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
“中公”是中国公学的简称。本篇言清末民初与我有关系时的中国公学——就是我的回忆——故以此为题。
中公的历史,讲起来颇多趣味。它最初由闹学(罢学)而成,日本人要干涉这样,又要干涉那样,我国一部分的留日学生认为“奇耻大辱”,遂相适归国,组成中国公学。
清末民初闹学的风气,着实盛行,不独在日本的学生常要闹学,就是在中国的学生也是如此。震旦闹学,组成复旦;南洋闹学,造成南中。这不过两个例子。其他闹学的案子,真不少呀!
最初组成中公的时候,似乎没有校长,只有干事,地点在上海北四川路横浜桥之北,福民医院左近。后来,因欲取得官款,聘请夏剑丞(敬观)先生为校长。夏先生是红道台,与端方很亲热。光宣间丁忧,闲居在申,不过他曾经做过江苏提学使,又曾经署过江苏巡抚。端方极相信他。有了他做校长,官费一定请得到。据说后来与复旦同等,必每年拨两万元。
我第一次和中国公学发生关系,在北四川路的时代。我担任欧洲近世史,介绍我去的是胡梓方先生(江西人)。当时和我一同教书的,有两位王先生,后来都成闻人。一位是王显华(浙江人),一位王云五(广东人)——商务先后聘为总经理。当时的学生,后来成为世界闻人的,据我所知,只有一人,就是胡适之。
在北四川路时代的中公,颇优待教员。除上课下课茶房照例倒茶,绞热手巾,下课时另供牛乳一杯。我没有吃到牛奶,因为在它煎熟之前,我已经离校了。我第一次在中公授课,只有两早晨——两个小时。不是我不肯去,倒是他们不要我。我的失败,我的寂然被“逐”,因为我教得太快。众学生虽然默默而听,没有和我当面为难,但是我知道我有误处。后来旁人告诉我,说我的教法,不合他们的“胃口”。他们所要的,是国语的仔细讲解,我所能授的,是整段整页的大意。他们所要的,是文法上的分析,我所愿授的是史事的连贯。我那年二十四岁(清光绪三十四年,即公历一九〇八年),自己是一个甫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对于教育全无经验。我去教曾经留学过日本的学生,本不应该,太不量力!班中各学生,有穿吴服的,有着木屐的,有胡须长长的……倘然现在有人请我去教类似的一班,我看见了一定会倒退而出。当时我年少无知,所以“胆大妄为”地跑了进去。显华和云五在那边,大受学生的欢迎,因为一个教读本,一个教文法,都能详解的缘故。
我第二次进中公教书,在民国三年。那年我三十岁,担任的是商科英文。到任不久,我就闹了一个小笑话。让我写出来给大家看:
商科某级的学生颇多,大半为湖南籍。书本相当高深,但是发音并不正确。他们最劣的功课是作文。他们怕作,我也怕改,两方面耗费有利之光阴,作无为之事罢了。一日,我刚巧踏进教员预备室时,李师登辉——当时为教务主任,也是我第二次进中公的介绍人——对我一看,用英语高声说道:“周……你来看这本练习簿。有学生来告你呀!你不小心!你自己看,以后应当谨慎些!”
我仔细翻查那篇“文章”,看见漏改了一个误处,就是:三个相等云谓字(动词)的寡数(单数)第三身(第三人称),两个已经代他加了S,其余一个忘记加了。我即禀告道:“老师,是不是这个错误?那有什么大关系呢?我同他加了两个S,脱了中间一个罢了。是不是这个错处?”
李师道:“他们没有指出错处来,我也没有工夫去找你的误点。总之,他们已经到我这里来告过你了。并且就是那个S也很重要。教师那里可以错呢?”
我气极了,少年气盛地回口道:“李老师,俗语说得好,‘孔夫子也有错误’,难道我们中公的教员比孔夫子还要好么?这一点点小事情,少加一个S,他们还要小题大做地告到你教务主任那里来么?”
李师道:“你和我辩,有什么用。你口才好,你自己到课堂上去同他们辩好了。”
我答道:“好的。那末我把这本练习簿拿去了。”
我一进教室之后,即手持练习簿而问道:“这是那一位的?”
有一个身材不高,肥肥的湖南学生应声而起道:“是我的。”
我道:“请你到我这里来。”
他来了。我以手指定那个漏改的字而对他说道:“我没有在这个字上加一个S,那是我的疏忽。但我已经在前面相等的字上加了两个S,照理你应该明白了。古人说‘举一反三’。你即使笨,也应该举二反一呀!请你把这本练习簿拿回去罢。”
上面所讲的虽然是我一己的经验,无足轻重,然而青年教员也可借以为镜。对待学生,我们总要有理,总要说得过去。
我第二次在中公教书,另外还有一件可笑的事,也值得记出来。当时中公经济不足,常常欠薪。我们几个穷教员,天天去拜访会计员,他老是不在“家”。我们四五个人急极了,决意组织索薪团,硬要李老师加入。他笑笑,不肯答应。后来我们果然找到了总务主任刘君,逼他付款。他说:“款没有到,到了就发。”我们硬要他清付欠薪。他说:“下一个月一定付。”我们说:“口说无凭,我们不敢相信。”他说道:“那末,让我写一纸借据给你们罢。”
那时的校长是王搏沙(敬芳),他是创始时干事之一。他身任福中(煤矿)公司的要职,少到上海来。就是来的时候,也不十分顾问校事。他好玩政治,什么宪政党呀,政学系呀,都与他有关系。听说后来还要组织国粹党,不过没有成功。我曾经见过他一次,但没有与他交谈。他与别人讲话,颇露真诚之状。
我第二次在中公教书,有一年之久。除了借据上之款子至今尚未曾收到外,其余的月薪早已取得,并且早巳化尽了。
界路的中国新公学,和一·二八前后,法租界(第八区)的中国公学,与我毫无关系,所以不敢乱道。
三十二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