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古典乐没有名字?
古典乐曲目多以《第╳交响曲》、《第╳钢琴协奏曲》等编码记录,大多没有标题。我以前也不能理解,认为用编号来称呼艺术作品,未免也太失水准了些吧。
就拿贝多芬的交响曲来说吧,第三交响曲就有《英雄》这个标题,第五交响曲《田园》也有标题。但是,贝多芬的九部交响曲中,只有第三、五、六部有标题。
没有标题的话,一开始很难产生亲切感。比起只叫作第三交响曲,带有《英雄》或《田园》这样标题的更能联想到曲目内容。理查德·施特劳斯的交响诗《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是从尼采的同名著作获得灵感而创作的,即使不知道尼采,只看到这标题就能想象其内容了。
尽管如此,没有标题的作品仍不计其数。这是因为,音乐作品是只有音乐的独立存在,即使不添加任何语言也不显突兀。
比如第六交响曲《田园》,听起来像是描写田园风景,但音乐却并非仅仅描写了一个特定场景。从音乐有音乐本身的乐趣这一观点出发,没有标题会更加自然。歌曲、宗教乐曲,以某种作品为题材的乐曲,需要与语言相结合,自然而然就有了标题。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带有语言色彩的标题就会大大限制欣赏者的想象。
即使没有标题,也不会对作品产生距离感。花样滑冰的固定曲目拉赫玛尼诺夫《第二钢琴协奏曲》最为熟悉,“第二钢琴协奏曲”是作者对第二部作品的称呼,不需要标题。
此外,也有很多标题并非作曲家本人所取。例如肖邦的《别离》,如标题所叙是一首让人联想起离别的优美乐曲。但肖邦本人并未为乐曲命名,原本仅仅是作为练习曲目10-3出版的。对于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命运》来说,没有比《命运》更加相配的标题了,但这也不是贝多芬本人命名的。
有不少曲目的标题是由后世之人因“这曲目适合这个标题”而命名,逐渐流传并家喻户晓。
然而,用非作者作曲意图的词语去定义乐曲未免有些失敬,但全然否定那些已经家喻户晓被人接纳的标题也绝非正论。
或许有些偏题,古典音乐迷们有时会给知名曲目起个简称。比如“贝七”指的是贝多芬《第七交响曲》,“门协”指门德尔松(Mendelssohn)的小提琴协奏曲,“协”是concerto,即协奏曲。同样是门德尔松的钢琴协奏曲没有简称,只有小提琴协奏曲被称为“门协”,也是常演曲目。
也有因为曲名过长而使用简称的情况。比如巴托克的名曲《为弦乐、打击乐和钢片琴而作的音乐》简称“弦击琴”,莫扎特的《G大调弦乐小夜曲》简称“小夜曲”。曲名更长的,如理查德·施特劳斯的交响诗《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和《蒂尔的恶作剧》分别被称为“查拉”和“蒂尔”。
当听到肖斯塔科维奇的《第八交响曲》被称作“塔科八”时,不得不佩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