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报销是个筐
人们通常所说的报销,一般针对餐费、出租车费、电话费、差旅费等常见费用。
其实,可以报销的费用远远不止这些。比如,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安全防范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取暖降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技术转让费、绿化费、董事会费、财产保险费、物业管理费等。
所以,有知情人形象地说:报销是个筐,什么都能装。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夸张,但确实比较形象。
于是,每每知道了这些可以报销的费用,就总会有人开始盘算着下一张发票要怎么开。而有些商家为了分得一块集团消费的蛋糕,也会积极“配合”起来。
有报道说,端午节临近,一些饭店、酒店早已忙了起来。其中,公款消费仍然是它们重要的销售来源。也正是因为这样,为购买粽子的单位解决发票问题就很现实。
一家饭店的工作人员说,国家现在有规定,买粽子不能开会议费发票。不过,不少单位开的都是食品餐费发票。
另有一家酒店则说,虽然按照新规定只能开餐饮发票,但他们不仅可以开出不连号的餐饮发票,而且能分期分批地开票。
还有些酒店的销售人员索性就直白地讲:不管您是要开会议费、住宿费报销,还是要开餐费、食品费冲抵税费,我们都能办。
——详见《南京晨报》2016年5月27日第A07版
商家为了业绩不遗余力想点子,也是蛮拼的。小小粽子转身就可以演变出各种报销名目,无非是因为集团消费这块大蛋糕。
对于购买粽子的单位,出于各种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的原因,承载着太多历史文化的粽子还是一定要买的。但从财税管理角度讲,买粽子开回来的发票也绝不是票面上的文字合规,装进报销这个筐就可以万事大吉的。整个消费、报销的过程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规范,会计是否正确地进行了核算处理,都需要经得住时间的检验。
有人举报说,某企业买的土特产品,却拆分开具了4张办公用品的发票报销。
面对检查人员询问,经办人员解释说那4张发票购买的都是平时用的办公用笔、纸之类的东西。话听起来并没有破绽。
检查人员找到那家销售土特产品的商店暗中调查。老板表示店里只卖土特产品,不卖办公用品,但发票可以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他还出示了与那4张办公用品发票有关的实际销售记录。
检查人员再次来到经办人员的面前,直截了当揭穿了真相,经办人员这才承认错误,道出了实情:的确买的是土特产品,但是以化整为零的方式,用办公用品发票报销的。
——详见《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10月23日第3版
像这种移花接木的情况并不鲜见,目的也很明确:将不合规的支出以合规的方式报销。事实上,这种不合规的做法,往往会得到收款方的“积极”配合。
在一家全国连锁加油站的便利店,某报记者花88元买了一袋大米。店里的工作人员开出了写有付款单位名称和“京标(V)92汽油”以及金额“88.00元”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记者之后向该连锁系统的近10家加油站咨询购买便利店商品是否能开发票的问题时,多数工作人员表示,购买商品可以开为汽油或百货发票。
——详见《北京商报》2016年7月26日第3版
以上这些取得和开具与实际消费不一致发票的情况,由于对一些企业来说是有利可图的,因此,长期以来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甚至一些财务人员也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那么,本书开头列出的能报销的那些项目,是不是一模一样地写上就可以踏踏实实地报销了呢?
答案是:不一定。正如刚听医生说你患了感冒,就连忙回家从小药箱里找出带有“感冒”字样的药丸嚼起来一样,药虽然吃了,却不一定对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