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武侠杂说
事隔十年,重新回头开始写通俗小说,让我意识到在某些方面,我欧化得已经多么厉害。尽管在我写字的朋友里面,我好像是对传统文学最熟悉也最感兴趣的一个。
一开始我就打算回避金庸的风格。我觉得这是对老爷子的一种致敬,用他的方式写作,你会不由自主地努力使自己的小说变得丰厚,而我某种意义上只想满足一下编故事的乐趣。简单说,就是应该有一个复杂的阴谋。而金庸的小说,总体而言是缺少阴谋的。乔峰之被赶出丐帮,归根到底源自某种民族心理,区区一个马夫人何曾有这么大的能量?岳不群对令狐冲的迫害与引诱,更加显得缺乏计划,常常只是对当时局面的一点顺水推舟。或者说,金庸不大仰仗“阴谋”这样的雕虫小技,他故事的紧张感,更多是来自人际关系自身的张力。
一直以来,我感觉金庸的武侠,从《红楼梦》那里所获取的营养,要远远大于《水浒》。有人预言,金庸武侠很可能会拥有同《水浒》一样的命运,在若干年后将被追认为经典。我对这个说法基本持怀疑态度,《水浒》是真正意义上的俗文学,它所具备的原生态的生命力是金庸所从来不曾梦见的。如果金庸最终能在所谓的“文学殿堂”里占据一席之地的话,那也只能是因为他在将武侠“文人化”方面所做的努力,而和草根的力量大抵无关。
相比金庸而言,古龙显得单纯。一个将女人挂在嘴边的人不会了解女人,古龙是的;一个将人性挂在嘴边的人更加不会了解人性,古龙仍然是的。当然作为通俗小说而言,这不能算是缺陷,毕竟读者多数时候喜欢看到的,不是洞若观火的了解,而是一种符合自我预期的误解。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当你想写一本通俗小说的时候,你要懂得的不是你的读者的真相,而是你的读者的幻觉。
但古龙小说里那种不加节制的煽情是我无论如何不会有的。有时我想,这种煽情也许正是很多读者喜欢的。比如《英雄无泪》,这是古龙少有的打动我的两部作品之一(另一部是《欢乐英雄》)。司马的命运带着荒诞的酸楚,那是一种在妓女体内射精后的空虚感。当司马和朱猛末路相逢之后,如果是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最不加渲染的写法。这个时候的故事,就像是一个老迈弓手的指骨,凸起的骨节中仍然保持着强硬的记忆,简约的力量油然而生。
当看到古龙在这里又开始大段大段的煽情的时候,我当即把小说丢开,随便找了个朋友大骂了一气。不过后来我多次发现有人热爱这些煽情的段落。不错,对我们的很多读者,骚是要发出来的。
在写通俗小说的时候,读者是唯一的上帝。任何纯文学作家的高贵说辞在这里都是无效的。不过当我试图也煽上一把的时候,立即产生了很恶劣的生理反应。这说明文学训练还是对我造成了限制,我对抒情性的接受底线,大概放在雨果那里(对很多现代人而言,这个底线绝对是过于宽松了)。小说里,大气磅礴的力量才是抒情的本钱,不然还是干脆填词去算了。不过对很多读者而言,《巴黎圣母院》可能除了严肃沉重,已经没有什么了。
回到阴谋上来,在西方是很纯粹的通俗故事,到中国来就可能包裹上了品位的外衣。连阅读福尔摩斯都可能意味着某种修养,更不用说A.克里斯蒂了——嗯,确实也有很多人说过,在波洛开始分析案情之前,克里斯蒂的故事是冗长的。
这时我想起了温瑞安的《说英雄谁是英雄》。尽管这部小说颠三倒四自相矛盾的地方太多,但是他确实提供了一个金庸也只是隐约涉足的方向。
小说的开篇,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的争斗集中了小说的全部火力。然后,开始的英雄们一个一个死了,笔势蔓延开来,原来江湖那么大,高人那么多,眼前的事,就算争出个结果又如何?然而,还是要争,每一个人,最大的野心都和最小的生存权纠结在一起。直到最后,我们也不知道温的江湖有多么大,就像我们其实不知道世界有多么大一样。
最杰出的江湖人在江湖面前仍然显得渺小,在江湖面前再渺小的江湖人,也仍然有他不可取代的意义。这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真意。
我出生的那一年,金庸在《鹿鼎记》的后记中说,韦小宝剥夺了许多读者代入的快感,他为此感到抱歉。那时的他还不够有远见——其实韦爵爷更适合很多现在的读者的代入。这方面,倒是温瑞安找到了更直接有效的法子。你可以代入,但是你代入了也不会有控御一切的快感,即使是古龙式的“快乐并痛着”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