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的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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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走错路

冷……

好冷……

我伸手摸了摸,咦,我的被子呢,怎么没了?我赶紧睁开眼睛,不仅被子没了,我还睡在一个长椅上。很快,我就明白了,一定是睡着的时候,我又换了个身体,怪不得昨天晚上我又梦见自己飘了起来。

我从椅子上坐起来,脑袋还游移在半梦半醒之间。我看着周围,一时认不出是在哪儿,不过有点可以确定的是,这次的我成了一个流浪汉,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浪汉。

我身上脏兮兮的,穿着破旧的短袖和半截裤子,睡在公园的长椅上,这是我的家,而我的所有家当,则是身边的一个超市购物车。购物车里只有几件破洞的衣服与塑料瓶,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盒罐头都没有。

我不知道“他”饿了多久了,我感到好饿,肚子从醒来就在“咕咕”地响,我得先去找点吃的。我离开长椅,将购物车放在原地,开始在附近寻找。找了一会儿,也没什么吃的。附近没有餐厅,也没有超市,就算有,我也没有钱买。我越来越饿了,最后迫不得已,在垃圾箱里翻了点吃的,才勉强填饱了肚子。

亲爱的,老实说,我有些后悔,在东京的时候,没能存点钱到银行去。虽然也没赚多少,至少可以留下一点,够买些面包的。现在我是分文没有,兜比脸还要干净……

解决早餐之后,我回到公园,很长时间内,我就坐在椅子上,一动也不动,只是在那坐着。我感到非常非常地迷茫,也非常非常地困惑,我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

我在想,是该清理下自己,找份工作,开始一个新的生活?还是什么也不做,继续这样待着。如果开始一个新的生活,第二天醒来后,一切又变了,我又该怎么办呢?我不知道,也没有人可以告诉我。

忽然之间,一切好像都没有了意义。

从公园出来后,我推着全部的家当,开始在街头徘徊,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我得承认,那是我最颓废的一段时间。白天,我像其他流浪汉一样,举着牌子,闲坐在街头,向行人要些零钱。如果没人愿意给我,我也不会介意,我只是无事可做,打发时间。

晚上,公园的长凳、广场的草地或足球体育馆的座位,这些成了我的“卧室”。我最喜欢睡在大楼的天台上,那里不会有人打扰我,也不用担心警察的驱赶,景色还壮观极了。我睡在简易的帐篷里,可以欣赏整个灯火辉煌的纽约,这会让你有种“世界就在脚下”的感觉。帐篷的附近,我还放了一个塑料瓶,那是我的移动卫生间。

纽约的冬天非常冷,如果实在冷得受不了,有时我会去收容所,但那里并不好过。你知道,无家可归者中,很多人都有吸毒、酗酒或精神病的问题。由于身材瘦弱,我就被几个人打过,还被抢劫过一次,所以很少去那里。更多的时候,我会选择上西区,那里虽然与喧闹的金融街仅有一区之隔,不过却有一排排的地下排暖口,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散发着暖气。

我不在乎吃什么东西,不管是被丢弃的汉堡、过期的花生酱、还是快坏掉的香蕉,我都无所谓。在美国,这些食物并不是很难获得。你知道,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成为了地球上第一个完全成熟的消费社会后,在资源浪费方面,他们也可以说是世界遥遥领先。如果你翻垃圾桶,你常会看到,有时一大盒草莓,仅仅只是坏掉一颗,就要整盒全部扔掉。因为这样一件事,我还总结了四个步骤与一大中心思想。

1.穿上不怕被弄脏的衣服。

2.拿上袋子和手电筒。

3.等天黑商场关门后,大约二十分钟到半小时再行动。

4.免费食物Get!

中心思想则是:把一切不需要的东西都好好的放回去,别像浣熊一样翻得到处都是,这样替你收拾残局的人(也就是环卫工人或杂货店店主),就会恼羞成怒地把垃圾箱锁上几个星期,到时候就啥都没有了。当然,偶尔我也会去救济中心领些食物,基本一次可以吃上好几天,我没有冰箱,所以不能长期贮存。

说到这,亲爱的,还是希望你不要对流浪抱有什么幻想,虽然我上面是那样说,但那毕竟不是生活的常态。更多的时候,你只能在恶臭的垃圾堆里找些吃的,你会经常碰到那些满是呕吐物的塑料袋、沾满鼻涕的卫生纸,或者一只肮脏的大老鼠,甚至有次,我还翻到一根被砍断的手指……我想还是别恶心你了,不过这些确是事实,你要知道,流浪汉是没有多少选择的。

很长时间内,我也没有洗过澡,身上又脏又臭。有一次,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路边,有个姑娘掉了一个iPod,我捡起来追了过去:“小姐,你的东西掉了!”结果那个姑娘大声对我吼道:“滚开!我不要这个了!”说完之后,她便捂着鼻子,迅速跑开了。

晚上睡不着时,我常会胡思乱想,一会儿想着去白宫与总统交个朋友,一会儿想着怎么帮中国足球在世界杯夺冠,我还想过要不要去抢劫银行……你知道,反正这不是我的身体,也不是真正的我,即使被抓了,我也没什么可怕的。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刺激,与其每天无聊地流浪,不如刺激地拼一把,就像现代抢银行之父拉姆那样,一把枪,一辆车,一个传奇的人生。

据说当他在监狱里想出了改变世界的抢银行思维后,很快便在全国范围内抢了数十万美元(有次仅用90秒就抢了20万美元),不仅把抢银行变成了艺术,还研发了一套极其成功的犯罪系统,直到今天还活跃在抢银行第一线。(亲爱的,没有看过他写的书?你真该多读读书啦。)

不过,最后我还是没干……因为我又想了下,如果真的被抓到了,虽然不是我的身体,但监狱还是要我去蹲的,万一这个身体再持续五年,那不就悲剧了?我可不想因为一场无意义的冒险,失去自由呢。

对于现在这个身体,我一直很好奇,这个年轻人,他是怎么变成这样子的。他没有护照,没有驾驶证,也没有任何证件,只是在洗澡的时候,我发现胳膊上有处文身,上面文着“走错路”三个字。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他的名字?不过谁会叫这种名字呢。他让我想到《倒带人生》里的斯图尔特,一个由于小时候被哥哥虐待,被同学暴打,最终变成小偷、街头混混、酒鬼、瘾君子、疯子等多重身份的年轻人。我有问过其他的流浪汉,他们没有一个人认识我,也不知道我从哪来的。

一天晚上,当我睡在公园的时候,我遇到一个叫加布里的家伙儿。他对我说,如果不介意他抽烟的话,可以去他那睡地板。我想着,只要有个地方可以睡觉,吸一点二手烟也没关系。结果,我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大麻是那家伙儿的真爱,他不仅自己热爱,还靠大麻发财致富。我在他家只待了一晚,期间各种形形色色的买家上门验货,有一个还差点请他吃了子弹。

虽然每天都在街头流浪,但我也需要钱。最穷的那段时间,我还去过“小蝌蚪”银行……那可真是一段羞耻的回忆啊。那天下午,医生为了赶时间,把我安排在了一个空房间里,没有杂志,没有电影,也没有小黄书……整个房间里,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人,在对方的互相观看下,我们完成了“小蝌蚪”的采集……

亲爱的,假如你以后没钱了,可以尽管和我说一声。只要我有时间,就可以给你讲讲没钱的日子是怎么度过的,尤其是今年,我特别有经验……

流浪的日子是自由自在的,不过几个月后,我就厌倦了。每天都在街头坐着,没有一点乐趣,为了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我开始寻找工作。虽然我以前是个特技飞行员,可是在这儿,没有学历,也没有身份证明,想要找份满意的工作,实在是个幻想。最后,我只能先找了份送快递的工作。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什么也没去想,因为我得使劲儿打工付房租与填饱肚子。我从早上干到晚上,赚的钱也只够交房租的。于是,我又找了份在餐厅的工作,可没多久就被炒鱿鱼了。

说到原因,其实并不是我的问题。餐厅的活儿是脏了点累了点,但还是不错的,至少不用担心吃的了。只是后来新来了个家伙儿,一个长得有些像狒狒的家伙儿,他是我的头儿,总是看我不顺眼,还经常找我的麻烦。

亲爱的,你知道我的,我可没想着忍气吞声地干下去,那不是我的风格。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就把那个家伙儿塞进了垃圾桶。就这样,我又一次露宿街头了,不过这时夏天已经到了,也就意味着我可以到处走走了。

在这个身体已经几个月了,我一直都在纽约,还从没有去过别的地方。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有过这种想法,只是当时的天气还太冷,我没办法这么做,晚上睡在野外的话,会被冻死的。现在夏天来了,是时候出去走一走了。

我首先想到了旧金山,还记得那首歌怎么唱的吗?

“如果你要到旧金山,记得在头上戴几朵花。对那些来到旧金山的人们来说,那里的夏日时光将充满了爱……”

说走就走,我用打工剩下的一点钱,买了双运动鞋,又买了个巨大的旅行包,把全部家当塞进去之后,就上路了。

至于怎么去旧金山,我想了好几种方式,大巴、飞机、火车,不过飞机与巴士对我来说太贵了,而搭车又不太方便,需要不停地换车,所以最后我选择另一种免费的方式——扒火车。

出发之前,我特意去公共卫生间刮了下胡子,洗了下澡。我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因为没有人喜欢臭哄哄的家伙儿。亲爱的,这样做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在内心深处,我还是挺期望能有一次难忘的旅行经历的。就像每个骚动不安的年轻人一样,谁不期望有一场难忘的经历呢,我当然也是,毕竟我也是个年轻人嘛,内心也是充满了青春的骚动……

虽然距离大萧条时间已经很多年了,现在仍有不少美国人做着奇奇怪怪的工作,比如做街头艺人赚点零钱,开着快要报废的车走走停停,或者偷偷摸摸地跳上火车。下午,我来到火车的调度场,在满是石子与杂草的车场里,躲避工人与警察是一个问题,这里到处都有工人与警察,如果被他们看到的话,即使火车已经开了,也会被拉下来的。

我躲在杂草丛生的桥洞下,一辆喷满涂鸦的拉货火车缓缓地开了过来。这是一个双层的老式火车,通常这种火车的通风井都会有一个矮洞,我可以坐在里面,还不容易被发现。遗憾的是,这辆火车没有位置可以坐,我也不能爬到车顶。车开了之后,我不得不再蹲回桥洞,等待下一趟火车。

无聊地等了两个小时,又来了辆货运火车。它停留的时间很短,我要抓紧机会了。我快速地跑到火车下,挨个检查每节列车,到处都是货物,没有一个地方可以爬上去。我又跑到火车的尾部,那里有节车厢,算是火车的副驾驶室。它看起来很有希望,却也很危险,因为经常会有工人或列车员去那里检查,眼下只能碰碰运气了。

我小心翼翼地爬上火车,透过车厢的玻璃,探头往里看去。嘿,是空的,里面没有人。我赶紧打开车门,再轻轻地关上。

没有人跟过来,不代表就安全了,一切都要等到火车开动起来才算。我将背包轻轻地放下来,跪在地上,尽量不发出什么声响。然而,就在我将耳朵紧贴着车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外面动静的时候,我的后背不知被什么东西碰了下,吓得我差点撞到了头上的门把手。

亲爱的,不是我胆小,你说谁没事儿会藏在角落里呀,而且还是无声无息。如果不是当时跪在地上,我真恨不得朝着背后使劲踹一脚,让它尝尝我“神奇”右脚的威力……可就在转头的那一刹那,我就开始忏悔了,我太冲动了,真是太冲动了,怎么会这么冲动呢……

因为,我的天呐,我的上帝呀,我的妈妈咪呀,她真是太美啦!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两条长眉毛就像鸟儿的翅膀,下面是一双灵动而又机敏的大眼睛。以前,我并不相信天使的存在,但看着她,我就在考虑那是否是真的……我发誓,这绝对是我一生中见过最美的姑娘,美得简直快让人得心脏病啦……

此刻,她躲在车厢的角落里,和我一样,也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身上脏兮兮的。虽然她美呆了,但她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却比我更像一个流浪汉。

我继续看着她,眼睛完全无法从她身上移开,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还没与她打招呼。我刚要说话,她就伸出手指,示意我不要发出声音,然后,我们一块儿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十分钟过去了……

一阵响铃后,火车终于发动起来了,我们大舒了一口气。为了庆祝,我从背包里拿出仅有的两瓶可乐,分给了她一瓶,然后我们都喝了一口。

“十美金,不找零,谢谢!”我说。

“什么?”

“你听到我说的了。”

“为什么这么贵?”

“因为是我偷来的,所以还要加点偷窃费。”我得意地说。

“混蛋!”

“哈,你不会当真了吧?”

她没有回答我,而是朝我竖了个中指,然后说:

“真是偷来的?”

“那有什么假的呢?”

“既然是偷的,为什么不多偷几瓶呢?”

这回该我朝她竖中指了,我们俩同时笑了起来。

“我叫蒂塔,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我叫……‘走错路’。”

“走错路?”

“嗯。”

“我可以先问你个问题吗?”

“当然。”

“你现在扒错车了吗?”蒂塔笑着说。

“没有,绝对没有!”

“你确定?”

亲爱的,我当然确定,这绝对是我人生中最他妈正确的一次!

“嘿,你刚才上车时,是被我吓到了吗?”蒂塔问。

“你说呢。”

“你也太胆小了。”

“哪有你这样和人打招呼的,不说话也就算了,还藏在角落。”我说。

“我也是在躲避列车员嘛。”

“你是被他们抓到过吗?”

“好几次了。”

“一定是你太美了,太吸引人注意啦。”

“你还真是个嘴甜的混蛋啊。”

“我说的是事实嘛。”

“你要去哪儿?”蒂塔接着说。

“加州。”

“加利福尼亚州?”

“恩,你也去那?”我问。

“不,我要去内华达州。”

“去看大峡谷?”

“不是。”

“拉斯维加斯大道?”

“也不是。”

“还挺神秘的嘛,难不成是去参加什么吃汉堡大赛?我敢打赌,你一定吃不完三个。”

“如果你来付钱的话,我可以尝试一下。”蒂塔笑着说。

“哈,那我认输。”

“对了,你身上有铁道的线路图吗?”

“有一张,不过是我自己手画的。”

“可以让我看下吗?”

“没问题,就是有点乱。”

“我先看一看。”

我翻了翻包,从里面拿出一张手绘的地图,然后交给蒂塔。

“哦,天,这真的是你用手画的,不是狗或者其他动物的爪子?”蒂塔吃惊地说。

“有那么难看吗?”

“这只‘鸡’是什么意思?”

顺着蒂塔的手指,我看了眼地图。

“那是一个小镇。”

“它的名字叫‘鸡镇’吗?如果可以打分的话,我一定会给这张地图打个六分。”蒂塔说。

“还可以嘛,至少及格了。”

“我没说完呢,满分可是一百。”

“靠!”

“你知道火车下站会到哪吗?”蒂塔将地图还给了我。

“弗吉尼亚州。”

“那就好。”

我和蒂塔坐在皮椅上,虽然车厢有些老旧,不过我们的座位又大又豪华。在最开始的几百英里,我们的窗外什么都没有,没有人,没有汽车,也没有高速公路,只有一望无际的荒野与湛蓝的天空,感觉美妙极了。看着窗外的风景,蒂塔轻声哼了起来,从她的声调中,我听起来像是大卫·鲍伊的一首歌。

“你哼的是大卫·鲍伊的歌吗?”我问。

“你怎么知道?”蒂塔转过头,高兴又惊讶地看着我。

“嘿,我有他的全部专辑。”

“1972年的那张也有吗?”

“当然,那是我买他的第一张专辑。”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他时,还是在学校,时尚杂志里经常有他,新一季致敬他,设计师也喜欢他,于是就去查他的经历,那时心想这个人酷毙了,就听他的歌,刚开始没什么感觉,听多了反而喜欢了。”

“我们真是太像了,不过说真的,他的专辑可真是多,连演唱会的都有。”

“谁说不是呢,他简直是专辑之王。”蒂塔笑着说。

火车前行着,天很快就黑了下来,晚上,在某个不知名的车站,火车停了下来。透过车门的玻璃,我和蒂塔看到有几个工人正在外面,我们不能再待在车厢里了,会有人上来检查的。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我打开车门,我们快速躲进调车场的草丛里。这时,蒂塔笑了起来。她笑的原因是我们好像一个特别的军事小组,目标不是摧毁什么建筑,也不是暗杀什么重要人物,而是要再偷偷摸摸地跳上另外一辆火车,这个目标听起来逊爆了,可我们还要完美完成。

我和蒂塔趴在草丛中,希望能有辆快速通过的火车减速或停下,好让我们上去。我们耐心等待着,直到深夜的工人要换班时,远方才响起了火车的鸣笛声。看着那辆火车,我们知道离开有希望了。

“准备好了吗?”我说。

“嗯。”

“我们走!”

我们心跳加速,希望不会被抓到。我曾听说,在田纳西州,有个家伙儿因扒货运火车被警察抓了起来,不仅被罚了数千美金,还被送进了监狱。幸亏当地一位好心的律师帮助,他才提早被放了出来。

“是那辆吗?”蒂塔问。

“没错!就是那辆!”

我跑在前面,蒂塔紧跟在我后面。天,火车动了起来,它开始加速了。我们得赶紧上去,不然等它飞起来,就别想上去了。

“抓住我。”我气喘吁吁地说。

“抓住我的手!”

“好了,上了!”

我一把抓住蒂塔,将她也拉上了火车,没有人看到我们,我们成功地完成了任务。黑暗中,泛黄的路灯如光阴一样,忽明忽暗地打在我们脸上。我们站在车架的平板上,大口地喘着气,激动地拥抱着对方。

“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个?”蒂塔大声地问。

“我不知道!”

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个?没有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这不是那种舒服地坐在车厢里的旅行,这是一场刺激的游戏,一场独特而又无法预测的赌博。你把自己交给命运,任凭命运安排。当然,我并不鼓励你们也这么做,但只要做过一次,你会一直想在路上,这点我可以代表月亮向你保证!

火车咔嚓咔嚓地前行着,速度巨慢无比。我们的头上是一轮满月,又大又亮,照得远方的湖水也波光粼粼的。风声在耳边呼啸着,我和蒂塔都毫无睡意。

“你睡得着吗?”我问。

“还不困。”

“我有个想法。”

“你不会告诉我想像佐罗那样,从车顶爬上去打劫司机吧?那我可不陪着你。”蒂塔笑着说。

“我还没那么疯狂。”

“这可不好说。”

“现在才十点钟,我们至少还要再过一会儿才会睡觉,对吧?”

“嗯?”

“为了不让后面那么无聊,也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对方,我们来玩个游戏,怎么样?”

“游戏?什么游戏?”

“我们每人说出一件事情来,就是那种没人知道,让人惊诧的事情。如果你要是个变态女杀手,半夜把我谋杀了,我也好有点心理准备嘛。”我说。

“你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呀。”

“来嘛,别那么无趣,又没什么损失。”

“好吧,你先说。”蒂塔来了兴趣。

“你先说。”

“为什么?”

“你们女人的秘密多嘛。”

“这是什么歪道理。”蒂塔皱了皱鼻子。

“来嘛,别客气了。”

“好吧。”

蒂塔坐在车架的平板上,想了一会儿。

“几个星期前,我和一个姑娘亲嘴了。”

“啊,难道你是?”

“当然不是啦,如果是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和你说了。”

“发生了什么?”

“也不算是亲嘴啦,就是我们亲了一下。那天我和朋友在酒吧,一个姑娘朝我走了过去,上来就亲我,还说爱我。”

“她爱你?”

“我也很莫名其妙,也许她是喝醉了吧。”

“那感觉怎么样呢?”我坏笑着问。

“没什么感觉,你知道,又不是真的接吻,只是嘴唇碰了下嘴唇。”

“我还以为你们会擦出点什么火花呢。”

“换个人也许有可能。”蒂塔也笑了,“好了,到你了。”

“我啊……说了你可别笑话我。”

“好,我保证。”

“你知道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吗?”

“嗯,打比赛时我曾去过荷兰。”

“比赛?”

“这个不重要,你先说你的。”

“我曾经在那儿上了个夜班。”

“夜班?”

“当时我和朋友在阿姆斯特丹玩,什么原因忘了,只是我们争执起了男色这个话题,也就是为什么只有女人可以出售自己,而男人不行呢?于是,我们就打了个赌,我去当了次‘橱窗女郎’……”

“橱窗女郎!你还真是让人吃惊啊。”蒂塔张大嘴巴。

“我也是为了打赌嘛。”

“然后呢?”

“我就敲开了一位女郎的门,花了六十欧元租下她的橱窗,开始我的‘舞郎之夜’了……”

“价格不贵嘛。”

“只是一小时。”

“也是合理,接着呢?”

“你知道,酒红色的灯光下,为了吸引来往的行人,我穿着一条不带花纹的丁字裤,卖力地展示自己。可我太紧张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展示,是像罗丹的《思考者》那样,弯腰屈膝地坐着,右手托腮的眯着眼睛看你,还是像健美先生那样,侧着身体双臂举起来,秀出肱二头肌,展示男人的雄性魅力……”

听我说到这,蒂塔笑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会笑。”我叹息一声。

“对不起,这实在是太有趣了。”

“算了,我还是不说了。”

“别啊,继续嘛,我保证不笑了。”蒂塔克制着自己。

“我还为自己准备了好多饮料,结果喝得越多,越想去厕所……”

“你没试试喝点酒吗?”

“我不喝酒的,你可以想象成我有个酒鬼老爸,所以痛恨酒精。”

“好吧,结果呢?”

“最后不管我摆出什么样的动作,都没有一个姑娘对我感兴趣,她们像观看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看着我,让人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总之,我既没被当成男色,也没有卖出自己,反而像个一丝不挂的笑话…”

“不,你不是笑话,只是个勇敢的‘性感舞男’。”蒂塔大笑着说。

一辆火车与我们擦肩而过,我们又聊到我的名字这个话题上,这让我很为难。一方面我不想欺骗她,另一方面我又不能说出来,谁会相信这种见鬼的事儿?最后我只能欺骗她说,因为经常分不出方向迷路,所以就叫“走错路”了。想一想,这也真是够扯的,不过谎言有时却要比真相要好一些,不是吗?

“接下来你有什么计划?”蒂塔问。

“没有计划,我像只苍蝇一样到处乱飞。”

“那你想不想和我去黑石沙漠看看呢?”

“黑石沙漠?那有什么?”

“火人节呀。”

“火人节又是什么?听起来好像某个异教徒的节日。”我说。

“你真的不知道?”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吗?”

“那你一定要去看看,相信我,你不会后悔的。”蒂塔信心十足地说。

“好吧,让我考虑下。”

亲爱的,你知道的,我当然想和她一块去啦,但为了不让自己表现得那么明显,我得假装一下。有时候,我真怀疑自己是个天蝎座,明明喜欢得要命,还就是要他妈装酷……

夜晚的气温逐渐开始低了,我们也该睡觉了,由于车架上的空间有限,我和蒂塔只能并排挤在一起。然而,就在我闭上眼睛,准备进入梦乡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事情,也是我最担心的一个事情。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再消失,变成另外一个人。世界这么大,按照以前的情况来看,如果我又变成其他人,鬼知道会出现在哪里。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得赶紧想个办法,向蒂塔要一个地址。这样,即使我又变成了其他人,也还可以通过地址找到她。至于她能不能接受,也只有到时候再说了。

我知道,这样做可能有些冒失,有些不得当,但此时我却有个强烈的预感,我感觉这次的相遇,像是命运的某种安排,我不应该错过她,更不应该让她从眼前溜掉。

“这说起来可能有些奇怪,你也可以把它再当成游戏的一部分。”我说。

“嗯?”

“敢不敢把你的地址告诉我?”

“怎么,你是想要给我什么惊喜吗?”蒂塔好奇地看着我。

“这是个秘密。”我装做神秘地回道。

“好吧,我倒要看看是什么秘密。”

“你都不问问我要做什么吗?”

“我问了你会说吗?”蒂塔反问我。

“不会。”

“你瞧。”

“那你的地址是?”

“你是要背下来吗,没有笔吗?”

我打开背包,从一本捡来的书上撕下一角,借着微弱的月光,蒂塔把她的地址写在了上面。

“都柏林六区?这么说你是个爱尔兰人?”

蒂塔点了点头。

“好了,我记住了。放心,我是不会寄只臭鼬给你的。”

“噢,那真是太让人失望了,我还想看看它是如何被打包成礼物呢。”蒂塔笑着回道。

“好了,晚安。”

“晚安。”

深夜的火车依然龟速地行驶着,车轮的节奏点有时会将我们从梦中惊醒,不过并不算太糟。早上,一阵回荡山谷的汽笛声又将我们惊醒,我们再也睡不着了,这时太阳也开始冉冉升起。我们穿过一片薄雾笼罩的森林,河水汩汩奔流。不久,眼前出现一片辽阔优美的湖水,在朦胧的晨光下,清凉的空气泛出粉色的光芒,让人忍不住地赞叹这是自然中最美的一处风景。

尽管我们很喜欢火车上的感觉,不过我们的水很快就要喝完了,而且在车上十多个小时后,我们也非常的饿,所以当火车停在一个小镇附近时,我们就跳下了车。

我和蒂塔沿着轨道一直走,在去往小镇的路上,我们看到了一片绿油油的西瓜地。天气干热,我们都有点神晕目眩,看着满地的西瓜,我忽然有个念头。

“你渴吗?”我问。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

“嘿,那你想不想挑战下自己?”

“谢谢,这个机会还是留给你吧。”蒂塔说,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

“既然这样,那只好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了。”

“什么?”

“猜拳。”

“这也太幼稚了吧。”

“但也很有效。”

“等等,昨天晚上就是我先的,这次该到你了。”

“好吧。”我不再与蒂塔争论,“不过你得帮我看着点。”

“没问题。”

蒂塔帮我观察着周围,我放下包,像只小贼鼠一样,偷偷地钻进一处灌木丛中。我弯腰走到边缘,看中了一个小西瓜。它颜色青绿,瓜纹完整,蒂头卷曲得像根麻绳,以多年吃瓜小能手的经验来看,这绝对是一个又脆又甜的西瓜。我蹲下来,使劲拽着瓜须,然而,就在我快要把它摘下来的时候,一个手持猎枪,看起来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不知从哪儿跑了过来,蒂塔也开始朝我大喊:

“‘走错路’,快跑!”

“滚出我的西瓜地!滚出去!”

男人大喊着,接着朝天空放了一枪。以前我一直听说德州的民风比较彪悍,现在算是见识了。我抱着西瓜,气喘吁吁地跑到一棵树下,直到感觉安全了,才把西瓜放了下去。这时,蒂塔又笑了起来。

“我们真是疯了,为了个西瓜差点吃了子弹。”

“这个瓜一定特别甜。”

“我们应该算同谋了吧,美国也有什么偷西瓜的罪名吗?”

“放心,我是不会出卖你的。”

“啊,你居然有这种想法。”

“开个玩笑嘛。”

“你考虑得怎么样了,要不要和我一块去?”蒂塔继续说。

“那里需要门票吗?”

“不用担心,我有两张。”

“你真的不是什么杀人狂,或者找人合伙儿将我杀掉后抛尸荒野吗?”

“嘿,你是个男人,更应该担心的是我才对吧。”蒂塔有些不爽地说。

“哈,那我们去吧。”

当决定与蒂塔一块前往满是传说的火人节后,我们就不能再扒火车了。火车太慢了,事情也总不按计划发展。有时我们发现趴错了车,去往另一个地方,也充满了危险与未知。此时,我们正在德克萨斯州,距离节日还有一周的时间,如果搭车前往的话,时间足够了。

我们来到小镇的加油站,想要搭辆车先去内华达州,之后再想办法前往黑石沙漠。我们的计划是好的,事情却没那么顺利。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们没能搭上一辆车,经过的司机不是去往东部,就是没有多余的位置。环顾四周,太阳也落山了,我们只好在小镇停留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情况依然如此,德国与加拿大的摩托车骑士,像飓风般从身边扫过,要去入侵几个国家公园。一个百无聊赖的女人觉得与我们聊天比开车有趣,便与我们聊起天儿来。半天下来,还是没有一辆愿意搭载我们,这让我们有点儿灰心丧气。

我们继续等待着,直到下午两点钟左右,好运总算来了。我们刚走出加油站,一辆车便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个叫布莱克的年轻人,他是个脱口秀演员,也是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儿。他要去拉斯维加斯,正好可以把我们放在市区,于是我们就生气勃勃地出发了,可没多久汽车就爆胎了,接着是漏油、刹车失灵,之后又陆续把车门锁、空调、车窗全修了个遍,我们才算正式上路了。

虽然布莱克的车又破又旧,但他却是个令人愉快的伙伴。一路上他总和我们讲着不同的笑话,还时不时地调戏下路上的姑娘。当车里响起迪伦的《你属于我》时,他又故意吓唬我们说,他后备厢里有把枪,要趁人不注意时把我和蒂塔全部都奸杀了,然后再像《天生杀人狂》里的米基一样,找到他的麦勒丽,两个人亡命天涯,而蒂塔则故意和他作对地说:

“噢,亲爱的布莱克,你先别着急着亡命天涯啦,先把车修好再说吧。别到时候警察还没追你呢,车轮子就先投降啦。”

伴随着辽阔而炎热的平原,我们一路飞驰着,先是穿过了德克萨斯州与新墨西哥州,然后是亚利桑那州。亚利桑那州是个漂亮的让人想裸奔的好地方,橘色的空气,发光的山丘,巨大的仙人掌,以及消失的印第安人,总是让人不由得想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

在经过威廉姆斯的加油站时,我们干了件荒唐的事。不知什么原因,一个修摩托车的年轻人,他的大拇指突然被削飞了。只是一瞬间,血就喷了两米多远。奇怪的是,这个年轻人并不着急去医院,他一边举着断了的大拇指,一边要求我们帮他拍张照片。

这时布莱克提议,为什么大家不一块儿拍张呢?于是,我们就一块儿举着大拇指合拍了一张。事后我们才回过神,这个倒霉的家伙儿,以后再也不能为别人举大拇指了。

我们继续前进着,在经过一万个加油站以后,我们终于来到了拉斯维加斯,这时布莱克要去剧场了,我们只好遗憾地与他告别。告别了布莱克,我们又搭上一辆中年夫妇的房车。幸运的是,他们也要前往火人节,可以直接带着我们一块前往。

老汤姆是一个和善的巨人,他身高接近两米,却天生有一股温和的力量。过去的几周,他几乎每天都在超负荷工作,奇怪的是,他越是劳累就越随和亲切。我们一路上都在聊着汽车引擎、加速器与汽车抛锚,他感叹老式大众汽车多么耐用,并怀念他的第一辆轿车,接着我们又聊到了永世轮回,他说:

“如果真有来生,我会愿意做一个牛仔,穿越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做好事,惹无数个女人心碎,话不多,但给人印象很深刻。”

“你这句话就已经很让人印象深刻啦!”他的妻子装作生气的说。

老汤姆提议去火焰谷州立公园看一看,我们没人反对。房车沿着沙漠中的公路缓缓前进,它的荒凉与贫瘠出乎我们的想象。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园内到处都是红色的砂岩,如同燃烧的火焰。红色的砂岩之上,还留有许多的壁画,真实地还原了古印第安人的生活与对宇宙星辰变化的记录。

之后的两天,我们穿越了一大段长长的无人区,然后进入一片不毛之地,最后见到的人类建筑是一幢破房子,边上竖了一块破牌子,写着“星球出口”,我们才算到达了目的地。

不得不说,这绝对是我参加过的最疯狂、最怪诞的节日了。无论是中心广场,还是各个角落,都有着成千上万的人。每个人都是身着盛装,像数百部怪异的电影拍摄现场一样。

每走一会儿,不是一个彩色的宇宙飞船向你驶来,就是一只全身可以喷火的巨大章鱼,或者一条发光的“鲨鱼”载着一群欢歌乐舞的人同你擦肩而过。

而这里的人们,更像是不知是谁打开了疯人院的大门:巫师、外星来客、小精灵、蒸汽朋克、维京人、玩了太多致幻剂的朋友,以及不计其数裸体的人……总之,不管是艺术家、嬉皮士,还是疯子,这里一个都不会少。

由于我们与老汤姆的营地不同,所以我们不能在一起了,温柔地告别老汤姆与他的妻子,我和蒂塔步行到营地的边缘。这时,一辆轰隆隆响的巨大机械骨龙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它全部由废旧钢铁打造而成,机械的翅膀可一边喷火一边挥舞,简直酷毙了!

“嗨!嗨!嗨!快上来吧!”

一个头戴柯基犬头罩的家伙儿热情地邀请我们,我们高兴地跳上车。驾驶员是对双胞胎兄弟,刚才对我们说话的是弟弟,还有一个头戴哈士奇面罩的是哥哥。

“欢迎来到探索者号,我是哈士·驾驶员·齐,这是我弟弟,柯·飞行员·基。”哥哥接着说,“除了狗粮与空姐外,后面什么都有,想喝随便拿!”

我们热情地与车上的每个人打招呼,一个打扮得像是吸血鬼德古拉的男人靠了过来,他递给我们两瓶鲜血似的饮料,故意用一种命令似的口吻说:

“喝下它!你将青春永驻!”

我们有些疑惑,不过还是喝了,刚喝第一口,蒂塔就大叫了起来。啊哈,是西瓜汁,清凉甘甜的西瓜汁。在炎热的沙漠,这是多么的令人激动。我们的叫声不仅引得德古拉笑了起来,还惹得同车的人也跟着大笑起来。

后来我们发现,无论在一天的什么时刻,沙漠里总有一些营地在免费发放食物,或者某个陌生人邀请你去他的营房分享食物与饮料。这里的每个人都严格遵守着一个原则——禁止金钱交易,鼓励以物换物。也就是说,钱在这里可不受欢迎,唯一能买的只有冰与咖啡。

虽然这里的每个人都很友好,可环境却极其恶劣。白天沙漠的温度经常直飙40度,又干又热,这种温度很容易让人中暑或脱水,我和蒂塔每隔半小时就要喝一次水,否则舌头就开始冒烟儿。除了炎热,沙漠的天气也是变化无常。下午,在我和蒂塔骑着自行车探索周围的时候,整个沙漠突然刮起了沙尘暴,天地瞬间模糊成一片,变成黄褐色。由于我们准备得不充分,没有带防风镜和口罩,不一小会儿,眼角、鼻孔和嘴里全是尘土。

漫天风沙中,一个像是磕了药的家伙儿出现在我们视野里。他把一个行李箱套在头上,在沙漠中踽踽独行,像在扮演一只孤独、迷失的行李箱,凄凉地游走在尘土飞扬的黑石沙漠中。

他好像要去参加一场婚礼,因为我们还看到一对结婚的新人。新郎打扮成传统的日本武士模样,新娘则是精致红唇的艺妓模样。诡异的是,他们的见证人却是一个基督教神父。仪式结束后,在所有人的要求下,新郎要喝下新娘为他准备的饮品,看着那瓶黄澄澄的液体,我和蒂塔同时都有一个感觉——这个新娘应该多喝点水……

持续肆虐了三个小时,沙尘暴终于停止了,这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原本空旷的广场上,不一会儿就挤满了人。我和蒂塔跳上一辆发光的海盗船,在这个疯狂、骚动的夜晚,一个高昂的女声从远处的营地传来。那是一首节奏欢快的西班牙民谣,虽然我们听不懂歌词是什么,但并不影响它的美妙动听。

我们来到营地,一群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唱歌的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她穿着一身妖娆的红裙子,涂着鲜艳的口红,一边摇摆着身体,一边向人群高歌。蒂塔爱死了那个姑娘,她兴奋得像个孩子一样,拉着我的手,也加入到人群中。不知是歌曲太有魔力,还是周围的气氛。有那么一小会儿,我甚至感觉我们不是身处沙漠之中,而是来到了西班牙的节日广场。

人群中我们认识了一个叫“兔八哥”的男人,他邀请我们到他的“粉红兔子”坐一坐,就在营地的附近。我们走进去时,他的妻子与孩子已经睡着了。他的妻子穿得像个兔女郎,怀里不满两岁的小宝宝也像个毛茸茸的大兔子。她们躺在地毯上,脸上挂着微笑,蒂塔不忍心打扰她们睡觉,我们只好坐在外面聊天。

“我们后来又重新上路了,塞伦盖蒂那会儿很安静,看上去昏昏欲睡。我们向前开了一百多英里,路上到处都是白蚁的巢穴。”

“大象呢?”

“它们更是常客,几乎每个国家公园都少不了他们的地盘。”

“兔八哥”是一个旅行作家,两年前他与妻子把所有家产变卖之后,买了辆破旧的小货车便开始了环球旅行。他们先是去了西欧,然后又去了非洲,现在来到了美国,一路上靠着游记与照片赚些稿费贴补日常开销。他们的原则是:死都不会为住宿付钱,吃饭自己动手,睡觉就在货车或帐篷里。

黑夜中,沙漠边缘的山峦,在夜空的映衬下,如同一只睡着的狮子趴在大地上。看着那片山峦,蒂塔突然有个想法,她想去营地外看看,并问我愿不愿意陪她一块去。不用说,我当然愿意啦。

最初我们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到营地外看看,然后回来,结果……我们像是乱跑的孩子一样,越走越远,走到了沙漠深处。当我们想要回去时,灯却没有电了,黑暗瞬间吞噬了我们,而远方的黑石城,这时也像是消失了一般,在黑夜中不见了,我们迷路了。

没有灯,没有水,也没有信号,看着漆黑的沙漠,我和蒂塔开始感到有些恐惧。我们先是想着按原路返回,走了一会儿,也没有看到什么光亮。很快,我们又想到一个办法,通过沙漠边缘的山峦来判断位置,我清晰地记得营地是在山脉轮廓的“尾巴”处,只要走到那里,就可以回到营地了。

于是,我和蒂塔又开始朝着山的“尾巴”走去,半小时过去了,我们从山的中间部分走到“尾巴”处,还是没有看到任何光亮。黑暗让我们彻底迷失了方向,我们不能再走了,这样只会离营地越来越远。我和蒂塔随即决定留在原地,等到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再寻找营地,那时应该很容易就能看到了。

与白天不同的是,夜晚的沙漠温度极低,冷得让人打哆嗦。我们想点把火取暖,可惜身上没有任何工具,周围也全部都是沙土,没有任何可以燃烧的木材。没有火,我们穿的衣服又太少了,最后只能咬着牙坐在地上。

“对不起,我不该让你陪我来的。”蒂塔说。

“别说傻话了,这又不是你的错。”

“你现在后悔吗?”

“后悔,当然后悔了。”我继续说,“我后悔没能带上一根蜡烛、一张桌子和两块牛排,这样我们就可以来场烛光晚餐啦。”

“只是两块牛排吗?确定不再来点其他的?”

“如果可以的话,再来两罐可乐也行。”

蒂塔笑了起来,我们顿时没有那么恐惧了,我指着天空中几颗比较亮的星星说:

“看,人马座。”

“那不是。”

“那就是人马座。”

“不,那是仙女座,人马座是那个。”蒂塔指着其他的星星说,“夏季大三角是我们在星空中最容易找到的特征,找到了北极星,你就可以很容易找到天鹅座、仙后座、大熊座这些。”

“厉害啊。”

“这没什么的,我叔叔曾在航天中心工作过。”

“你叔叔?他是天文学家吗?”

“不,完全不是,你可能不信,他既不精通太空飞行,也不擅长制造飞行器,甚至都没走出过他的办公室。”

“那他是做什么呢?”

“他只是爱好天文学。”蒂塔接着说,“那时我才七岁,非常着迷的一件事就是看晴朗的星空。我会经常站在寒冷的夜里,一看就是好久,我的叔叔发现后,为了带我看星星,他就在家附近为我盖了个小木屋,还命名为宇宙观测中心。小木屋非常棒,里面装了一台比我还高的天文望远镜,我们经常在那看星星。他还向我保证,总有一天会带我去月球的。”

蒂塔停顿了下。

“后来,他走了……”

“对不起。”我揉了揉蒂塔的肩膀。

黑暗中,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如果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晚?你会想做什么?”蒂塔说。

“你是说生命中的最后一晚?”

“嗯。”

“我要去找原先喜欢过的那些姑娘们,挨个敲开她们的窗户说,嫁给我吧,不然我就不活啦。”我补充了一句,“反正都是最后一晚了嘛。”

“噢,天,大约多少个?”

“也许十二个?也许十五个?我记不清了……”

“你还真是专一啊。”蒂塔讽刺地说,“如果她们同时答应了怎么办?”

“这个我还真没想过……”

“说真的,你没有什么想做的吗?”蒂塔认真地问。

我思考了一会儿。

“我想去对一个人说声谢谢。”

“你的老师?”

“不是,一个小时候曾经帮过我的人,可惜已经找不到他了。”

“为什么找不到了?”

“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就消失了。”

“你有让警察帮忙吗?”

“没用的,他们也找不到。算了,还是说你吧。”

“我?我想去看看极光。”蒂塔说。

“极光?”

“我一直很好奇,天空为什么会有其他颜色,虽然现在知道是太阳风进入地球磁场发生的变化,但还是想看看它们究竟是什么样,是不是真的像照片里的那样,如同燃烧的火焰一样,让人震撼。”

“爱尔兰看不到吗?”

“几乎看不到,只有在最北部,极少的情况下才能看到。”

“你去过挪威吗?那里可以看到,据说他们还有极光节。”

“你说天亮时我们能回去吗?”蒂塔问,语气中带有一丝忧虑。

“相信我,一定可以的。我们不仅能回去,你还会吃到营地里的冰淇淋。”

“谢谢,我感觉好多了。”

我和蒂塔继续坐在地上,这种感觉很奇妙,漫天的星河与漆黑的沙漠中,温柔的月光像梦境一样,弥漫在我们身边。周围的寂静变成了甜蜜,整个天地间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既是彼此的勇气,又是彼此的温暖。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就在我们打算紧挨着对方,挺过这个寒冷而又漆黑的夜晚时,远方传来了声音。一辆“迪斯科飞艇”出现在黑暗中,它闪闪发光,像是一个移动的大光球。我们朝他们大喊了一声,他们没怎么费工夫就找到了我们。

回到营地后,天已经很晚了,我们也该睡觉了。深夜的沙漠越来越冷,即使我和蒂塔把所有衣服都裹在身上,还是冷得睡不着。没办法,我们只能向周围的邻居求助,可惜大家带的都不多,要了一圈也只要到了一条毛毯。为了怕蒂塔冻出病来,我把大半个毛毯都盖在了她身上,这时她说:

“夜里你肯定会被冻掉屁股的。”

“这样我们明天就可以烤着吃啦。”

“噢,那味道一定很糟糕。”

蒂塔朝我挤了过来,她把毛毯又盖到了我身上。虽然她这样做,可我还是想让蒂塔多盖一些,于是,等她侧过身后,我像条毛毛虫一样,一点一点地往外挪,尽量把毯子全盖在她身上。可能察觉到了我的动作,蒂塔转了过来,她一把拉住我,将我拉回她身边,并用命令似的口吻说:“不许动,睡觉!”

“好吧……”

“晚安。”

“晚安。”

就这样,我们紧贴着睡了一夜。

亲爱的,老实说,那天晚上我的蛋蛋都快被冻掉了,因为等蒂塔睡着后,我还是把毯子全部盖到了她身上。虽然这样,不过我的心里却格外温暖,至于原因,你懂得的嘛。

第二天早上,我们起得非常早,因为不到七点钟,太阳就把我们的帐篷快烤着了。新的一天开始了,为了吸引眼球,我和蒂塔决定换上最酷的衣服,一番装扮后,我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西部牛仔,而蒂塔则成了一个印第安姑娘。

我们先在附近的“冥想营”打坐了一会儿,那里每天都有很多人去冥想。大概坐了半个小时,我们再也坐不住了。蒂塔还在想着昨晚的那个西班牙姑娘,而我则想先去其他地方看看,于是我们就分开了。

我在广场漫无目的地骑着自行车,骑着骑着就遇到了一个裸体的无腿男人。对,他光着身子,满头脏乱的头发,没有腿。他长得有些像鲍勃·马利,半趴在一块滑板上,粗壮的手臂像桨一样在地上划来划去。我和他打了声招呼,他也高兴得像个老朋友一样回应我。

“可以帮我个忙吗?”

“当然。”我说。

“沙漠太难滑了,可以带我溜一会儿吗?”

“没问题。”

我找来一根绳,将“鲍勃·马利”的滑板绑在自行车后面,别说带他溜圈了,带他上天都没问题,只要他别被我带吐了就行。没想到的是,他是个更疯狂的家伙儿,他不停地大喊着:

“伙计儿,快点,再快点!别像个发情的小绵羊一样!”

这个老杂皮!

我们来到了一个艺术装置前,由成百上千幅油画串联成的动画,配合着悲情的音乐,讲述了一个女巫对抗暴民的童话,风格让人联想到莫奈或雷诺阿。看着被活活烧死的女巫,尤其最后诀别的眼神,会让人感觉与平常的死刑很不同,朴素的华丽中还带有一丝悲壮。

接着,我看到一间由光线搭建的房子,城里到处都是表演、排队与庆典,这一角却只有神圣与静谧。我骑了过去,那是一间寺庙,由各种规则的几何图形镂空设计而成,据说是两个美国男孩为了纪念逝去的朋友建造的,却没想到成了这里最受欢迎的建筑,每天都有接连不断的人来祭奠自己的亲人与朋友。

几个身穿白袍子的人在演奏着空灵与圣洁的音乐,听起来有些像弥撒。寺庙里的每一个人都在默默地沉思祷告着,有的横七竖八地躺在地面上,有的在墙壁上,为死去的亲人朋友或宠物留下思念的话语。

其中让人印象比较深刻的一幕是,两个男人举着一块与他们齐高的牌子,牌子上是另外一个男人的照片,上面写着——这是我的兄弟,我们约定一块儿来,但是他死了,很高兴我们还能在一起。

这是不是还挺让人感动的?我也这么认为,可还没等我留下感动的泪水,他们就已经喝高了……

在寺庙待了一会儿后,我就准备离开了。然而,就在我转身走出房子时,一个奇怪的家伙儿,跟在了我的屁股后面。他头发很短,带着脏脏的眼镜,从寺庙一直跟我走到附近“欢乐神殿”,每当我回头时,他就微笑地看着我。为了搞清楚他到底想做什么,我停下了脚步。通过交谈,他告诉我,他叫比利,因为我长得特别像他一个死去的朋友,所以他才会跟着我。

亲爱的,你不知道,他的话吓了我一跳,让我差点以为这个身体,真的是他的朋友。接着比利又告诉我,他想完成一项实验,希望我可以帮他完成这项实验,也算是对朋友的纪念。

看着比利哀伤的眼神,犹豫片刻后,我就答应了他。比利是一个科学爱好者,他想用特斯拉线圈来完成一场音乐表演秀。其实这项实验并不难,也不危险,反而还特别有趣,只是需要两个帮手,这点我和蒂塔恰好可以帮忙。

吃过晚饭,实验就要开始了。在开始之前,为了保护我的安全,比利还为我穿上了一件特殊的衣服。黑夜中,我和比利身上不停地冒着紫色的电火花,炫酷得像两个未来战士。更有趣的是,我们身上的电流还可以根据歌曲的节奏来改变形态,让实验看起来更加吸引人。

我们先是表演了一段《魂斗罗》,由于绚丽的电流效果,不一会儿,人就多了起来。然后是《星球大战》的主题曲,比利给了我一把激光剑,我们只要扮演两个正在决斗的武士就行,这些都算简单,一切也都顺利,人也越来越多了。

最后是《拉德斯基进行曲》,这是蒂塔为我们选的一首歌,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首。在这首歌中,比利要扮演一个激情四射的音乐指挥家,而我则是听从他指挥的人偶。问题就出在了这儿,不知什么原因,我的衣服出现了一个小细缝,我却没有察觉到,然后就悲剧了……

由于那条该死的细缝,比利每一次挥动指挥棒,分散的电流就像条灵巧的小蛇一样,钻进我的衣服里,然后再变化成无数根细小的针,穿刺到皮肤里,让人瞬间就有了精神……

随着节奏的不断变化,观众们的热情也被点燃了。他们开始为我们鼓掌,跟着节奏摇摆起来。这似乎更加鼓舞了比利,为了更好地回馈观众,他的双手变得更加奔放有力,即使是老约翰·施特劳斯看到也要甘拜下风。

恍惚之间,我好像看到一波波类似巨大花环的电流圆环从我头顶升起。噢,我的天……我不停地呼喊,但音乐与掌声太响了,我的每一次挣扎都被比利当成对表演的投入,然后他也就更加激情澎湃……

“啊……呀……啊……停……下……”

我想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两分钟,有那么一小会儿,我甚至感觉自己都快升华了……直到比利对我挥出最后的手势,表演才得以结束。

我们的实验大获成功,人群中迸发出巨大的掌声。他们欢呼着,把我和比利像英雄一样围了起来。比利太激动了,他紧紧地抱住我,隔着面罩对我又亲又吻。

“太棒了,你演得太棒了,你简直就是个天才!”

是啊,我已经天才得不能再天才了,天才得都快灵魂出窍了,虽然我已经是灵魂出窍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很快,我们迎来了在黑石沙漠的最后一夜。当这天结束后,这里一切都将随风而逝,不留痕迹地恢复成荒无人烟的荒漠。作为结束的仪式,晚上将有一座巨大的人形木雕将被焚烧。

从远处看,它像是两个拥抱在一起的男女,互相缠绵亲吻着,身体如同无限上升的螺旋融为一体。从近处看,它比一座楼还要高,至少二十多米。你很难想象,这些居然都是由一根根木条编制而成,令人十分震撼。

为了迎接这疯狂的最后一夜,天还没有黑,沙漠里的几万居民就早早地聚集在了广场周围,他们围绕着木人站成一个巨大的圈,每个人都在兴奋着,期待着这最后的一刻。我和蒂塔同样也是,早早地便来到广场周围,耐心地等待着。

大概八点钟左右,随着音乐的响起,巨大的火焰开始吞噬木人,它吞吐着红舌,火光冲天,把弥漫着沙尘的黑夜都照亮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无数的烟花纷纷被点燃,盛放在火人顶上。

比利拉着一个姑娘的手,激动地在人群中大喊大叫,所有人的情绪也都达到了高潮,每个人都在欢呼着、跳跃着。有的人给旁边的人一个大大的拥抱,有的人脸上闪着泪花,还有的人默默地对着火人微笑。好像这里发生的一切,在这一刻都圆满了。

火焰越来越高,强烈的增温使得地面卷起了一股股小型的尘卷风。它们高速旋转着,毫无秩序地在人群中扭动起来。在尘卷风的围绕中,我和蒂塔互相看着对方。她的脸颊泛着红光,眼睛里闪耀着火焰的微光,在这个神圣的夜晚,仿佛是宇宙间最迷人的光芒。

一分钟过去了,我还在看着蒂塔的眼睛,这时她说:

“吻我啊,笨蛋!”

“遵命!”

亲爱的,这一刻人生仿佛又有了意义,不是吗?当然是!世界上有什么能比这更美好的呢?必须没有!至于以后我会不会再变成其他人?我不知道,但管他的呢,先抓住了现在再说。是的,无耻而又卑鄙的奥多,堕入爱河啦!

也是在那一刻,我开始向上帝祈祷:“上帝啊,让我一直维持在这个身体吧,不要再变化了……上帝啊,不用一直,几年也可以呀……上帝啊,别几年了,几个月我也可以接受呀……可是,上帝才不搭理我呢。”

第二天,我又不争气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