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丧乱之神(2)
就是这么两句话,最后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尸”字,没有署名,那个“尸”字的位置紧贴着上一句话,也不像是署名。很可能是写信人还想写点什么,但一下子遇到了意外,于是慌慌张张把信塞进信封就藏了起来。或许之后还有人奉他的指令找到信寄出去,但他想要写的话终究没有写完。这是什么意思?找到尸体?
云湛回想起字迹收到这封信时嗤之以鼻的心情,完全把它当成了一个恶作剧。但现在,恶作剧的主人已经出现在自己眼前,而且在和自己会面之前就变成了尸体。看着信上那颤抖惊慌的笔迹,这个人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帮助他啊,可惜最终,自己并没有能帮到他,甚至没能让他活下去。
不知怎么的,云湛微微感到有些内疚。如果自己当时认真地对待这封信,也许就不会去接下艾小姐的无聊委托——虽然很赚钱——而是耐心等待此人上门,那他可能就不会死。可惜世事不存在“如果”,这个独眼人和自己失之交臂,没有留下任何话语就死掉了,云湛只能一遍遍回味着那句话,思索着包含在其中的难解谜团:“挽救九州的命运”,“邪魔已经复苏,血灾即将降临”。
会是什么样的邪魔和什么样的血灾呢?这短短十二个字,似乎包含了无尽的恐惧和焦急,死者究竟想要向他传达些什么?
云湛在街边席地而坐,眼前交替闪过死者空洞的左眼和盛怀山阴笑的面容。他下定决心,要把这件事弄清楚,三分之一为了抚平自己些微的内疚,三分之一为了这件怪事本身还算有趣,三分之一是为了狠狠给盛怀山一巴掌。至于艾森那边,他有绝对的把握,艾小姐会“恢复正常”的,过段时间去找艾森收余款,编造一点注入“施法于千里之外”的鬼话就行了。这年头越是有钱人越是相信那些完全无根无据的鬼神之说,云湛很多时候都想转行做个专职的除妖师,那可比当游侠赚得多多了。
◇
这一夜,一股来自北方的寒流袭击了南淮城,也就是所谓的倒春寒,一时间气温骤降。衙门的看门老头把已经收进箱子里的棉衣又翻了出来,一边打着寒战,一边以五十步笑百步的精神看着巡夜的捕快们清涕长流的可怜模样。他在晚饭时间弄了点烧酒回来,此时用热水温了酒,就这猪头肉喝上两盅,身上才算是有了些暖意。
他正在哼着小曲,享受着酒精带来的晕乎乎的惬意,窗外忽然有一个影子快速闪过。他吓了一跳,定睛再看,却什么都没有了。
喝多了,眼花了,他自言自语地告诉自己,但在内心深处,却有一张坏笑着的脸慢慢浮上来。老头儿晃晃脑袋,把这个该死的影子一脚踢开。就算是那个小流氓来了,老子也做不了什么,他想着,管他那么多呢。
老头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个悄悄潜入的黑影,的确是那个总给人带来霉运的云湛。只不过他并不知道,云湛其实是故意让他看到一点影子的,以便捉弄他一番。
熟悉衙门结构的云湛很快摸到了停尸房。他从怀里掏出很久以前就配好的钥匙,打开锁钻了进去。房内一片黑暗,弥漫着尸体的臭气和防腐药物的刺鼻气味。他谨慎地关好门,把窗帘都拉好,这才在桌子上摸到油灯,打火点亮。
那具尸体就停在房间的正中央,看了仵作已经检查过了,衣服被扒得精光,用一张白布掩盖着。尸体的胸腹部分有一道切口,无疑是仵作干的,可惜现在仵作不在,他也无从得知死因究竟是什么。不过尸体的四肢都有一些冻伤的旧痕,很可能是去过什么严寒的地方。
但死因眼下并不重要,他想,关键是弄明白这个人的身份,可是这个人身上的东西一定都被捕快们取走了。他盯着死者空洞的左眼看了一会儿,隐隐联想到一些什么,然后转身出去,将门锁上,又捅开了证物间的门。
白天的时候,虽然只是粗略扫过,他已经牢牢记住了死者的衣着以及脖子上挂的一块小玉雕,一通翻检之后,他找到了属于这个独眼人的随身物件。衣服、靴子,随身的汗巾碎银之类都并无特异之处,属于那种在九州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获取的东西。但是那件粗布外衣腹部的一块黑渍引起了他的注意。能让人在这里蹭上油渍的地方,全南淮只有一家,那就是李记包子铺。这家包子铺的店主老李手艺独到,蒸出的包子皮薄馅大,价格也公道,很多人慕名而往。
但如同大多数的名厨一样,这位老李也有点臭脾气,比如不喜欢打扫卫生。他的铺子里,桌椅总是脏得离谱,新食客不明就里,随随便便坐下来,就会一不小心在桌脚上蹭一点陈年油污。而李记包子铺之所以生意上佳,和它所处的地理位置也有关系,它的隔壁究竟是南淮城最大的廉价客栈:久盛客栈。该客栈奉行“来的都是客”原则,对于住进去的客人从来不多加盘问,只要给钱,谁都能住,乃是一个著名的藏污纳垢之地。而一个外地人住在这里,也确实不大容易被找出来。
盛怀山新来南淮城没多久,应该不会清楚李记包子铺的奥妙,云湛想着,让他去遍地撒网,我老人家却是有的放矢,有机会抢在他之前查找到这位死者生前的行踪。
[二]
对于一个胆大心黑的游侠而言,久盛客栈是个获取信息的绝佳场所。这里三教九流无所不包,来自九州各地的犯罪分子都聚集于此,你想要打听的新闻、想要寻找的人、想要了解的真相,可能都藏在那一张张的嘴巴里。当然了,要撬开这些嘴巴,总得有适当的工具,有时候是金铢,有时候是恐吓,你必须懂得灵活运用。
云湛在南淮城有不少的眼线,久盛客栈里自然也不会例外,该客栈的小伙计卢保根就和他往来密切。卢保根曾经是一个诈骗小团伙中的一员,结果某一日骗到了一位有钱盐商的头上,这位盐商一怒之下,请了云湛替他讨回公道。云湛略施小计,把这伙人一网打尽,但看卢保根年纪尚幼,再一问身世,乃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自幼被拐骗入伙。云湛听完,居然动了点怜悯之心,放掉了他。卢保根感恩戴德,利用自己在乞丐流氓阶层中的关系,开始为云湛服务。
市井小人物的力量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但对于云湛来说,却十分清楚那些看似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可能蕴藏的力量。他自己就出身于一个没落的羽族贵族之家,父亲死后偏偏被送给宁州最大的贵族做养子,再加上体质特异,不像寻常羽人那样可以借助明月之力凝翅飞翔,从小到大没少受血统高贵的同胞们的白眼,所以也很明白这种气势会给人带来的积怨,以及一点点尊重就足以点燃的熊熊烈焰的力量。人言士为知己者死,但云湛很清楚,那些被“士”们所看不起的贩夫走卒、街头地痞往往更容易为知己者死。
“您真的……不像一个羽人啊”,卢保根有一次陪云湛喝酒,喝到半醉的时候壮起胆子说,“以前我也见过几个羽人,都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主,一不小心碰到他的衣角他都要发脾气,就像被泼了一身泥水似的。”
云湛嘿嘿一笑:“你不明白羽人的。长着翅膀的种族总觉得自己天生比别人高一头,却总是忘了自己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得落在地上、站在泥里。”
“可是您就不一样,和别的羽人都不一样。”卢保根用崇拜的语气说。
“我当然和他们不一样,”云湛眨眨眼睛,“我是个很特殊的暗月体质的羽人,连飞都飞不起来呀。所以我一辈子都是在泥里的,早就待习惯了。”
◇
正午的久盛客栈正处于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光,一批批客人结账离开,又有新的补进来,还有吃午饭的、早饭午饭一块儿吃的,足以把人忙得晕头转向。卢保根刚刚往后厨搬去了一大摞盘子,又领着一波新住店的客人入了房间,回过神来马不停蹄地去擦桌子,出了一身大汗。
他正在费力地擦着桌上的一片油污,一个客人已经坐到了桌旁。他正想着提醒这位客人小心别弄脏了衣服,一抬头却喜出望外:“云大爷,您怎么来了?”
“你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人?”云湛开门见山,把那位死者的相貌描述了一下,“他的左眼是瞎的,很容易辨认,即便刻意不把左眼露出来,也一定会用头巾之类的来遮挡。”
卢保根回想了一下:“还真有这么一个人。大概是三四天前住进来的,嗯,没错,二月十五号那天,正巧是发薪水的时候。”
“仔细说说。”云湛说。
“那个人……用布包着眼睛,说是害了眼病不能见光。他是一个人住进来的,随身带了一个小包袱,预付了两天的房钱,但第二天就不见了,到现在还没露面呢。今天早上老板刚刚把他留下的包袱扣下了,说是抵房钱,房间也让给了新客人。那个人住店之后好像就没有下过楼,什么时候溜出去的也不知道,其他的我确实没怎么注意了,这店里客人太多。”卢保根很明白云湛想要问什么,一口气说完。
“他的包袱在哪儿?”云湛眼前一亮。
“我……我带你去。”卢保根犹豫了一下,“这家伙看面相就很穷,所以老板把包袱随手扔在柜台里,还没打开过呢。”
在卢保根的掩护下,云湛没费什么力气就用一个相似的包袱把独眼怪客的包袱调换了出来。他找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把包袱打开,里面所装的物件却让他很是失望。除了几件替换衣服,一些零碎金铢和银毫以外,这包袱里的东西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他很不甘心,想着那封信上焦灼的词句,很难相信这个独眼怪客什么暗示身份的东西都没有留下来。他既然能想到来找自己,必然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也就是说,会有一些什么东西留待自己来发现。
他随即想到,这个独眼人如果受到某些敌人的追杀,并一直从淮安城追到南淮的话,他一定会非常小心地保藏自己身上的重要物件,以确保不会落入敌人手里。那样的话,他不会把东西随身放,也不会大喇喇地就放在包袱里,多半会有一点很特殊的手段。那会是什么手段呢?
他思索了一会儿,先找卢保根问清楚了这位独眼客人曾住过的房间号,又打听了一下他所登记的名字。李成,这是一个太平凡的名字,几乎不可能是他的真名。但现在,也只能暂时用以称呼他。
李成的房间已经住进了两个客人,但这会儿两个人都已经出门了,正是绝佳的机会。云湛穿上卢保根的衣服——尽管有些短小,扮成店伙计推门进去。他把房间四下搜索了一番,在抽屉的死角里发现了一个用过的空瓶,小心嗅了嗅,闻到一股迷叶的气息。迷叶是一种带有麻醉作用的植物调成药膏状抹在伤口上,可以镇痛,但并不具有真正治疗的效果。
这个瓷瓶完全空了,说明独眼怪客李成对迷叶膏的使用量相当大。他身上一定有什么长期不能愈合的伤口,不得不一直依赖昂贵的迷叶膏来止痛。
而这么一个并不值钱的空瓶,为什么不扔掉,反而要珍重地藏在抽屉的死角里?这一定是李成故意放的。他知道,自己或许很快性命不保,并不一定能活着见到云湛,所以在房间里留下了暗示,希望云湛能猜出来。希望虽然渺茫,却总比完全没有希望好。
伤口……药膏……暗示……云湛沉思了许久,突然一挥拳头,似有所悟。他把空瓶纳入怀中,匆匆向卢保根打了个招呼,快步离开久盛客栈,赶往城东的衙门。
◇
捕头盛怀山正窝着一肚子火无处发泄。他手下的废物仵作对死者的尸体检查了大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如下:“没有任何明显的致命伤,内脏有严重的旧伤,但伤势并不足以致死。可能是令心脏麻痹或者血液凝固的秘术,也能使是直接攻击脑部的秘术……”
全他妈是废话!什么可能、也许、大概,出现在仵作的报告里,实在是荒谬的可以。但没有办法,在这个和平年代,秘术师杀人是极少发生的,一般衙门的仵作只对武力的伤害有经验。当然了,南淮城并非没有识货的仵作,比如按察司里就有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仵作,但盛怀山绝不愿意去求他。
此外对证物的鉴别也毫无结果。这家伙的一切穿戴和随身物品都平平无奇,和任何一个普通的宛州人没什么区别。脖子上挂的玉饰略微值点钱,也不是什么极品好玉或者名工匠手笔,在任何一间玉器铺都可以买得到。
捕快们倒是在各处打听此人死前的行踪,但鬼晓得什么时候能有结果。在这种烦躁的心绪下,盛怀山就像一个装得满满的火药桶,有点火星就会炸开。偏偏就在这种时刻,云湛跑过来充当打火石了。
“云兄,我还没有传唤你,怎么你那么自觉就到了呢?”盛怀山冷冷地说。
“我不自觉不行啊,”云湛叹了口气,“根据我对你们办案水平的了解,如果我不过来,你们恐怕什么都查不到。”
“那么你过来了,就一定能找出点什么?”盛怀山的眼睛眯缝起来,有点目露凶光的味道,心里却升起了一丝希望。云湛的能力他是心知肚明的,让他出手,也许真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只是面子上挂不开。然而可恶的是,以他对云湛的了解,在有机会待价而沽的时候,云湛从来都会穷凶极恶地漫天要价,并且把他的面子毫不留情地撕个粉碎。
果然,云湛很快开价了:“我能在他身上找出一些关键的证物,对你破案会很有帮助,而且找出之后会完好无损地交给你,但我要求半个对时,先让我研究一下那个证物。看完之后,我就会还给你。”
这个要求听起来不算过分,虽然弄不懂他要先看半个对时究竟是什么意思。盛怀山考虑了一会儿,做出勉强的表情,同意了。
于是云湛再次站到了尸体前,他凝视着尸体左眼的那道伤疤,提起手中仵作的解剖刀,一刀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