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登勃洛克一家:全2册(诺贝尔文学奖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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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布登勃洛克一家(上)(12)

7

苔瑞斯·卫希布洛特是个驼背,她驼得十分厉害,身子跟一张桌子的高度差不多。今年四十一岁,可是她从不在意自己的装扮,穿的一套衣服仿佛是六七十岁的老太婆才会穿的。在她层层叠叠的灰色发髻上端戴着一顶软女帽,帽子上的绿丝带一直垂到她那张跟孩子一样狭小的肩膀上。除了一枚印着她母亲肖像的彩绘鹅蛋形胸针之外,她那件简陋的黑色外衣上,从未佩戴过其他装饰品。

卫希布洛特小姐的身材娇小,有一双机灵犀利的棕色眼睛,鼻子稍微勾着,薄嘴唇紧闭的时候,会露出一种坚决果断的表情。她在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股力量,虽然看上去显得有些滑稽,却能够得到人们的敬重。这一点可能大部分要归功于她的说话方式了。她在说话时,下巴剧烈地晃动着,头也跟着快速点动着,有助声势。她说话从不带口音,吐字清晰而准确,尽力将毎个字音都念得抑扬顿挫。但是元音字她则刻意念得夸张一点儿,如“波特”她会读成“包特”或者是“巴特”,又如她叫她那只总喜欢吠的小狗“巴比”,而不是叫“包比”。有时候,她会对一个寄宿生说:“孩子,别这么傻[16]!”边说边弯着食指在桌子上敲了几下。她给别人留下的一种印象,好像这是一件坚定不移的事情一样;要是那个法国人包频内小姐在喝咖啡的时候把糖放多了,卫希布洛特小姐便会将眼睛望向天花板,一只手指在桌布上弹着,絮絮叨叨地说:“换成我的话,就把那些糖罐都搬过来!”说得包频内小姐立马就面红耳赤。

小时候——天哪!她小时候的身体是多细小啊!苔瑞斯·卫希布洛特把自己叫作“塞色密”,直到现在她依旧保留着这个称呼,让那些品学兼优的勤劳学生,不管是通学还是寄宿的,都这样叫她。“孩子,叫我‘塞色密’!”她头一天便这样跟冬妮·布登勃洛克说,然后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我喜欢别人这样称呼。”她还有一个姐姐——凯泰尔逊太太,名字却叫耐利。

凯泰尔逊夫人已经有四十八岁的样子了。她的丈夫在去世时,没有留下一点财产,她便跟她妹妹在这里定居了,住在楼上的一个单间房里,跟学生们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她的装扮跟她妹妹一样,相比之下,她的身材却显得十分高大。她的瘦削的手腕上总是戴着一副毛腕套。她没有教过书,不知道什么样是严厉的,她的本性就是和和气气、与人无争的。假如卫希布洛特的某个学生惹事了,她总要天真地大笑一番,笑得很夸张,连声音都岔了,塞色密非得拍着桌子严肃地大喊一声“耐利”。她喊“耐利”的时候,那个声音听起来就像“纳利”,这时候的凯泰尔逊太太才被制止住,收敛了她的笑声。

凯泰尔逊夫人正如一个小孩一样,受了她妹妹的责骂,总是不敢违抗她的妹妹。实际上,塞色密打从心底看不起她的这个姐姐。苔瑞斯·卫希布洛特读了许多书,差不多可以称为知识渊博的女人。她有着自己天真的信念,有着自己坚定不移的宗教信仰,她坚信现在这种艰难无聊的生活总有一天会得到弥补。为了能够保持这些信念,她煞费苦心地不断努力奋斗。然而凯泰尔逊太太却不曾接受过什么教育,心地十分纯洁。“我的好耐利!”塞色密说,“天呐,她真的是一个孩子,她不曾有过矛盾和纠纷,她总是如此的欢乐!”她在说这些话的背后是带着嘲讽的,同时也是忌妒的,这个是塞色密性格里的缺陷,尽管它是可以被原谅的。

这栋位于郊外的红砖房子,被周围修剪得十分整齐的花园所围绕,地基相当的高,底层大多数是被教室和食堂占用了,楼上跟顶楼是房间。卫希布洛特小姐的学生人数较少,因为这里只招收年纪相对较大的寄宿生。包括学生在内,总共只有高年级三个班。另外塞色密招收学生的要求也相当严格,只收那些被公认的家世显赫的姑娘,冬妮·布登勃洛克便受到了亲切的欢迎。我们之前也说了,在晚餐的桌上,苔瑞斯甚至首次亲自来调制一种红色的混合甜酒——“必舍芙”。这个酒是要凉着喝,调制这些酒可是她的拿手绝活。“想要来一些吗?”她温和地点着头询问,这句话是如此刺激人的食欲,任何人听了也不会说不。

卫希布洛特小姐坐在长方形餐桌的上方,身子下面放了两个沙发垫,神采奕奕地看着别人用餐,没有哪个地方是她顾及不到的;她极力将自己的那副弯曲的矮小身体坐得直一些,会时不时敲桌子警告,喊着“纳利”和“巴比”,抑或狠狠地瞥包频内小姐一眼,当她将自己的目的暴露出来,想要将全部的牛肉冻占为己有的时候。冬妮分到的座位是位于其他两个寄宿生的中间:一边是阿姆嘉德·封·席令——梅克伦堡地主的女儿,浅黄色的头发,身强体壮;另一边是盖尔达·阿尔诺德逊,她家是在阿姆斯特丹,是一个俊俏而有自己个性美的小姐,长着一蓬天生浓厚的深红色头发,一双棕色的眼睛离得很近,面容娇嫩,美丽而略显得有些孤傲。冬妮对面坐的是一个喜欢嘻哈的法国姑娘,长得跟一个黑人一样,耳朵上戴着一对很大的金耳环。桌子下端坐的是一个瘦瘪的英国姑娘——布朗小姐,她嘴角边还挂着一丝苦笑,她也住在这儿。

由于塞色密调制的必舍芙酒,大家迅速地熟悉起来了。包频内小姐昨晚又做了噩梦,她说,噢,是如此的可怕啊!她在做噩梦的时候总是喊:“救命啊,救命啊!强盗,强盗!”别人都被她从床上惊醒过来了。然后又聊到,原来盖尔达·阿尔诺德逊并非像别人那样弹钢琴,而是拉小提琴,她的父亲、她母亲早已去世了,说过要送她一把真正由斯特拉狄瓦利[17]制作的提琴。冬妮没有音乐的天赋,就连圣玛利教堂唱了什么赞美诗她都无法分辨清楚。噢!阿姆斯特丹的新教堂里的管风琴有Vox-humana——人声——那声音如此雄浑!——阿姆嘉德·封·席令又说起了她家里养的牛了。

这个阿姆嘉德从初次见面开始便给冬妮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她是冬妮遇到的第一个具有贵族身份的女生。可以用封·席令作为姓氏,那是多么的荣幸之至啊!虽然冬妮的父母拥有城里最美丽的大房子,祖父母的身份也很显赫,但是他们也只是有着一个简单的姓氏——“布登勃洛克”或者“克罗格”而已,这是多么让人惋惜的事情啊!这位高雅的莱勃瑞西特克罗格的外孙女对阿姆嘉德所拥有的贵族血统可是钦佩得五体投地。她经常暗自思量,这个华丽典雅的“封”字加在自己头上是再恰当不过了——因为阿姆嘉德,我的上帝!完全不懂得重视她的这种好运气。她编了一条粗辫子,一对蓝眼珠泛着温和的光芒,说话的时候操着一口梅克伦堡口音,她整天东奔西跑,就是从不思考这个问题。她看上去也没有一点儿高贵的气质,她从不会炫耀她高贵的出身,实际上,她完全不知道高贵是怎么一回事。“高贵”这词早已在冬妮的小脑袋里根深蒂固了,她一心觉得盖尔达·阿尔诺德逊是可以受得起这个字的。

盖尔达和大多数人有一点区别,她身上洋溢着一种独特的异国风情;她无视塞色密的责备,总喜欢将自己漂亮的红头发绑成一个十分醒目的式样,另外,许多人都觉得她拉提琴也很“傻”——在这里要解释一下“傻”这个字可是一个相当严重的贬义词。虽然这样,大部分的女孩子还是赞同了冬妮的意见,觉得盖尔达·阿尔诺徳逊是一个有气质的女生。不管从她的年龄来说——身体长得十分丰满,还是从她的一举一动,或者是她所使用的物品,都显示出她的高贵身份。就拿她的日常用品来说吧,她有一套从巴黎购置的象牙化妆用品,冬妮十分欣赏这些物品的价值。由于冬妮自己家里也有许多各式各样的物品是她父母跟祖父母从巴黎购买来的,这些东西都是价值连城。

这三个姑娘迅速地组成了一个小圈子。她们三个既是同一个班的,又是一同住在楼上的一间大房间里。十点钟之后该休息了,边脱衣服边闲聊,这可是一个很有趣、很欢快的时刻啊!自然这是要压低声音的,因为在隔壁的包频内小姐早已做起了强盗的噩梦。跟她住在一块儿的是小伊娃·尤韦尔斯。伊娃是汉堡人,父亲是一位艺术爱好者和收藏家,目前在慕尼黑定居。

条状的棕色窗帘早就拉下来了,桌子上点着一盏红灯罩的矮灯,房间里飘散着一股淡雅的紫罗兰清香和新浣洗的衣服味。几个女孩子的周围弥漫着疲倦、慵懒、梦幻般的安静、惬意的情绪。

“我的天!”阿姆嘉德开口了,她身上的衣服都脱了一半,正坐到自己的床边,“诺伊曼博士的口才是那么好!他一走进课室,在讲台上一站便滔滔不绝地跟我们说起拉辛。”

“他的额头又高又美。”盖尔达说,她正在两张窗户中间的一面镜子前借着烛光梳头发。

“确实啊!”阿姆嘉德急忙附和着。

“你一开头就说到他,也不过是为了听到这句话,阿姆嘉德,你总是用你那双蓝眼睛注视着他,真像是……”

“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冬妮问道,“我的鞋带无法解开,盖尔达,帮帮忙……这样,好了!阿姆嘉德,你喜欢上他了吗?那就和他结婚吧!你们两个挺般配的,他以后会去高等学府当教授的。”

“天啊!你们两个可真讨厌。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我也一定不会跟教师结婚的,我一定要嫁一个……”

“贵族?”冬妮手中的袜子悄然地滑落下来,她若有所思地看着阿姆嘉德的脸。

“我现在还不晓得。但是这个人必须要有一个大庄园,啊!孩子们,现在谈到这些事情就十分的快乐!我每天清早五点钟起来,打理家务……”她将被子盖到身上,满是梦幻一般地望着天花板。“你的灵魂可能已经看到五百头牛了。”盖尔达从镜子那头对着她的朋友说。

冬妮还没有脱掉衣服,但是她就这样把头倒在枕头上,将手臂放到脖子后面,也注视着天花板。

“没问题!我要嫁给商人,”她说,“他必须很富有,我们要布置大气豪华的家,我觉得我这样的家庭跟我家的公司肯定能够做到。”她若有其事地添上一句:“没错,你们等着瞧吧,我肯定能做到这点。”

盖尔达已将睡前的头发弄好了,这时候正拿着一个象牙柄的镜子刷牙,她的牙齿又白又大。

“或许我不需要结婚了,”她说话的声音有些别扭,这是由于她嘴里的薄荷牙粉导致的。“我找不到非得结婚的理由。我对这种事情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我要回阿姆斯特丹和爸爸去表演二重奏,然后住在已出嫁的姐姐家里。”

“多么遗憾啊!”冬妮立马喊起来,“盖尔达,别这么做,这是多么遗憾的事情啊!你理应在这里结婚的,然后永久地定居于此。你听我说,不然你就跟我的一个哥哥结婚吧!”

“是那个大鼻子吗?”盖尔达问道,然后温柔地打了一个呵欠,慵懒地微叹一口气,顺手用镜子把口遮盖住。

“和另外一个也可以,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天啊!你们能布置一个漂亮华丽的家了!得让室内装修工雅可伯斯承办这件事情,请他将渔夫街的新房子装修起来,他的艺术品位极好。我肯定每天都到你们家去做客。”

说到这里的时候,便传来了隔壁包频内小姐的声音:“啊!大小姐们,该休息了!请你们到床上去好吗?你们今晚是不可能结婚的!”

周末跟节假日,冬妮都是在孟街或是城外的外祖父母家度过的。遇到复活节的周末天气晴朗,在克罗格家宽阔无边的大花园里寻找鸡蛋和糖制的小兔子,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夏天则去海滨避暑,在旅店里吃客饭,洗海水澡,骑驴,又是一件相当美妙的事情!有些年,参议的业绩很不错,布登勃洛克一家便去很远的地方度假。另外,圣诞节也很值得一说,尤其是这天能够获得三份礼物,来自家里的、外祖父母家的,还有塞色密那里的。在塞色密那里,这天晚上的必舍芙酒如同河水一般绵延不绝。不过,最隆重的一次圣诞节还是在家中度过的,由于参议一向表明,这个神圣的日子要庄重、盛大、洋溢着节日气氛。这天晚上,布登勃洛克全家都带着一颗相当肃穆的心会聚在风景厅里,而仆人跟全部从别处来的穷亲戚、无依无靠的人则挤到了圆柱大厅里。对于这些客人,参议都会按照惯例一一握过他们那双被冻得发紫的手。等所有人都到了,门外便响起了四声合唱,这个是由圣玛利教堂唱诗班的孩子唱的。所有的一切都显得如此庄重,让人们的心怦怦直跳。这时候,有一缕枞树的香味从宽大的白色门缝中飘进来,参议夫人将那本特大字体的家传老《圣经》翻开,然后用缓慢的声音诵读起描述了耶稣诞生的一段。当外头的乐队再次唱完一支赞美歌之后,所有人便一起唱着《噢,枞树》这支歌,一边站成严肃的列队,穿过圆柱大厅朝餐厅走去。在宽阔的餐厅里,墙壁四周悬挂着绣着雕像的壁毯,被白百合装饰一番的枞树在闪烁着明亮的光,散发着一阵阵恬淡的清香,一直高高地耸到天花板的下端。从窗子边一直排到门前的长桌子上摆满了礼品。屋子外面,在那冰封雪冻的大街上有拉风琴的意大利人在表演,从市中心隐约传来了圣诞夜市的繁闹声。这天除了小克拉拉之外,孩子们都加入了在餐厅里举办的午夜盛宴,鲤鱼和填火鸡被大家吃得一干二净。

这里还要说的是,冬妮·布登勃洛克到梅克伦堡的两处农庄造访。有一年夏天,她跟她的朋友阿姆嘉德一起到封·席令先生的庄园里玩了几个星期,这座庄园位于特拉夫门德对面的一个河湾旁。此外,有一次她和盖尔达一块儿去伯尔纳德·布登勃洛克先生做生意的那个地方。这座农庄被人们叫作“负义之庄”,因为它一分钱的收入都没有;不过作为一个避暑之地,这里是无可挑剔的。

时光便这样匆匆而去。总的来说,冬妮的少年时代可以说得上是一个快乐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