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党的代表大会知识(1)
1.与以往相比,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有哪些方面的新措施新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做好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性质,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严肃选举纪律,突出政治标准和先进性,体现广泛代表性,改善代表结构,规范代表产生程序,确保选出的十九大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分布广泛、党员拥护。
根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在坚持以往成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党内选举的新鲜经验,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在许多方面作了改进和完善。(1)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2)严把人选廉洁关,对所有人选廉洁情况进行核查,坚决防止“带病提名”。(3)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注重推荐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4)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辽宁和湖南衡阳、四川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5)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组织动员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
2.十九大代表的选举单位如何划分?代表名额是如何确定和分配的?
沿用近几次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做法,十九大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省区市、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系统(在京)等40个选举单位。
中央明确,十九大代表名额共2300名,比十八大时增加30名。主要是考虑五年来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都有所增加,同时,需要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十九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按党组织数和党员人数确定,同时考虑前几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因素。按照这一分配办法,大多数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比十八大时都有所增加。按照惯例,中央将确定一部分已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3.按照中央要求,十九大代表要突出政治标准和先进性,他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十九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并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代表应具备的条件:(1)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2)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头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对党忠诚,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3)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4)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求真务实、积极作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5)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4.十九大代表肩负着全体党员的重托和期望,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在这方面其是如何体现的?有哪些要求?
中央要求,十九大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能够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结构合理、分布广泛,是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体现。《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向基层倾斜,对改善代表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1)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这是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通知》对十九大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比例作了适当调整,概括起来就是“三升三降”:即省区市、中央金融系统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比十八大时分别提升了1.33、13.3、1.33个百分点;相应地,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比十八大时分别降低1.33、13.3、1.33个百分点。通过调整代表构成,使十九大代表中能有更多来自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既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广大党员的意见,也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2)统筹代表的合理分布。十九大代表要兼顾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尽可能做到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各个方面都有代表。代表中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3)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党员队伍中涌现出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其中有许多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他们以突出的事迹和高尚的品德,展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十九大代表的选举要坚持推优导向,注意从近年来党内表彰和各类表彰活动中发现合适人选,重点关注十八大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党员,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党员作为重点推荐对象,特别要注意推荐那些在改革发展第一线、科技创新最前沿、扶贫攻坚主战场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名有依据、推荐有标准、比选有标杆,进一步扩大推荐视野,做到好中选优。
为确保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中央强调,要明确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以及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范围。要准确认定人选身份,坚持实事求是,以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核,防止“顶帽子”挤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5.十九大代表产生有哪些程序和环节?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代表产生程序,是选好十九大代表、增强代表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保证。《通知》规定,十九大代表的产生,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并明确了代表产生程序的五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推荐提名。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等,严肃认真推荐人选。基层党委要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市、县和其他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召开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上报的推荐人选。选举单位要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人选政治关,着重了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严把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即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代表结构要求等,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初步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等额确定,也可以差额确定。
(5)会议选举。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要由十九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6.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对组织领导方面有哪些措施和要求?
做好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重大而光荣的政治任务。中央要求,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严肃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推荐提名和选举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推荐提名而没有当选同志的思想工作。要积极开展代表选举工作宣传,注重宣传十九大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宣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的先进模范事迹,宣传代表产生过程中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新做法新举措,为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十九大代表选举各项任务,动员广大党员和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7.什么是党的代表大会?
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组织的领导机关。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8.什么是党代表大会制度?
党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邓小平曾经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定期召集和充分发挥作用。”所以,坚持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的民主,促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9.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程序有哪些?
(1)清点到会人数,并作出说明;(2)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3)奏国歌;(4)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党委会工作报告;(5)宣布休会。
10.党代表大会闭幕式的程序有哪些?
(1)报告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可以举行会议。(2)宣布大会议程。(3)逐项表决需由党代表大会作出并通过的有关决议。(4)担任党委主要领导职务的主席团常委致闭幕词或主持人讲话。(5)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后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