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果园里的谈话
生姜和我的血统,都不是那种高大普通的拉车马。我们的祖先里一定有赛马,站起来时,我们的高度大约有一米六,因此不但适合拉车,也适合乘骑——主人常说,他不喜欢只会做一样事的人或马。他从不去伦敦赛马场显摆,更愿意用马做些对人积极有益的事。而我们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套上鞍子,赴一场骑马派对。主人骑着生姜,女主人骑着我,小姐们骑着爵士奥利弗和快活腿,一起快走一会儿,再慢跑一会儿,开心极了!我们总会因此兴奋不已,而只要跑起来,我一向是佼佼者。我会载着女主人,她体重很轻,声音又甜美,提缰的手也分外轻柔,引导我的时候,几乎都感觉不到缰绳。
一只温柔的手对马来说,是极大的安慰。人们或许不知道,它能使马保持完好的嘴和温顺的脾气,若是知道,一定不会再像往常那样,使劲儿拉拽缰绳。这种糟糕又冒失的动作,会损害马的嘴,使它流血结痂,而马的嘴本来是很柔软敏感的,只需骑手轻轻一拉,就立刻能知道要做什么。
我的嘴没有受过伤,我想这是女主人选择骑我而不是生姜的原因,尽管她跑得和我一样好。生姜因此很嫉妒,说都怪驯马的过程和在伦敦用的铁环,使她的嘴不能像我的一样完美。这时老爵士奥利弗插话说:“哎呀,哎呀,别自寻烦恼了。一匹母马,高高兴兴、精神百倍地载着主人这样高大的绅士,不是最有荣耀的吗?用不着因为没载着女主人,就垂头丧气的。我们马最好随遇而安,只要能给人好好使唤,就该心满意足了。”
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爵士奥利弗的尾巴那么短?大概只有十五到十八厘米长,尽头处留着一小绺毛发。有个假日在果园里,我冒昧地问他,是什么事故导致他丢了尾巴?“事故?”他一脸憎恨,轻蔑地哼了一声,“不是事故,是残忍、无耻、冷血,是他们故意做的!那是在我小时候,有一天,被带到一个专做这类事的地方。人们把我紧紧拴起来,动弹不得,然后切开我的血肉,切断我的骨头,最后,切掉了我美丽的长尾巴。”
“这么恐怖!”我惊叫起来。
“恐怖?啊,是很恐怖。非常疼,一直疼了很久。那条长尾巴是我身上最好的装饰品,被他们夺走后,我感到很屈辱,很难受,而最让我痛苦的是,以后怎么赶苍蝇呢?怎么把围在身边、叮在腿上的苍蝇赶走呢?你们有尾巴的,想都不想就把苍蝇拂开了,很容易。谁能知道苍蝇在身上叮了又叮,是一种什么样的折磨?而且无论你怎么努力,都找不到甩开它们的办法,真不公平。这是我一生的委屈和损失,不过感谢上帝,那些人现在不做这种事了。”
“以前他们为什么做?”生姜问。
“为了时髦,”老马顿着蹄子回答,“只是为了时髦!你明白吗?在我那个年代,每一匹血统很好的小马,都得用那种可耻的方法,把尾巴剪得短短的。就好像上帝不懂我们需要什么,也不懂怎样才好看似的。”
“我在伦敦时受的折磨,也是为了时髦。在那儿,人们用可怕的勒马缰绳,把我们的头硬生生地抬高。”生姜说。
“是啊。”老马说,“在我心里,时髦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之一。为了时髦,他们会这样对待狗:剁掉尾巴,因为短尾巴会使狗显得很勇敢;削尖耳朵,因为尖耳朵使狗显得更聪明。这一切可真是胡说八道!以前,我有个好朋友,是一条棕色的小?犬,人们叫她‘斯凯’。她非常喜欢我,睡觉也从不离开我的马房。她在管理员床下,养了五只可爱的小狗。主人没舍得送走一只,因为他们都是很值钱的品种。斯凯和她的宝贝们在一起非常开心,慢慢地,小狗睁开眼睛了,会到处爬了,真是让人高兴。但有一天,一个男人把所有的小狗都带走了。我原以为,他是怕我不小心踩到他们,然而不是因为这个。那天晚上,等可怜的斯凯把他们一个一个用嘴衔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不是往常那些快活的小东西了。每一个都流着血,悲惨地哭号着。他们都被截去了一段尾巴,小小的柔软可爱的招风耳也几乎被剪没了!斯凯拼命地舔她受伤的小宝贝,安慰着他们。我永远也忘不掉这件事,无法想象可怜的斯凯得有多么痛苦。小狗的伤很快好了,他们也忘了曾经的痛,但美丽柔软的招风耳却永远失去了——那招风耳,本可以保护耳孔,不让灰尘掉进去伤害里面纤弱的器官。”
“人为什么不把自己孩子的耳朵削得尖尖的,那会使孩子看起来更聪明啊?为什么不削掉鼻子尖儿,让孩子显得很勇敢?一种生物跟另一种都同样有感觉,他们凭什么毁掉上帝的创造?”
我原以为爵士奥利弗脾气温和,没想到,他是个很有激情的老伙计呢。他所讲的,对我来说是那么新鲜,那么可怖,唤起了我心中陌生的感情,那是对人类从未有过的苦涩感情。生姜果然又激动了起来,眨着眼,张大鼻孔,狠狠地摇着头,宣布说人是畜生,是笨蛋。
“谁在说笨蛋?”快活腿问。他本来在那边老苹果树的矮枝上蹭来蹭去,这会儿走了过来,“谁在说笨蛋?这可不是个好词。”
“坏词就是给坏事用的。”生姜说。她转述了爵士奥利弗的话。
“是真的。”快活腿悲哀地说,“我在以前住的地方,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过他们对狗做这类事。只是在这里,我们从不谈论这些。要知道,主人、约翰和詹姆斯一向对我们都很好,在这样的地方说人的坏话,似乎有点不公平,也不讨人喜欢。世上也是有好主人和好马夫的呀,当然,我们的是最好的。”
我们都承认,好心的小快活腿说得对。他这番明智的话,使我们所有人都冷静了下来,尤其是爵士奥利弗,他是最喜欢主人的。为了转移话题,我问:“谁能告诉我眼罩是做什么用的?”
“不能!”爵士奥利弗简短地答,“因为它们根本没用。”
“我听说呀,”杂色矮脚马正义语调平静,“眼罩可以防止马受惊跳起来,不让马受到意外的惊吓。”
“那为什么不拉车的马,就用不着这东西?尤其是女士们骑的马,都不用眼罩。”我问。
“其实根本没有原因。”正义缓缓地说,“只是为了时髦。他们说,马拉的货车或马车的轮子,不能让马自己看到。若看到了,马会吓得半死,想立刻就逃跑。可是,马走在拥挤的街上,总会在身边看到这些车轮的,我承认,车轮若离得太近,是挺让人讨厌的,可我们怎么会逃跑呢?早就习惯这东西了啊,又不是不知道那是什么。我们根本不想戴眼罩,戴着它,只能看到眼前的一小块地方,会更容易受惊。如果不戴,就能看清路上有什么,看得更完整也更明白。当然,有些马小时候受过伤害或惊吓,容易紧张,或许眼罩对他们更好。但是我从没紧张过,所以无法判断。”
爵士奥利弗说:“我只知道,晚上戴眼罩是件危险的事。在黑暗里,我们马的视力比人要好。如果马能用眼睛看清楚道路,很多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记得几年前,一个黑漆漆的夜里,两匹马拉着一副棺材回家,正路过农场主斯拜罗家,那里靠路边有个小池塘,结果车轮离池塘太近,整个马车翻到了水里。两匹马都溺死了,马车夫恐怕也没逃掉。当然,悲剧发生后,那儿竖起了结实的白栏杆,应该容易看到了。但是,当初那两匹马若不是被眼罩弄得半瞎,本可以走得离池塘远一些的,那样,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你来这儿以前,我们主人的马车也翻过。据说,如果当时左边的路灯没坏,约翰是可以看见修路工留下的那个大洞的。或许吧,但如果老科林没戴眼罩,不管有没有路灯,他都可以看见那个洞的。他可是极聪明的一匹老马,不会鲁莽地陷入险境。但事实上,那次他受伤很重,马车也被撞裂了,没人知道约翰是怎么逃出来的。”
“要我说啊,”生姜歪扭着鼻孔,“那些人这么聪明,干脆下个命令好了:将来所有新生的马崽儿,都必须把眼睛长在额头的正中间,不许长在两边——人们总是以为能改变自然,修补上帝创造的生命!”
气氛再次变得沉重。快活腿仰起聪明的小脸儿说:“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吧,约翰其实根本不赞成戴眼罩。有次我听见他跟主人谈起这话题,主人说,如果马用惯了眼罩,拿掉它可能有危险。约翰说,如果所有小马都不戴眼罩接受训练,会是件好事,其他国家就是这么做的。所以,快活起来吧,一起去果园的那一边,在那里,风吹落了一些苹果,咱们可以不劳而获,好好吃上一餐。”
快活腿总是令人难以拒绝。我们结束了长长的谈话,欢欢喜喜地跟着快活腿,去吃那些散落在草丛里的甜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