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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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论宗教的统一

宗教是维系人类社会的纽带,因此,若能保持真正的宗教统一,便是一大幸事。关于宗教的各类争吵、分歧,对于异教徒来说简直闻所未闻,因异教徒的宗教主要存在于仪式和典礼,而非任何永恒的信仰之中。你也许能想象,当教派的神父和导师都是诗人时,将会是怎样的一种信仰。然而真正的上帝有此等特性——他是位“好嫉妒的上帝”,所以对他的崇拜和信他的宗教绝不能容下任何杂质、任何想与之平起平坐的人。我要在教廷统一的问题上多说几句:统一有何种成果?有哪些界限?又该用哪些手段?

除了取悦上帝这一重中之重外,统一的成果有两种:一种是针对教门之外的普罗大众,另一种则是针对教门之内的信众。对于前者而言,毋庸置疑,教内的异端邪说和宗教分裂才是最大的丑闻,甚至比教义的腐朽更甚。正如在人体内,关节的受创或脱臼,远比坏脾气要糟糕得多,宗教亦如此。因此,没什么比宗教统一被破坏更容易令普罗大众拒绝教门,令信众逃出教门的。所以,不论何时,只要有人说“看啊,基督在外面”,而另一个人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时,也就是说,当一些人在异教徒集会上寻觅基督,而其他人则在教堂门外寻觅他时,这个声音会一直在人们耳中不断回响——“不要出去”。那位异邦人的导师(正是因为他的职业,使他特别关注那些未皈依者)曾说:“如若异教徒进来,听闻你们各执一词,岂不要说你们都疯了吗?”同样,一旦无神论者和凡俗之徒听到本教中那些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言辞,也只会让他们更远离教门,去“坐亵慢人的座位”。在如此严肃的话题上需要别人提供证明,这绝非一件小事,然而,它却极好地体现了宗教不统一的扭曲。曾有位讽刺大师在自己虚构的书目中列出了《异教徒的莫里斯舞》这个书名。的确,每一个异教徒都有其独特的舞姿和瑟缩之态,只会引起那些世俗之人和道德败坏政客的冷嘲热讽,这些人天生就爱谴责一切神圣之事。

至于宗教统一对教门之内信众们的好处,那就是安宁——充盈着无限神恩的安宁。这种安宁能树立信仰、点燃慈悲,教廷的外在安宁也能在人心深处生出安宁来,将撰写和阅读各类宗教争论之作所费的劳力,变为悔恨自省和奉献忠诚的论著。

说到宗教统一的界限,这一界限的真正确定极为重要。显然,眼下存在着两种极端。对一些狂热分子而言,任何涉及和平的言论都令人作呕。“平安不平安?耶户说,平安不平安与你何干?你转在我后头吧。”和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追随,是结党。与之截然相反的是那些老底嘉教派的家伙和冷漠的人,以为他们能容纳一切教派的观念,不偏不倚,各取一端,机智地化解教派分歧,以为他们真的能在上帝与世人之间做出仲裁。这两种极端都应避免,只有当由救世主本人亲自签订的基督教盟约,在两种正好相反的说法中都被合理而清晰地阐述明白时,才能真正避免两种极端。第一种说法是“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第二种说法是“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也就是说,只有真正地区分辨别,哪些是本教最根本的实质问题,哪些并非纯粹的信仰问题,还牵涉成见、秩序或善良意图时,才不至于走到任何极端。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眼里可能微不足道,也早就有人做过区分,然而,若那种区分能更不偏不倚,大概会获得更普遍的认可。

囿于本文的篇幅,笔者在此只提一点建议。人们须有所提防,切不可让主之教堂被两种争论分裂。第一种是,争论的焦点微不足道,不值得为之大动干戈,却仅因相互矛盾而愈演愈烈。因为正如一位先贤所言:“基督之袍的确无缝,教会的衣衫却五颜六色。”他还说:“让衣衫的颜色更丰富些吧,只要不将其撕裂便可。”统一与一致实为不同的两件事。另一种是,争论的焦点极为重要,却逐渐变得过于隐晦,模棱两可,以至于争论最终变得充满心机,却并无什么实质内容。一个有是非判断、善解人意的人,有时也会倾听无知者间的论争,心中十分明白这些人言辞虽异,实为同理,却永远无法达成一致。由此推之,人与人之间的争论如若由高高在上的主来判断是非,他难道不会打心底里认为这些脆弱的凡人虽各执己见,其实却有同样的意图,并因此认可所有这些意见吗?圣保罗精辟地指出了此类争论的本质,他曾在对提摩太关于同样问题的警告和训诫中说:“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世人创造出实际上并不矛盾的所谓对立,并为之制造新的术语,再固定下来,以至于本该由意义决定术语,却反由术语决定了意义。

还有两种虚假的安宁,或谓统一:一种,虽为切实的安宁,却建立在愚昧无知之上,正如在黑暗中,一切颜色看上去都一样;另一种则是缝补而成的安宁,简单粗暴地接受一切本质的不同。因为真理和谬误,正如尼布甲尼撒王梦中神像脚趾间的玄铁与泥土,虽能勉强粘合,却永不会融为一体。

至于达成宗教统一的手段,人们务必小心,在达成或巩固宗教统一的过程中,绝不可废除仁爱慈悲之律或损害人类社会之法。基督徒有两把利剑:神圣之剑与世俗之剑。为了维护本教,两者各有其功能与用武之地。然而,我们切不可拿起第三把剑,那便是战争之剑。也就是说,绝不可用战争传播宗教,或用血腥迫害来强迫人心,除非是公然诽谤、亵渎神明,或参与了颠覆国家的活动。更不可煽动叛乱,支持阴谋和反叛。不可将剑交于民众之手,更不可支持任何颠覆政府的行为,因为此种行为只应由上帝亲自发令。这样做就像是用第一块法版去砸第二块[1],将世人都当作基督徒,却忘了他们也是人类。诗人卢克莱修在看到阿伽门农竟然忍心将亲生女儿献祭时,也惊叹道:“宗教竟可令人做出如此恶行!”

如若这位诗人得知法兰西的大屠杀或英格兰的火药叛国阴谋,他又会发出何种惊叹?恐怕他会更加奉行享乐主义,更不信神明。因为以宗教之故拔出世俗之剑必须慎之又慎,若将此剑交于平民之手,就定然是可怖至极。此等恐怖之事就交由再洗礼派和其他狂热教派吧。撒旦说:“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这的确是对神明的大不敬,但自比上帝,借他之口说“我要降临地狱,与黑暗之王同行”,这才是更严重的亵渎。和这些亵渎言论相比,令宗教的伟业堕落成谋杀国王、屠戮人民、颠覆国家和政府的残忍拙劣行径,又能高尚到哪里去呢?

毫无疑问,这种行为就是圣灵之降落,不像鸽子,却是秃鹰或渡鸦的形象,在基督教会的大船上升起海盗和刺客之帆。因此,当务之急便是像人们曾做过的那样:教廷以其教义与法令,国君以其利剑与学识——基督教精神与道德的知识,如同借着墨丘利的手杖一样,将那些助长歪理学说的言行意见打下地狱,令其万劫不复。在有关宗教的劝谕中,使徒的劝谕最应首先铭记:“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还有一位明智的先祖不仅注意到了这一点,还同样坦然相陈:“凡向良知施压的人,通常只是为了一己私利。”

注释:

[1]摩西传授上帝刻在两块石板上的十诫,第一块板上是人对上帝的责任,第二块板上是人对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