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恩捉妖记(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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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前世

麦芒伍端坐在天楼之内,面前放着一盏凉透了的茶,却一言不发。面前的棋盘,摆出了几日之前自己和皇上对弈的那一场残局。无论怎么看,皇上应该不会出乎自己的意料。这场“和棋”的结局,理应信手拈来。

但是麦芒伍心中,却如同无风的海面;纵使表面上平静如斯,却藏着一股说不清的暗潮,令他略感不安。

门敲了敲,麦芒伍没有回应。片刻后,血菩萨拄着一根拐杖,推开了天楼的大门——一只乌鸦乖巧地栖息在门环上,替自己的主人继续用嘴叩击着门扉。麦芒伍这才抬起手,招呼着那只乌鸦展翅而飞,落在自己的手指上。

麦芒伍轻轻捋着乌鸦的羽翼,眼神里也和刚才的死静不同,夹杂了一分关切。

“辛苦了。”麦芒伍这句平淡无奇的话,听起来说不准到底是说给帮着主人敲门的乌鸦听的,还是那刚刚落座、日渐消瘦的血菩萨听的。

“听镇九州说,李家的人回去了?”血菩萨没有接话的意思,自顾自开了口。

麦芒伍手中的乌鸦随着自己主人的发问,显得不再安分,眼神变得凌厉了起来。

麦芒伍点点头,放那乌鸦迫不及待地飞回了血菩萨的肩头。

血菩萨似乎不大理解,嘟嘟囔囔了一句“怎可留下活口”。这句话确确实实有几分抱怨夹在其中。之前李家的刺客来天楼袭击,麦芒伍并没有手软,悉数击杀了那几个戴着白面具的不速之客。而这一次,既然已经出动了这么多的二十八宿,为何却让对方留得了性命?

这件事要是传了出去,岂不是在天下人面前丢尽了“镇邪司”这三个字的脸面?

若不是自己身体尚虚,血菩萨恨不得即时动身,去找那李家的家伙,以便能为朝廷挽回一些声誉。

麦芒伍并没有打算告诉血菩萨,那日里与二十八宿交手的人乃是李家的执金吾一员——血菩萨出于朝廷立场,多少能够理解自己的举动。只是这镇邪司之内人多嘴杂,血菩萨又略有几分耿直;万一被那镇九州知道了来龙去脉,说不定为了吸引李家的刺客再次前来,会故意把“鬼市老板未死一直藏在天牢”的消息散布出去。

既然锦衣卫镇邪司欠老板一个人情,那么颜面这种事,多多少少究竟比不上情谊重要。

倒是神机营这近在镇邪司咫尺的大军,仿佛肉中生刺。麦芒伍知道,神机营此前从未有过大规模调动。针对锦衣卫镇邪司而行动,皇上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神机营这股火炮势力,从射程、杀伤力、先发制人等等方面来说,都非常克制锦衣卫镇邪司。如果真的被皇上先声夺人……

恐怕整个锦衣卫镇邪司便会在一个时辰里面,数着数着天上落下的火石便烟消云散了。

麦芒伍想到这里,不禁眉头一紧,知道自己出于大局考虑,不得不防着皇上的这一手。这就好比眼前的棋盘呈现的局势一样:明明麦芒伍胸有成竹,皇上却可以突然撒下一把棋子,将整个棋局的胜负关系重新定义。

最要命的是,皇上如果输了棋,大可以重新来过。

锦衣卫镇邪司只要输一次,估计皇上不会留给二十八宿下一次翻盘的机会了。

就在麦芒伍踌躇之际,天楼大门被毫不客气地推开,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大步进来了一个面相俊美的年轻人——抬眼望去,此人正是之前在户部尚书门口茶楼监视的那个“傻子”。傻子见到麦芒伍后并没有客气的意思,只是走到面前席地而坐,同时抬眼瞥了瞥身边坐着的血菩萨,眼神里带着几分提防。

一连串举动,仿佛不识朝廷规矩的粗人。这份对着麦芒伍的不敬,不禁让血菩萨有些来气。他肩头上的乌鸦,也一直朝着这年轻人丧叫。

“自己人,但说无妨。”麦芒伍似乎没有责怪这个傻子的百般无礼,只是开口吩咐道。

那傻子这才伸了个懒腰,双手支着自己的身子好让自己更加舒服一些:“鬼市里面已经被那个桃花源全面接管。我们之前的眼线都没了——不是说与那些眼线断了来往,而是之前的眼线都失踪了。看来他们掌柜的铜雀确实有些手段,这才几天,就把我们好几年建立的耳目一网打尽,一个没留。”

“也就是说,查不到。”麦芒伍点点头,似乎对这个惨重结局并不意外;虽然自己和铜雀只有一面之缘,但是从他一直稳操胜券的笑容来看,就知道骨子里这个人和自己有几分相似:同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是啊,神机营本来就是层层设防,这些年内虽说一直声势浩大的操练着,但是对外却烟雾重重。”傻子表面上附和着麦芒伍的话,语气中却是毫不在意:“尤其是咱们失了鬼市的支持,现在又不得不全部困在这京城之中,瞎了聋了就是这感觉吧。”

那神机营确实棘手;且不说别的,单是大营门口,便竖立着两块西域进贡来的磁石。表面上说,是防止神机营的兵卒携带火器出逃;实际上,麦芒伍的银针都过不了这一关。所以,对于神机营方面的情报,一直以来只得仰仗于鬼市遍布于江湖的庞大消息网。

“不过,倒也并非一无所获。”傻子看到麦芒伍一语不发,搔搔头,继续说道:“你们最近不是说要纳一个书生进二十八宿吗?叫什么来着……对,吴承恩。他倒是有一点有意思的传闻。”

听到这里,血菩萨几乎是和麦芒伍同时抬起头。

“他之前不是独自来过京城吗?”那傻子似乎不太了解区区一介书生到底何德何能引得两位二十八宿好奇,所以自顾自继续说了:“只是扫听来的消息:说是那姓吴的书生是来赶考,在京城里先去了净通寺祈福,下山时稀里糊涂被抓进了神机营,结果错过了开科考试,事后才从神机营放了出来。就是这点事我才奇怪,神机营按道理来说应该是有进无出才对。这书生竟然能够全身而退而且神机营没有追责,实属罕见。听说,只有极不受用之人,才会被神机营除名……”

言语之间,傻子的语气不乏奚落之意,意思是在提醒麦芒伍:如果纳入吴承恩的原因是出于他曾经在神机营里面呆过一段时日的考虑,那倒大可不必。毕竟这书生只是误打误撞进过神机营,不见得会知道什么有用的消息。为了这么一点希望,若是就给了这个神机营都不屑于要的书生“二十八宿”的名号,那镇邪司也能算是京城里最大的笑话了。

麦芒伍没有理会傻子的冷嘲热讽。但是确实,麦芒伍脑海中的棋局似乎被点开了某些东西:“这书生去净通寺做什么?”

“祈福呗,希望考个功名一类的,烧烧香。”傻子不禁皱皱眉,觉得自己刚才说得很清楚了。

“想去净通寺,谈何容易。到了山脚下就会被驱走的。”血菩萨似乎明白了麦芒伍的意思:“毕竟净通寺里有着国之命脉……他一个书生,去天鼎求功名?”

净通寺周围十里都是守卫森严,即便是血菩萨的乌鸦也未必可以轻易飞进去。刚才傻子话里有些细节:吴承恩是“下山”时,才被神机营抓走的。也就是说,这书生着实已经上过山了……

这番话说出来之后,那傻子也才觉得似乎有些道理:是啊,京城附近的庙宇也不在少数,专门保佑功名的寺庙也是一直名声在外。这书生为何单单只去了一趟净通寺呢?

“而且,他离开京城之际,身上带了三枚红钱。”傻子想了想,觉得似乎这才是最重要的地方。

也就是说……麦芒伍思忖一番,迅速分析出了几种可能:

第一,吴承恩来京城之前就已经开始搜集红钱,到了京城之后身上有了三枚。但是,从血菩萨回禀的情况来看,似乎此人身手也不是那么出类拔萃。

那么,第二种可能:这吴承恩真的只是来京城里面赶考,来之前身上并没有红钱。但是经历了净通寺、神机营之后,这个书生身上多了三枚红钱。只不过,红钱可不是一般宝贝,能够一次性送出去三枚,麦芒伍想不到什么样的机缘巧合下能够促成此事。

至于第三种可能,就是吴承恩来之前身上有红钱,走之后身上变成了三枚红钱也未尝可知。也就是说,进京赶考只是幌子,他是来京城取红钱的。但是这一点上又有些说不过去:傻子之前就注意到了吴承恩,看来他也并非刻意隐瞒此事。

三种情况,应该是机关算尽。但是每一种情况都多多少少有一些让麦芒伍无法想通的问题。

既然如此……

“武举在什么时候?”麦芒伍忽然间在棋盘上落下一子,抬起头后突然问道。

傻子掰了掰手指,嘟囔一番后回道:“不到一个月了。”

“反正迟早……既然如此,速速安排将那吴承恩先请回来再做打算。”麦芒伍言语之间,加重了一个“请”字:“既然是能护着红钱行走江湖,那么切莫小看了他。此事重大,不能失手。”

麦芒伍说罢,挥挥手,示意自己说完。

那傻子得了命令,也不施礼告退,直接起身离开了天楼。

血菩萨揉着自己的膝盖,看着刚才麦芒伍落子的地方良久,然后开口道:“看得出对方棋艺也是精妙。不过,如此一步,这局棋对方输定了。”

“本想和棋的。”麦芒伍抬头,看着血菩萨,露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只是……”

只是,看着眼前捡了一条命回来的血菩萨,麦芒伍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自己一退再退,那总有一天整个锦衣卫镇邪司都会退无可退。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是自古以来的伦理。

但是,君逼臣反……

麦芒伍顿了顿,还是本能地摇了摇头。他打住了自己的思绪,收拾好棋盘,对着对面的血菩萨说道:“既然得空,不如你我来一局。”

血菩萨摆摆手,回绝了这番邀请:“看完这棋局,我才知道,平日里你和我下棋有多煎熬……我是个臭棋篓子,你又何必碍于交情迁就于我?”

麦芒伍忍不住想笑,刚要开口,却被那血菩萨径自打断:“所以,如果日后我的身子不能复原,无法再为朝廷鞠躬尽瘁,只能尸位素餐的话……恳请伍大人当机立断,切不可因为往日的交情,污了咱们‘二十八宿’的名声。”

说着,血菩萨俯下身子,恭恭敬敬地便是深深一拜,叩在地上久久不起。

麦芒伍第一时间本能地想去扶对方一把。但是很快,麦芒伍顿住了身子,重新挺直了身子危襟正坐:“毕大人,您言重。不过大人放心,如有厮日,在下必当秉公办理。请起。”

这番话说完,血菩萨才重新坐直了身子。两人对视,心照不宣。

而此刻,千里之外的南疆境内,吴承恩拉着青玄在一旁的林子里,抖落出了那根刻着“白骨夫人”的妖骨,拿到青玄面前:“你真的记不得了?”

青玄仔细看了看上面的字,抬起头,却不明白吴承恩的意思。

而吴承恩的眼中,充满了期待、困惑,甚至还有一丝……伤感。

青玄从来没有在吴承恩脸上见到过这样的情绪,不,他在任何地方也没有见到过,又或者,见是见过的,但即使改朝换代、山崩海啸,在出家人心中也不过是落花飞叶。青玄摇了摇头,像是在否定什么似的。

“这种红花治气血淤积最好了。还有这个,叫回魂参,别看它长得像枯草,其实药力很神奇,专门治脑子不灵光的。”杏花跑过来,捧出一把草茎。

“嘘。”吴承恩没看那红花和回魂参,只用手指在唇间比划了一下,又指指不远处倚着哮天熟睡的李棠,李晋正对着这边的吵嚷声怒目而视。杏花嘴一噘,抱着草药跑开了。

等杏花走远,吴承恩又低声问青玄:“师父以前说过的,你再仔细想想……”

“师父说过什么?我想不起来了。”青玄似乎不太理解为何同自己一向是有话直说的吴承恩此刻会故弄玄虚。

“师父动身之前,点破你前世劫难,然后……”吴承恩想了半天,似乎想说下去,但是很快放弃了:“算了,你记不起来也是应该。师父也说过,你这几次转世,都是叫人无法记得的体质,估计你也记不大清前几世的经历了……”

“我不为因,自不结果。”青玄握着念珠,淡淡说道:“片叶不沾身,才是大成。”

吴承恩听到青玄如此,忍不住从怀里掏出了那三枚一直被自己体温焐热的红钱,摊开手放在了青玄眼前:“咱们已经坠入这漩涡之中,何来的什么片叶不沾身?你若真是事不关己,又何必与我站在这风口浪尖,与这俗世为敌?倒不如将这红钱便宜了李晋,还他个人情便作罢!这一世你我逍遥自在,下一世再做打算!”

青玄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吴承恩突然发了脾气,却又不想与之争辩,索性闭了眼睛,摸着念珠,超度着刚才打败的那些个尸兵的亡魂。

“唉。”吴承恩叹口气,“我看,你才该把红花和回魂参都吃下去。你忘记的太多了。”

躺在哮天怀里的李棠突然醒了,轻声唤道:“李晋……”

“怎么了小姐?”李晋没有回头,饶有兴趣地看着不远处的吴承恩对着青玄上蹿下跳。

“我好像记得,在哪儿听过‘白骨夫人’这名字。”李棠觉得自己脑海依旧很沉,似乎不大清醒。但是冥冥之中,又有这么个名字一直盘旋。

“是个无关紧要的野妖罢了。小姐,您是千金之躯,可不能好奇这些粗鄙的坊间传闻。”

“我只是记得小时候,带我的婆婆哄我睡觉,似乎讲过这个故事。”李棠捋了捋睡得松散的头发,略微坐直:“记得说,之前那白骨夫人生得美艳无双,说是艳冠妖界群芳也不为过。后来,她迷恋上了一个出家人,惹得天怒人怨……”

“这还不是孙婆婆编出来的,小姐你忘了,你小时候淘气得很,三更半夜也不睡觉,家里多少丫鬟仆妇挖空心思哄你,后来孙婆婆发现你爱听故事,当然把有的没的都编出来哄你。你说的这个故事,大概是孙婆婆根据奎木狼和百花羞改编的。”

“是吗?那出家人不通情理,心无旁骛,只留下了这白骨夫人郁郁寡欢,几世都无法逃离这劫数,结果疯魔了……”

“所以说,小姐是得了教训,打算回去嫁人?”李晋抓住机会补了一句。

李棠没有理会李晋的反应,反而抬眼看着树林深处:“我还记得,孙婆婆当时说过,那白骨夫人迷恋的男子,名字叫……”

“玄奘。”李晋转过头,看着那一脸慈悲的青玄,替李棠回忆出了这个名字:“好了,小姐别多想了,赶紧休息吧……”

一边说着,哮天的尾巴温柔地盖住了李棠,好让她更舒服暖和一些。果然,不大一会儿,李棠便昏昏睡去。

哮天见李棠睡熟,先是抬起眼看了看远处的青玄,随即又看了看自己的主人。李晋摇摇头,说道:“不要急,急不得,知道吗?五百年了……我这么辛苦,又是锦衣卫又是执金吾的四处奔走,可不能因为此刻一时心急而功亏一篑,知道了吗?放心吧,只要跟着他们走……”

李晋说着,温柔地抚摸着哮天的脑袋,然后一字一句说道:

“用不了多久,就能再见到那个死猴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