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鄙的狂欢
最近,清华、北大的BBS上,“芙蓉姐姐”肉麻的文字与照片,引来许多高校学子的追捧,一时反响如滚如沸,有津津有味地考证其真实身份的,也有张罗着要成立“芙蓉教”的。一般网民的反应就更强烈了,几乎每天都有几千人在线等待她的消息。其热闹火暴,像足了一场集体的狂欢。
引发这场狂欢的,还有“竹影青瞳”“流氓燕”和“红衣教主”等人。她们都是继两年前木子美蹿红网络后冒出的新人,合称“五朵金花”。其共同的特点是绝对的自恋,并不惮于在公众面前展现这种自恋。或不够水准,仍要登台“耍宝”;或不知避忌,仍敢做身体裸暴。其中芙蓉姐姐尤能一身二任,既能以煽情的文字和POSE 赚取点击率,又不惮亮相海选秀场,夺人眼球,所以拥趸最多,人气超旺。
面对这场愈演愈烈的集体狂欢,有人感叹舆论失控与人心不古。但也有人认为,网络上的另类娱乐提供给人一个张扬个性的平台,实际是提供了“平等”这个当今社会最为稀缺的资源,人们参与它,认可它,在它推出的人身上获得快乐的满足,从某种意义上正是对一种“文化民主”的肯定。
我们无意否认,当下网络娱乐所追求的平民化取向,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回应了大众的言说欲望与欣赏需求。一般来说,大众不会对一个文化事象做太多的深究,就对芙蓉姐姐们而言,他们或是抱着怀疑和拒斥一切偶像的逆反心理接受她们,或是抱着反偶像甚至反智主义的破坏心理欢迎她们,再有的,是抱着游戏和私窥的促狭心理戏弄她们,当然,也包括抱着如霍布斯所说,因发现旁人的弱点而顿生优越感的自是心理嘲笑她们。总之,不过是将其视作一场轻松的搞笑,并从中体会一份浮生的快意而已。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同意上述肯定性的判断。我们要问,作为对传统的偶像识别方式的颠覆,芙蓉姐姐们的出现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合乎美吗?虽然可以理解,但可以热赞并加以鼓励吗?
譬如,她们有许多出格的言行打着女性解放的旗帜,但主张“让身体回归物体”,用意仅在自炫,并无意于揭出精神对肉体的蔑视;放言“将流氓进行到底”,也只是以本能反抗男权,并不具有人格自觉的意义。至于投身娱乐选秀,更是为了成就一己的明星梦。以后的事实证明,经此闹腾,她们果然赢得了一些企业和音像公司的合作意愿。当然,类似当红歌星可以不识简谱,一线名主持可以将米开朗琪罗说成来开朗琪罗,对她们也是不小的鼓励。但这些都与男女平等、言说自由或文化民主无关,而只是一个通俗得不能再通俗的关于都市欲望的故事,一个找不到出路的灵魂所进行的恣意的挣扎和搏出位的投机。其间,不但没有多少神圣和庄严可言,相反倒很容易滑向庸俗和粗鄙。对此,人们不加区分地一股脑投身其中,用起哄的态度,做喜剧化的解读,在集体的狂欢中,忘却有更高尚的趣味值得喝彩,更永恒的价值可以尊奉,判断力、欣赏力的退化一至于此,真让人为之心惊。
至于上述诸人的表现,与周星驰的无厘头搞笑和《食神》中龅牙珍“有信心自然靓”的滑稽宣示眉眼相似,其所参与的海选酷评,也与英美电视上的《流行偶像》《美国偶像》面目相近,后者推出了闻名全美的“走音王”孔庆祥,又引出台湾的“上流美”许纯美,我们就此可以明白,这吸引人投身其中的,还是一场并没有多少创意可言的舶来的狂欢。我们什么时候失去了高雅的生活情趣和审美创意能力,而仅成为外来的粗鄙文化的盲从与应声了?
对娱乐文化的无限扩张,西方有识之士从来怀有很深的戒惕。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更对“娱乐的泛化”提出过尖锐的批评。确实,在完全以娱乐为价值尺度的环境中,品德的高下、文化的肃穆和人格的完美,很容易被扭曲和破坏,此所以卡尔·波普尔要说“电视腐蚀人心”。看看周遭的现实,乃至由网络构造的虚拟世界,何尝不是如此。一些人在那里放弃了尊严与品位追名逐利,另一些人则用上网代替读书,用游戏代替冥思,不知不觉当中,情感的触觉不再个性而敏锐,快乐也变得更为廉价和通俗,人的精神日渐失去本应有的丰富和精致,娱乐也就此沦落为粗鄙的狂欢。
遗憾的是,对这种娱乐泛化和粗鄙化的危害性,人们一直缺乏警惕。看看网上“中国豪放女排行榜”的点击率,还有新出“菊花姐姐”“白衣教主”受追捧的程度,再看看电视中《超级女声》如何引得万人逃课,参赛者痴迷于明星的八卦,秀场的酷评,旁观者则在一边笑倒人怀,不能成声,我们怎能不忧虑和担心。为了让我们年轻的一辈明白,我们活着不是为了看别人爆笑,我们有自己更应该做的事情,现在是到了整个社会都来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当然,网络运营者与节目策划者尤其要认真反思。那种只想制造热点,拉抬人气,赚个盆满钵满,而把社会责任丢在一边,或收罗猥谈,写成下作,或故示别调,出乖露丑,要不仅以姿色逗弄,口舌增损,谁的牙利,谁就横行,然后用“呕像”改造偶像,将娱乐变成“愚乐”,乃至鼓吹“看的就是洋相”,只会使娱乐彻底告别文化而更趋粗鄙,这是很要不得的。说它弱智或许有点过头,但它会造成人的精神蜕化和智力降级,几乎是必然的事。
20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