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致诸弟(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澄侯、叔淳、季洪三弟左右:
五月底连接三月一日、四月十八两次所发家信。
四弟之信,具见真性情,有困心横虑、郁积思通之象。此事断不可求速效。求速效必助长,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只要日积月累,如愚公之移山,终久必有豁然贯通之候;愈欲速则愈锢蔽矣。
来书往往词不达意,我能深谅其苦。今人都将学字看错了。若细读“贤贤易色”一章,则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于“孝弟”两字上尽一分便是一分学,尽十分便是十分学。今人读书皆为科名起见,于孝弟伦纪之大,反似与书不相关。殊不知书上所载的,作文时所代圣贤说的,无非要明白这个道理。若果事事做得,即笔下说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并有亏于伦纪之大,即文章说得好,亦只算个名教中之罪人。贤弟性情真挚,而短于诗文,何不日日在“孝弟”两字上用功?《曲礼》《内则》所说的,句句依他做出,务使祖父母、父母、叔父母无一时不安乐,无一时不顺适;下而兄弟妻子皆蔼然有恩,秩然有序,此真大学问也。若诗文不好,此小事,不足计;即好极,亦不值一钱。不知贤弟肯听此语否?
科名之所以可贵者,谓其足以承堂上之欢也,谓禄仕可以养亲也。今吾已得之矣,即使诸弟不得,亦可以承欢,可以养亲,何必兄弟尽得哉?贤弟若细思此理,但于孝弟上用功,不于诗文上用功,则诗文不期进而自进矣。
凡作字总须得势,务使一笔可以走千里。三弟之字,笔笔无势,是以局促不能远纵。去年曾与九弟说及,想近来已忘之矣。
九弟欲看余白折。余所写折子甚少,故不付。大铜尺已经寻得。付笔回南,目前实无妙便,俟秋间定当付还。
去年所寄牧云信未寄去,但其信前半劝牧云用功,后半劝凌云莫看地,实有道理。九弟可将其信抄一遍仍交与他,但将纺棉花一段删去可也。地仙为人主葬,害人一家,丧良心不少,未有不家败人亡者,不可不力阻凌云也。至于纺棉花之说,如直隶之三河县、灵寿县,无论贫富男妇,人人纺布为生,如我境之耕田为生也。江南之妇人耕田,犹三河之男人纺布也。湖南如浏阳之夏布、祁阳之葛布、宜昌之棉布,皆无论贫富男妇,人人依以为业。此并不足为骇异也。第风俗难以遽变,必至骇人听闻,不如删去一段为妙。书不尽言。
兄国藩手草
评点
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
在这封信里,曾氏给诸弟讲了为学中的两个问题:一、学问功夫在于日积月累,积累到一定时候,则有豁然贯通的感悟。二、不要把学问仅限于书本中,家庭日用之间便有绝大学问,比如“孝弟”二字,便值得大用功夫。曾氏能看到这一点,实在是他的高明之处。《红楼梦》里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今人说,学问有有字之学,有无字之学,说的都是这层意思。古往今来,常常可见到一些饱读诗书的人,对世事却一窍不通,正如《三国演义》中诸葛亮所批评的小人之儒那样:“青春作赋,皓首穷经,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这种人大多于世无补。曾氏一贯注重文字外的学问,这可从他日后办湘军的事业中看得出。
此外,他还谈到了作字的“势”。“务使一笔可以走千里”,要的是一种纵横贯通之势、真气弥满之势。对于这种笔势,前代书家谈论颇多,如唐代书家张怀瓘说:“夫人工书,须从师授,必先识势,乃可加工。”近代书家康有为说:“古人论书,以势为先。”可知“势”之于“书”极为重要。
信的最后一段提到的牧云、凌云两人,分别为欧阳夫人的兄和弟。借此机会,我们将曾氏的这两个小舅子介绍一下。
欧阳凝祉先生共有二子二女。两个女儿中欧阳夫人为长,次女嫁彭治官,二子中牧云为长。牧云名秉铨,廪贡生出身,长期以塾师为业,曾经教过曾氏二子,并协助过曾氏料理家事。同治元年,在曾氏的举荐下,出任候选训导,掌管衡州府书院教育。凌云为欧阳凝祉的次子,名秉钧。咸丰末年,他与侄儿欧阳定果一道入曾氏军营,后在湖北当差,官至光禄寺署正。欧阳凌云早年跟人学过看地,想做“地仙”。民间的所谓“地仙”,多为骗子。曾氏的祖父一向讨厌“地仙”,曾氏也讨厌“地仙”,故力劝内弟不要从事这种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