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向超越与多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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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走向一种新的宗教对话模式

希克和海姆的宗教对话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各自的宗教多元论模式决定的。在希克那里,由于所有宗教都反映同一个终极实在,宗教对话的目的就是要使它们相互学习,以便对这种实在获得一种最好的反映。而在海姆看来,由于不同的宗教回应的是不同的实在,宗教对话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澄清各宗教之间的根本差别,以便实现最大的宽容。

我们已经表明,希克和海姆的宗教多元论,特别是其形而上学假定,都没有真实反映人的宗教实践,因而应当加以抛弃。但在这样做了以后,我们不能指望希克和海姆在宗教对话问题上的意见分歧就可以迎刃而解。因为即使在从形而上学的超越实在转向宗教生活得以进行的人类文化传统以后,还是面临一个类似的问题:所有这些人类宗教传统本质上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例如,主要是根据其对交织成单个人类宗教历史的各种宗教传统的历史研究,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1916—2000)就认为,这些违异的宗教传统以“信仰”为共同本质,因为这种信仰是人类的本质特征,是构成人之为人的东西。Wilfred Cantwell Smith, Faith and Belief(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9), p.130.把各种宗教相互区分开来的只是信仰这种共同本质在它们那里所采取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他可以同希克一样认为,我们有可能通过宗教对话实现一种世界神学,而且这种世界神学不是从基督教或佛教或伊斯兰教或任何具体宗教出发的世界神学,而是“可以为全人类接受并信服的”世界神学本身。Wilfred Cantwell Smith, Toward a World Theology(Philadelphia:The Westminster Press,1981).与此相反,主要是根据维特根斯坦的文化哲学,林德贝克(George Lindbeck,1923—)则把不同宗教看作是不同的文化-语言体系。他的看法是:George Lindbeck, The Nature of Doctrine:Religion and Theology in a Postliberal Age(Philadelphia:The Westminster Press,1984), p.23.


就像文化和语言一样,我们很难设想宗教具有单个一般的或普遍的本质,而各种具体的宗教,就像具体的语言和文化一样,则是其不同的表现或变种。根据这样一种看法,就好像我们不能说一种一般的语言一样,我们不能过一种一般的(即不是具体的)宗教生活。


因此他也可以同意海姆的看法,宗教对话的主要目的是要实现各种宗教之间没有竞争的宽容,或者如他更喜欢说的,没有投降的和解。就是说,通过这样的对话,历史上相互对立的立场在某些(如果不是在所有)情形下得到和解而又保持自己原有的立场。同上书,第18页。

因此,在拒绝了他们不同的形而上学假定以后,我们还不可以完全忽视希克和海姆在宗教对话问题上的争论。事实上我们也不应当加以忽视。因为特别是在对对方的批评中,希克和海姆都对宗教对话提出了一些非常有益的见解。海姆无疑正确地认为,不存在一个度衡所有宗教并据以建立一种世界神学的共同尺度。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想建立一种宗教或神学的世界语的企图,事实上都不过是要把自己的某种特定宗教语言世界化。但希克对海姆的忏悔式的宗教对话的批评也是完全公允的,因为这种看法把不同的宗教看作是自我封闭的单子,因而可以完全避免外来的影响。我们的任务因而就是要综合他们不同的洞见,克服他们各自的问题。笔者认为,他们的问题都源自把普遍性(普遍主义)和相互关联性(整体主义)相混淆。希克正确地看到了各种宗教之间的相互联系,但却由此错误地得出必然存在着一个把所有这些宗教联系起来的普遍纽带的结论。海姆正确地注意到了每一个宗教所具有的独特性,但他却由此错误地得出它们必然是相互独立的结论。这里他们都从各自正确的前提出发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费奥伦查把他们这两个正确的前提综合了起来:“一方面,我们不断清楚地认识到各种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惯和政治组织的特殊性。另一方面,远程通信和旅游又使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地球村”。参见Francis Fiorenza, “Christian Redemption between Colonialism and Pluralism, ”p.296.一方面,正如史密斯对人类宗教历史的卓越研究所表明的,截然不同的宗教传统构成了一个整合的人类宗教史;而另一方面,正如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洞见所表明的,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宗教并不一定有一个共同的纽带。许多短而弱的纤维之整合起来构成一条长而强的绳子,并不是因为有一条通贯两头的线把这些短又弱的纤维连接起来,而是由于这些短而弱的纤维的交叉重叠。同样,构成一个整合的人类宗教史的,并不是任何共同的本质(无论是作为共同对象的上帝,还是作为共同主体的信仰),而是由于这些不同宗教传统之相互交叉重叠。例如,说基督教与别的宗教相互联系,并不是说在基督教与这些其他宗教之间有什么共同的本质。因为把基督教与犹太教联系起来的东西很可能与把它与伊斯兰教联系起来的东西不同,而后者很可能又与把它与佛教或印度教或任何别的宗教联系起来的东西不同。

因此,笔者在这里所要倡导的宗教对话模式强调,世界上的宗教传统各不相同而不相互孤立,它们相互联系而没有共同本质。笔者对宗教多样性的这样一种解释与费奥伦查的看法很接近。参见Francis Fiorenza, “Christian Redemption between Colonialism and Pluralism, ”pp.285-289.我们之间的区别纯粹是术语上的:费奥伦查把自己对宗教多样性的交流论的解释看作是对排外论、包容论和多元论的替代物,而笔者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对话论的或交流论的多元论者,从而不仅与排外论和包容论而且与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的多元论划清界限。根据笔者的看法,宗教对话所应关心的既不是所有宗教的共同性,也不是每个宗教的独特性,而是各宗教之间相互学习和相互教导的可能性。这样一种可能性必须与各宗教之间的可通约性相区别。在希克那里,各宗教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和相互教导只是因为他们可以相互通约。而在海姆那里,各宗教不能相互通约因而它们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相互学习或教导。这里,我们应当听从哲学家罗蒂(Richard Rorty,1931—2007)的告诫,在下述两个命题之间做出区分:“(1)不存在一个事先知道的通约语言以提供我们用来翻译任何新理论、诗歌或土著文化的工具(2)存在着不可学的语言。”69 Richard Rorty, Obj ectivity, Relativism, and Truth:Philosophical Papers 1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 p.215.

根据罗蒂的看法,第一个命题现在几乎已经成了老生常谈。它的意思是我们不可能有一种超历史、跨文化的类似上帝的观点,以比较各种不同的宗教,看它们是否相同或不同。而第二个命题则是站不住脚的。虽然我们没有可使用于所有宗教的共同尺度,各种不同宗教之间具有足够的相互重叠和交叉,使它们之间的相互对话、相互学习和相互教导成为可能。这里,我们不能把不同的宗教传统看成是不同的几何系统。正如罗蒂指出的,不同的几何系统“不能相互协调,因为它们有矛盾的公理结构和公理它们之不能相互协调是人的设计之故而文化并不是由谁这样设计的,也并不具有这样的公理结构”。同上书,第26页。海姆之所以认为各宗教之间不可能相互影响,也许就是因为他把这些宗教看成具有固定结构的几何系统,而这些结构既不能相互影响也不会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改变。可是,观察一下任何宗教传统的实际发展,我们就会发现,不仅每个人都试图重新规定他们所继承的宗教象征的意义,而且他们的这些重新定义往往是在受到别的宗教影响以后做出的。在这种意义上,罗蒂正确地指出,不同文化(和宗教)间的差别在性质上与在同一个文化(和宗教)内旧理论和(革命性的)新理论之间的差别没有什么不同。同上书,第215页;James Luther Adams, On Being Human Religiously (Boston:Unitarian Universalist Association,1976), p.60.

在这里,相互学习和相互教导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宗教对话中,正如斯道特(J.Stout)所指出的,我们不是在把我们自己的和我们对话对象的语言与某个第三语言(即斯维德勒〔Leonard Swidler,1929—〕所谓的宗教和神学的世界语)相联系。Jeffrey Stout, Ethics after Babel:The languages of Morals and Their Discontents(Boston:Beacon,1988), p.63.同样,正如普特南(Hilary Putnam,1926—2016)所指出的,我们也不是要把我们对话对象的概念与我们自己所拥有的概念在意义和指称上相等同。Hilary Putnam, Reason, Truth, and Histo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p.114.我们所做的是把人家的语言与我们自己的语言联系起来,并“使其他人的行为在我们看来至少有点道理”。同上书,第99、119页。因此,在宗教对话中,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告诉其谈话对象他自己认为是真实的东西,希望这样的东西对这些谈话对象也具有真实性。David Tracy, Plurality and Ambiguity:Hermeneutics, Religion, Hope(San Francisco:Harper and Row Publishers,1987).而同时,每一个人又都应当乐于从自己的谈话对象那里接受在他或她自己看来是真实的东西,并将其融贯于自己的信仰系统中。这两个方面在宗教对话中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每个人都只想教人而不准备向人家学习,那么结果是谁也不能教会谁什么东西。而如果每个人都只想学习人家而没有教人的热情,那么结果将是谁也不能从谁那里学到任何东西。在这种意义上,笔者认为斯维德勒在对话与辩论之间的区分是令人误解的。在斯维德勒看来,一个人之参与对话是想学习人家从而改变自己的信念,而一个人加入辩论则是要教训人家从而改变人家的信念。参见Leonard Swidler,“Interreligious and Interideological Dialogue, ”p.6.与此相反,卡波则正确地指出,“人们进入对话,一方面是作为一个对自己的宗教传统深信不疑的信徒,而另一方面又作为一个人类朋友,因而也愿意向别的宗教传统的代表学习”。参见John B.Cobb, Jr. “Toward a Christocentric Catholic Theology, ”in Leonard Swidler(ed.), Toward a Universal Theology of Religion(Maryknoll:Orbis Books,1987), pp.85-86.这里,教人的热情如果不伴随着学习的愿望,就会导致宗教狂热主义,而学习的愿望如果不伴随有教人的热情,则会导致空洞的友情。Stanley J.Samartha, “The Lordship of Jesus Christ and Religious Pluralism, ”p.147.因此在宗教对话中,旨在教人的宗教传道同通过向人学习而进行的神学重构必须自始至终结合在一起。当然,在任何实际的宗教对话开始之前,我们无法知道和决定到底一个人可以教给别人什么东西,和从别人那里学到什么东西。因此,一个人认为是真实的因而想教人的东西,在实际的宗教对话中可能证明是假的,因而需要加以抛弃。

可见,笔者所倡导的这种宗教对话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同希克和海姆的都不同,它不把对话的任何特定结果看成是终极的或理想的。每一个这样的结果都应当受到无限开放的对话的进一步检验和考查。确实,宗教对话可能会导致宗教改宗(海姆的模式容许有这样的结果),或各宗教在保持原样不变的情况下相互和解(海姆的模式以这样的结果为目标),或者几个宗教的整合(希克的模式要求这样的结果)。可参考卡波的类似论证:如果宗教对话“有朝一日使所有重大的传统融合为一个同时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儒教和原始宗教的传统,那就接受这样的传统。如果这种融合的传统是完整的和本真的基督教的,我作为一个基督徒对它没有什么害怕。但是如果这些伟大的传统一直到最后一天仍互不相同却又相互开放、相互丰富和相互转变,那么我作为一个基督徒也不感到缺少什么”。参见John B.Cobb, Jr. “Toward a Christocentric Catholic Theology, ”pp.107-129.只要它们确实是真诚对话的产物,我们可以接受任何这样的结果。但我们不能把其中的任何一种看成是终极的,不需要为进一步的对话所必然要求的进一步修改的。在某个对话阶段导致的改宗,在对话的另一个阶段可能要求重新改变;在一个阶段达成的妥协,在另一个阶段可能又重新变成对抗;在一个阶段实现的统一,在另一个阶段可能又重新分裂起来。但是,这种以对话本身而不是以某个特定结果为本的宗教对话模式也有一个典型特征,这就是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 1900—2002)的视野融合,与把两个不同视野合而为一的希克式的综合统一不同,这样的视野融合强调的是,通过宗教对话,两种不同宗教的视野得到了相互融合和改造,但却仍是两个不同的视野,而且这两个视野之间的差别也不一定因而被缩小。其原因也许是因为宗教甲很可能要放弃宗教乙从它那里接受的某些信仰,以便把它在宗教乙那里看到的好的东西融合进自己的信仰体系。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正如先前指出的,在从别的宗教传统中接受有意义和真实的东西时,人们用来判别有意义和真假的标准并非来自那个宗教,而是来自自己的宗教。这样,从别的宗教那里接受过来并融合于自己的信仰体系中的东西的意义和作用,同其在原来的宗教体系中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往往很不相同。

然而,我们不应当把这样一种视野融合看作是对某种理想宗教对话的规定,而应当看作是对我们实际上从事的日常宗教对话的经验描述。换言之,我们并不是说,宗教对话只能导致这样的视野融合,而不能导致希克式的整合统一或海姆式的改宗或和解。相反,宗教对话的所有这些和其他的(如新宗教的出现或一个宗教之分化成几个宗教或宗派)结果最好都应当根据视野融合的概念来理解。例如,希克所倡导的整合统一,事实上只是两种或几种视野之最大限度的融合的一个例子。为希克和其他普遍主义者所期望的世界神学,实际上只是某些特殊宗教传统作出的努力,其目的是要根据自己的视野尽可能好地理解其邻居的宗教世界观,也就是说把自己的视野与其邻居的视野相融合。因此可以有一种基督教的或佛教的或伊斯兰教的或印度教的世界神学。但与史密斯的看法相反,我们认为不可能有一种纯粹的、从所有人的观点出发的世界神学。Wilfred Cantwell Smith, Toward a World Theology, pp.107-129.同样,海姆的改宗也是这样一种视野融合的例子,因为在这里所发生的不是一种宗教系统对另一种宗教传统的根除。这一点可以从这样的事实中看出:在一个美国基督徒和改信基督的中国人之间的差别,很可能大于这个美国基督徒与一个改信佛教的美国人之间的差别,或者这个中国基督徒与一个中国佛教徒之间的差别。其原因在于一个改信别的宗教的人也在把自己原有的宗教或文化信仰融于他所接受的新的宗教信仰之中。

更重要的是,所谓的宗教对话很少是,甚至不可能是在两个或数个宗教整体之间的对话。我们通常看到的情形是,某个宗教的一部分人与另一个或数个宗教的一部分之间的对话。因此在这些人之间形成的视野融合,不管其采取的是改宗还是整合,还是和解或任何其他的形式,都只能代表这部分人或宗教。而在其他人和宗教的其他部分那里,宗教对话完全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因此,作为本章的结论,笔者想强调,这种宗教对话模式可以同时作为事实加以解释和作为理想加以拥抱、但无论希克还是海姆都无法接受的这样一个论点:宗教多样化的日益增强与各宗教之间相互联系、交流,和视野融合的日益增加是成正比例的。也就是说,宗教的多样化与全球化是相辅相成的。Peter Beyer, Religions and Globalization(London:Sage Publications,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