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陌生人:明清江南社会才女群体现象的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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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关于才女的文献综述

关于才女的研究,一直是文学界的研究热点。但是这些研究基本上集中在对才女个体的研究与文本分析。这类研究数量众多,这里不一一赘述。基本上重要的才女个体如冯小青、柳如是、王微、黄媛介、商慕兰、沈宜修、徐媛,顾春、徐灿、吴藻、汪端、沈善宝、席佩兰、王端淑、王采薇、骆绮兰和才女作品总集如《国朝闺秀正始集》、《名媛诗话》等以及重要的才女作品集都已经被初步研究过。

对于才女群体的研究,与对才女个体及其作品的研究相比数量较少,较多的是对家族性才女群体或地域性才女群体的描述。这类研究也为数不少,如郝丽霞对叶氏家族文学的研究郝丽霞:《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康维娜对浙江才女群的研究康维娜:《清代浙江文章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2010年。;贾慧对杭州女诗人群的研究贾慧:《清代杭州女诗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2011年。;韩丹丹对吴中才女群的研究韩丹丹:《乾嘉吴中女性诗人群体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09年。;王婕对苏州才女群的研究王婕:《苏州闺阁诗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06年。;王英志对随园女弟子的系列研究王英志:《大家之女与贫者之妇——随园女弟子钱孟钿与汪玉轸》,《苏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扫眉才子两琼枝——随园女弟子孙云凤、孙云鹤》,《古典文学知识》1994年第5期;《性灵派女诗人“袁家三妹”》,《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随园女弟子概论》,《江海学刊》1995年第5期;《随园第一女弟子——常熟女诗人席佩兰论略》,《吴中学刊》1995年第3期。。同时对才女群体在明清的分布和盛行动因也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如王萌对明清才女地域分布的分析王萌:《明清女性创作群体的地理分布及其成因》,《中州学刊》2005年第6期。,宋清秀对才女地域性特点的分析宋清秀:《明清才女文化的地域性特点》,《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许周鹣对吴地对才女宽容原因的分析许周鹣:《明清吴地社会对女子的期望与宽容》,《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段继红对吴地才女群的盛行与吴文化之间的关联的分析段继红:《清代女诗人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05年。。还有部分研究突破了文学视角,涉及了才女网络及其对当时社会的意义。这方面的研究较少,如宋清秀对17世纪江南才女交游网络意义的研究宋清秀:《十七世纪江南才女文学交游网络及其意义》,《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王力坚对沈善宝交游网络的研究王立坚:《钱塘才媛沈善宝的随宦行迹与文学交游》,《浙江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魏爱莲对19世纪的女性文学网络进行的研究魏爱莲:《十九世纪中国女性的文学关系网络》,《清华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通过上述的研究,我们看到,明清时期在江南地区,才女不仅仅在数量上很多,而且往往是以群体的形式出现的。她们和当时的社会规范的要求不一样,非常的活跃,不仅个人创作非常昌盛,大都以抒发个人情感的诗词为主,而且经常举行诗文聚会,这种才女的文学活动和聚会被当时的江南社会所容忍,其作品也大都得到地域社会中的士人群体的包容甚至鼓励,很多才女的作品是由家人出版,甚至当时在出版市场上才女的作品集非常畅销。

上述研究让我们对明清江南地区才女群体的创作情形有了比较清楚的理解和认识,但总体来看,这些对才女群体的研究基本上依然是从文学的视角出发,对于才女群体兴起的背后的社会因素大都语焉不详。对于才女群体的社会建构和社会行动也缺乏社会学视角的考量。

在这一方面,有着较多理论自觉的是持女性主义立场的美国历史学家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高彦颐和曼索恩的研究。

曼索恩在其所著的《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一书中通过对一本清代的女性作品总集《国朝闺秀正始集》的分析,讨论了社会性别视角在中国社会和中国妇女研究中运用的局限性和修正的可能。强调才女群体作为社会上层群体,其动用的资源和男性的权力关系与文艺复兴时期的西欧阅读女性群体的不一致性,进而讨论了中国社会的“内”与“外”不仅仅是一种性别压迫机制,同时也赋予了女性特别是作为上层的才女群体以一定的自由。

而高彦颐在其所著影响很大的《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和《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这两本书中更是将才女群体的这种主体性演绎到了极致,认为对于才女群体而言,事实上利用各种策略获得了行动和挣脱男权意义的自由,从而重新反思了五四以来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女性的“解放”叙事。

这种社会性别视角下对中国女性主体性的发现如果放置在社会学的视角中,其实是强调了才女“行动”的这一面,强调性别结构在面对才女“行动”时的缝隙性和建构性,从而突破了五四以来认为封建社会是女性“牢笼”这一主流叙事,强调了才女行动的重要性。然而,中国社会何以会容忍才女群体,她们的行动自由仅仅是因为她们的社会地位和行动策略吗?行动与结构之间的复杂的互动关系在这种女性主义的“行动”的视角中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即使承认当时的才女群体拥有一定的行动自由,然而并不能将这种行动就视为一种权力和自由,必须同时要看到结构的弹性本身并不一定导致结构的缝隙和变化,相反,个体行动可能在不断地强化结构,行动与结构是一种复杂的互构关系,因而,当我们脱离了社会性别的视角,我们会发现,才女群体的行动自由和反抗意蕴固然是一种研究取向,这种对立或者说反抗的视角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强有力的视角与取向,然而,在这种取向中,才女群体的行动反抗之外的社会建构意义本身可能反而消失了,结构与行动之间的互构性和共生性反而可能被忽略了。而后者,恰恰是本研究所关注的。即:才女群体本身对于中国社会而言,是什么?中国社会何以会容忍这一群体?这种容忍和其行动之间的关联是什么?才女群体在行动中建构了什么?这种建构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何?这一系列问题在社会性别的研究取向中是被忽略的。

因而,作为一项社会学研究,首先不是仅仅关注才女群体作为一种行动者的文学活动,而是要关注才女群体作为一种群体类型,从理想型的角度,对于中国社会的人际类型而言,究竟是什么?才女群体的行动和社会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究竟如何?

要想回答上述的问题,那么,首先必须寻找到合适的理论工具。才女群体作为一种人际与群体类型,在社会学的视角中,究竟用什么样的概念和理论工具来分析才女群体就构成了本研究的起点。