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房地产公司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规定。下面重点介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与财务工作管理规定、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与日常业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财务人员的奖惩规定等内容,而对于财务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的管理规定将在本书对应的章节中再做详细的说明。
1.3.1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与财务工作管理规定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务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①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或企业利润最大化)。
②企业运营资金总成本最小化,促进企业内外资金充分合理流动,提高奖金使用效益、效率。
③企业财务管理,体现行业、区域、所有制特征,遵循国家财税、会计法律法规,也要注意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并与国际财务惯例逐步接轨。
④企业财务具有可控性,促进财务管理与企业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相吻合,通过必要的财务手段鼓励、支持、扶植、限制、禁止下属企业财务行为,使其运作在预定的发展轨道上。
(2)财务工作管理规定
①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③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④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⑤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需会计签名或盖章。
⑥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⑦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⑧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⑨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做出处理。
⑩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1.3.2 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日常业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
(1)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
①财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②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③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④财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⑤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⑥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⑦财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待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⑧财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法律程序解决。
(2)财务人员的日常业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
如表1-3所列。
表1-3 财务人员的日常业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
1.3.3 财务人员的奖惩规定
(1)基本规定
①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
②一年内受到两次警告者做记小过一次处理,一年内受到两次记小过者做记大过一次处理,依此类推。
③主管级以下员工的降级处罚按降低一级工资处理。
④对出现工作失职但拒不接受处罚的,经公司查实后予以辞退处理。
⑤对未办正常离职手续擅离岗位的员工,取消其当月及年度奖金。
⑥凡员工当月奖金不足以扣罚时以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处理,不再累计到下月执行。
⑦造成公司经济、信誉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除按制度辞退外,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2)奖励规定
①通报表扬。
a.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并积极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b.发现会计核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避免给公司可能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c.一年内无错、漏报各项财务报表的。
②物质奖励。
对以下单位或个人,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并给予物质奖励:发现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漏洞,或在成本控制核算、税务事项中发现隐患及时反映,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况做相应的奖励。
(3)惩罚规定
①警告。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对第一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a.不按规定按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逾期在一个工作日内,且无正当理由。
b.在报送的各类财务报表中出现明显错漏的(包括报表勾稽关系差错、恒等式数据差错、漏数及多填数据等)。
c.在会计科目使用规范、目标利润、财务评估分析中存在个别过错但情节较轻微者。
②记过和降级。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损失五千至三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处以记小过处分,扣发当月奖金50%;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损失三万至五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处以记大过处分,扣发当月奖金100%;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损失五万至十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给予降低行政级别一级处理,扣发当月奖金100%及年度奖金50%。
a.不按规定按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且逾期在一个工作日以上,无正当理由,严重影响下一环节工作的。
b.报送的各类报表存在严重错误,或报表不齐全,且在一天内不能立即补交又无正当理由并严重影响下一环节工作的。
c.未按照票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造成损失的。
d.未及时进行税务申报,且无正当理由造成公司损失的。
e.未按照规定进行核算,导致数据严重失真,而造成损失的。
f.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会计资料丢失,而造成损失的。
g.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楼手续,造成损失的。
h.其他未按公司规定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而造成损失的。
③辞退。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且造成或将造成公司直接损失达十万元以上者,对第一责任人给予辞退处理,扣发当月奖金及年终奖金,公司保留追讨有关经济损失或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a.有意隐瞒真实会计数据,虚报或假报会计数据,蒙骗公司的。
b.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不正当地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c.不认真履行会计核算管理规定职责的。
d.凡有任何账外经营或其他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④惩罚程序
a.当事人或责任人为公司人员的,不管其职位高低,均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处理决定,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奖惩。
b.“第一责任人”指事项的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指事项的经办人及主管,其奖惩按“第一责任人”降低一个档次(如是最低档则不必再降);“第三责任人”指总公司的管线老总、财务老总及最后审批人,其奖惩按“第二责任人”降低一个档次(如是最低档则不必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