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弦易辙
那一阵子,我一直在看医生,并且在权衡各种治疗手段的利弊,最终决定动手术。我找了位最让我放心的外科医生,一位我愿意把自己的脑袋托付给他的医生,而不是一位因手术技巧高超而受人推崇的医生。对我来说,似乎只有他才最了解我是谁,我从何而来。我觉得如果情况不妙,他绝不会丢下我。他没有立刻进行手术。幸运的是,这时肿瘤还没有快速生长。我又等了几周,直到他安排好手术日程。我把这段时间花在了读书上,这些书讲的都是当人面对死亡时能从中学到些什么。那几周的前些日子,我置身于一长串书单所列出的书堆中,这些书原本都被我束之高阁。多亏了安娜,她很喜欢自己国家的作家,我读了托尔斯泰,还有亚隆,在他那本高明的《存在主义心理治疗》一书中,他经常引用自己的例子。{L-End} 至于托尔斯泰,我先是读了《伊凡·伊里奇之死》,尔后是《主与仆》,这本书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
在这本书里,主人公是一位唯利是图的地主。托尔斯泰向我们讲述了他的转变。为了结算一笔已经谈妥的小买卖,地主不顾恶劣的天气,决意要在夜幕中驾着雪橇外出,身边跟着他的仆人尼基塔,结果,他们在暴风雪中迷了路。当他意识到这也许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晚时,他的人生观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最后,他以一种赋予人新生命的姿势躺在了仆人那冰冷的身体上,用自己的体温保护了仆人。他死了,但是他救活了尼基塔。托尔斯泰用他的天才描述了这位精明的商人是如何获得了圣洁之感的,这种感觉他一生从没有经历过。这位主人也头一次为现在而活。当身体悄然变冷,他感到自己与尼基塔正融为一体,这样,他的死也就无所谓了,因为尼基塔还活着。在死去的那一刹那,他看到了一束亮光——一道从漆黑的隧道尾部发出的巨大白色亮光。
就在这期间,我改变了工作方向。那时我的大部分活动都致力于科学事业,一切几乎都是为了科学。一点点地,我开始放弃这个目标。像多数的医学研究一样,我实验室的工作和解除病人的痛苦相差太远了。很多像我这样的研究者,在其职业生涯的初期以满腔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并天真地以为这些工作能够让老年痴呆症、糖尿病或者癌症得以治愈。但随后,也不知究竟为何,有一天他们幡然醒悟,开始以研制药物为目标,尽心致力于研究出更好的细胞受体检测技术。在研究过程中,他们能收集到足够的材料,可以在科学杂志上发表文章,可以得到研究补助,可以让实验室继续运行。但是他们已经与解除人类的病痛相隔十万八千里。
乔纳森和我在那时正在探索的假设——脑前额叶皮层在精神分裂症中的作用——现在已是神经系统科学中被普遍承认的理论。这个理论还在全世界的实验室里继续衍生出各种研究项目。这当然是扎实的科学工作,但是这对治愈病人并没有任何帮助,这甚至对改善病人的病情也没有任何帮助。如今,我日复一日地活在对疾病、痛苦和死亡的恐惧中,这些才是我想要做的工作。
手术之后,我又继续进行研究,并负责医院的顾问工作。与过去的想法相反,我现在觉得自己最感兴趣的工作就是当一个临床医生。就好似每当我帮助了一名失眠病人或是一位不堪忍受没完没了的痛苦而想要自杀的病人时,我的痛苦都会有所减轻一样。就好似我已与他们融为了一体。从这个角度来说,一名医生的工作不再像是应尽的义务,而是一种绝妙的特权。一种神圣的感觉开始进入我的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