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明代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萌芽
一 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市民阶层的崛起
明朝中后期,农业和手工业技术提高,规模扩大,商品化趋势不断加强。全国道路畅通,商贸往来频繁,开始形成全国性的商业市场。
农业发展反映在两个方面,即粮食产量提高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加。水稻种植自嘉靖年间(1522—1566)起在北方获得稳定推广,到崇祯年间(1628—1644)达到巅峰。原产美洲的耐旱粮食作物玉米、红薯传入中国,既提高了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又扩大了耕地面积,从而使许多原本用以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可改种棉花、蚕桑、烟草、花生等经济作物。棉花种植在全国很普遍。浙江湖州、四川阆(làng)中一带的种桑养蚕业很发达。南方各省普遍种植甘蔗。烟草也在明朝后期由吕宋(今菲律宾)、安南(今越南)传入我国福建、广东,进而延伸到江南乃至北方。原产巴西的花生也传入福建、浙江。此外,福建、江西等地还种植一种名为蓝的染料作物。另一种染料作物红花的种植范围更广。
经济作物的种植,推动了农产品的商品化。种植经济作物所获得的收入,要超过单纯种植粮食作物。以浙江湖州府为例,每亩桑田出售桑叶可获利5两白银,比种植水稻的利润要高出一到两倍。当地的部分养蚕人自己不种桑树,依靠购买桑叶养蚕,被称为“看空头蚕”。在福建的漳州、泉州、汀州等府,农民“种菁种蔗,伐山采木,其利乃倍于田”。种植经济作物的目的不是消费,而是出售。农民将经济作物产品投向市场,换回其他生活必需品。例如,河南是重要的棉花种植区,棉花“尽归商贩”。嘉定县因种植棉花,“不产米,仰食四方”,靠购买外地粮食生活。这样一来,农民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支配。此外,农村家庭手工业也日益卷入市场之中。在松江府,妇女们“晨抱绵纱入市,易木棉花以归,机杼轧轧,有通宵不寐者”。
在手工业中,棉纺、丝织、冶铁、制瓷、印刷等行业的技术有很大提高,并形成了地域性的手工业中心:苏州是丝织业中心;松江是棉纺织业中心,盛产优质棉布“标布”;芜湖是染业中心;苏州、南京、福建建阳是刻书业中心。手工业发展还催生了许多手工业专业市镇。例如,瓷业中心景德镇的制瓷工人达数万人,市场“延袤十三里许”。嘉兴府的王江泾镇、濮院镇,湖州府的双林镇,都是著名的丝织业市镇。广东佛山镇的铁器业,松江府枫泾镇的棉纺业,也远近驰名。
明朝后期的商业很发达,全国性的商业网络开始形成。商人足迹北至塞外,南到两广、云贵,并出现了徽商、晋商、江西商人等著名商人集团。商品的种类繁多。据《明会典》记载,景泰二年(1451)北京大兴、宛平两县制定的《收税则例》中,所列举的应税商品达230种以上,从食品、服装、日用杂货到各类奢侈品,应有尽有。商业的发达,推动了城市繁荣。大型的商业都市有三十多座:除北京、南京外,苏州、杭州,南方的广州、桂林,北方的济南、太原,西部的成都、重庆,皆为繁华之都(见彩图二十八)。天津、上海、汉口等新兴城市在明朝后期也日渐繁荣。商人拥有极雄厚的资本。例如,徽州商人“藏镪(qiǎng,本义为钱串,后多指代白银)有至百万者”,而资本二三十万两白银的,只能算是中等规模的商人。
明代工商业市镇的勃兴和手工业、商业的发达,促使市民阶层的形成。这一新兴的社会阶层主要由中小商人与手工业者构成。市民阶层在明代后期成为反对矿监税使横征暴敛和宦官专权干政的一支新的政治力量,在城市的“民变”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市民阶层的崛起,是明代阶级结构发生新变化的一个显著标志。
二 海外贸易与白银流入
明朝嘉靖(1522—1566)、万历(1573—1620)年间,海外贸易突破了朝贡贸易体制的限制,民间海外贸易兴起。中国海商的足迹几乎遍布东南亚各国。他们用瓷器、丝织品换取南洋的香料、染料、药材和珠宝。欧洲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到来后,则用白银换取明朝的生丝和瓷器。隆庆元年(1567),明朝政府开放海禁,在漳州府的月港设督饷馆,私人海上贸易取得了某种程度的合法地位。
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入据澳门。澳门逐渐成为晚明对外贸易的中心。葡萄牙人的帆船载着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货物以及原产于拉丁美洲经葡萄牙里斯本转运而来的白银,由印度果阿出发,来到澳门,在澳门购买中国的生丝和绢绸,运到日本长崎高价出售,换回日本白银。然后,葡萄牙人再用日本白银大批购买中国生丝、瓷器及其他货物,运回果阿。澳门成了“果阿—澳门—长崎”航线的中心。此外,澳门还是“澳门—(菲律宾)马尼拉—(墨西哥)阿卡普尔科”航线的起点。中国商品由澳门或月港运抵马尼拉,然后搭载着西班牙人的“马尼拉大帆船”,跨越太平洋,到达墨西哥阿卡普尔科。由于跨越太平洋的主要商品是丝织品,这条航线被称作“太平洋丝绸之路”。
在明朝的海外贸易中,中国始终处于出超地位,而葡萄牙、西班牙和日本不得不用大量白银来支付贸易逆差。晚明海外贸易的显著特点是:中国的丝绸流向菲律宾,再到世界各地,美洲和日本的白银则不断流入中国。有学者估计,1572年到1821年,大约有2亿比索的西班牙银币流入中国。1530年到1570年,流入中国的白银主要来源于日本,每年流入约53万两;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每年从美洲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约为57吨到86吨。
海外白银的流入,增加了国内白银的数量,扩大了白银的流通范围,对明朝经济影响深远。从明朝中期起,货币就开始以银为主,以铜钱为辅。白银对商业和市镇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在福建沿海的漳州府,从1491年到1573年,集市的数量就由26个发展到72个。晚明以“纳银”为特征的一条鞭法赋役改革较早出现在浙江和福建,正是因为沿海地区在海外贸易中获得了较多的白银。白银流入与白银货币化,加速了农业、手工业的商品化进程,因为人们必须先将自己的产品拿到市场交易,换取白银,才能再购买其他生活用品,缴纳赋税。
三 资本主义萌芽
在封建经济之中,商品经济的繁荣促使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明朝后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产生资本主义萌芽并萌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劳动者与土地的脱离,以及自由雇佣劳动。到明朝后期,农民和匠户对封建国家的依附关系有所松弛,他们可到市场上去出卖劳动力。同时,赋役不均和土地兼并使大批自耕农破产,失去土地,沦为雇佣劳动力。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大量供给、封建人身束缚的松弛及自由雇佣劳动的大规模出现,共同为资本主义萌芽创造了条件。
到明朝后期,在江南及东南沿海,棉纺、丝织、制瓷、矿冶、榨油等行业率先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在苏州和杭州等地,丝织业工场的规模扩大,雇工数量增加。雇工们为寻求更高的工资,可以寻找新雇主,而工场主也竞相以较高工价雇佣熟练工人。苏州玄庙口有了比较成熟的劳动力市场。蒋以化《西台漫纪》记载:“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小户百数人口嗷嗷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织,日取分金为饔飧计。”这种大户与小户的关系,在《明神宗实录》中被形容为“机户出资,织工出力”。机户拥有资本、织机,以此雇佣工人并剥削工人的剩余劳动价值,迅速发家致富。万历时期的吏部尚书张瀚曾说,其先祖在成化末年以白银一锭购买机床一张,后增加到二十余张机床,最后富至数万金,规模扩大数十倍。棉纺织业和棉布加工业尽管多数仍是个体生产的家庭手工业,但松江府的棉布袜制造业却是例外。在松江府西郊,有暑袜店百余家,“合郡男妇皆以做袜为生,从店中给筹取值”。万历年间浙江崇德县石门镇的榨油业,也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该镇二十多家油坊平均每家雇佣四十个工人,付给工钱。在江西景德镇,除官窑外,民窑也达到了较大规模,所以不得不雇佣窑工来进行生产。到嘉靖年间,景德镇全镇窑工达数万人。在矿冶业中,有些炉窑聚集的工人也达二三百人。这样的规模,显然并不属于封建性的小规模雇佣。
明朝后期的资本主义萌芽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具有资本主义萌芽经营方式的手工作坊是零星而微弱的,限于少数地区、少数行业,而且在手工业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很小。在绝大部分地区,自然经济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即使在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中,官营和农村家庭手工业也还是主体。其次,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业作坊中,也还存在不少的封建残余。再次,封建统治者对工商业的摧残,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发展。封建统治者通过重税、低价收购、借用、摊派等方式对工商业进行盘剥。例如,江西景德镇“御窑厂”经常通过“官搭民烧”的方式,强迫民窑为其提供价廉质优的产品。封建统治者对盐、茶、矿产等资源的垄断,同样严重束缚了工商业的发展。因此,明朝后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只能在艰难阻滞中缓慢发展,虽然出现了社会关系的某些新变化、新趋势,但还不足以改变整个社会的性质。不过,资本主义萌芽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是瓦解传统社会秩序的革命性因素,具有萌动社会转型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