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际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如何发展起来的?目前的发展状况如何?
导读
本节主要介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概况,并归纳总结了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70年代爆发的第一次石油危机。当时由于能源价格上涨,企业和各种公共机构都有减少能源消费、降低生产和运行成本的急切意愿。但是普遍的问题是:一是技术选择,当时企业和公共机构面对大量的设备供应商向他们推销节能技术和设备,感到迷茫和为难,很难判断技术的可靠性和适用性,把握不住技术风险;二是项目融资问题,对企业来说,有需要动用流动资金带来的困难,对于公共机构,有需要增加经费预算的困难。当时有些有识之士注意到这个社会需求市场,开始成立ESCO,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企业和公共机构提供上述两方面的服务。ESCO的出现和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美国和加拿大是ESCO最早的发源地,后来在发达国家也陆续发展起来。到了20世纪90年代,ESCO也开始在发展中国家出现并逐步发展。经过3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在各国努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形势下,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节能服务市场,已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新兴产业。
(1)美国ESCO的发展概况
美国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发源地,也是目前全球具有最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的国家。据美国国家节能服务公司协会(NAESCO)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的节能服务产业产值在2000年已达到20亿美元,2008年达到41亿美元,增长迅速。
相关法规及财政扶持政策是美国ESCO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主要包括:
1985年以来
美国政府以25亿美元的财政预算支持政府机构的节能项目,发挥政府在节能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示范作用。由于政府财政紧缺,开始发挥ESCO的作用,解决政府机构节能的融资难题。
1992年
美国联邦政府通过EPAct法案,要求政府机构与ESCO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达到既不需要增加政府预算,又取得节能效果的目的。该议案要求联邦政府的所有办公楼宇至2005年节能30%(与1985年相比)。
1995年
联邦政府开始执行一项“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FEMP)”,该计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帮助ESCO在联邦政府的办公楼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同时政府通告了已通过美国能源部资格审查的88家ESCO名单,并发布了各种类型合同的标准模式,编制了“联邦政府能源项目的方法和验证指南”(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 Guideline for Federal Energy Projects)。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美国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类具有代表性的ESCO:
独立的ESCO
美国最早出现的ESCO都是独立的,通常都有自己的独特的专业优势。它们服务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学校、医院、商业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政府机关、居民和工厂企业等。
附属于节能设备制造商的ESCO
美国的一些节能设备制造商发现通过ESCO的服务可以推销他们所生产的设备,因此,部分设备制造商创办附属的ESCO。这些ESCO借助设备自制的优势,通过组合各种成熟的技术,迅速打开节能服务市场。
附属于公用事业公司(电力公司/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的ESCO
公用事业公司,特别是电力供应公司意识到,ESCO及其客户所获得的节电收益实际上就是电力公司减少的收益,因为节电减少了电力公司的电力销售量。因此许多电力公司成立附属的ESCO,通过为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减少客户的电力成本。这种ESCO不仅能弥补因节电而引起的电力公司的收益损失,而且可以提高供电质量,改善电力公司在电力供应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2)加拿大ESCO的发展概况
20世纪70年代,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魁北克省政府与电力公司合作成立了第一家商业性的ESCO,经过几年运行就显示了它的盈利机会和生命力。此后,政府为支持ESCO的发展,要求政府机关大楼带头接受ESCO的服务;同时,加拿大的六家大银行都支持ESCO,银行基于对客户项目的评估,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为促进政府机关大楼带头接受ESCO的服务,加拿大联邦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1992年,加拿大政府开始实施“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The Federal Buildings Initiative,简称FBI计划),其目的是帮助各联邦政府机构与ESCO合作进行办公楼宇的节能工作,并制订了在2000年前联邦政府机构节能30%的目标。
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详细制订了政府机构执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方法指南和执行程序,这一计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包括:
政府在节能工作上可起示范带头作用(有利于政府推动节能工作);
可节省财政开支20%~30%(节省下来的资金留给政府机构);
解决节能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由ESCO帮助项目融资,不需要增加政府的财政预算);
提高政府机构的工作效率(室内工作条件得到改善);
增加社会就业机会(ESCO形成新兴产业);
推动全社会的节能,减少环境污染,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加拿大ESCO的主要业务市场为政府大楼、商业建筑、学校、医院的节能改造,工业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居民用能设备的升级。
(3)欧洲各国ESCO的发展概况
20世纪80年代末期,欧洲各国的ESCO逐步发展起来,ESCO项目运作机制的核心也是同客户进行节能效益分享。但是,欧洲ESCO运作的项目有别于美国和加拿大,主要是帮助客户进行技术升级以及热电联产一类的项目,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较长,项目的融资以及项目实施的合同也较为复杂。欧洲ESCO的发展同美国、加拿大相比,更多的是依靠政府的有关能源开发、环境保护的政策为其营造了一个孕育发展的环境。
① 西班牙
西班牙是欧盟国家中电力相对短缺的国家之一,因此,开发电力满足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成为西班牙节能服务公司产生、发展的契机和动力。
西班牙政府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标出发,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鼓励开发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硬性”政策,这些政策的核心内容是:①允许私人公司兴办热电联产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②要求电力公司必须按政府规定的价格收购私人电力公司的电力。这种政策极大地鼓励了私人投资者向热电联产和风力发电项目上发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开发热电项目提供一系列的能源服务,既避免了客户直接投资所带来的资金风险和项目技术风险,还能从项目中收益,因此很受客户的欢迎,使得ESCO的业务发展很迅速,目前其业务每年以5%~10%的速度增长。
除了政策上给予支持外,西班牙政府还在市场开拓、技术开发、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为私人公司做出示范。具体的做法是:将20世纪80年代隶属于工贸部的能源研究所,逐步改制为兼有政策研究和项目示范(示范节能服务公司)双重功能的能源机构(IDAE),该机构不仅为西班牙政府制定节能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也是一个商业化运作的ESCO。
② 意大利
同西班牙相比,意大利的ESCO发展相对迟缓。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ENEL)和新技术能源环境委员会,在推进节能政策和技术开发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意大利新技术能源环境委员会,是意大利政府推进节能工作、开发节能技术、制定节能政策的国家事业机构。
③ 法国
法国是欧洲各国电力出口最大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核电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但法国政府仍然十分注重节能和环境保护。法国ESCO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同其他国家相比,法国的ESCO多为行业性的,在煤气、电力、供水等行业较发达,这些ESCO不仅提供节能方面的服务,而且还承担相应的类似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他们的收益不仅来自节能而且还来自于节能、能源供应有关的一系列服务。
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法国也在为履行京都议定书而实施一系列的重大节能改革。法国环境能源控制署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政府推进节能、控制环境污染的国家事业机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能源价格的下降和能源供应的逐步缓和,政府给予该机构的预算逐年下降,但从2000年起,政府对该机构的增加预算(增值量的货币值相当于5亿法郎),以加强节能环保的力度,满足履行京都议定书的要求。
(4)发达国家的经验小结
国外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值得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借鉴,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大力宣传节能知识,开展节能培训,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通过法律法规来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制定有利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规范ESCO和行业管理。
率先启动建筑与公用设施(包括政府的所有办公楼宇和公共机构)节能市场。此领域目前仍然是ESCO的最大市场。
金融机构优先给予ESCO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鼓励ESCO创新投资、融资方式。
对ESCO实施减免税政策,贷款补贴息或直接补贴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政府强化用能考核,包括明确办公楼宇的节能目标,要求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等,以此促进节能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