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中律
第三个逻辑思维的原理叫作“排中律”,是为了确保逻辑思维是理性的,是明确的。
所谓排中律是指:同时间、同条件下,对同一个对象做出的两个逻辑判断如果互相矛盾,那么不可能二者同时为假,其中必定有一真。如果确定一个为真,那么另一个肯定为假,不存在中间状态。
简单而言:这种问题非黑即白,二者必选其一,要有坚定的立场和明朗的态度。判断时,在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中要明确判断其中一个是“真”,而另一个是“假”。不能两者都肯定,也不能两者全否定。
举一个鬼魂论的例子:A称世上肯定无鬼,B称世上肯定有鬼,C称信则有不信则无。
A.B的逻辑没有错误,但C既否定了A又否定了B,并且将有无鬼魂的讨论转换成了是否相信鬼魂存在的讨论。“不置可否”,是明显违背排中律的。
排中律只适合自相矛盾的判断。它要求两个判断中必须有一个为真,即二者不能都为假。对两个互相反对的命题同时都否定,不违反排中律。
例如:“我不认为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认为所有的人都不是自私的”,这段议论不违反排中律,因为它所否定的两个命题——所有人都自私和所有人都不自私——是互相反对的关系,而并非互相矛盾的关系。
又如:
丈夫:我准中奖!
妻子:不见得。
丈夫:那你认为我不可能中奖?
妻子:我不这么认为。
丈夫:你“两不可”,违反了排中律。
妻子:……
其实,妻子所否定的两个命题是“丈夫必然中奖”和“丈夫不可能中奖,即丈夫必然不中奖”,这两个命题互相反对,并不互相矛盾,对此同时否定不违反排中律。
有这样一种特殊问话,比如:某学生宿舍失窃,保安问其中的一位男生:“你以后是否再偷东西了?”
对这种特殊问语的回答,不能简单地套用排中律。表面上看,“我以后不再偷东西”和“我以后再继续偷东西”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由排中律,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但如果被问者事实上没有偷过东西的话,那么肯定其中任何一个命题都是不恰当的。
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内容一起构成所谓的“二值原则”:任一命题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不能既真又假,也不能既不真也不假。这就是说,非真即假,非假即真。
一般使用的逻辑都是建立在二值原则之上的,因此叫作“二值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