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老马夫
不久之后,主人夫妇决定拜访几位朋友,他们住在大约四十六里以外的地方——这次旅行,还是由詹姆斯驾车。第一天,我们走了大概三十二里,其中有一段漫长又难走的山路,不过并不让人觉得疲倦,因为詹姆斯驾驶得非常小心。下山的时候,他不会忘记刹车,放慢速度;等回到了平路上,也从未忘记恢复匀速。
他很谨慎,总让我们走在路况最好的地方,而如果上坡的路很长,他就让车轮稍稍打横,这样车子不会往后溜,我们也能喘息会儿。这些驾驶细节对我们马有莫大的帮助,尤其可贵的是,他从不呵斥我们,凡事都跟我们好言好语地商量。
在路上歇了一两次后,太阳落山时分,我们抵达市镇,驶进了中心商业区的一家旅店,打算在那儿过夜。这家店很大,驶过拱门,穿过长长的庭院,一直走到头,才能看到马厩和马夫房。两个马夫走来,接过了我们的缰绳。为首的是个愉快活泼的小个儿,一条腿有点瘸,穿着黄条纹背心——我第一次见识到有人卸马具竟然可以那样快——他跟我说了两句话,拍了拍我,然后把我牵进了一个长方形的马厩。那里有六至八个马房,住着两三匹马。另一个马夫也把生姜牵进来后,詹姆斯站在一边,看他俩为我们梳洗。
从没人能像小个儿这样,可以如此轻柔又迅速地为我洗澡。等他收工后,詹姆斯走过来,把我全身上下都摸了一遍,好像不相信清洁得足够彻底似的。结果他发现,我的皮毛光滑得如丝如绸。
“哎呀,”他说,“我还以为我就够快的了。虽然约翰比我还要快些,但如果我们同时做清洁,你确实比谁都快,也更彻底。”
“熟能生巧罢了。”瘸腿的矮个儿马夫说道,“要是练了四十年,我还做不到完美,那就太丢人了,哈哈,太丢人了。要想快,也得这样练,只是个习惯问题。如果习惯了快手快脚做事,那会比慢慢做还轻松。事实上,多花几倍时间,笨手笨脚地做,我的身体也耗不起。我埋头干活儿的时候,不像有些人,一边做一边还吹口哨。我从十二岁起就开始跟马打交道,管过猎马的马厩,也管过赛马的马厩,年轻的时候,还做了好几年的赛马骑师。但有一次,在古德武德赛马场,因为草皮太滑,我可怜的马“彩雀”摔倒后,我折断了膝盖骨,从此再也无法做骑师。但我活着不能没有马,绝对不能。所以后来,我在好几家旅店做过马夫。你看这匹马,血统好,调教得好,又被人照顾得好。跟你说,能伺候这样的马,是世上最开心的事。我能看出一匹马经历过什么,只要让我跟马相处上二十分钟,我就能告诉你,他有个什么样的马夫。你看这匹,愉快、安静,稍一表示,他就会转过身,抬起蹄子让你清洁。无论做什么,他都信任你。你再看那一匹,躁动不安,走路的样子奇怪,进出马房的样子也奇怪。你一走近,他就会昂起头,竖着耳朵,好像很怕你似的,要不就转身把蹄子对着你。可怜见的,我知道这样的马小时候遭遇过什么。如果他们本性胆小怕事,长大后就容易受惊;如果他们本性暴烈,长大后就会变得危险又恶毒。是的,马的脾性,基本上在他们小时候就定了下来。记得有本书里说,马像孩子一样,得按他们的本性调教,这样长大后,他们才不会背离小时候学到的东西。”
“好喜欢听你说话。”詹姆斯说,“这也是我们在家常听的道理——哦,在我主人家。”
“你主人是谁,年轻人?冒失地说一句,看到你,我就知道他是位好人。”
“就是高登绅士啊,住在灯塔山那边的波特威克庄园里。”詹姆斯回答。
“哦,是他。我听说过他,很善于相马,对吧?是郡里最好的骑手。”
“应该是吧。”詹姆斯说,“不过,自从可怜的小主人去世以后,他就很少骑马了。”
“哦,那位可怜的年轻人。我从报纸上读到过这新闻,当时一匹好马也死了,是不是?”
“是啊。”詹姆斯说,“那是一匹极好的马,就是这匹马的兄弟,长得可像他呢!”
“太惨了,太惨了!”老人叹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的河岸非常陡,围着细细的篱笆墙,对吧?那是个跳不过去的地方啊,马根本看不清该往哪儿落脚。跟你说,我和其他男人一样,也是个很大胆的骑手,但有些地方,我并不敢跳,只有最精明的老猎人才能骑马跳过去。一个人和一匹马的性命,至少比一条狐狸尾巴值钱吧?”
老马夫和詹姆斯聊天的这段时间,另外那个马夫已经把生姜梳洗好,又喂我们吃了谷子。于是詹姆斯和老人一起离开了马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