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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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致诸弟(道光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三日)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一月十五日接到祖父大人讣音,中肠惨痛。自以游子在外,不克佐父母襄办大事,负罪婴疚,无可赎挽。比于十八日折差之便,先寄银百零五两,计元宝二锭,由陈岱云宅专足送至家中,不知刻已收到否?

国藩于十六日成服,十七日托军机大臣署礼部侍郎何大人(汝霖)代为面奏,请假两月,在家穿孝。自十七以后,每日吊客甚多。二十九日开吊,是早祭奠,因系祖妣冥寿之期,一并为文祭告。开吊之日,不收赙仪。讣帖刻“谨遵遗命,赙仪概不敢领”二语,共发讣帖五百余份。凡来者不送银钱,皆送祭幛、挽联之类,甚为体面。共收祭文八篇、祭幛七十五张、挽联二十七对、祭席十二桌、猪羊二付。其余香烛纸钱之类,不计其数。送礼物来者,用领谢帖;间有送银钱来者,用“奉遗命璧谢”帖。其原封上粘贴红签璧去,签上刻“旋吉”二字。兹将讣帖等印发者,付回样子与家中一看。纪梁侄名一时偶忘,遂刻作纪沅。

各处送祭幛来者,哈喇大呢甚多,亦有缎布江绸者。余意欲将哈喇作马褂数十件,分寄家中族戚之尤亲者(另开一单于后,乞诸弟斟酌,或添或减,以书复我)。盖南中老人考终,往往有分遗念之说。或分衣,或分银钱。重五伯祖曾以獾皮马褂一件与王高七作遗念衣,即其证也。

既多且精,各处寄布,令我歉然难安。诸弟先代我趋谢,并言往后万不可如此。盖京中买布甚易,而家中纺纱织布,则难于登天,我受之甚抱愧也。

澄弟之信,劝我不可告假回家。所言非不是,余亦再四思维,恐难轻动。惟离家十年,想见堂上之心,实为迫切。今祖父大事既已办过,则二亲似可迎养。然六旬以上之老人,四千有余之远道,宿餐之资既已不易,舟车之险尤为可畏,更不敢轻举妄动。烦诸弟细细商酌,禀知父母亲及叔父母,或告假归省,或迎养堂上,二者必居其一,国藩之心乃可少安。父母亲近来欲见国藩之意,与不愿国藩假归之意,孰缓孰急?望诸弟细细体察,详以告我。祷切望切。

国藩草

评点

不收赙仪与分送马褂

曾氏的祖父是他心目中的英雄。他一向认为,祖父可成就大事业,只是时运未予以配合而已。的确,大事业的成就,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不是一个人凭聪明能干就可以办得成的,更不是想办就能办得了的。中国古代的智者,将这些因素归纳为天时、地利、人和,是很有见地的;也有归纳为时、运、命的,虽略带点神秘色彩,但从大体上说来也是有道理的。

当然,是不是英雄,还得用有没有一番大事业来作证明。古往今来,许多人(尤其是文人)常有怀才不遇的感叹,总认为自己的绝大才能被掩埋被压抑了。殊不知,没有实实在在地经历过一番,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怨天尤人的。

纵然聪明绝顶、才华过人,说不定尚缺乏一些必备的其他能力,如心理承受力、意志力、亲和团结力等等。没有这些,事到临头,仍然会与成就擦肩而过。这几句话似乎有点走题了,还是回到正题来。

曾氏的祖父虽没有做成事实上的英雄,但他亲眼看到孙子做到礼部侍郎的高官,死后能得到一品荣禄大夫的封典。作为一个穷乡僻壤的农民,也实在是洪福齐天了。

曾氏开始兑现上封信里给家里的承诺:一不存敛财之念,二不私爱自己的小家庭。具体的做法是:京中的祭奠活动,只收祭幛、挽联,不收赙仪。凡有送银钱来者,一律璧谢。晚清官场腐败厉害,“贿赂公行”“政由贿成”这样的字眼,打开晚清笔记野史常觉有扑面而来之感。官员家中的红白喜事,对于主家来说,正是收钱接礼的大好时候,对于存心巴结的人来说也是难逢的良机,于是送钱者合情,受钱者坦然。实际上,这一送一收之间,便埋下了“权钱交易”的伏笔。曾氏办祖父的丧事,只收情不收钱,自然为当时官场中所不多见,也是他“做官不存发财之念”宗旨的一种表现。曾氏日后遍任五部,朝廷内外的口碑较好,与此种作风是有关系的。

我们看世间的家庭,尤其是兄弟姊妹都已长大成人自有室家的大家庭,其家人不和、兄弟反目的原因十有八九出自“钱财”二字。客观地说,京中所送的祭幛,都是冲着曾氏的面子来的,曾氏留在家中自用完全说得过去,但他决定要为诸弟“不为小家谋私利”做个榜样,故将所收到的哈喇呢做成数十件马褂,分寄家中族戚之尤亲者,作为对祖父的纪念。

曾氏为家中的长兄,既为家中挣来光彩,又有这种“公心”,所以赢得了诸弟及子侄辈的敬重。在日后大动荡的岁月里,兄弟们之所以能团结一心共襄大业,身为大哥的这种榜样作用是不可低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