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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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源自误解的偏见

正如曹操从司马懿的拒绝中推断出了他对自己的蔑视,司马懿也经由对应推论很早就对曹操形成了极其恶劣的第一印象。

这源自于十二年前曹操所做的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当时,董卓把持朝政,横行霸道,众大臣迫于他的淫威,敢怒不敢言。三十出头的曹操年轻气盛,主动提出要去行刺董卓。事到临头,曹操在犹豫中坐失良机。曹操不敢久留,随即逃出京都。董卓识破了曹操的用心,立即在全国通缉曹操。曹操逃至中牟县被擒。县令陈宫敬佩曹操为国除奸之举,私自将他放了,并弃官相随,跟着他一路逃亡。

曹操和陈宫逃至故人吕伯奢家中。吕伯奢盛情招待曹陈二人。因为家中无酒,吕伯奢亲自出门去买。等候期间,曹操陈宫忽然听到厨下有磨刀之声,又听到有人说“杀”字。曹操生性机警,而机警在特殊的情境下完全等同于多疑。曹操一路逃亡,对这样的声音和字眼自然分外敏感,他断定吕伯奢是故意稳住自己,脱身去向官府报告了,否则买酒只要派个下人去就可以了,何必亲自前往?

于是,曹操立即招呼陈宫,拔剑在手,将吕伯奢家中一应人等,杀得一个不留。等杀到了厨房,才发现吕家仆役们绑了一口肥猪,正要杀了招待曹操。

曹操这才知道自己一时冲动,犯了了不可饶恕的滔天大错。从犯陈宫顿时也傻了眼。两人四目相对,面面相觑。当责任重到无法承担,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曹操陈宫两人急忙上马,匆匆逃离吕家。

半路上,正好遇到买酒回来的吕伯奢。吕伯奢满腔热情,不知曹操为何要走,急忙再次挽留。曹操却故意使诳,趁吕伯奢不注意,一剑将他杀了!

陈宫为人正义,此前跟着曹操一起误杀吕伯奢全家已经是心怀愧疚,但多少还有个“误杀”的理由可以为自己开脱。但此刻曹操明知吕伯奢清白无辜,还要将他杀掉,却击溃了陈宫的心理底线。

陈宫激怒而质问曹操。曹操却说了一句堪称千古第一的恶言:“宁使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这句话彻底凉透了陈宫的心,他深深后悔自己没有看清曹操极度自私的真面目,竟贸然倾心追随。此后,陈宫伺机离去,从此和曹操形同路人。

曹操滥杀吕伯奢一家以及他说的“宁使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句千古恶言流播四方后,就成了他人以此来推断曹操性格特质和价值取向的最佳素材。

人们在进行对应推论的时候,一般会特别关注观察对象的三类行为。

第一类行为是自由行为。即在特定的情境下,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而决定施行的行为。这就排除了那些不得不做的被强制约束的行为。显然,人们更容易通过自由行为,而非被迫行为,来判断出他人的性格特质和价值取向。

第二类行为是不寻常行为。人们会注意哪些产生了特定效果的行为。而那些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行为在人们的注意力框架中,都只能视为背景而被完全忽略。

第三类行为是社会期待度低的行为。在某一情境下,人们往往会按照既定的社会规范行事而导致行为趋同。从这样的社会期待度高的行为中,是无法判断出他人性格与价值观中的特别之处的。只有违背一般社会规则的行为,才能告诉我们,做出行为的这个人,在性格特质和价值取向上是多么的与众不同。

曹操的杀吕行为正是符合上述三类标准的“三合一”行为。

首先,这是曹操的自由选择,并没有人拿着刀架在曹操的脖子上逼着他杀人。其次,这是典型的不寻常行为。即便吕伯奢心生歹意,曹操也还是可以选择逃离,而不一定非要杀人灭口。再次,这是社会期待度极低的行为。吕伯奢顾念旧情,不但冒着风险收留逃犯,而且还杀猪买酒,准备盛情招待。对于这样的行为,符合一般社会行为规范的反馈应该是深受感动,感恩戴德才对。但曹操反而大开杀戒,拔刀相向。曹操此前反应过度,误杀吕家老小八口,多少还有一个勉强开脱的理由。但在明晰误杀后,按照社会规范的要求,曹操应该向吕伯奢跪地请罪才是符合社会期望度的行为,而决不能再残杀吕伯奢了。曹操不但杀了吕伯奢灭口,而且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简直无耻之尤。这就更加出乎所有正常人的预料了。

总而言之,由此而来的对应推论,给曹操的名声蒙上了极为不利的阴影。人们纷纷断定曹操是一个多疑、冲动、残忍、嗜杀的大奸大恶之人。

这一年,司马懿十一岁。司马氏一家的孩子均是早熟早慧之人,早已有了自己的判断力。司马懿从父亲口中得知了曹操的这一惊人轶闻后,立即像大多数人一样,对曹操产生了极大的反感。而且,他的反应比一般人要强烈得多。

这是因为曹操的所为严重背离了司马懿源自严格家教的价值观。

司马防秉持儒家思想,一举一动,都是一丝不苟,决不逾轨。即便是在气氛轻松的宴会上,司马防也是面容整肃,不苟言笑,威仪十足。他平时特别喜欢读《汉书》,对其中的名士贤臣十分景仰,能够背诵下来的有几十万字。司马防对儿子的要求十分严格。这些孩子即便是行过了冠礼(即古时的成人礼),在司马防面前也是恭敬谨慎,不让进屋就不敢进屋,不让落座就不敢坐下,不指着发问就不敢主动说话。

十一岁的司马懿尚未行冠礼,还不能算是成人,但是在父亲以身作则的熏陶与教诲下,价值观早已成型。

儒家思想的核心要义无非就是“礼义仁智信”。司马懿用这些价值观内涵来衡量曹操的言行,很容易就会将曹操定位为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不仁不义不礼不智不信”的无耻滥人。

人们在对陌生他人做出爱憎好恶的评判时,价值观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标准。那些拥有相同价值观的人很容易相互产生好感,并发展出亲密关系。这就是相似性法则。

心理学家纽库姆通过一个实验验证了这一法则。他研究了两组转学而来的大学生。这些人在转到同一所大学之前,从未碰过面。入学之前,纽库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询问了这些学生一些问题,内容包括家庭、宗教、社会公共事物以及种族关系。学生们针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就透露了他们的价值观。

等这些学生入学后,纽库姆对他们进行跟踪观察,每周评估一次他们之间相互喜欢的程度。结果发现,那些在问卷中表现出相似价值观的学生,在学期结束后,明显表现出了强烈的相互喜欢。

由相似性法则逆推可知,那些价值观大相径庭的人之间,很难形成相互欣赏的亲密关系。司马懿对曹操的认知与判断正是如此。

在司马懿看来,像曹操这样的人,应该是遭天谴的,自己决不能与之为伍。这一深刻的第一印象强烈地刻入了司马懿的记忆之中。所以,十二年后,当曹操的第一次征召来到后,司马懿才会以如此断然的方式予以拒绝。

在司马懿的认知中,曹操这个大奸大恶的无耻之徒、杀人狂魔,终究是不能成就大事的。像这样的人,他避之唯恐不及,怎么还会甘心与其朝夕相处,忠心为其效力呢?

其实,曹操固然有错,但也不是一个厚颜无耻到了极点的卑劣人渣。司马懿多少误解了曹操,就像陈宫误解了曹操一样。曹操在连续杀人后,内心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他说“宁使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其实是他在犯了无可挽回的惨重错误后,未经大脑思考,冲口而出的自辩之辞。他希望用这样一句话来抵挡所有世俗道德的狂轰乱炸,也只有这句话,才可以让曹操立于一个不败的支点。毕竟,“让自己正确”是支撑人们活下去的基本动力。否则,曹操就只能以死谢罪了。

事过之后,曹操对自己说的这句话也十分后悔,而且此后终其一生,都没有再说过这句话。但这句话造成的恶劣影响已经覆水难收了。

在曹操征召司马懿的前一年,曹操又一次举起了屠刀,将密谋行刺他的国舅董承、王子服等人夷灭三族!这起新近发生的大屠杀,再一次强化了曹操在司马懿心目中的杀人恶魔形象。

出于对曹操的深恶痛绝和极度恐惧,为了永绝后患,司马懿才会选择装风痹之疾。因为,只有这样的病才能彻底让曹操死心。同时,司马懿也没有对曹操生性多疑的性格特点掉以轻心。所以,他在拒绝曹操之后,着意防范刺客前来试探,终于侥幸过关。

不过,司马懿并不知道,当在他为自己成功摆脱曹操的纠缠而庆幸自得之时,其实也给自己套上了一付沉重的枷锁……

……

心理感悟:偏见是误解的私生子。

相似性法则人们在对陌生他人做出爱憎好恶的评判时,如相互间有一些相似之处,就倾向于给出好评。这其中,价值观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标准,拥有相同价值观的人很容易相互产生好感,并发展出亲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