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人
城市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总是有点时代错移。咖啡馆退化成了酒吧;本来通向院子,可以瞥见葡萄架的门厅现在成了尽头有电梯的幽暗的走廊。多少年来我一直记得塔尔卡瓦诺街附近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书店;一天上午我发现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古玩店,并且听说书店老板堂圣地亚哥·菲施拜恩已经去世。菲施拜恩是个胖子,我记不太清他的长相,却记得我们长时间的聊天。他镇定自若,常常谴责犹太复国主义,说它使犹太人成了普普通通的人,像所有别的人那样给捆绑在一个单一的传统、单一的国家上,不再具有目前那种丰富多彩的复杂性和分歧。他还告诉我,当时在编纂一部庞大的巴鲁克·斯宾诺莎作品选集,删去了那些妨碍阅读的欧几里德几何学的繁芜,给那异想天开的理论增添了虚幻的严谨。他给我看罗森罗思的《犹太神秘主义发凡》的善本,但又不肯卖给我,不过我藏书中有些金斯伯格和韦特的书却是在他店里买的。
一天下午只有我们两个人,他告诉了我他生活中一个插曲,今天我可以公之于众。当然,有些细节要做些改动。
我要讲一件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我的妻子安娜不知道,我最好的朋友也都不知道。那是多年以前的事,现在已恍如隔世。也许可供你作为一篇小说的素材,你当然会加以剪裁。不知道我有没有对你说过,我是恩特雷里奥斯人。我们说不上是犹太高乔,从来就没有犹太高乔。我们是商人和小庄园主。我生在乌尔第纳兰,对那个地方已毫无印象;我父母来布宜诺斯艾利斯开店时,我年纪很小。我们家过去几个街区就是马尔多纳多河,再过去是荒地。
卡莱尔说过,人们需要英雄。格罗索写的传记使我崇拜圣马丁[1],但是我发现他只是一个在智利打过仗的军人,如今成了一座青铜雕像和一个广场的名字。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遇到一个截然不同的英雄:弗朗西斯科·费拉里,对我们两人都不幸。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
据说我们那个区不像科拉雷斯和巴霍那么野,不过每一家杂货铺里都有一帮爱寻衅闹事的闲人。费拉里老是泡在三执政–泰晤士杂货铺。促使我成为他的崇拜者的一件事就发生在那里。我去买一夸特马黛茶。一个留着长头发和胡子的陌生人跑来要了一杯杜松子酒。费拉里和颜悦色地对他说:
“喂,咱们前晚不是在胡利亚娜舞场见过面吗?你是哪里来的?”
“圣克里斯多巴尔,”对方说。
“我有话奉劝,”费拉里暗示说。“你以后别来啦。这儿有些蛮不讲理的人也许会让你不痛快。”
圣克里斯多巴尔来的人一甩胡子走了。或许他并不比对方差劲,但他知道强龙斗不过地头蛇。
从那天下午开始,弗朗西斯科·费拉里成了十五岁的我向往的英雄。他身体壮实,相当高大,仪表堂堂,算是时髦的。他老是穿黑颜色的衣服。不久,我们又遇到第二件事。我和母亲、姨妈在一起,我们碰上几个大小伙子,其中一个粗声粗气地对其余的人说:
“放她们过去。老婆娘。”
我不知所措。这时费拉里正好从家里出来,他插手了。他面对那个挑衅的人说:
“你既然想找事,干吗不找我?”
他挨着个儿慢慢地瞅着他们,谁都不吭声。他们知道费拉里。
他耸耸肩膀,向我们打了招呼走了。在离开前,他对我说:
“你如果没事,待会儿去酒店坐坐。”
我目瞪口呆。我的姨妈莎拉说:
“一位绅士,他让夫人们得到尊敬。”
我母亲怕我下不了台,评论说:
“我看是一个容不得别人拿大的光棍。”
有些事情我不知该怎么向你解释。如今我混得有些地位,我有了这家我喜欢的书店,我看看这里的书,我有像你这样的朋友,我有妻子儿女,我加入了社会党,我是个好阿根廷公民,是个好犹太人。我是个受到尊敬的人。现在你看我的头发几乎脱光了,当时我却是个穷苦的俄罗斯小伙子,红头发,住在郊区。人们瞧不起我。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我试图同别人相似。我自己起了圣地亚哥这个名字,以回避原来的雅各布,菲施拜恩这个姓没有动。我们大家都努力符合人们指望看到我们的模样。我意识到人们对我的蔑视,我也蔑视自己。在那个时代,尤其在那种环境中,重要的是勇敢,但我自知是懦夫。我见了女人就胆战心惊,我为自己畏葸的童贞感到羞愧。我没有同龄的朋友。
那晚我没有去杂货铺。我一直不去就好了。我总觉得费拉里的邀请带有命令的口吻。一个星期六的晚饭后,我走进那个地方。
费拉里在一张桌子上座。一共六七个人,我都面熟。除了一个老头之外,费拉里年纪最大。老头言语不多,说话的神情很疲惫,唯有他的名字我一直记得:堂埃利塞奥·阿马罗。他松弛的宽脸有一条横贯的刀疤。后来我听说他吃过官司。
费拉里吩咐堂埃利塞奥挪个地方,让我坐在他左边。我受宠若惊,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搁才好。我怕费拉里提起前几天叫我丢人的事。根本没提。他们谈的是女人、赌牌、选举、一个该到而没有到的歌手以及区里的事。起初他们和我格格不入,后来接纳了我,因为费拉里要他们这样做。尽管他们大多都有意大利姓,他们各自都觉得是土生土长的,甚至是高乔,别人也有这种感觉。他们有的赶马帮,有的是车把式,甚至是屠夫;他们经常同牲口打交道,气质接近农民。我觉得他们最大的愿望是成为胡安·莫雷拉那样的人。他们最后叫我小罗宋,不过这个绰号并没有轻蔑的意思。我跟他们学会了抽烟和别的事。
在胡宁街的一家妓院里,有人问我是不是弗朗西斯科·费拉里的朋友。我说不是;我觉得如果回答说是,未免像是吹牛。
一晚,警察闯进来盘问我们。有的人不得不去警察局,他们没有碰费拉里。半个月后,重演了一次;这次费拉里也给带走了,他腰里有把匕首。也许他在本区的头头那里已经失宠。
现在我觉得费拉里是个可怜虫,上当受骗,被人出卖;当时他在我心目中却是一个神。
友谊是件神秘的事,不次于爱情或者混乱纷繁的生活的任何一方面。我有时觉得唯一不神秘的是幸福。因为幸福不以别的事物为转移。勇敢的、强有力的弗朗西斯科·费拉里居然对我这个不屑一顾的人怀有友情。我认为他看错了人,我不配得到他的友谊。我试图回避,但他不允许。我母亲坚决反对我同她称之为流氓而我仿效的那伙人来往,更加深了我的不安。我讲给你听的故事的实质是我和费拉里的关系,不是那些肮脏的事情,如今我并不为之感到内疚。只要内疚之感还持续,罪过就还存在。
又回到费拉里旁边座位上的老头在同他窃窃私语。他们在策划。我在桌子另一头听到他们提起韦德曼的名字,韦德曼的纺织厂靠近郊区,地段偏僻。没多久,他们不作什么解释,吩咐我去工厂四面转转,特别要注意有几扇门,位置如何。我过了小河和铁路时已是傍晚。我记得附近有几幢零散的房子、一片柳树林、几个坑。工厂是新盖的,但有些荒凉的况味;它红色的砖墙在我记忆中如今和夕阳混淆起来。工厂周围有一道铁栏杆。除了正门之外,有两扇朝南的后门,直通工厂房屋。
你也许已经明白了,可是我当时迟迟没有懂得他们的用意。我作了汇报,另一个小伙子证实了我说的情况。他的姐姐就在工厂工作。大家约好某个星期六晚上都不去杂货铺,费拉里决定下星期五去抢劫。我担任望风。在那之前,最好别让人家看见我们在一起。我们两人走在街上时,我问费拉里:
“你信得过我吗?”
“当然啦,”他回说。“我知道你是个男子汉。”
那天和以后几天晚上,我睡得很香。星期三,我对母亲说,我要去市中心看新来的牛仔表演。我穿上我最体面的衣服,去莫雷诺街。电车路很长。到了警察局,他们让我等着,最后一个姓阿尔德或者阿尔特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说有机密事情相告。他让我大胆说。我向他透露了费拉里策划的事。使我诧异的是他竟不知道这个名字,我提起堂埃利塞奥时情况却不同。
“噢,”他说。“那原是东区团伙的。”
他请来另一位管辖我那个区的警官,两人商谈了一会儿。其中一个稍带讥刺的口气问我:
“你是不是认为自己是好公民才跑来举报?”
我觉得他太不了解我了,回答说:
“是的,先生。我是个好阿根廷人。”
他们嘱咐我照旧执行我头头的命令,但是发现警察赶到时不要打呼哨发出约定的暗号。我告辞时,两人中间的一个警告我说:
“你得小心。你知道吃里爬外的下场是什么。”
两个警官说了这句黑话,高兴得像是四年级的学生。我回说:
“他们杀了我最好,我求之不得。”
星期五一大早,我感到决定性的一天终于来到的轻松,并为自己一点不内疚而惭愧。时间过得特别慢。我晚饭几乎没有碰。晚上十点钟,我们在离纺织厂不到一个街区的地点会合。我们中间有一个人没到,堂埃利塞奥说总是有临阵脱逃的窝囊废。我想事后正好把过错全归在他头上。快下雨了。我怕有人留下同我一起,但他们只让我一个人守在一扇后门外面。不久,警察在一名警官带领下出现。他们是步行来到的,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把马匹留在一块空地上。费拉里已经破门,大伙悄悄进了纺织厂。突然响起四声枪击,使我一惊。我想他们在屋里暗处残杀。接着,我看到警察押着那些上了手铐的小伙子出来。随后是两个警察,拖着费拉里和堂埃利塞奥。他们中了弹。审讯记录上说他们拒捕,先开了枪。我知道这是撒谎,因为我从未见过他们身边带手枪。警察利用这次机会清了旧账。后来我听说费拉里当时想逃跑,一颗子弹结果了他。当然,报纸把他说成是他也许从未成为而是我梦想成为的英雄。
我是和别人一起被捕的,不久就放了我。
注释:
[1]José de San Martín(1778—1850),阿根廷将军、政治家,早年曾参加对拿破仑作战,1814年建立著名的安第斯军,与西班牙殖民军作战,于1818和1821年分别解放了智利和秘鲁。之后他功成身退,侨居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