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年)(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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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口岸的混杂社会

这些范围广泛的论题和形象,对剖析中国现代历史提供了怎样的看法?1842—1943年之间一百年的条约体系,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居间的过渡方式,缓和了农业中国和商业西方之间因文化交往而引起的震动。如在第10卷中所提出的那样《剑桥中国史》,第10卷,第375—385页(《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409—420页), 《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35年)》,及第5章。,这个条约体系既来源于外国,也来源于中国,只是形势的发展超过了清朝的应对能力而已。通过治外法权的法定制度,在条约口岸居住的外国人,取得了相当于中国士大夫阶级所享有的特权地位。例如,传教士和中国儒生都可以不受知县的笞刑,中国不得阻拦外国的炮舰驶入内河。这样,在华的外国人就进入中国新的权力结构之中,缔约列强在多重管理的中国政权内部,却能在某些方面发挥主权者的作用。

主要是由外国治理,但主要是中国人居住的条约口岸,是文化共生现象的产物,也是西方扩张势力与中国在沿海成长力的结合点。1842年以后,这个结合点是混杂的中国新兴商业城市,是由水道运输发展起来的商业中心。今日上海和其他的条约口岸,使人想起以前中国商人立足于槟榔屿、新加坡、巴达维亚、马尼拉,以及其他欧洲贸易中心而大获其利,并形成培育现代型中国贸易和企业的摇篮。所有这些口岸,都是中国人越来越多参与国际商业发展的中心。关于欧洲通过条约口岸体系的扩张,见罗兹·墨菲:《外国人:西方在印度和中国的经验》,第2章。关于1840年商业信用制度发展的最详尽的研究,见张荣洋:《清朝官员和商人:19世纪初期的中国代理商怡和洋行》。

现在人们认识到,中国资本与外国资本在这一发展中,是混合在一起的;买办是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实际经营者,而不仅仅是公司的雇员。条约口岸是中外双方共同经营完成的,在中国土地上以“半殖民地”方式,反映着西方人和中国人默契配合的伙伴关系。这种关系,甚至比在东南亚欧洲殖民地的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关系更为活跃积极。在香港、上海、汉口或在其他地方,西方的海军和颇有商业头脑的行政当局,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政治温床,以利于中国企业在其中成为活跃的因素。西方人以自己的方式,谋求公开的关税税则,谋求无特许垄断的自由开放市场——不让中国的官僚们染指其间。那些具有中国作风的买办,颇为知晓当地私人利益集团和关系网络,常在要求外国人的自由贸易特权时,能够从中国复杂的官僚政治结构和社会等级制的关系中得到便宜。张荣洋注意到,到1838年时,“当时在广州的西方人和中国人所熟悉的贸易和合同的中国做法,必须与沿海的商人一起重新加以改革……人们对政治和洋行……日益依赖的中国代理人和掮客的作用,与后来条约口岸买办的作用十分相似的情况,印象很深刻”,见他的《清朝的官员和商人》,第138页。

条约口岸的发展成长了中外合营的企业,外国殖民主义政策也随之停止。伦敦、巴黎、纽约的资本家发现,在美国和阿根廷人口较少的新区域有更好的投资机会,因而西方在中国条约口岸的投资遂处于不重要的地位。旗昌洋行的J.M.福布斯在1845年以后,把从鸦片贸易中得到的利润,转向美国中西部作铁路投资,使他找到了追求赚钱的好机会;这是在中国找不到的。中国的半殖民地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上的特权现象,并非明显的经济上单方面的剥削现象。外国人为出口而经营的种植生产,是十足的殖民地经济,但在中国却没有发展过。帝国主义的全面经济冲击,特别是其沉重的剥削和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这其间的对比问题,依然需要多加讨论。这个问题在侯继明的《1840—1937年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中提出,书中有一大批文献资料。

中国条约口岸和东南亚国际贸易之间的密切关系,还尚未被充分讨论。除了东印度公司在伦敦和广州之间经营的大宗商品贸易外,欧洲人,甚至开始时是美国人,对远东的贸易是穿越印度洋进行的,并与已在东南亚扎下根的当地人、阿拉伯人、印度人和中国人的商业混在一起。早期来自塞勒姆或费城的美国商人,可能在往返于澳门和广州的途中,曾在槟榔屿、班库伦、阿钦(Achin)、新加坡、巴达维亚或马尼拉等地停留过。英属东印度和帕西(Parsee)的鸦片批发商,用东印度公司的产品运销到东南亚和中国。

19世纪的华侨社团,是由西方以及中国和东南亚当地的贸易,包括19世纪中叶的中外“苦力贸易”建立起来的。如同进口中国的鸦片一样,出口装满船舱的契约劳工,要求中国和西方的私人之间进行合作,最后形成了一个由双方的官方共同组成的正式机构。中国在沿海的海上贸易中,这种船运业是在晚期才开始的。

我们知道,宁波商人从东北贩运大豆在沿海各地销售,以及琉球岛国(冲绳)进行贡赋贸易(这种贸易掩盖了中国与日本的交易)的一些情况。中国人从福建诸港口,特别是从厦门,与南洋(即现在所称的整个东南亚地区)进行的贸易,总的说来,超过了广州的这种贸易。另外,在扩大的贡赋关系框架之中的,由广州进口暹罗大米的业务,在18世纪已经成为大宗的商品贸易。与经广州用东印度公司船只运往伦敦的茶叶、生丝,在出口贸易上与上述暹罗大米进口一样的重要。在与施坚雅启发人的开拓性著作《泰国的中国社会:一部分析性的历史》(1957年)作比较时,1977年出版的萨拉辛·维拉福尔的《纳贡和利润:1652—1853年的中国暹罗贸易》,特别是中泰关系的研究放在现在有待研究的崭新史料的基础之上,见维拉福尔的参考书目说明,第342—360页。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在摆脱了官僚控制海上贸易的中国实业家精神,清朝政府的命令在海外是无效力的。海上航行的危险,在海外需与之打交道的异邦民族,高度的个人风险和缺乏官方的保护,这些都是与西方海上商人所面临十分相似的情况。中国人只能靠在外国港口社区的团结,但有时却常常得到很坏的结果。中国人在马尼拉和其他地方遭到屠杀,只有忍气吞声地默默坚持生存下去;但他们所具有的经商精神,与西方在亚洲的冒险家和有事业精神的官吏一样顽强。有人提出,儒家传给了中国学者一种内在的韧性,与推动新教的教徒心态同样坚忍有力。在寻找一种与新教徒伦理相似的儒家伦理时,托马斯·A.梅茨格甚至提出,“中国现代化改革的观点本身就扎根于传统”——一个引起热烈讨论的题目,见托马斯·A.梅茨格的《摆脱困境:理学和中国的演变中的政治文化》的“专题讨论”,载《亚洲研究杂志》39.2(1980年2月),第235—290、282页。可以设想,中国商人在谋求经营成就时,有一种可以与西方人相比的劲头。

这种劲头或者是为了谋求某种成就,或者是他们出名的投机冲动,遂使中国商人成为条约口岸贸易的主要角色。新型西方商行的早期买办——经理,来自广州—澳门讲着洋泾浜英语的环境。但上海的发展,是以来自宁波的浙江商人为先驱,宁波是与东北沿海贸易在南端的停泊港口。1860年中国最终对外开放后不久,像怡和洋行这样的大公司,发现没有必要派年轻的苏格兰人到一些小港口去担任公司的职员,因为该洋行的广州或宁波的买办,能完全像苏格兰人一样单独处理好贸易业务。

中国条约口岸贸易的发展兴盛,同时带来了运输业和工业的新技术和外国的新知识,因此也导致了中国人的民族主义思想的发展。传教士郭士立和裨治文等人的开拓性地理著作,引出魏源和徐继畲在19世纪40年代撰述的地理学著作问世。在数十年后,江南制造总局和广学会(SDK)的翻译计划,像王韬等信奉基督教革新派和新闻工作者,在受有西方风气的香港和条约口岸的影响下,开始鼓吹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孙逸仙出生于最早的对外港口澳门附近,并曾在香港和檀香山受教育。虽然他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主要倡导人,但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海外度过的。这个事实说明,中国的西化论者一般是来自沿海的人士。

这些时代先驱传布的新思想,既非全盘来源于外国,也非全盘来源于中国。魏源和徐继畲都是经世学者,却表现出对西方技术的兴趣;王韬和孙逸仙所关心的,则是民众的参政问题。20世纪中国改革者们提出的“科学与民主”口号,在19世纪的国内外都有其先声。

因此,中国的海上联系,不仅成了西方人入侵的渠道,而且还吸引新的中国领导方式进入上海、天津、九江和汉口等新型城市。越来越多的学生离乡背井,前往日本和西方去探求拯救祖国之道,脱离了中国的士大夫阶级。中国新型从事现代化人士,一般都失了其在农村的根底,结果使许多士大夫人士在农村销声匿迹了。1895年以后的一代年轻国民党革命者,都是不熟悉农村的典型城市人。在通过西方化以拯救中国的努力中,这些年轻的革命党人掌握了许多方面的西学和西方技术,但常常发现自己与中国的平民百姓已失去了联系。这些革命党人要求建立立宪政府,在中国人管理下建造铁路,要求收回被不平等条约所损害的中国主权。而这些要求,都导致必须废除满洲王朝的君主专制制度。所有这些民族主义的要求,都表现出受有外来的影响。

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是以这样的方式反映的,即主要通过中国沿海为中介,传播华人和外国人的各种影响。条约口岸使中国商人免受官僚的控制,为从事中国传统的海外贸易提供机会。对于外国人来说,这种对沿海事业的经营和经济发展是次要传统。在原来新加坡和广州的鸦片和苦力贸易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既促成了条约口岸混杂社会的形成,也培育了洋务运动和中国的基督教教会;在激起爱国主义和文化自豪感的同时,还培养了个人主义和对科学技术的兴趣。

我们还不能详细描述这种“沿海传统”,对中国工商业组织和实践的影响;但在有些范围内的广泛影响,其结果已经是很清楚的。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爱国者,很少扎根于农村,以其新的民族主义,把希望寄托在作为国家—文化整体的中国(与外国对比的“中华”),以与外来的民族体制相对抗。对于工业的机械设备和立宪民主的政治制度,以其开始拯救“中国”来说,都是非从国外引进不可的。1900年以后的第一代人,几乎没有进行根本性的社会革命的概念,也几乎没有这种愿望。当时的全部问题,是为创立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创造其必要的经济基础。

对民族救亡的目的,中国的主要传统可以提供许多有益的箴言宝典。对国家兴盛的目的,可以包括在古代法家“富国强兵”的口号之中,如日本已经做到的那样。中国人为此目的而构思出各种方略,像是明清时代官员们治国之道的重新应用,即重温“经世致用”之术,实际是管辖和驱使民众的古老方式。在严密防备下,对民众施以训练,被视为实行现代自治的必要先决条件。有人对此称之为“训政”。中国的官僚政治传统,似乎由此可以帮助民众达到西方式的公共参与目标。

辛亥革命就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具有整个条约口岸时代的矛盾心态。在形式上,辛亥革命与其说是开端,不如说是终结;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王朝逐渐消亡的结果。虽然辛亥革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民族主义的胜利;也是来自海上的影响,及其进入中国沿海及沿江港口城市的胜利。辛亥革命主要是从日本归来的留学生组织起来的,其财政上的援助则来自海外的华侨社团。立宪主义和孙逸仙博士的三民主义思想,均来自自由主义的西方。但在1911年省谘议局取得权力的人并不是革命者,而是新型的绅商名流;同时,武人也都成了都督。这些人都信服日本和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经济和军事发展,暴力革命并不是他们所愿望的。

新兴的工商业阶级也感到有类似的矛盾。现代式的中国银行,却成了政府财政的得力附属机构。银行以巨额的折扣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公债,于是造成了明显处于官僚资本主义和工业企业之间的金融家阶级。如本书第12章所指出的,在20世纪20年代一段时期内,上海的商人和北京的知识分子,都一样广泛地信奉自由主义的信念。

从19世纪90年代起,人们可以看到,与海上的传统有着联系,或带有其特色的现代中国生活特征。首先是包括基督教等外国事物的走红和其正当性,然后是传布日广的民族主义意识,国家之间为生存而斗争的紧迫感。随之而来的是,竞争发展的观念,科学技术重要性的思想,不受家庭纽带约束的个人主义概念,模糊的政治权利和立宪政府的政治观点。最后,构成以上这一切的基础,是资本主义企业的独立地位及其对于法律保障的要求。

本卷所突出叙述的这类论题,说明相对于广袤中原腹地的诸多问题,而沿海中国的问题是有限的。在中国,深层次的问题不在于简单的发展,和更为广泛对外交往中的城市生活方式与贸易制度,而这些都是早就孕育在中国的古老社会之中的。相反,中国农村的问题是延续下去还是中断,是如何重塑传统秩序,以求重视现代技术、现代平等主义和政治参与的问题。如同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这是一个社会转型和再生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革命的问题。但是在1911年,中国社会还不能接受革命,其根本的原因,乃是农民群众存在着政治消极态度和缺乏领导;另一个原因,是出于爱国心而产生的恐惧感,担心持久的混乱会招致外国的干涉。因此,革命阵营的各派都“接受妥协,让革命尽快停下来,达成袁世凯当权的协议;其中的决定性因素,是外国势力的广泛存在”芮玛丽:《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55页。

可是,外国的存在,外国人在中国的无孔不入,这对于农业中国的广大群众来说,仍然是无足轻重的。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继续保持未受城市的急剧变革破坏的风气。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新型的民族主义领袖,并不是直接从传统的农村社会产生的,也不去着重地关心农民的问题。总之,农村中国是一个广阔的领域,是处于以城市为中心,并受外国激励的革命者所关心的范围和能力之外。对此,我们将在这篇导言以外的篇幅中来讨论。

中国的社会革命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到来,而且也不容易找到一个外国模式。由于中国的农民队伍无比庞大,又密集和稳定;而社会革命的因素,必须主要从这个社会内部发动起来,不能一蹴而就。这个古老的农业社会,只有被城市—海上的思想(如物质进步的思想)所渗透,为更强烈的商业精神所支配,被新的价值观(如妇女平等的观念)所打破,被战争、劫掠和破坏所瓦解时,才能逐步地发生变化。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一一展示在人们的面前。可是即使是如此,中国的农业社会也绝不是书写新篇章的白纸。新的启示,不得不以新的方式而使用旧的词语来表达,并从旧的因素中创造出新的体系。

中国沿海只是导致变革的一条渠道;事实上,这引出了某种其自身无法完成的任务。古老农业—官僚政治中国存在着造反的传统,曾经是一些追求千年盛世的教派——像北方的白莲教的传统;一些在商业繁盛地区中的兄弟会组织——像南方的三合会的传统。这种叛乱的传统是秘密和狂热的,常常像义和团那样的消极面貌出现,具有深刻的反理智特性,而且容易变质造成地方上的长期纠纷。关于近期对义和团现象的周密观察,见马克·埃尔文《清朝官员和追求千年盛世的教徒:关于1899—1900年义和团起义的反思》,载《牛津人类学学会杂志》10.3(1979年),第115—138页。因此,在20世纪,曾经为革命化中心的中国腹地和农业—官僚政治主要传统,到底发生什么情况,是另一个要讨论和研究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内,甚至较上述简论的中国海上次要传统更为复杂,涉及的面也更广。我们才刚开始了解这个领域中的民间宗教、家族和地区经济的结构。

本卷以下两章论述中国经济和外国势力的情况,涉及截至40年代后期的一些内容,为第12卷和第13卷提供了一个框架。接下来的第三章,讨论袁世凯总统、北京政府和军阀——主要是华北的政治,直至1928年。第七、八、九三章,追述19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思想和文学发展。第十章和第十一两章,考察了动荡的20世纪中期,共产主义运动和国民革命的复杂过程。本卷最后论述进入20世纪30年代的实业界——主要是上海的曲折经历,以此结束全书。

在第13卷,除了国民政府、日本入侵和中共崛起的历史外,将考虑本卷没有论述的民国早期情形,包括地方秩序的改造(士大夫阶级发生的变化情况),农民运动的性质,现代科学—学术界的成长,围绕日本侵略中国的对外关系变化,1937—1949年期间中日大规模的冲突和国共两党的决战。即使探索到更远的题材范围,也难以使我们在残余的中国古代农村社会中,找寻到进行的革命过程。我们由此或许可以理解,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虽然建立在社会革命信仰的基础上),何以到1928年以后才找到成功的秘诀。根据以上的概述,毛泽东此后的任务,便是如何使用“现代化”取代中国的大陆传统,即中国腹地的农业—官僚政治和地方—商业秩序。在这项工作中,毛泽东面临沿海的中国遗产,即口岸城市的工业技术和对外贸易,虽然这些似乎已不再是次要传统了。

很明显,沿海中国和大陆中国都是抽象提法,其界限是模糊的——这样的提法是启发性的词语,而不是用来分析的办法。可是,这样却揭示了中国20世纪历史的一个令人难解的大问题——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之间,既有相互吻合,又有相互冲突的变化。无疑,这两个传统——一个是物质科学技术发展的传统,另一个是为改变社会阶级结构而进行道义改革运动的传统,两者于大部分革命中交织在一起。但是,近几十年来螺旋式曲折的政治运动说明,现代中国是独特的处于牢固的大陆传统和沿海传统之间错误的分界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