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献分类与目录学
中国最早的分类学著作是汉代刘向(约前77一前6) 、刘歆(约前50一后23)父子据当时国家藏书编成的第一部综合性分类目录《七略》。
《七略》主要按照其内容性质区分,包括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辑略是总序,其余六略为6大类;略下再分为 38小类。
此后南朝齐王俭(452--489)编的《七志》、梁阮孝绪(479--536)编的《七录》都沿用《七略》并略加改进。三国魏郑默(213-280 )编文献目录《中经》及荀M (? -289)据《中经》改编为《中经新簿》,始将分类体系改为“甲、乙、丙、丁”四部:甲部包括六艺及小学等书;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
晋代李充(?一约362)又把五经作为甲部,史记作为乙部,诸子作为丙部,诗赋作为丁部,奠定了四部分类体系的基础。
唐初魏征(580--643)编纂《隋书·经籍志》时,把甲、乙、丙、丁四部定名为经、史、子、集。此后,中国历代藏书楼在编制目录或排列图书时大多都沿用此法。清乾隆三十二年(1773)编《四库全书》时,更加完善了四部分类法的体系,在经、史、子、集四部之下分为44类69小类。
南宋郑樵(1104-1162) 《通志·艺文略》,把文献分为12类,100家,432种。12类是:经、礼、乐、小学、史、诸子、天文、五行、艺术、医方、类书、文。
清代张之洞(1837-1909)编《书目答问》,在“四部”之外,加“丛书”一部,改为五部。
在西方,公元前250年前后,埃及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卡利马科斯(Callimachus,约前305一前240)曾把文献按著者划分为6大类:诗人、法律家、哲学家、历史学家、演说家、杂家,这是西方文献分类法的萌芽。
1548年瑞士 C.格斯纳(Conrad Gessner, 1516-1565)编辑出版的《世界书目》第二卷按分类编排,共分为4大部21大类250多个小类。
4大部是:[1]字学,[2]数学,[3]修养,[4]高等学科。
21大类是:[1]语法、语言学,[2]辩证法、逻辑,[3]演讲术,[4]诗歌、文学,[5]算术,[6]几何、光学,[7]音乐,[8]天文学,[9]占星术,[10]预言与魔法,[11]地理,[12]历史,[13]技术,[14]自然哲学,[15]形而上学与自然神学,[16]伦理学,[17]政治、哲学,[18]政治、公民与军事学,[19]法学,[20]医学,[21]基督教、神学。
格斯纳的这种分类体系对后来的文献分类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810年,法国布鲁奈(Jacques Charles Brunet, 1780-1867)编制的《法国分类表》问世。该分类法分为五大部,即[1]神学、[2]法学、[3]科学与技术、[4]文学、[5]历史。到1864年再版时,增订到一万一千多个子目。
1826年,俄国莫斯科帝国大学图书馆馆长列依斯(ферлннанл фрнлрнх Рейссом,1778-1852)发表的分类法分为10大类:泛逻辑学及多元逻辑学,神学,基本的哲学及神秘,公开性科目,历史学,法学,医学,军事,经济,工业,语文学及审美教育,教育及政治。每个大类之下都进行细分,共计2452个类目。
1870年美国圣路易斯公共学校图书馆馆长哈里斯(William Torrey Harris, 1835-1936)在编制《圣路易斯公共学校图书馆目录》时,将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思·培根的知识分类体系加以倒置,即成为哲学一诗歌一历史,并在此基础上又编成一部分类法,设有科学、美术、历史3大类;大类之下再细分为100多类。
1876年,美国M.杜威(Melville Dewey,1851-1931)根据哈里斯的分类法编成《图书馆图书和小册子排架编目适用的分类法和主题索引》一书,即著名的《杜威十进分类法》(Dewey decimal classification, DDC )。它使用小数制的层累式数字作为类目标记符号,还首次为分类法编制了相关主题索引。《杜威十进分类法》开创了文献分类法的新纪元。
DDC总共以10个主要的学科(main classes) 来涵括所有的知识体系,每个大类下细分10类(divisions),接着又再分成10小类( sections。DDC中每个学科都会给予特定范围的数字来表示,它的十个大类(main classes) 分别是:
000 Computers, information, &general reference计算机、信息及总类
100 Philosophy & psychology哲学及心理学
200 Religion宗教学
300 Social sciences社会科学
400 Language语言学
500 Sciences科学
600 Technology科技
700 Arts & recreation艺术及娱乐
800 Literature文学
900 History & geography历史及地理学
1891年,美国C. A.卡特( Charles Ammi Cutter, 1837-1903)出版了《展开式分类法》,在体系结构上另辟蹊径,共分26大类,用英文字母作标记符号,用数字作助记符号。
1901年美国国会图书馆在《展开式分类法》的基础上,根据馆藏情况开始编制《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 library of congress classification, LC) 。
LC共分20个大类,其中历史占3个大类,军事占2个大类:
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简表
Outline of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Classification Tables
A General Works 总类
B Philosophy. Psychology. Religion哲学、心理学、宗教
C Auxiliary Sciences of History 历史学及相关科学
D History ( General) and History of Europe历史总论与欧洲历史
E-F History: America 美洲历史
G Geography. Anthropology. Recreation地理学、人类学、娱乐
H Social Sciences ( General) 社会科学
J Political Science政治学
K Law法律
L Education教育
M Music 音乐
N Fine Arts 美术
P Language and Literature语言学、文学
Q Science科学
R Medicine 医学
S Agriculture农业
S Agriculture (General) 农业总论
T Technology科技
T Technology (General) 科技总论
U Military Science军事科学
U Military Science军事科学总论
V Naval Science海军学
Z Library Science. Information Resources ( General) 图书馆学、资讯资源
1895年比利时的拉封丹( Henri - MarieLa Fontaine, 1854-1943)和奥特莱(Paul Otletl868-1944 ) 在《杜威十进分类法》的基础上编制了《国际十进分类法》(universal decimal classification, UDC) ,它最早采用概念分析和组配原则,并且运用了多种组配符号,后来发展成为一部半分面分类法。
UDC的10大类是
0 Generalities总类、科学和知识
1 Philosophy. Psychology哲学、心理学
2 Religion. Theology宗教、神学
3 Social Sciences社会科学
4 ( Language)(语言)
5 Mathematics and Natural Sciences数学和自然科学
6 Applied Sciences. Medicine. Technology应用科学、医学、技术
7 The Art,艺术、娱乐、体育
8 Language. Linguistics. Literature语言、语言学、文学
9 Geography. Biography. History地理、传记、历史
1906年,英国J. D.布朗(James Duff Brown , 1862-1914)根据“一个主题,一个位置”的思想编制《主题分类法》。它运用了主题分析法和组合原则,是分面组配式分类法的雏形。《主题分类法》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有科学精神,并且有实用价值的分类法。它的特点是把从不同角度论述某一主题的图书集中在一起。其大类按物质和力、生命、思想、记录的发展次序安排,共分为:总论、物理、化学、人类科学、医学、经济作物学、哲学和宗教、社会政治科学、语言和文学、文艺作品、史地和传记等 11大类。每类之下用三位数字作为分类号,按000-999排列。此外还编有范畴表。
1928年,日本森清(1906-1990)根据《杜威十进分类法》和卡特的《展开式分类法》编成一部适合日本图书馆使用的《和洋图书通用十进分类表草案》,1929年正式出版时改名为《日本十进分类法》。
1933年,印度阮冈纳赞(Shiyali Ranlamrita Raliganathall,1892-1972)发表《冒号分类法》(colon c1assification.CC),完全采用分面分类理论和组配方法,开了分面组配式分类法的先河,成为文献分类法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CC因1933年第一版首先采用“:”作分面连接符号而得名。CC是分面分类法的典型,在基本类下按照不同分类标准同时列出多组单独概念,形成若干分面,在类分文献时,根据文献主题因素,在各分面中选取对应概念,然后将代表这些概念的标记符号按预先规定的分面排列次序组配成代表该文献主题的分类号。除了主类表外,还有通用复分表,称为共同焦点。CC有许多优点,它的类表篇幅小,容纳量大,标引文献能力强,能及时反映新学科和新主题,可以满足读者多种检索的要求。
CC的基本部类如下:
B Mathematic,数学
C Physics物理
D Engineering工程
E Chemistry化学
F Technology技术
G Biology生物字
H Geology地质
I Botany植物学
J Agriculture农业
K Zoology动物学
L Medicine 医药
M Useful Arts 实用艺术
A Mysticism神秘主义
N Fine Arts精细艺术
0 Literature文学
P Linguistics语言学
Q Religion 宗教
R Philosophy哲学
S Psychology心理学
T Education教育
U Geography地 理
V History历史
W Political Science政治学
X Economics经济学
Y Sociology社会学
Z Law法
1935年,美国布利斯 (Henry Evelyn Bliss, 1870-1955) 出版了《书目分类法》。该分类法注意文献分类与知识分类相结合,并明确提出了文献分类法实用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为了适应科学发展和文献激增的新情况以及情报检索的要求,世界上许多分类法,如《杜威十进分类法》《国际十进分类法》《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书目分类法》《冒号分类法》《日本十进分类法》《苏联图书馆―书目分类法》《国际专利分类法》等,都进行了重大的修改和补充。
下面我们回到中国,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由于新的科学文献大量产生,中国传统的“四部分类法”已不能适应类分文献的需要,于是出现了一批过渡性的文献分类法。
1896年,梁启超(1873-1929)编《西学书目表》,分学、政、教3类。
1904年,慈溪孝廉、绍兴府学堂总教习冯一梅(1849-1907)应邀为徐树兰(1838-1902)的古越藏书楼编《古越藏书楼书目》,分为学部和政部两部,共48类。
1919年,陈乃乾(1896-1971)编《南洋中学藏书目》,共分14类。
1910年,孙毓修(1871-1922)首先在《教育杂志》上介绍《杜威十进分类法》,随后出现了一批“仿杜”“改杜”“补杜”的文献分类法,不下30种。例如,1917年的《仿杜威书目十类法》、1922年的《世界图书分类法》、1928年的《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1929年的《中国图书分类法》和1934年的《中国十进分类法及索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图书馆和情报界又编制了几十部文献分类法,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东北图书馆编的《图书分类法》(1949),山东图书馆编的《图书分类新法》(1951),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1953), 《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表草案》(1957), 《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1958),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编的《武汉大学图书分类法》(1959), 《大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草案》(1960年出版,1963年改名为《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草案》), 《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1975)等。
现今我国绝大多数的图书馆使用的是《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这部由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编辑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到2010年8月已经修订并出版发行第5版。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中图法》)是以科学分类和知识分类为基础,并结合文献内容特点及形式特征进行逻辑划分和系统排列的类目表,是类分文献、组织文献分类排架、编制分类检索系统的工具。它不仅为我国各级各类型图书馆、信息部门广泛使用,而且在各类数据库乃至互联网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是目前我国影响最大、使用最广泛的一部综合性分类法。
修订后的《中图法》第5版通过新增类目,调整完善类目体系,修改类名、扩大类目外延,增加使用注释等修订方法,补充了新主题、新概念,增强了类目主题的容纳性,明确了类目含义和使用方法;第5版新增类目1630多个,停用与删除类目2500多个,修改类目5200多个。第5版还增加了复分、仿分等使用标记,完善了类目相互参见注释,同时继承第4版对增删改类目加沿革注释等办法,使类表的实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另外,第5版对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生产和生活服务业(包括金融、房地产、公共设施、社会福利、娱乐业等),以及发展迅速的通信业、交通运输业、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大类进行了重点修订,使其更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对图书馆而言,从使用者的需求及实用性为考量看知识分类。
现象的分类及知识的分类两者都是理论事物,图书馆馆员都要考虑,因为知识存在于它必须组织的所有形式中,其最终考量是其实用性。除了单纯的知识问题,也得考量知识承载实体、用途及使用者。对图书馆员来说,将知识分类是复杂的概念,他们不需与科学家及哲学家能力相当,但需从他们那儿知道何者相关及有用。当应用于书的内容时,学科(subject )是模糊的,最好用主题( topic )来指出现象处理的范围。馆员要学习利用科学的分类在主题描述中只有一个要素的特点,也要处理概念间的关系及不同方式的组合。
要素的顺序对很多馆员来说是分类的主要概念,目的是呈现知识让使用者易于取得及有用的原则。对有用的管理及正确的详细叙述,前者基于使用者的需要及兴趣,后者则以知识的本质及通用定义为考量。我们多考量给定情境的有用管理而非文件的叙述。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一般基模中主要类别的本质。在单纯知识分类中,哲学、科学、历史及宗教就是指整个规范。在书目基模中,这些分类包括由基模建置者对有用材料的选择及规范有关主要兴趣的考量。
对馆员来说,对知识的分类意指两个分别的活动:一个是系统的建置及建置的分类专家(classificationist)另一是个别文件的描述及集中在系统中的适当位置,这由回应科学家指出物件的分类者(classifier)完成。两者都需要对知识、图书及系统有广泛的经验。分类专家不是只考量一致(consensus),分类者目标为绝对一致( consistency)的应用。即使是一个特殊的分类有其难处,非一般分类所能比拟,在强调探讨知识与真理本质的基本哲学问题时,需要努力于调节所有可能的观点。
(本章由刘萍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