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恩捉妖记(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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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狭路相逢

“妖怪们围了上来,这百妖蛊之中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只见这万般危急之际,那李晋不急不忙摆了一副横刀策马的姿势,召回了身边的哮天犬。然后,他似是胜券在握一般拉足背后的九石弯弓,双臂青筋尽显,硬是将那弓弦拉饱,仿佛一轮满月。霎时间飞沙走石,李晋的一箭不偏不倚,正中那妖怪的门面。哮天的这一招“狗急跳墙”,可谓惊天地泣鬼神;怪不得那李晋走南闯北畅通无阻,看来这一路上少不得依仗于哮天的百般照顾。也难怪那李晋如此厚脸皮,倘若不是这种性子,人不如狗的他又怎能在人前立足……”

大雨已经下了三天。

到了今天,雨势总算是开始缓和。

李晋躺在柴房里,拿着吴承恩写成的故事,朗朗而读,脸色是越发得不好看了。吴承恩倒是事不关己,躺在柴房的另一边,假装还在呼呼大睡,实则是憋着笑。

一阵清炒豆苗的香味顺着柴房破破烂烂的门缝飘了进来,李棠的肚子忍不住“咕噜”了一声,她忙按住蠢蠢欲动的胃皱了皱眉头,幸好没人听到。他们刚在柴房里安顿下来,杏花妖就跑出去问房东借厨房,又不知道她使了什么办法,房东老太太笑眯眯地送了她一把豆苗和一块豆腐。

“喂,你真的会做饭吗?要不……让李晋来?”李棠怀疑地看着兴冲冲的杏花妖。

“肉菜不会做,素菜呀,李棠姑娘,你就等着吧!”杏花妖抿嘴一笑跑了出去。

柴房里,李棠和青玄交换了个眼色,那眼神让他们明白,他们和对方想到了同一件事。

李晋也猛吸了厨房传来的香气,然后忍不住瞪了几眼吴承恩,随后把书摔在了青玄面前,假装一副不屑的样子侃侃而谈:“简直一派胡言。首先哈,我那招叫‘天地一色’,何来的狗急跳墙?而且,什么人不如狗?我这么说吧,哮天能有今天的实力,主要是跟对了主人……”

“开门开门,好烫好烫!”柴房门外突然传来杏花妖的喊声,打断了李晋的唠叨。

李晋随手打开门,只见杏花妖捧着两只粗瓷大碗跑进来,慌慌张张地放在桌子上:“我差点被烫熟啦!”

一碗清炒豆苗,一碗花椒豆腐汤,汤里还漂着一小把虾米。

“这家人太穷了,一点肉也没有,只借到这把虾米算是荤腥吧,是给吴承恩补身子用的,你们都不许吃哦!”

“我腿也断了啊!”李晋大喊。

杏花妖没听到这一句,早就又跑了出去,转眼间端了几碗玉米粥进来:“开吃吧!”

杏花妖举起筷子,众人却不动,青玄咳嗽一声说:“杏花姑娘,可否麻烦你去问房东借一瓢水来?有点渴。”

“好呀!”杏花妖放下筷子又跑出去。

青玄看着杏花妖的背影跑远,忙验了验这些食物——还好,并没有妖气依附。他们毕竟不忍心当着杏花妖的面来验,这也太伤人心——不,伤妖心了。

倒是那李晋不依不饶,死活不肯吃东西,宁可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也要坚持自己冒雨出去化缘觅食。用李晋的话说,他可信不过吴承恩这一票人。三日前,那吴承恩露了一手,远超自己想象。只是这青玄却不肯说出两人的来龙去脉。若不是李棠喝止了李晋的百般无礼,说不定李晋真的会当场发难。

“小姐!这两人来路不明,又身怀异术,咱们……”李晋当时还在辩解。

“我都敢吃,你有什么不敢吃的?”李棠倒是毫不在乎地端起豆腐汤,先一口把虾米吃掉。

“那是给我的……”吴承恩伸手去夺碗,但已经晚了,李棠歪着头看着他,把几只可怜的小虾米嚼得香极了。

李晋本来还想坚持几句,转念想了想,忽然恍然大悟一般拍了拍自己的手:“原来如此!我就说么,小姐怎么会突然跟一个没头没脑的酸腐书生私奔!看来小姐早就知道这书生颇有一手……确实确实,这书生倒是万万说不上厉害;只不过这法术如果能为李家所用,一定会大有可为!怪不得小姐逃了那美满婚约来和这书生私会,原来小姐一直胸怀大志!哎,只是难为小姐要牺牲美色,才能套得住这混账小子……”

眼见得那李晋越说越离谱,李棠朝着他的断腿就是一脚。结果只听得“咔嚓”一声,李晋刚刚长好的骨头,又断了……

李棠当时也没想到会弄得这般严重,登时就愣了:“你好歹也当了我家两三年的执金吾,怎么就这么弱……”

于是乎,一个柴房,躺着两个人。

眼看大雨快要停了。青玄本以为那金目会趁着这鬼天气前来寻仇,却没想到这几日倒是出奇太平。城里的百姓们似乎被大雨冲刷掉了以往的妖气和记忆,似乎记不起这段时日中发生的种种端倪。不过,这样也好。

李晋重新支起了拐杖,看看外面雨变小了,便准备动身出门去弄些吃的喝的。虽然青玄觉得此刻落单实在危险,但是李棠却觉得无所谓。

“记得,买些酒回来,咱们暖暖身子。这雨下得也太寒了些。”李棠看着高高兴兴收拾碗筷的杏花妖,特意提醒了李晋一句。李晋领命,一瘸一拐地离开了柴房。

吴承恩虽说身子上清爽了不少,但是每每咳嗽,还是会咳出一些黑血。看来那红钱留下的妖气虽除,但是造成的损伤却没有复原。这几日,青玄给吴承恩把脉时也觉得有些蹊跷:自己总是能摸到抛开红钱之外的另一股妖力在吴承恩体内活动,但是这股妖力难能可贵竟然微微显了暖色,并没有伤害吴承恩的肉身,反而一直焐热着吴承恩的五脏六腑。

权衡一番,青玄想到了不日之前吴承恩肩膀上的那道重伤,隔日竟然就已痊愈。当时,是杏花妖照顾了吴承恩一宿……很有可能,当时杏花妖是想用自己的妖气帮着吴承恩疗伤。可能就连她自己也没想到,这股妖气竟然留在了吴承恩体内。

不幸中的万幸,幸好有这股妖气打底,引着体内的其他妖气缠斗,否则说不定吴承恩的肉身早就四分五裂,被红钱吞噬掉了。

一想到红钱如此可怕,青玄就情不自禁地摸索一下自己身边的那三枚红钱。看来,红钱会惹来杀身之祸,远比传闻之中更加凶险。唔,现在只是希望那金目大仙不曾察觉红钱这一层用法才好;毕竟那金目大仙也有一枚红钱,万一他想拼得鱼死网破,自己这边还真是难逃一劫。

其实,金目大仙这几日也是焦头烂额,即便知道吴承恩他们现在元气大伤,自己也完全顾不上去找他们的麻烦。究其原因,正是因为那黄花饼中的一味重要素材——罂粟。

金目大仙仗着黄花镇花香四溢,悄悄在后山种下了将近二十顷的妖花罂粟。这黄花镇本来就四面环山,想要到达后山的位置,自己的黄花观乃是必经之路。所以,妖花种在这里可谓是万无一失。偏偏没想到,吴承恩那小子好不好召唤了一场三天三夜的暴雨。金目心里明白,后山地势偏低,雨水这么大,非要把罂粟全部淹了不成!

所以,这三日里面金目不眠不休,张开了类似于百妖蛊的罩子,为后山的这一片妖花撑开了一把伞。如果是往日的话,这片妖花淹了便淹了,无外乎来年再种便是。偏偏今年,自己刚刚和那神秘组织“桃花源”订了契约,自己造出来的黄花饼得了赏识,自己也被重用。

不久之前,自己曾经亲赴京城,与“桃花源”掌柜的面谈了一番。那掌柜的虽然一直慈眉善目,但是金目大仙背后的冷汗从来就没有停过。虽然掌柜的看起来竟是如此弱不禁风,自己只要登时现出原型,一口就能将其毙命,但是……

此人危险。

金目大仙的本能告诉自己。

幸好双方谈得不错。尤其是那掌柜的,得知了妖花一事之后颇为感兴趣。临末了,金目大仙不仅得了一笔银子,而且还带回了一大批妖铜兵器用来组建自己的势力。交换条件嘛……黄花镇一直都是光禄寺的大人们颇为照顾的地方;只要那金目大仙将自己做的掺了罂粟的黄花饼卖给朝廷的人,剩下的事情就不必过问。

天下间竟然有如此便宜的买卖!

眼下,自己的飞黄腾达似乎触手可及,自己再也不用守着这穷山僻壤而活。偏偏美梦成真之际,杀过来了吴承恩、青玄等人,扰了自己的一场好梦。

“他娘的,等到雨停了,本仙非得将你们这些个混账碎尸万段不可!”

金目大仙一边心里发狠,一边耐心地照顾着自己的妖花田地;这雨,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哎?那是……?

金目大仙忽然抬首,清楚地看到了大雨之中有两个人形身影,从自己的黄花观方向缓缓而来。奇怪……自己明明安排了所有手下驻守黄花观的,为何还是漏了人进来!这帮小的们难道都是饭桶吗!

金目大仙眉头一皱,腾云而起,即刻阻住了这两人的去路。

哦?是两个绝色女子?

那金目落在了地上,但见得这两个女子丝毫没有慌张,看到了金目大仙之后微微施礼:“桃花源金角、银角参见金目大人!”

原来是桃花源的人……金目大仙听得对方自报家门,匆忙还了一礼。双方随即客套了一番,说了些有的没的。金目表面上试探了对方几句,心里却一直在打鼓:莫非是来催讨黄花饼的?这可有些强人所难……才几天啊,对方未免也太过操之过急了吧!

想到此,金目不自觉的脸上摆上了几分脸色,话说得也难听了几分,里外里都是些牢骚,意思是桃花源掌柜的未免有些小人肚量。那金角、银角却也没有在意,依旧笑吟吟。

三人正在聊着,天色渐渐亮堂了一些。金目抬头望去,几日里乌云密布的天空,似乎有了要放晴的意思。看来,这场三天三夜的大雨,终于是要停了。这真是上天成人之美!只要雨停,自己不出两日就能备上黄花饼,让眼前这两个女子带回京城交差。

谁知道,当金目大仙说出这个好消息时,那金角“噗嗤”一笑,摆摆手示意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来意:“我们是奉掌柜的之命,前来问大仙借一样东西应急。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特意叨扰大仙。不过,大仙大可放心,桃花源一定有借有还,而且一定会连本带利。”

“哦?”这番话倒是勾起了金目大仙几分兴趣:“不知道两位女施主,所借何物?”

“呐。”银角倒也不客气,指了指金目大仙的胸口。

金目大仙一时迟疑,低头看了看自己。自己的胸前,除了挂着的红钱之外,并没有什么宝贝啊……

一下子,金目才反过味儿来,登时一怒:“简直儿戏!你们是说……”

“是的,正是想问大仙,借上您的红钱一用。”金角毫不避讳,开口说道。

金目大仙差点当场发了脾气,但是随后却冷静了几分。一来,自己三日前扔出了百妖蛊后一直没有休息,这几天又施法照顾妖田,身上已经没了什么妖气;二来,这两人既然是桃花源派来的,想必也有几分本事。思来想去,如果当下便撕破脸皮斗起法来,自己是要吃亏的。

倒不如先缓上一缓。

思及于此,金目收了自己的脾气,双手抱拳毕恭毕敬地说道:“既然是桃花源掌柜的开口,那小仙也只能勉为其难。只不过,黄花饼还未筹备妥当,两位正好可以在小仙这里游玩几日。待得小仙准备完毕,自然是将红钱一并奉上,两位便可以起身回京城了,一举两得。”

金角和银角互相看了看,然后露出了阵阵媚笑:“等不得那么久……掌柜的着急呢!不过既然大仙开口,我们也不能不识趣,否则伤了和气怎么做买卖。不如这样,眼看这雨就要停了,我们就在这里住上一日,来的路上也瞧见得这镇里有吃饭落脚的地方。明天启程倒是合适,也能给大仙一个准备。”

一天?

金目大仙顿时心里窝火;对方面上说得好听,仿佛对自己让步几分,实则竟是自说自话,全然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如若如此,自己便也没什么好客气的了。

“那好,还请两位暂且休息。明日,小仙自然准备妥当。”金目还是作了一揖,以退为进。

金角银角点点头,转过身,扭着身子离开了后山。

是可忍孰不可忍!

金目咬牙切齿,待到那两人身影消失之后,抽身急奔自己的黄花观。眼瞅得雨也不大了,自己倒是能够腾出手来,好好教训教训这些个不速之客。

半柱香的功夫,金目便杀气腾腾地回到了黄花观之中,嘴里大喊着“来人!”此刻,他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带上这里的全部妖兵,去和外面的家伙们拼个你死我活。金目心机颇深,留了不少妖兵镇守家门。这些妖兵,可都是之前这几年大小妖蛊里面留下来的精兵悍将。至于自己的妖气,只要啃食上百十个妖兵,自然是能登时恢复。

但是,金目大仙的一嗓门,空空荡荡回旋在黄花观之中,却没有任何声响应承自己。没有任何一个妖兵从地面爬出来回应自己。

奇了怪了……金目大仙这才左右看看,心里纳闷:自己明明把剩下的将近两百多足妖兵安插在此,为何现在连个屁都不见?这俗话说得好,活要见人,死要见……

一阵风吹来,金目听得头上的响动忽然抬头,然后一下子失了力气,跌坐在地上。良久,金目大声狂叫,失去了理智,气得几近发狂。而他的肉身也保持不住人形,化作巨大的蜈蚣,在黄花观之中狂扭着自己的身子。

黄花观的屋顶上,悬着不下百具妖兵的尸首,无一例外都是被人用绳子悬住脖子勒死,挂在了横梁之上。

定是客栈那些个家伙趁自己不备,端了自己的老巢!金目大仙显然没想到对方会有这么一手,懊恼不已。这些多足不仅是自己一手培养,更是耗尽了不少精元。金目遭此一难,对他来说与灭门无异。此仇不报,何以存世!

冷静了片刻,金目急忙顺着墙壁攀爬窜上了横梁,想要解开尸首。但是,这些绳子似乎有些门道,无论如何都无法解开上面的死结。甚至,金目不顾形态上嘴去咬,那绳子也丝毫没有断开的意思。忙活了几乎半个时辰,金目硬是连一具多足都没有救下来。

既然如此……金目思忖片刻,不再浪费时间,张开嘴,就在横梁之上,开始了大肆饕餮。金目已经打定主意:等本仙恢复了妖力,定要生吞活剥了外面那几个家伙,让他们在本仙的肚子里永世不得超生!

再说那金角银角,别了那金目之后倒也并不着急,直接奔着黄花镇唯一的饭庄而去。日里路过此处时,便闻得一阵香甜,自然是打算来这里饱一饱口福。只是推门进来,金角银角霎时间瞥见得角落里坐着一个惹眼的花臂大汉,正在同三个戴着白色面具的人交杯换盏。

除了那花臂汉子以外,双方互相警觉地对视了一眼。之后,那金角银角出于小心,找了另一个角落坐下,点了酒菜。

看来只是偶遇而已,两桌人都彼此松了一口气。

“我都说了……”那花臂汉子,正是李晋,听得语气似是醉了几分:“小姐真的不在黄花镇……你们怎么就信不过我。这里又没有客栈,小姐的脾气,总不能风餐露宿吧?哎哟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家小姐那个脾气那个性子,受不得一点苦吃不得一点亏,一言不合能把别人的腿踢断了!那么娇生惯养的一个姑娘,怎么会来这种穷乡僻壤受罪?你们啊,用用脑子!”

“小的真心不敢怀疑大人。但是……”那戴面具中为首的一人略微为难,开口说道:“李棠少主的气味确确实实断在了这附近,而且之前有回禀,说是有二十八宿的人自报家门,身上也沾染着少主的气味。如果真的是朝廷也参了一脚,那就事关重大了,在下不能不做周全。我们这些时日一直在找黄花镇,要不是这场大雨,断断是走不出那迷魂阵的……”

李晋打了个酒嗝,点了点头:“确实啊,小姐和少爷都是年纪轻轻……李家的重担就落在了肩上,一个要当家,另一个要嫁人,两位少主着实不易。话说回来,少爷最近好吗?哦不对,一时嘴快叫惯了,现在不能叫少爷了……早该改口叫家主的。你们别回去给我穿小鞋啊……我这不是喝了酒吗,酒后失言而已。”

戴着面具的几人没有说话,李晋这才急忙改口;只不过,他们并不是对李晋的口无遮拦有什么意见。

只是因为,又有一个人,撑着一把怪伞走进了饭庄。

此人进来之后并没有落座,先是看了一眼坐在门口、戴着面具的几人,但是扫过了李晋之后,略微摇头。然后,他径自走到了金角银角附近。金角银角抬头看看面前的男子,笑脸吟吟。

“没猜错的话,两位是妖。”那人开门见山,没有一句废话,一边说着,一边收了伞握在手里。

隔壁桌,戴着面具的几人不由得略微紧张,手不自觉地向着怀里摸去。李晋看到这一幕,急忙使了个眼色:“人家打架,咱们别搀和。喝酒,喝酒。刚才说到哪了?对了对了。小姐的婚期将至,咱们……”

“公子猜得没错,不知公子有何贵干?”金角银角并无避讳,对着面前的汉子坦言而道。

“那事情就简单了,逢妖必杀。”那汉子倒是光明磊落,客客气气地指了指外面:“烦请两位移步,与在下出去一战,省得惊了附近的百姓。”

“想必公子有些来历,未请教?”金角银角立时站了起来,并无慌张,反而散发出两股杀气。

“在下锦衣卫二十八宿,九剑开屏·亢金龙。”那汉子,正是九剑。

话声未落,在九剑的背后,腾时间又冒出了三股挥之不去的、浓烈的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