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现代人内心的冲突和解决办法(2)
另外,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意识上的差别。克尔凯郭尔(Kierke- gaard)曾指出:“真实的生活之间差异巨大,绝不是只通过一些抽象的对比就能描述出来的,如完全无意识的颓废失望与完全意识到的失望之间的对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超出正常范围的冲突是有意识的,是可以凭借主观意识作出选择的,而病态人格冲突的所有因素都是无意识的。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虽然他也有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的冲突,但只要给他一些提醒、一点帮助,他就能清楚地认识到冲突的存在。而病态人格则与之相反,他的冲突的主要倾向受到了强烈的压抑,要想得到解放就必须冲破这巨大的阻力。
正常的冲突可以在符合他实际需求的两种可能性之间作出选择,也可以在他实际生活中所看重的两种信念之间作出选择。所以虽然存在着困难,而且也必须作出取舍,但他完全可以作出合理的选择和决定。然而陷入病态人格冲突的患者就无法作出明确的选择,他们是不自由的,两种方向正好相反的力都以同样的强度施加在患者身上,而无论哪一个方向都是患者不愿意选择的,所以,要他们像正常人那样作出清楚的决定是不可能的事,他们无从下手,只能将其搁置一边。只有设法解决病态人格倾向,改变患者与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才能解决这种冲突,帮助他彻底摆脱这些倾向。
以上所说的这些冲突的特点可以用来解释为何冲突会具有如此大的强度。这些冲突不仅很难被认识到,使人感到孤立无援、没有希望,更加严重的是,它还具有让患者感到恐惧的可以造成其人格分裂的力量。只有认识到病态人格的特点,我们才能深入理解病态人格所有者在解决冲突上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而这些尝试或努力恰好构成了病态人格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内心冲突的几种基本类型
一、冲突的确切标志
人们往往无法准确地估量冲突在病态人格中所起的作用,而发现病态人格冲突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这些冲突总是处于无意识中,而病态人格所有者往往不会承认这些冲突的存在。既然这样,到底哪些迹象的出现可以成为我们怀疑冲突存在的理由呢?在上一章我们所举的例子中,冲突的存在是以两个很明显的因素为标志的。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最后表现出来的症状——在第一个例子中表现为倦怠,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现为偷窃。实际上,每一种病态人格表现出的症状都能表明冲突的存在。反过来说,每一种症状又都是冲突直接或间接的产物。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会渐渐明白,这些病态人格冲突是如何使人产生诸如焦躁不安、抑郁烦闷、犹豫不决、孤立无助等情绪的。理解病态人格各种症状形成的原因,虽然不能让我们彻底揭示产生混乱根源的本质,但却可以使我们将注意力从表面的混乱转移到产生混乱的根源上来。
自相矛盾是冲突的另一个显著标志,也可以说是冲突存在的确切标志。在上一章的第一个例子中,主人公明白同事们那样对待他是不对的,是不公平的,但他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在第二个例子中,主人公珍视友谊却偷了朋友的钱。有时,病态人格所有者也会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这些矛盾,但多数情况下,旁观者会轻而易举看到这些矛盾,而患者却毫无所觉。
如同体温升高是机体生病的确切标志一样,自相矛盾也是冲突存在的确切标志。下面我就先举几个较为常见的自相矛盾的例子:一个一心想结婚的姑娘却处处躲避向她求爱的男生;一位百般疼爱孩子的母亲却常常忘记孩子的生日;一个对别人总是慷慨大方的人对自己却锱铢必较吝啬得很;一个渴望独处的人却从不能想办法让自己一个人生活;一个对别人有宽容之心的人,对自己却十分严厉苛刻。
自相矛盾和症状不一样,它经常会为我们对冲突的性质进行探索性的理解和分析提供帮助。例如,深度的抑郁其实是告诉我们,患者正陷于两难的境地之中。上述例子中深爱孩子的母亲却会忘记孩子的生日,可以理解成为母亲将心思都放在了如何做一个好母亲上,而不是孩子身上。甚至我们还可以说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在母亲身上,既有想成为良母的崇高理想,但是无意中的表现又让孩子感到失望和受到挫折,两者之间是相互冲突的。
冲突有时会体现在表面上,这似乎与我前面所说的病态人格冲突是无意识的说法互相矛盾。但我们所能感受到的冲突并不是真实的冲突,而是真实的冲突被扭曲或变形后的结果。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哪怕采取了逃避的方法,最后发现还是解决不了问题,仍然要面对冲突而作出选择,那么,这时他就会陷入这种有意识冲突的状态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跟什么人结婚,选择什么工作,是否继续维持与某人的伙伴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都在折磨着他,他在两种选择中游离,茫然不知所措。他可能会向医生求助,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最后却必定无功而返,因为目前存在的表面冲突是长期积淀于内心之中的矛盾的最终爆发,如果不深入理解和追溯表面现象存在的原因,是无法解决困扰他的问题的。
在其他一些例子中,内心冲突也许会外化出来让患者能感受到,这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他与外界环境的矛盾。当一个人经常出现不明缘由的恐慌或抑郁烦躁以致阻碍了他做想做的事情时,他可能会意识到自己的冲突是有着深刻根源的。
二、冲突的根源
我们对一个人的认识越是充分,就越是能够识别出那些可以对症状、自相矛盾和表面冲突作出解释的矛盾因素。但必须说明的是,越是这样就越会让人感到困惑不已,因为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矛盾的数量和类型是十分繁多的。那么,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是不是在众多不同的冲突之下还隐藏着一个基本的冲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冲突的根源?是不是可以把内心冲突的结构看成是一桩矛盾重重的婚姻?从表面上看,这种婚姻中充斥着无休止的争吵和斗争,牵涉子女、亲属、朋友、经济情况、日常琐碎的生活等因素,而所有这些都是由婚姻本身的基本矛盾造成的。
从古至今,人们都相信人格上存在着基本冲突,这种信念在宗教与哲学领域内也一直起着重要作用。这种信念经常会通过光明与黑暗的较量、上帝与魔鬼的抗衡、善与恶的并存等矛盾体的存在表现出来。在现代哲学领域内,除了其他论题,弗洛伊德在这一论题上也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他首先提出,基本冲突的双方,一方指的是人奋不顾身地追求满足的本能的内驱力;另一方是险恶的环境,即家庭和社会。险恶的外界环境从儿童时期就开始内化,自此之后,便出现了可怕的超我。
如果想严肃地探讨这个概念,就要详细地阐述反对力比多理论的所有争论,这样做并不合适,那么,不如我们先将弗洛伊德的理论抛开,只想办法对概念本身的意义进行理解分析。这样一来,我们只需集中讨论一个问题:复杂冲突的根源就是原始的、有利于自己的内驱力与正义良心之间的对立斗争。就像我接下来要论述的那样,我承认在结构中这种对立(或是在我看来与这种对立大致相等的东西)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我对它的基本性质持完全不同的观点。依我看来,原始的、利己的内驱力与威严的良心之间的对立虽然是一对主要的冲突,却属于继发性的,是病态人格产生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
在后面的文章中,我提出这种异议的理由会变得越发突出。在这里我仅说明一点,我不认为个人欲望与内心恐惧的矛盾冲突能代表病态人格所有者内心分裂的程度,或是说这种冲突能够摧毁患者的一生。弗洛伊德所说的那种精神状态暗示出病态人格所有者仍具有为自己的目的努力拼搏奋斗的能力,只是因为内心的恐惧阻碍了他的努力。按我的观点来说,之所以会有冲突正是因为病态人格所有者丧失了全心全意争取自己所需的能力,他们本身的愿望就是破裂的,是相互冲突的。这是一种比弗洛伊德想象中更为复杂矛盾的情况。
我虽然认为基本冲突比弗洛伊德所想象的更具有分裂性,但是在最终解决这种矛盾的可能性上我却比弗洛伊德更持肯定态度。弗洛伊德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从原则上来说是无法解决的,人们能做的努力也只不过是一种相对的妥协或控制而已。我的观点是,病态人格的基本冲突不一定是最先出现的,即使出现也是能够得到解决的。而解决的条件就是患者主观上愿意付出努力,尽全力承受分析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困难。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与弗洛伊德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乐观和悲观的差别,而是因为出发点不同,所以得出的结论也必然不同。
从哲理上来说,弗洛伊德后来对基本冲突的解答具有强烈的吸引力,除去他思想中的各种暗示,他关于人的生死本能的理论可以划入人类建设性和破坏性之间的冲突的范畴。弗洛伊德本身并没想把生与死这对概念与冲突联系在一起,他更侧重于研究建设性与破坏性这两种力量是如何混杂在一起的。例如,弗洛伊德曾把虐待狂与受虐狂的内驱力解释成性本能与破坏本能的聚合。
与弗洛伊德认为的道德观念是科学领域的非法入侵者的观点不同,我对冲突的研究必然要将道德价值牵连进来。弗洛伊德要发展的心理学是要遵照自己的信念,尽量将道德价值剥离出去的心理学。在我看来,正是由于弗洛伊德忠于自然科学的努力使他的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治疗方法被桎梏在一个极其狭小的范围内,以致最后以失败而告终。所以,虽然他在这一领域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却始终没能正确地认识到冲突在病态人格中所起的作用。
通过分析荣格(Carl Gustav Jung)的理论,我们知道荣格也非常重视和强调人的相互冲突的趋势。通过体验个体众多冲突矛盾,他认为,对于任何一种因素来说,只要它存在,它的对立面也必然存在,这是一条普遍规律:外表阴柔脆弱但内心深处却极其坚强;表面的外倾掩饰着内倾;外表上偏重于理性思维,内心其实充满情感,等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荣格把冲突当成是病态人格的一个主要特色。不过,荣格又进一步阐述,上述对立因素并不相互冲突,而是相互补充的,将二者取长补短,就可以达到完美的人格状态。荣格将病态人格所有者比喻成一艘被搁浅在沙滩上的船,他将这些观点界定在“补充法则”的条目下。我同意荣格所说的,这些相互对立的矛盾是互相补充的,对立双方在人格整合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这些因素是病态人格冲突的产物,患者固守这些因素不愿放弃,因为这是他试图解决冲突所作出的努力。举例来说,一个内省的人,只关注自己的思想、情感变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宁静淡泊,不关心他人。如果我们把这些看成是他的真正趋向,是由他的机体素质及个人经历所强化的倾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荣格的理论是正确的。而要想对其进行治疗并得到有效的治疗效果,我们就要让患者明白隐藏于他身上的外倾趋势,鼓励他将两个方面的倾向相融合,并用它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并告诉他如果只看重一个方面,就会出现片面性的危险。而如果我们把他的内倾表现(其实,我更愿意将其称为病态人格自我孤立)看作是患者回避冲突的方法,而这种冲突是他与其他人相互接触导致的结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做的就不是鼓励患者挖掘他的外倾倾向,而且要分析隐藏在这种内向倾向的外表下的冲突。只有解决这种冲突,患者才能真正达到内心世界的完整统一。
三、基本焦虑
在分析了弗洛伊德和荣格的心理学理论之后,现在,我要开始展开论述我的观点了。我所说的基本冲突是我从病态人格所有者对待他人的态度中发现的。在开始详细讨论之前,我请大家再想一想杰基尔(Jekyll)医生和海德(Hyde)先生的例子,这个例子正好生动地体现着这一矛盾:患者一方面温柔敏感、富有同情心、愿意帮助别人,另一方面又极其粗鲁野蛮、自私自利。虽然这个例子不能证明所有的病态人格所有者都具有这样鲜明的矛盾特点,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患者与他人的态度往往能鲜明地表现出矛盾的根本性质。
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到遗传领域内来看待,那么就有必要先来阐述一下“基本焦虑”这个概念。我用“基本焦虑”这一术语来形容患病儿童给我们的感觉:患病儿童感觉自己生活在一个充满危险和敌对势力的世界里,他孤独无援,充满恐惧。而外界环境中的各种不利因素都能让孩子感到不安,这些外界不利因素包括:间接或直接的严厉管教;错误、冷漠的教育方式;不尊重孩子的要求;未能引导孩子,蔑视孩子;过分称赞孩子或根本就不称赞孩子,孩子感受不到温情;父母不和孩子站在同一方的立场上来反对另一方;让孩子担负过重的责任或任孩子游手好闲;过度纵容、溺爱、保护孩子;孩子与外界接触太少;不公正地对待孩子、歧视孩子,言行不一致;长期充满敌意的氛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