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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应收款
3.4.1 其他应收款的含义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经营租赁的各种租金;存出的保证金;备用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如下。
3.4.2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具体运用
其他应收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具体设置见表3-6。
表3-6 其他应收款科目编码的设置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账务处理如图3-5所示。
图3-5 其他应收款账务处理
【例3-9】 2017年1月,甲公司租入包装物一批,以银行存款向出租方支付押金25000元。2017年2月租入包装物如数退回,甲公司收到出租方退还的押金25000元,已存入银行。
①2017年1月,支付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25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
②2017年2月,收回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
贷: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