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良心
良心是各人辨别是非的天能。我们中的大多数,以为好人知道是非,所以有良心;歹人不知道是非,所以无良心。“知道是非”就是“辨别善恶”。劫人财货,淫人妻女……都是恶事,善人知道那些是罪,故不敢犯。
其实,善人有良心,恶人也有良心,不过前者的良心比较后者多些罢了。旧时法官假定罪犯个个都丧尽天良,要他们招认,非动刑不可。现在文明国家虽然已经废除刑讯,然而偷偷灌水、用电者,恐怕还不少。他们以为犯人受到了极大的痛苦,一定肯把实情说出来。这是一个大误。刑罚只能试探人的忍耐,不能取得罪的证据。刑讯的结果,不一定是真理;拷问的结果,不一定是实供。罪犯也有良心,好好地问他,他一定肯讲。最初,他会说谎,经过多次审查,经过多次盘驳,真情自然暴露。
有时犯罪的人,不经法官审问,自己也会招供的。从前西洋有一个男子,名字叫做贝苏四(Bessus),他杀死父亲的事,完全没有人知道。后来别人看见他常常折雀巢杀幼雀,责备他道:“你何必呢?它们无知无识,并不害你呀!”他答道:“什么!还不害我?它们天天骂我,说我——说我杀,杀杀父。”他良心发现,自己招了。诗曰:
天良发现,
无法沮消。
任你怎刁,
不打自招。
我还有一个全凭良心的故事。二千年前,某部队抵达某乡村后,把人民所有的洗劫一空,大家都不敢响,不敢告发。独有一个老妇,直奔司令部,禀告司令道:“我留给孩子的那一些菜汤,被你的士兵抢去吃了。”她又指定一个士兵道:“就是这一个——就是他。”总司令道:“凭你一个人胡说,似不公平,你另外有证据么?”妇人道:“东西已经抢去吃了,另外还有什么证据?我凭良心讲话,不会错的。”总司令道:“好,好!真是他吃的么?我也可以凭良心代你找证据。”他立即吩咐把那个士兵的腹剖开来看,果然,士兵腹内多是菜汤。妇人得了大赏。
原载一九四四年六月六日《新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