显示,广东省农产品的安全质量不容乐观,特别在9月份各检测机构抽检的2800多个蔬菜样品中,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近9.34%,叶菜类和豆类超标率稍高。2007年3月,杭州市质监局组织人员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经销的蔬菜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抽检的叶菜类、甘蓝类、根茎类、葱蒜类、茄果类、白菜类、豆类、食用菌类、花椰菜类等10大类共160批次蔬菜中,检出禁用农药氧化乐果2批次,限用农药毒死蜂超标1批次。白菜类抽样11批次,合格率为90.9%,其中,1批次大白菜检出禁用农药氧化乐果,豆类抽样12批次,合格率为91.7%(汪普庆,2009)。另外的确应深入反思当前的农药管理体制、蔬菜生产流通监管体制,以尽快求得蔬菜安全监管的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